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刺客猎人-第3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再无片缕。
“食尸鬼先生,是真的,传说是真的!”辛巴达激动地跳起来,神怪妖魔全都是真的!
“这里是哪儿?怎么连呼吸的空气也变味了?”拉拉丁忽然停下来,他的眼眶很大,眼珠子却小得可怜。说话时眼珠乱转,仿佛两粒绿豆掉进碗里,“滴溜溜”地上下蹦达。
高登不动声色地问:“您来自哪儿?”
拉拉丁甩了甩额前的刘海:“当然是天方夜谭宇宙了。”
辛巴达双眼放光:“我就说你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男孩的胆子越来越大,绕着拉拉丁“啧啧”打量。
拉拉丁立刻抬起双臂,侧身屈腿uf
fb3
f0c一团团肌肉鼓胀而起:“瞧这里,那里,还有这里……好好瞧一瞧这块完美跳动的胸大肌,有没有流口水?”他伸展胸背,频频摆出姿势,雄厚的肌群像升腾起伏的山丘,亮晶晶的汗珠从沟壑间滑落。
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器怪,而且脑子脱线,满嘴废话。高登悄然收起暗器,道:“拉拉丁,这里已经不是你所在的天方夜谭宇宙了。你应该就是一个器怪,你部分失忆了吗?”
“凡人,这里是哪里不重要!”拉拉丁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重要的是看到宇宙第一无敌美男子,你们有没有心潮澎湃,情难自控,以至于想要改换性别,主动献身?”
高登沉默了,辛巴达呆了呆,拉拉丁恍然道:“你们一定自惭形秽了对不对?拉拉丁大人理解你们的悲伤。一个瘦得像小种鸡,长相娘炮,你确定自己不是变性人吗?另外一个,你真的是人类吗?明明是一颗芋艿头嘛。”
高登和辛巴达面面相觑,高登直截了当地问道:“拉拉丁阁下,你有什么威能?”
拉拉丁撇撇嘴,一抹眩目的亮光闪过洁白整齐的牙齿:“威能?无知的凡人呦,宇宙第一无敌的美貌就是本大人最大的威能啊!”
“他力气很大,跳得很高,像飞一样!”辛巴达插嘴道,话一出口,自己也愣住了。
………………………………
第十八章 屈服
高登清楚其中原委,辛巴达已和拉拉丁结成伴生,才会了解这个器怪的作用。
“芋艿头,你漏说了最重要的一点。”拉拉丁的两颗绿豆眼频频跳动,光芒灼灼,“只要本大人愿意,可以让周围百米内所有的东西发不出一点光亮。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拉拉丁大人太耀眼,太光彩照人了,啊哈哈!”
“他能不能打?”高登直接问辛巴达。
辛巴达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表情,不待他开口,拉拉丁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开什么玩笑?打架会损伤美男子光滑的皮肤,还会弄乱发型,影响肾功能……”
“拉拉丁先生最擅长的是――”辛巴达犹豫了一会儿,说,“跑路。”
“也就是逃跑?”高登看了看男孩,从对方眼里得到肯定的回复。
拉拉丁重重咳了几声:“凡人,这不是逃跑,而是美妙的旅行!有诗歌为证:‘悄悄地拉拉丁跑了,正如拉拉丁悄悄地来。’”
辛巴达显得有点羞惭,高登倒是颇为赞许:“跑路很实用,尤其对你而言。”他告诉了辛巴达关于器怪的资料,男孩听得神情痴迷,神游物外。
“可是,食尸鬼先生,这里是您的房间,也是您发现了拉拉丁先生。”辛巴达忽而清醒过来,郑重地说,“神灯应该属于您才对。”
“没关系,我也会得到你父亲遗留的藏宝,这是等价交换。”高登深深地看了男孩一眼,这是眼镜蛇家族对你的亏欠,理应有所补偿。“眼镜毒蛇,有债必还。”不管是对敌人还是盟友。
辛巴达想了想,说:“那您必须收下所有的财宝,我一件也不会要了。”
“等等,等一等!”拉拉丁瞅瞅高登,又看看辛巴达,“你们到底在说什么?我什么时候属于这个芋艿头了?真是太可笑了,凡人还想霸占拉拉丁大人的美色!慢慢臆淫去吧,两个丑八怪,再见!”他脚趾一点,“嗖”地一声蹦出窗外,转瞬几个起落,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高登淡淡一哂,对辛巴达道:“你们彼此伴生,只有你能够让他回来。集中意念,在心里想一下就行了。”
辛巴达试着照做,过了一会儿,“砰”的一声,拉拉丁从外面跳进窗户,顺便甩了甩波浪般的金发。
“怎么还是你们两个?”瞥见两人,拉拉丁目瞪口呆,脚尖一旋,又往下跳。
“砰――砰――砰――砰……”高登只望见一道模糊的残影上上下下,来去如风。拉拉丁飞也似地一次次跑路,又一次次被辛巴达强行召回。若以百米内的马速计量,高登最快大致可以达到三个马速,而拉拉丁至少也有十个马速!
