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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千古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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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女贼洛樱
公元2005年9月的一个清晨,北京城一如既往地在汽车的喧嚣和行人匆匆的神色中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拉开窗帘,清新的阳光照射进房间,我微微眯了下眼睛来适应这明亮的光线。昨天忙了一夜,今天凌晨才睡下,实在很想睡个懒觉,但是……我苦笑一下,好像我这种人,就算是睡个懒觉都是很奢侈的事,不说一堆事等着去做,即使没事,人体生物钟也会让你很奴性地按时起床。
稍稍梳洗,看着镜子里的人,眉清目秀应该算是个美女吧,很多人都这么说,可自己看得久了,不觉得美在何处,高高瘦瘦、长手长脚,细腰窄臀,穿上白衬衫牛仔裤,一身书卷气,再戴上那副近视眼镜,分明是个青涩的大学生。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扯扯嘴角自嘲地一笑,这年头别说大学生,恐怕连初中生也谈不上青涩了,昨天吃饭的时候,可巧邻座是两个女孩子,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口里谈的竟然是连我这个大女人听了都脸红的“性”方面的话题,看她们旁若无人地高谈阔论,实在是愧煞在下这个在“道上”混的我。
在“道上”混的?嗯!“道上”……我瞪着镜子,镜子里的人也不甘示弱地瞪着我。我苦笑,再苦笑。转身走出来,不再思想,不再追究。
换了一身米白色的休闲套装,蹬着同色休闲鞋,背上宝石蓝的肩包,我施施然走出酒店。我喜欢白色,原因不明,有时候想想,大概是潜意识中有种“漂白”的渴望吧。
门童询问我是否要车,我摇摇头,隔壁街有家餐馆,早上专卖白粥和各色地方小吃,我很喜欢,决定步行去吃早餐,顺便整理一下心情,大战在即,不想一些有的没的来扰乱心神,否则一失手成千古恨,向谁哭去?
对于饮食,我一向很挑剔,既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讲究用餐环境,而这家餐馆难得的各方面都满足我的要求,所以我在这儿消磨了1个小时时间,反正有人一直陪在这里,也不觉得寂寞。
我抬眼特意看了看光明正大坐在窗前饮茶的年轻男子,这个家伙从三天前就时不时的在我眼前晃,当然,这张脸孔可不是这几天才熟悉,应该是在……三个月前吧,那次是为了一件名贵的古董,初次见面就摆明了立场,君为警察妾为贼!大打出手之下,我不是对手,于是使诈逃之夭夭。
当然这家伙也吃了一个大亏,那件古董到底还是让我偷走了。呕的是,明明知道我就是那个贼,他偏偏什么证据也没有,凭我的聪明,他抓不到我任何马脚。不过也留下了后遗症,就是从此之后,这家伙象瘟神一般死死地缠着我,害我整整三个月没有生意可做。但是这一次,不管他缠不缠盯不盯抓不抓,三天后,三天后,一切都会结束,虽然不知道结局如何,我都必须去做我当做的事!
我抬头看他,他也看我,我无惧,他也无畏,我冲他笑一下,他面无表情,其实这个人挺英俊的,不过套用现代新新人类的话说,未免太“酷”了些。话说回来,他是有条件,有资格耍“酷”,人民警察嘛,面对欲擒之而后快的女贼,怎可不酷?
