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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猎人-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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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哼道:“也许他只想找我们的麻烦。”

    铁塔想了想,道:“那些帮派莫名内讧,里面肯定有他的人,我会找出活口来,拷问清楚。”

    “不,不是你,我会亲自找。”老头斩钉截铁地说,“这件事我会通知老大和老三,你不用管了。”

    铁塔脸上露出一丝疑惑,老头轻轻叹息:“不管真相如何,你今晚收拾东西,立刻出城,远走异域。不要和任何兄弟联络,一年后再回来。”

    “义父?”

    “如果他真是来找麻烦的,那么这一次,我们恐怕遇上了大麻烦。”老头神色凝重,又透出一丝不安,“这么年轻就这么厉害的小子,背景不是我们暴风马贼团可以抗衡的。你必须离开,免得被一锅端。”

    铁塔断然摇头:“不,义父,我要……”

    “听我说,你留下来没有一点用处。我和老大、老三干不掉的对手,你在也一样送死!”老头眼睛一瞪,厉声叫道,“你要敢留下来,无需别人动手,我现在就杀了你!”

    铁塔踉跄跪下,虎目含泪:“义父,我……”

    “我们杀人,也被人杀。冤冤相报,天经地义!”老头沉声道,隔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伸手抚摸着铁塔的头,眼中露出一抹慈爱,“但杀再多的人,总有不愿杀的人。再铁石的心肠,也是人的心肠。我的儿,走吧,要像个男人。也许根本不会有事,只是我在庸人自扰。”

    “义父,你一定要小心。”许久,铁塔痛苦地闭上眼,默默点头。

    “小心?老子纵横沙漠一辈子,老了还小心个屁啊!谁敢找老子的麻烦,老子杀他全家!”老头哈哈大笑,傲然而立,像一头咆哮草原的雄狮,一颗金牙在齿间闪闪发亮。“马贼,就要死在马上!大沙漠会将我们埋葬。这是我们的家,我们的归宿,我们平贱但永远奔驰的血脉!”
………………………………

第十二章 拉拉丁神灯(上)

    高登走出珠宝店时,整条街变得冷冷清清,帮派的混混们早已鸟兽哄散,交易的客流还迟迟不敢进入。几个仆役打扮的人一边刷洗路上的血渍,一边将残肢断骸装进麻袋,放上拖车拉走。

    一路上,高登轻松甩掉了几条盯梢的“小尾巴”,迅速绕出集市。他几乎可以确定,那家珠宝店就是暴风马贼团的销赃据点,药材铺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舍弃的幌子。

    为免打草惊蛇,他不会直接对珠宝店下手,只能引蛇出洞,一步步找到马贼团的三位首领。最棘手的是,除了治安官被马贼收买,沙狐部落还有多少官员参与其中?这些权贵可能成为马贼的保护伞。

    “食尸鬼先生。”辛巴达突然从一条小巷子里钻出来,迎上高登,眼中闪烁着崇拜的小星星,“您真是太了不起啦!”

    “怎么?”

    “我看到啦!满城的混混都去了那家药材铺,回来的时候,个个流血带伤,一定是您把他们狠狠教训了一顿!您一个人哪,就打败了那么多人,您是位顶顶了不起的勇士!”

    “你搞错了,是那些人在窝里斗。他们是被自己打败的,不是我。”

    辛巴达想了想,抬起小脸,认真地问:“您是说,一个人只会被自己打败,对吗?”

    高登道:“输给别人,只是一时的失败,总有反败为胜的机会。输给自己,才是真正的失败。”

    辛巴达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高登让他领着自己四处游历,进一步熟悉月牙城。治安官豢养了多少女奴,哪家餐馆的后台是沙狐部落的权贵,后城门有一处被垃圾掩盖的墙洞……辛巴达一一道来,如数家珍。

    黄昏时分,高登返回住地。在神灯旅馆门口,辛巴达停下脚步,吞吞吐吐地说:“食尸鬼先生,我……我有个……”

    高登问道:“你想说什么?”

    “我……”辛巴达双手揪紧衣角,挣扎了片刻,还是绕开话题,“食尸鬼先生,我知道您为什么要住最贵的旅馆了。”

    “为什么?”