“砰!”拉拉丁再次跳回房间,呼呼喘气,眼珠子晕眩般地打圈,仿佛要掉出眼眶:“怎么又回来了?”他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拉拉丁先生,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辛巴达开始解释,一席话说完,拉拉丁双眼发直,肌肉颤抖,忍不住仰天悲叹:“美男薄命啊,刚睡醒就被人霸占,还是这么丑陋的芋艿头!不!你们可以得到我的人,但得不到我的心!”他大喊一声,一蓬浓烟陡然喷出,裹住身影,他重新变成了油灯的造型。
“拉拉丁先生,拉拉丁先生!”辛巴达轻轻摇u
1000
6643着油灯,但对方毫无回应。
“辛巴达,把这盏油灯扔到尿壶里去。”高登不急不躁地道。蝉蝉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小手捏住鼻子,“啪”一串粘滑的混浊鼻涕甩在了灯盏上。
浓烟轰然升腾,爆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住手!快住手,拉拉丁大人从了!”拉拉丁现出肌肉男型,跺脚乱叫,恶心欲吐,脚背上正粘着小妖精的浓鼻涕。
辛巴达好心地弯下腰,为拉拉丁擦掉鼻涕,小妖精“呵――呵――呵”地裂嘴傻笑,又去擤鼻涕。
“不要啊!”拉拉丁吓得远远跳开,如临大敌,“好好好,本大人给你们面子,伴生就伴生!反正有这个芋艿头陪衬,刚好对比宇宙第一无敌美男子的风采。不过事先说好,拉拉丁大人卖艺不卖身!”
辛巴达举臂欢呼,拉拉丁甩了甩金发,骄傲地说道:“还有,本大人最爱保养美容,天天都要用蜂蜜、牛奶和橄榄油滋润皮肤,还要经常泡泡温泉,去除死皮。最后还有一条,就是――”
“宇宙宇宙谁最美,拉拉丁大人您最美。对吗?”辛巴达会意地说。
“聪明!想要本大人卖艺,就得喊口号。”拉拉丁满意地点点头,“我开始有点欣赏你了,芋艿头。”
高登暗暗摇头,若以他的手段,早把拉拉丁弄得逆来顺受,死去活来,哪会像辛巴达这么好说话?但这就是器怪与人类的缘,冥冥中,它们总能遇到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个。
而此时,相距神灯旅馆数十里外的阴暗巷道里,雀斑被六个地痞前后包夹,拦在当中。
“小子,这条街是我们野狗帮的地盘,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这里收保护费了?你他妈的想寻死吗?”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手持铁棍,把手心敲得啪啪响。另外五人各抓牛耳尖刀,目泛凶光,跃跃欲试。
“你就是野狗帮的老大?u
916
771f像一堆发酵的狗屎!”雀斑撇撇嘴,懒洋洋的身躯骤然绷紧,向前冲出。
壮汉举起铁棍,猛烈砸向雀斑。两把牛耳尖刀从后方刺出,扎向雀斑背心。
雀斑一把扣住壮汉手腕,夺过铁棍,顺手一敲,大汉“扑通”摔倒,额头鲜血直冒。雀斑冲势不停,迎向对面砍来的三把刀。“咣当咣当”一阵乱响,牛耳尖刀纷纷坠地,三个地痞满地打滚,痛苦哀嚎,骨头被打断了十来根。
雀斑这才回过身,面向追来的两个地痞。后者神色惊惶,不自禁地往后退缩。
“站住!”雀斑厉声喝道。两个地痞面色发白,僵立当场。
“老子叫雀斑,从今天起,我就是野狗帮的老大,城北这三条街全部由我说了算。谁要是不服,老子打断他全身的骨头!”雀斑冷笑着丢掉铁棍,扬长而去。
………………………………
第十九章 暗夜进行时(上)
月牙城花园区,宫殿式宅邸。