过去的数月,我虽然知道他在暗中跟踪我,但却没一次好像这次这么明目张胆,(咦?这个词应该用在我身上才对,嘿嘿。)所以很显然,他察觉到了我最近会有大举动,所以现身出来警告我!不过他可傻透了,干吗警告我呀,等我行动时抓我个现行犯不是更好吗?估计跟我三个月整天东游西逛,脑子短路不太好使了。
与其说我在心里恶毒地诅咒他,还不如说在诅咒自己,因为脑子短路的不是他,只怕是我,因为我甩不掉他,否则怎么会忍受他跟踪我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我用了不下二十种方法想甩掉他,但他就像一个阴魂,如影随形地跟着你,看着你,盯着你,仿佛无所不在整个渗透在空气里,随时可以感觉得到,想想真有点毛骨悚然。
我右手托着“香腮”,叹口气然后向他抛个媚眼儿,虽然明知这家伙铁肯不会被电到,还是忍不住试一下,按照习惯,他一定会狠狠瞪我一眼来还以颜色,所以出击后立马低下头,不去接收反射信号。
一会儿,耳边响起了轻柔的音乐,我侧耳聆听,是王迪的《不是说好吗》:
……
你突然的离去
让我承受深深的痛
为何你要离我而去
为何你就这样放弃
为何你要让我伤心
为何你就这样无声无息
不是说好吗要永远不放弃
不是说好吗我们一起努力
想起过去的誓言温暖无比
你突然的离去
让我承受深深的痛
为何你要离我而去
为何你就这样放弃
为何你要让我伤心
为何你就这样无声无息
……
这一直是我喜欢的歌,尽管有些自虐倾向。听着听着,觉得有些心酸,我努力睁睁眼睛,把酸意从眼里挤出去。虽然我是一女的,但是眼下还没有资格去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事,且待此间大事一了,再去研究关于幸福的问题吧。
站起身不再理会那个脑子短路的笨蛋,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古城大街上,匆匆的人们,匆匆的车辆,满眼就我这么一个闲人。我绞尽脑汁,搜肠刮肚,殚精竭虑,想得头都破了,还是跟这三个月来的许多时候一样,想不出计策。大大方方地转身看,他大大方方地跟在后面,所到之处,惹来许多漂亮美眉倾慕的眼神。
我冷笑,继续向前走,在我前面,一个年轻的妈妈牵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慢慢地走着,小女孩走路还不稳,步履蹒跚的样子特逗,我看直了眼,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唉,什么时候,我也可以有这种平凡的幸福?
正愣愣地想着,不知什么时候,那母女俩已在过马路,妈妈低着头对小女孩喃喃地说着什么,而对面一辆卡车正疾驰而来,我脑子一空,本能地冲了上去,一把抱起小女孩跃出去。从地上爬起来,惊魂未定的我听见怀里小女孩的哭声,不由抱紧了她,对不起,我只能救得了一个。
“小敏!”一声女人的叫声,抬头一看,却是那个我以为在劫难逃的妈妈,她正从一个男人的怀里冲过来,那个男人,正是那个臭警察。卡车司机跳下来,指手划脚地吼着什么,而我则呆呆地看着那死里逃生的母女俩又是哭又是叫又是感谢,心里有些奇怪的感觉,想想看,一个贼跟一个警察联手救了两条性命,是不是奇怪?
扭头一看,那警察正在跟司机说话,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我立马脚底抹油,溜!
买了一个大大的水果篮,我去医院看他,他是谁?或者说算是我的谁呢?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我知道他是我心中最柔软最脆弱的一角,不能碰触,不能研究。
他躺在床上,静静地睡着,他的面孔苍白无力,一如他的心脏,我站在床边,静静地看着他,仿佛有什么感应一般,他忽然醒来,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我,唇边绽开一抹笑意。
“你来了。”他说。我点点头,扶他起身,拿一个大枕头垫在身后,再拿出一个桔,默默地剥开递给他,他并不喜欢吃水果,但只要是我买的,他都会吃得一个不剩。
“千枫,这几天你去哪儿了?”他吃下一片桔子,忽然发问。
我微笑,脸色平静如常:“公司派我出差,去上海了。”
“肖炯,该打针了。”一个漂亮的护士推开门走进来,戒备地看了我一眼,语气温柔地对他说话。
明了这种不同的对待,我心里暗笑一下,走出病房,这家伙从小就受女孩子欢迎,走到哪都不乏粉丝,天生的桃花命。
走廊里有一个人,是他!就知道想甩掉他绝不容易。
我没理他,站在窗前向外看,触目所及是属于北京的灰蒙蒙的天空,这种天气特别适合我,适合我灰蒙蒙的心。
忽然,一抹红艳艳的颜色出现在眼前,是一个红色的氢气球,不知道是哪个小孩子有意或无意放飞的。我的眼定睛在气球上,随着它慢慢飘啊飘,飘到天上,越来越高,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然后,天空还是灰蒙蒙的,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那抹亮丽的色彩。
亮丽的色彩……肖炯!原来还是会消失啊……
我觉得呼吸有些困难,赶紧转过头,把一些奇怪的想法排除脑海。
下午,应肖炯的要求,乘着护士不注意,我们偷偷溜出医院,当然,那个跟屁虫还是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我们去吃肯德基,这被称为垃圾的食品是肖炯的最爱,虽然我多次被医生告诫在肖炯的饮食上一定要注意,但今天,就让我们都放纵一次吧,最后一次。然后又去逛街,肖炯不能走太多的路,所以我们走走停停,常常是走一会儿,就得找地儿歇歇。
再次坐到咖啡厅时,肖炯终于忍不住向我发问了:“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总跟着我们?”