    “因为最好的旅馆肯定来头很大。住在这里,能避免很多麻烦,至少那些混混不敢上门闹事,您晚上可以睡得安稳。”

    “莫非你晚上常常睡不安稳?”高登深深地看了一眼男孩,“你很聪明,辛巴达,但这不是你想要告诉我的。”

    辛巴达小脸一红:“可,可是先生,我……”他纠结了好一会儿,咬紧嘴唇,望着暮色中的神灯旅馆发呆。

    高登没再说话,静静地陪他站在一起。他们的头发被沙漠的晚风撩起,像盈盈振动的翅膀。

    “三年前,第一次望见这里的时候,我心想,神灯一定在等待它失去的灯油。如果把月牙河的河水倒进灯盏,这座从夜空掉落的神灯一定会重放光明。”辛巴达睁着大而明亮的眼睛,“那时候,我觉得有一天,我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灯油。”

    “你来自其他部落,对吗?”

    “是的,我的父母……没有了。我在这里艰难地讨生活,想办法活下来,一天又一天,直到我累得不再想那些东西了。那可能只是一个传说,是骗小孩子的东西。”辛巴达低声说,“我可能一辈子也找不到自己的灯油了。”

    高登沉默很久,说:u2

    1c31

    01c你也说了,只是可能。”

    “是的。”辛巴达用力点点头,“只是可能,因为我遇到了食尸鬼先生。我又开始相信,我还有机会,我还没有被自己打败。”

    高登默默地凝视着男孩,那一刻,他恍然懂了,不是只有自己才会在轮椅上痛苦挣扎。残残,雀斑,辛巴达……黑暗里,还有更多更孤独的灵魂。

    “食尸鬼先生,世上真的会有神灯吗?真的有神灵,有魔鬼,有我梦想不到的东西吗?”辛巴达仰着头,痴痴地问,声音轻得就像一片飘起的鸟羽。

    高登沉思了一会,说:“对一些人或许有,对一些人或许没有。如果有,只会更加艰难。”

    “我不怕艰难,您也不怕吧?”

    “是的,从不。”

    两人并立,沐浴在阴影中,仰望着和他们一起沉默肃立的恢宏建筑。

    蓦然间,神灯旅馆各处亮起点点灯火,流光溢彩,绚丽夺目,像从黑暗的海底浮起来的光藻。

    这片光一直流泻到他们脚下,一大一小的两道人影沐浴在光里,仿佛冉冉浮起。

    辛巴达忽然流下眼泪,低声哭泣,泪水蒙花了脸。

    高登静静听他的哭声,一动不动。夜风阵阵吹过,温暖而柔和,将男孩的哭声送往远方和过去。

    半晌,辛巴达瘦小的双肩停止了颤抖。他转过身,对高登深深鞠了一躬:“谢谢你,食尸鬼先生。真的很谢谢你,愿意听我说这么多。明天早上,我会来见您,把我想说的都告诉您。”他转身要走。

    “辛巴达。”高登犹豫了一下,伸出手,轻轻抚过辛巴达的头。

    这是一只握匕的手,冷酷而坚定,如今碰触的却是男孩柔软的头发。一如高斯在多年前,用同样冷酷而坚定的手,给一个同样孤独的孩子以温暖。

    “在我很小的时候,比你还要小好几岁。”高登默然了许久,轻声说,“沮丧时,我会幻想着,在某天深夜,会有一位天使悄悄来到我的房间,告诉我,孩子,你是全世界最特殊的一个,然后送给我一双翅膀,当作礼物。”

    “于是不能走也没关系,因为从此可以飞。”高登闭上眼睛,耀眼的光海又重新沉入黑暗。

    “如果现在遇到一个人,声称会送我一双翅膀,你猜猜我会怎样?我会割断他的脖子,毫不犹豫,因为他铁定是个骗子。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生活就是这样的。一天又一天,天使慢慢变成了骗子,最终,所有的天使都会变成骗人的东西。”

    高登慢慢睁开眼睛,光芒在蓝灰色的瞳孔中闪闪发亮:“可是呢,可是如果我们足够幸运,还会有一个天使保留下来。它不会变,不会走,不会因为没有灯油而消失。”

    他在灿烂的灯光中微笑起来:“我们把它叫做永远。”

    那也是幼小的我们,对这个世界最初的期待。
………………………………

第十三章 拉拉丁神灯(中)

    踩在旅馆长廊的羊毛毯上,高登的脚步倏然放慢,轻柔如猫。

    他弯下腰,顺着地毯上新印的尘土一路瞧去,直到望见自己紧闭的房门。

    冰菊匕滑入掌心,高登用另一只手取出数枚星镖,悄然潜至门口。他看了看门缝,夹在里面的发丝已经不见了。隔了一会儿,高登猛地打开门,翻身跃上门楣,静伏不动,星镖蓄势欲发。

    房内黑黝黝的,静寂无声,也没有人走出来。高登始终一动未动,耐心等待。隔了片刻,他听到里面传来轻微的询问声:“狗屎的?”