深夜寂静,灯火通明。花豹屈膝跪坐,凝神翻看地毯上的十几张纸卷。上面写得密密麻麻,都是高登、雀斑、阿泰、翠茜和番红花进入月牙城后的动向。事无巨细,全部记录在内。
这些监控报告来自本地的血狱会据点,总共一式两份。一份辗转送往总部,存档备案;另一份被花豹以训练基地的名义索要查阅。
花豹抽出雀斑的情报资料,率先详读。
“礼拜一清晨七点左右,12号进城与地痞斗殴,随后加入赶骡帮,与人拼酒赌钱,通宵达旦……”
“礼拜二中午十二点左右,12号参与集市东门的帮派大火并。下午四点至七点,12号行踪不明。当晚赶骡帮内讧争权,12号成为赶骡帮新任老大的副手……”
“礼拜三,赶骡帮与铁手指、野狗帮接连火并,赶骡帮老大死于斗殴,12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位,成为赶骡帮老大……”
“礼拜四,铁手指、野狗帮向赶骡帮臣服,12号成为北门三条街的大佬……”
花豹合上纸卷。很显然,雀斑是打算从地下势力这条路子,逼出暴风马贼团,和对方玩一场凶险的试探游戏。正因为处在风口浪尖上,雀斑被血狱会的探子们重点监控,花豹反而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一定要把雀斑五人组和马贼的最后决战引到城外。只有在广袤荒凉的鬼迷沙漠上,才能设法摆脱那些血狱会的监察探子,完成主人的任务。花豹一边潜心思索,一边又拣出高登的监测报告。这份情报的内容最少,大多数都是13号进出神灯旅馆的时间记录。
“没人能在大街上跟踪13号而不被甩掉,我执行监测二十年,从未遇见过这么老练棘手的新人。以至于集市东门的帮派事件过后,我们方才查清,原来13号是导致这一切的源头……”报告末尾写到,“建议总部将13号作为精英培养。”
花豹丢开报告,狞笑一声。13号再天才又如何?这个摆了他一道的小蛆虫,迟早要被僵尸那个老变态玩死。
随后他翻开阿泰和翠茜的行踪资料。他俩暂时借宿在城外的黑鹰部落,阿泰会帮牧民干活,有空就练习骑马。翠茜则显得娇生惯养,任性挥霍,还送了不少漂亮首饰给部落的小女娃们。
从这些情报里,花豹大致琢磨出了雀斑几人的刺杀计划。这是明、暗两路分工,威逼、利诱双管齐下,从而一步步迫使马贼暴露形迹。整个过程递进有序,手段高效又互补,算得上是高明的战略。
但花豹隐隐嗅到了一点不寻常的味道。
这项刺杀计划想要顺利完成,前提是五人组之间拥有极高的信任度,好像五根亲密无间的手指,握成一个充满凝聚力的拳头。有人甘当靶子,有人愿为鱼饵,相互默契分工。
雀斑、番红花、翠茜和阿泰四人一直走的很近,他们信任彼此,合情合理,可是高登呢?
在基地的最后两年,高登独来独往,和其他少年几乎没有任何交集。这次行动,高登和雀斑四人的关系从监测报告来看,同样冷淡疏离,他凭什么能当好刺杀计划的一环?花豹百思不得其解。
在五人组的监测报告中,描述番红花的资料最多最详尽,足足占了u4e0
1000
0半卷宗。
他一点也不在乎暴露行藏,公然以游吟诗人番红花的身份流连各大酒吧餐馆,卖唱献艺,大出风头,博得广泛喝彩。短短几天,番红花就有了点小名气,一家叫做“春天要回家乡”的酒馆甚至出钱请他驻场表演,并提供免费食宿……
“哐啷!”
两只冒着雪白泡沫的麦酒木杯撞在一起,金黄色的酒液迸溅,在酒馆的灯光映照下闪闪发亮。二人举杯仰头,一口气喝干麦酒。
“哈哈,他娘的,够爽快!”光头大汉砰然放下酒杯,抹了一把顺着硬扎扎的胡须流淌的酒汁。他衣襟敞开,坚实的胸膛半裸,肤色黑黄,右脸颊上长着一小块黑痣,从中钻出几根铁丝般的黑毛。
番红花坐在他对面,满脸通红,醉眼朦胧,外面悬挂的酒馆招牌仿佛在眼前跳舞。“春天……回……家。”他咬着舌头说,“这家酒馆的名字好……奇怪啊!”