我早有准备,从容自若地应对:“别理他,这年头无聊的人多得是。”
肖炯皱起眉头:“你认识他?”我笑了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是低头喝咖啡,肖炯看看我,低下头默默喝着面前的橙汁,咖啡和橙汁混合的香气静静地环绕着我们,然后在空气中飘散,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奇怪。我抬头看肖炯,恰好他也抬头看我,我们相视而笑。
“应该……应该有很多人追你吧。”肖炯眼睛亮晶晶的,认真地问我。我一下给问的愣住了,这小子,从来说话不会这么直接的,今天哪根筋不对?莫非是在吃醋?
我咧嘴一笑说,低声对他说:“放心,纵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肖炯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脸忽然红了,好像他就是那个“一瓢”一样,我吃吃地笑着,心里却一阵难受。
我跟他从小就一起在孤儿院里长大,八岁那年我被领养,十八岁那年再次与他重逢时,我已经是一个经过极其严酷和特殊训练的文武全才的“神偷大盗”,而他,却是一个心脏病患者。六年来,我拼命地“工作”拼命地赚钱,目的只有一个,给他治病。现在,我的存折里已经存进了一大笔巨款,不但足够给他做心脏移植手术,还能帮助他在未来几年,实现自己的愿望―――上大学,还有,他要做中国it业最好的ceo。
可是ceo……跟一个女贼?
至今为止,他都不知道我是干哪一行的,他以为我是一高级白领,而这个秘密,我打算瞒他一辈子。
坐着闲聊了几句,肖炯显得有点心不在焉,屡次看着我,似乎想问什么难以启齿的问题,我没有给他机会,因为不管是什么问题,我都不能诚实地回答他,而我,真的不想在他面前撒谎,所以明知他的郁闷,我却只能佯装不知,心里除了难受,没有别的感觉。
回到医院,我给他削水果,这是我跟他在一起时作的最多的一个动作。而他则呆呆地看着我,这也是他跟我在一起时作的最多的一个动作。
“明天我要出差,大约半个月左右吧。”我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他,还是免不了欺骗。
他接过苹果咬了一大口,含糊地点点头,“嗯”了一声,状似无意地问:“这次去哪里?”
我知道他并不是随意开口问问,他是真的关心我去哪里,去作什么,他希望了解我更多的事情,我向来对他有求必应,只有这一件,无论如何都无法满足他。
得不到我的回答,他抬起头疑惑地看我,我微微一笑,说:“西安。”此行的目的不能告诉他,此行的地点告诉他却是无妨的。而且,我知道这房间里有窃听器,不但是这里,我住的酒店客房,我的电话,我的电子邮件,所有一切的通讯手段,都时刻处在警察的监听监视之下。但我不介意将我的去向通知警察,这正是我希望的。
拿出存折递到肖炯的手中,淡淡地说:“给你的。密码是你的生日。”我们俩人共有的东西不太多,生日算是一个,12月12日,在孤儿院我们成为朋友那天,就是我们的生日。
肖炯皱下眉,打开一看,吓一跳:“这么多?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当然是这些年辛辛苦苦攒下的,记得将来还我。”我若无其事地笑道,尽管盼着他不要怀疑什么,但也知道不可能,毕竟这么一大笔来历不明的钱,搁谁谁都怀疑。
肖炯抬眼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们相视而笑。我舒了口气,心中觉得感激,感激他没有追问,感激他没有表现对我的感激,也感激他……就这样静静地把存折收了起来。
半晌,他忽然说道:“如果我这一辈子都还不起怎么办?”