    高登一跃而下,走进房间,顺手带上门。

    “你这家伙也太小心了。”雀斑坐在空荡荡的窗台上,背对夜空,晃悠着两条腿,好像随时会跳下去。他重新化了妆,戴着花白的发套和缠头巾,眼角挤出皱纹,嘴唇四周贴满了乱蓬蓬的胡须。

    “习惯了。”高登瞧见地上放着一个白花花的信封,应该是从门底的缝隙里塞进来的。

    雀斑对信封努努下巴:“我下午五点左右到这里,就看到这玩意了。”

    高登捡起信封,上面未曾署名,也没有多余的花边修饰,显得简单朴素。但纸质却出奇的细腻,洁白如雪,平滑得摸不出一丝凹凸的纹理。

    高登抽出信封里的一张纸,走到窗台边,借助外面明朗的星光看清其上的字迹。这是一张留言条,和信封的纸质完全相同。

    “尊敬的先生:倘有闲暇,请于本礼拜五的下午,前往真主神庙参加聚礼会。”高登轻声念道。偌大的纸上只有几句话,留下大片空白,也没有落款,显得有点神秘。

    “聚礼会是信徒们拜神的聚会。每个礼拜五在神庙举行,只要是相信真主的人都可以参加,没什么限制。”雀斑拿过纸卡瞧了瞧,又丢给高登,“这狗娘养的连名字都不留,要么就是个大人物,不方便公开身份;要么就是故弄玄虚,吊你上钩。”

    “如果是故弄玄虚,多半就是暴风马贼团要对我下手了。若是前者,就难说了。可能是暴风马贼团的敌人,也可能另有目的。”高登摩挲着光洁的白纸,发出挺括的响声。“这种纸并非沙之国特产,应该是由商人们带进沙狐部落,进行售卖。它纸质极好,价格必然很高,月牙城里买得起的人并不多。一张如此昂贵的纸,这个人只当作便条使用,仅仅写了一行多,还未做裁剪。说明他不但非常有钱,而且手上这种纸存货不少,用起来才会满不在乎。”

    雀斑接道:“只要找到那个卖纸的商人,就能找出这狗娘样的。”

    高登点头道:“找到商人的账簿就行了,大额交易都会详细记录。先弄清对方的身份,再决定是否赴约吧。”

    雀斑欣然道:“要是赴约,我也去。两个人一明一暗,以防万一。”

    他们商定完一些细节,高登又道:“你挑起黑帮内讧,那边已经不能待了。暴风马贼团迟早会找上门,你最好躲起来避避风头。”

    “不,我要在帮派里继续混下去!”雀斑目光灼灼,“这么干当然冒险,但也是把马贼从乌龟壳里引出来,逐个弄死的大好机会。其实在城内搏杀,我们更占优势。换成在沙漠上,你们几个都不通骑术,只能跟在马贼屁股后面吃沙子。”

    高登沉思不语。雀斑说的颇有道理,他们从未训练过骑术,与其野外作战,还不如把战场放在城镇里。但这么一来,雀斑变成明面上的靶子,太危险了。

    “别磨磨蹭蹭的,就这么定了!我又不傻,不会和他们硬干的。只要马贼的首领一阵风不出手,其他的杂碎我应付得了。”雀斑摆摆手,默然了一会儿说,“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冒险了。”

    他仰起头,望着广阔无垠的星空叹了口气:“干掉花豹之后,我会忘掉过去,忘掉狗屎的武技,重新开始生活。”

    “忘掉武技?”高登无法理解地看着他。

    “好了,别把眼珠子瞪得像龟蛋。”雀斑使劲甩甩手,像是把什么东西扔向夜空,“这就是我想要的。高登,我和你不一样。”

    高登蹙眉道:“你和我一样适合干这一行,你真的有天赋,绝对是把好手。”

    “可适合不代表喜欢啊。”他眼角乜斜着高登,“狗屎的,你那是什么表情啊?难道所有人都要像你这种变态一样,成天打打杀杀、嫖妓剥皮?我累了,也想通了。人不能因为生在鸟窝里就继续做一只鸟。祖先是祖先,而我是我。”

    “嫖妓?”高登疑惑地问,“可你对祖先的责任呢?”

    “那些统统都是狗屁!你倒说说看,活人凭什么要为死人背包袱?”

    “那你以后打算做什么?”