“因为……想回家嘛!”光头大汉咕哝了一句,走到酒馆大厅的角落,抱起一只橡木酒桶又走回来,往桌上的两只空木杯里倒酒。“来,天才的小游吟诗人,我们再痛快地干一杯!”
番红花抓起酒杯,朝嘴里塞,猛然间打了一个酒嗝,低头呕吐起来。“不……不能喝了。”他狼狈地抹了抹嘴,望望四周。夜深人静,酒馆里的客人都已离去,侍者也去楼上打盹了。空荡荡的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醉醺醺相对。一时间,说不出是热闹还是凄凉的感觉,倏然涌上番红花的心头。
“不能喝,那就唱。还是唱那首《五百里》!”光头大汉从兜里抓出一把金币,随意洒在桌上。“来,打赏!”
“你都听了几十遍啦。不过,我们是朋友,你想听多少遍都可以!”番红花用手一推,金币“丁零当啷”落到地上。这是他来此间酒馆驻场表演的第一天,和酒客u5
17ae
149头大汉也是刚刚结识。这人爽直大方,很喜欢番红花的歌艺,两人性情投缘,相谈甚欢。
悠扬的竖琴音响起,番红花席地而坐,拨动琴弦,低声歌唱。
“如果你错过了我乘的那辆马车,
你会明白我已离开,
你会听到一百里外飘来的马铃声。
一百里,
一百里,
你会听到一百里外飘来的马铃声。
过了一百里,
过了两百里,
过了三百里,
过了四百里,
我离开家已五百里。”
这首俚曲出自大名鼎鼎的白朗宁之手,调子清新忧伤,在民间传唱极广。亮晃晃的灯光下,番红花瞥见光头大汉眼神黯淡,抱住橡木酒桶猛灌。
“我衣不遮体,
我不名一文,
这条路不能让我回家去。
这条路,
这条路,
这条路不能让我回家去。”
手指轻勾,琴声袅袅,番红花的余音回荡在寂静的四周。光头大汉放下酒桶,怅然良久,低声问道:“你们游吟诗人到处流浪,难道就不想回自己的家乡吗?”
番红花摇摇头:“我没有家,也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乡。”
光头大汉楞了一下,眼中露出奇异的神色:“小兄弟,原来你也是弃婴。”
番红花默然了一会,问道:“你也没有自己的家乡?”
“没有。不过,如果……那个地方也算是家乡的话,很远,有好多个五百里。”光头大汉嘀咕道。
番红花又问:“为什么不回去呢?”
光头大汉闷不吭声,继续狂饮。酒桶遮住了他的脸,番红花只瞧见酒像泪水一样,打湿了他裸露的厚实胸膛。
“砰”的一声,光头大汉用力丢掉酒桶,破碎的木片四散飞溅。“因为――没脸回去啊。”他站起来,大步往外走。
番红花扭头望去,不知何时,酒馆门外的阴影里站着一个老头,佝偻低头,沉默地吸着水烟壶。
“我不是弃婴。”光头大汉走过身边时,番红花忽而朗声喊道,“我是萤火虫的孩子!”
光头大汉肩膀一颤,蓦然停下脚步。他沉默了一会,用力拍了拍番红花的肩膀,然后推开酒馆的门,敞开的衣襟灌满了孤独的夜风。
他和老头一起走向黑暗中。
………………………………
第二十章 暗夜进行时(中)
“老三,你又喝多了。”老头闷头吸了几口水烟,淡蓝色的烟雾浮上脸庞,眼角的皱纹愈发显得愁苦。
光头大汉无声叹了口气:“碰到个有趣的小鬼,忍不住多灌了几杯。当年我出来混的时候,和他差不多大。眼睛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
老头干笑一声:“当年你入伙的时候,杀匹病马都会心软地哭,谁都瞧不起你,说你是没胆子的怂货。”
“可我最终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黑狒狒,暴风马贼团响当当的三当家。”走在阴暗的巷道里,光头大汉自嘲地笑了笑。眼泪总有一天会哭干,小巷崎岖,墙壁逼仄,已经没法再往回走。
“你每做一票回来,总要把自己灌醉。”老头摇摇头,隔了一会儿问道,“你们这一趟出去,有没有惹上什么硬角色?”
“这个月,我们抢了两支外域的商队,做得很干净,没留一个活口。你也知道规矩,我们从来不碰贵族,一般不会遇到什么硬茬。”黑狒狒看了看老头,警觉地问道,“金牙,我一回城,你就急着找我,难道出事了?”