我轻扬眉,玩笑道:“那就以身相许好了。”真是玩笑,半点认真的意思都没有,没想到肖炯一口答应:“好,一言为定。”我有点吃惊,因为他的神情很认真的缘故,心里觉得一甜,又觉得一涩,一时五味俱陈,赶紧低头哈哈一笑,掩饰心中复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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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和田玉环
夜深沉,圆圆的月亮冷冷地挂在天空。忽然想起,今夕何夕,竟是中秋佳节。身上系着钢索,从顶楼沿着光滑的玻璃墙幕滑下来,恍惚间想起肖炯,不知今晚他是不是一个人渡过团圆节,真希望有人陪他,哪怕是那个漂亮的小护士呢。
在大块的整玻璃中间切割出一个圆形的孔,直径至少能容我的身体通过,现代科技为我这种贼提供了最优良的技术,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防无可防。
甬道中静静的,通过耳边的话筒,我的同伴遥控着一切。“转右,向前直走,第二展室。”抬头看看,墙顶上的闭路电视监视器在同伴精湛的破坏力之下,早已失去了作用。
我轻轻地向前走,停在第二展室门前。等待我的是最高科技的防盗系统,不过没关系,拿出一个小小的录音笔,按下play键,传来男人唱童谣的声音:“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该死的男人唱得这么大声,生怕引不来人怎么的?我生气地在心中暗骂着,想起他被迫当着众人的面唱这么幼稚的歌谣时那尴尬的样子,心里又暗暗地好笑。眼看着厚厚的合金门在我面前开启。
得意地一笑,迈步走进去,耳边响起同伴的声音:“看到了吗?中间的玻璃柜?”
戴上特制的红外线眼镜,小心地穿过红外线报警系统,来到摆在中间的玻璃柜前。玻璃柜里只摆了一个紫檀木的盒子,“就是它。”同伴兴奋地说。“现在你只有一分二十秒的时间,动作要快。”
打开玻璃罩,我毫不犹豫飞快地拿起紫檀木盒子,顿时警报器发出尖锐的声音轰鸣起来,很快,警卫人员的脚步声传了来,我用最快的速度,象风一样跑回来时的窗口,敏捷而迅速地钻了出去,抓住钢索,从十八楼飞落地面。跳进前来接应的“别克”车里。
在警察来到之前,我和同伴迅速离开了现场。
坐在车里,我打开那个紫檀木的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块小小的扁扁的玉环,以我专业的眼光来看,那是块和田羊指白玉,是玉中的极品,但是这种玉再贵重,好象也不值得组织如此大动干弋,拿起玉看了又看,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只好放回去。
刚才因为紧张没注意,这时忽然感觉有些不对,那个被我认为是紫檀木的盒子,竟出乎意料地沉重。我觉得奇怪,捧起盒子细看,这才发现它并不是紫檀木制作的,也不是任何的木制材料,却也非铁非铜非金非银,总之不是我见过的任何一种材料,盒子中间微凹的地方,自然是放置玉环,可疑的是凹处周围的地方,刻着一些奇怪的花纹,好象文字,旁边还有一些好象刻度的东西。此外,四周还布满了一些细密的小小的微微凹起,是什么东西却看不出来。
直觉告诉我,这个东西的奥妙之处,只怕在于这个盒子。或者盒子与玉二者缺一不可,不管怎样,这其中一定隐藏着重大的秘密。
到了安全的地方,按照规矩,同伴下车,由我单独将货送到指定地点,我一边开车,一边拿出一个新的,从未用过的手机,拨了一个号码,说:“一切顺利,按计划行动。”
一路向北,大约开了两个小时的车,拐进一条羊肠小路,穿过去后,前面是一片原野,原野上的一处点着篝火,篝火后面停着辆粉红色的家庭用旅行车,篝火旁,一个人坐着似乎在烤火。我下车,向着篝火处走过去。
看见我,那个人站了起来,四十几岁的样子,身材丰满,相貌美丽,正是“文物部长”,大家都叫她一姐。她对着我笑,说:“回来了。”声音温柔宛如慈母,可是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头不折不扣的母狼,冷酷、嗜血、狠毒,组织中除老板外的第二号人物。
我把紫色盒子拿给她,她的笑容更加灿烂,灿烂中透出兴奋和贪婪,喃喃地说道:“没错,就是它。”真不知这个盒子到底有什么重要。但她的专注正是我的机会。
我悄悄摸出手枪,对准了她,是的,我已经出卖了她,不为别的,只为两个字--自由!