    “做普通的人,做喜欢的事。”雀斑眨了眨眼,闪烁的星斗仿佛从高空坠落,掉进他纯黑色的瞳孔里,恍惚那里是另一片灿烂星空。“听说在遥远的瓷之国,有美丽的水乡小镇,幽静如雾。有夕阳般的金红渔火,整夜闪烁。我可以划船,打鱼,听河面上飘来的歌声。要是有一天你来,我会煮一锅浓浓的鱼汤,冒着牛奶一样白的热气,再放上鲜红的尖辣椒,辣得你直想哭。”

    他垂下头,凝视着高登,笑了笑:“狗屎的,你懂吗?这就是我的梦想啊。”

    高登沉思了一会,说:“但无论如何,不能忘了武技,危险无处不在。”

    “老天,真受不了你,我走了!”雀斑翻起白眼,“平民区的羊肠街十五号,二楼的阳台上常年摆着几盆花。有什么事,就在那盆仙人掌花的盆底留个条。”

    他对高登招招手,身躯往后仰倒,倏然翻落。高登看着他手拍足蹬,骨节耸动,一路向下飞跃,像一只扑入夜色的欢快蝙蝠。

    雀斑刚走,蝉蝉就从高登的心脏里跳出来,一直爬到床底。

    “听――听――听!”

    “怪――怪――怪!”

    床下,小妖精不时地钻进钻出,拽扯着高登的靴子,叫唤个不停。高登无可奈何,只好再次搬开大床,扯掉地毯,露出下面灰白色的粗糙岩石。

    “没――有。”高登检查了半天,摇摇头,对蝉蝉比划着。

    “有――有――有!”蝉蝉使劲点头。

    高登心中一动,不由想起神灯旅馆的传说。但这实在有点荒谬,这里是一座形似油灯的岩山,仅此而已。

    即便是小男孩辛巴达,也快过了幻想的年纪,何况是他?

    然而,整个晚上,高登都没睡好,始终听到小妖精固执的叫声“有――有――有!”

    第二天,辛巴达直到中午也没有登门。高登敏锐地意识到,辛巴达出事了!
………………………………

第十四章 拉拉丁神灯(中二)

    “砰!”

    黑色的麻袋被从马鞍上揪起,重重扔到沙地上,打了个滚,犹在扭动反抗,从里面传出模糊不清的“嗯嗯”声。

    “小兔崽子,放老实点!”马上的武者翻身而下,抬起皮靴,戏谑地踹了一脚。麻袋翻滚着从沙丘滑落,扬起弥漫的沙尘。

    “这小子又倔又滑溜,不愧是那头死狮子的种。”“东奔西跑了好几年,总算找到他了!”“队长,你下手轻一点,千万别把他踢死了。”

    另外七个武者也纷纷下马,其中六个围住麻袋,嬉笑怒骂。留下一人爬上隆起的沙峰顶,观察着四方被阳光照得发亮的黄沙,一丛丛绿色的仙人掌,以及更远处的月牙绿洲,放哨警戒。

    “放心,那头死狮子遗留的财宝还没影子,我怎么舍得踢死这头小狮崽呢?那可是大半个雄狮部落的财富!”被称作队长的武者冷笑道。他们八人清一色的宽大黑袍,黑巾缠头,当中镶嵌一枚黑宝石,腰间佩戴着刀鞘漆黑的弯刀。队长是赤铁级的武者,其余七人全是黑铅级。

    一名武者解开麻袋口的皮绳,一把将辛巴达拖出来。男孩浑身被绑,鼻青脸肿,嘴里塞着破布,一边竭力挣扎,一边仇恨地瞪着周围的人。

    另一名武者拔出他嘴里的破布,辛巴达猛地一口唾沫吐出,喷在对方脸上。对方顺手一个耳光,u62

    2000

    53得辛巴达嘴角溢血,滚倒在地。

    “你们杀了穆萨大叔,你们这群混蛋!”辛巴达侧过头,双目赤红,怒骂不休。

    “让这小子安静一点。”队长不耐烦地道。几个武者抡起马鞭,暴风骤雨般抽向辛巴达,打得他衣衫撕裂,皮开肉绽,像一只陀螺般滚过来滚过去。

    “混蛋!混蛋……”辛巴达的痛骂声渐渐变得低沉嘶哑,队长叫停了鞭挞。

    “小崽子,时隔三年,难道你还没搞清自己的状况?”队长走到辛巴达跟前,靴尖傲慢地挑起男孩的下巴,“你再也不是雄狮部落的少酋长了。你的部落已经易主,你那老子深埋地下,早就变成尸骨腐烂的死狮子。就连他最忠心耿耿的侍卫长穆萨,今天也下了地狱。你再不识相,我就送你去跟他们团聚。”