老头金牙把高登上门和帮派火并的事详细告知,道:“说不上为什么,我总有点心绪不宁。明天参加神庙的聚礼会时,我会和老大好好谈一谈。”
他俩穿过曲折交错的巷子,走进城北的街区。时过午夜,街道两边门户紧闭,只有几家赌场灯火通明,随风传来隐约的喧闹声。
黑狒狒问道:“我们现在去对付谁?”
“一个叫雀斑的小子。我查过了,就是他率先挑起了黑帮的大火并。”金牙深深吸了一口水烟,“这小子简直是条疯狗,两天就吞了北门三条街,今天又去抢南边铁匠会的地盘。今晚十二点,铁匠会和南门其他几个帮派都会倾巢出动,教训一下这个乱来的小子。我派了十多个兄弟混在里面,伺机动手。我们两个暗中压阵,以防不测。”
黑狒狒耸耸肩:“抓一个小鬼也值得这么兴师动众?”
“没有淌进河,就不知道水的深浅。”金牙放下水烟壶,眯起眼道,“这小子是突然冒出来的,谁也不知道底细。如果他和那个食尸鬼有关,说不定你我还得联手作战。小心一点,总好过栽一个大跟头。”
黑狒狒打了个酒嗝:“早晚有一天,我们会栽到别人手里。你见过能善终的马贼吗?”
“但绝不是现在。我绝不容许自己威风一世,最后栽在两个小鬼手里。”金牙郑重其事地说,在一个三岔巷口右拐,随后停下脚步。
一道两米左右的低矮围墙将前路隔开。墙内是一家赌场,人声鼎沸,灯亮如昼。墙外是臭熏熏的垃圾堆,两旁是沉睡的民房,一片黑灯瞎火。
“嘎吱”一声,金牙推开一间民居的门,径直入屋。里面架着一个简陋的木梯子,通向屋顶的小阁楼。
木梯后面的阴影里,有人弯腰上前,递上两柄弯刀和两套连着网眼面罩的夜行衣。
金牙顺手把水烟壶递给来人,一边套上深灰色的夜行衣,一边问:“那个叫雀斑的小子还在赌场?”
“他从晚上九点进赌场,就一直没离开过。”
“看来他对这块新抢到的地盘很满意嘛。铁匠会那边呢?”
“南边的u51e
1000
0个帮派已经齐聚,大概半小时以后到。值夜的治安队那里也打点过了,今晚这边就算闹翻天,也不会有人来管。”
金牙沉思片刻,吩咐道:“再多叫几个兄弟安插在附近,封锁所有巷道的出入口,我要万无一失。”
来人正要领命退下,金牙忽而又叫住他问:“神灯旅馆的那个食尸鬼呢?”
“我们的人守在旅馆门口,只要他一出来,就会发信号。”
金牙微微颔首,和黑狒狒踏上木梯。小阁楼的窗户敞开着,斜斜朝向赌场,高过围墙,恰好可以观望到赌场内的大致情形。
黑狒狒走到窗边,观察周边的环境。近处都是黑压压的民房,七、八个马贼的暗哨伪装成乞丐,迅速进入各个巷口。他头探出去往上瞧,阁楼顶的屋脊一路延伸,末端相距赌场的围墙只隔一米。
“这个位置不错。”黑狒狒拉下网眼面罩,缓缓拔刀出鞘,亮森森的刀光映上瞳孔,杀气满盈的目光比刀锋更冷冽。这一刻,他不再是沧桑怅惘的酒客,而是喋血无情的马匪。
“这个位置不错。谢谢你了,辛巴达。”高登爬到一家餐馆屋顶粗壮的烟囱桶上,俯瞰下方五百米处的赌场。夜色深沉,暗无星月,赌场如同一个明晃晃的灯盏,映出里面模糊攒动的人影。
“食尸鬼先生,能为您做事,是我的荣幸。”辛巴达站在拉拉丁宽厚的肩膀上,开心地挺起胸膛。
拉拉丁轻咳一声,辛巴达立即说:“宇宙宇宙谁最美?拉拉丁大人你最美。”
拉拉丁满意地昂起头,夹紧手臂,让自己的大胸肌挤得更饱满一些。
这两天,辛巴达一直充当高登的耳目,在东门珠宝店附近盘下一家店铺,负责监视珠宝店。男孩显示出超人一等的旺盛精力,几乎整日整夜不睡,死死盯住珠宝店进出的人流。正是他,发现了深夜u79b
d2f
b开珠宝店的老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