    “你们才该下地狱,真主会惩罚你……唔唔……”辛巴达刚说了两句,就被靴子踩住脸,用力挤压。

    “不要再说这种没用的废话了。你老子留下的财宝呢,藏在哪里?说出来,我分你一半,让你远走高飞,逃得远远的。”队长挪开靴子,众人眼睛发亮,死死盯着辛巴达。

    “呸!”辛巴达吐掉嘴里的血沫和沙子,“我知道你们是哈里发的暗卫,根本不可能放过我!”哈里发是沙之国民众对国王的称呼,暗卫则专门为哈里发处理见不得光的事。

    武者们七嘴八舌地道:“暗卫的月俸不过十个金币,和你父亲留下来的财宝相比,算个屁啊!”“小子,我们求财不求命,说出来吧!”

    队长揪住辛巴达的衣领,提到半空:“为了追捕你,我们兄弟这几年餐风露宿,到处奔波,可那个昏庸的哈里发仍对我们不满意,不但扣除了我们的俸薪,还嚷嚷着要把我们下牢房,咱们早就不想干了!怎么样,说出藏宝地点,大家各取所需,互不相干!”

    辛巴达死死盯着对方。即便交出财宝,自己也会被灭口,何况他们还杀死了穆萨大叔。“一群豺狗,怎配抢走雄狮的食物?”他昂起头,毅然喊道,“有种就杀了我!”

    队长神色一冷:“想死?哪有这么容易?”他粗暴地扯掉男孩的衣服,拖到向阳的位置,任由炙热的日光暴烤着辛巴达裸露的皮肤。

    “嘴硬也没用,沙漠会撬开你的嘴!”队长狠狠踢了辛巴达几下,回到背光的沙丘下,拿起马鞍上的水囊痛饮。

    “队长,这里离月牙城太近了,要不要换个地方?”一名武者问道。

    “怕什么,我们现在还是国王暗卫,谁敢找我们的麻烦?”队长抹了抹胡须上沾着的水,“这小子在月牙城住了这么久,至今不肯逃向外域,那批财宝多半就藏在城里面。”

    “我去给他补点水,免得他口干舌燥,晒成肉干。”一个尖嘴猴腮的武者走过去,解下裤带。“哗啦啦”,黄澄澄的尿液浇在辛巴达脸上。

    你们这群该死的混蛋!辛巴达咬紧牙关,黄沙滚热如沸,烫得他全身变得通红,鼓出一只只水泡,头发也像被烧焦了,透出糊味。

    我会死,像个普通人一样死去。他难过地闭上眼,强光仍然刺透眼皮,亮晃晃地闪动。他的头越来越烫,阳光像烧红的刀子一样,在皮肉上肆虐切割,疼痛欲裂。

    雄狮不该这么死,他昏沉沉地想。

    不知过了多久,辛巴达被水浇醒。睁开眼时,依旧烈日当空,酷热如焚。他本能地扭动脖子,用舌头舔着淌下来的水滴,这才发现,咽喉已经肿痛得难以下咽。

    “小子,才过去一个小时而已。”队长凶狠的脸庞暂时遮住了日光,令男孩得以喘息。队长摇晃着水袋,故意咂嘴发出声响,“你熬不过去的,迟早得乖乖交代。宝藏到底在哪儿?说了就给你清甜的u

    e56

    6cc9水,让你喝个饱!”

    辛巴达拼劲全力,冲他吐口水,但吐出来的只是粘稠的白沫,而身体因为蠕动产生了撕裂般的剧痛。

    “小崽子,我看你还能撑多久!”队长骂道。

    “队长,那边好像有人过来了!”放哨的武者遥遥喊道,其余的武者立刻起身,借助一座座沙丘的掩护,分散四周。

    每个人的手都按住刀柄,猫腰弓步,屏息静气。他们相处多年,配合默契,恰好以辛巴达为中心,分布成一个防御阵仗的圆。

    过了一会,放哨的武者又叫道:“没事了,那家伙往另一个方向去了。应该是过路的,像个外来的小贵族。”

    众人静候片刻,才放松下来。辛巴达隐约听到他们在说话,但听不清,两耳开始“嗡嗡”打鸣,脑子越来越迷糊,仿佛在云端里飘荡。

    “可是如果我们足够幸运,还会有一个天使保留下来。它不会变,不会走,不会因为没有灯油而消失。”浑浑噩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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