我要自由,我梦想着自由,那是一直以来我心里最大的渴望,我不想做一个永远都见不得光的女贼,更不想在肖炯面前永远隐藏自己的身份。
我想在太阳底下行走,自由的欢笑,自由的哭泣,不再被控制,不再被束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想做的事,也没有人来勉强。
我要的仅此而已,但如果组织存在一天,我的梦想就一天不可能实现,我见过他们对待妄想退出之人的手段,那是让人生不如死的恶毒。
所以我只能用这种“出卖”的方法来争取自由,哪怕为此付上生命的代价,也好过一辈子过这种令人厌恶,令人呕吐的日子。
一姐抬起头来,看了我半晌忽然笑起来,嘲讽地说:“你就这么迫不及待?”
她的镇静出乎我的意料,我确定她早已有所防备,她又笑一声,懒洋洋地说:“我早就知道你有异心,不过没想到这么快露出狐狸尾巴。”
我知道她口中的“异心”,指的是想向上爬的野心。在组织里,高的职位一向是有能者居之,谁想爬得更高,就必须不择手段地踢掉妨碍他的绊脚石,在这个特殊的团队里,可以发生任何最黑暗、最卑鄙、最无耻的事,只要你够聪明诡诈,且狠得下心。
四周忽然响起了警笛凄厉的声音,她的脸色这才变了,凶狠地说道:“你竟敢跟警察合作?你以为自己可以脱身吗?”
我“嗯”了一声,淡淡地说:“我已经打定主意,陪你一起坐牢,或者你比较幸运,连牢都不用坐了。”
一姐犯案累累,身上还有人命案,怎么看等着她的也只有死路一条。
一姐的面目更加凶狠:“你以为组织会放过你吗?”
我再度淡淡地一笑说:“抓到你,组织也会很快不复存在。”一姐是组织的核心成员,手中掌握着组织内部最高度的机密。警察自然有办法从她口中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一姐冷冷地看着,冷笑着叫着我在组织里面的名字:“洛樱,你够狠。”她忽然撮唇打了个口哨,那辆粉红色的旅行车车门打开了,借着灯光,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肖炯。手上戴着手铐,被三个持枪的黑衣大汉从车里推了出来。
我的心一下沉了下去,千算万算,我没有算到这一步。一姐冷笑着,把枪从我的手里夺了过去,对准了我的头,肖炯惊呼起来:“不要!不要杀她!”
我看着他,他的身上有被殴打的痕迹,脸上也又青又肿,额头上还有血迹,我只觉得心痛如刀绞。
警车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警察们手持枪械将我们包围。一名警官手拿话筒叫道:“你们被包围了,放下武器。”
一姐一把抓过肖炯,手中枪顶上了他的头尖叫道:“不准过来,不然一枪打死他。”
我把背包丢到地上,从短皮靴旁拿出一把手枪也丢到地上,然后举起双手,我用眼睛看着肖炯,告诉他不要害怕,一切听我安排,然后对一姐说:“放了他,我来作你的人质。”
身后的警察中有一个人急切地喊着:“洛小姐,不可以。”
我没回头,继续说:“你也看到,我比他更有用。而且他有严重的心脏病,如果一旦发作死了,你们更别想逃出生天。”
一姐想了想,冲手下摆下手,一个黑衣大汉远远地向我丢来一副手铐,我嘲弄地一笑说:“你认为这个对我管用吗?”
一姐不理我,我只好捡起来自己给自己背着手扣上,走到一姐身边,作她的人质。肖炯走过来,他呆呆地看着我,我可以看见他眼睛里的泪水,他是聪明的,所以什么也没说,走向警察一边。
我心里再度充满了对他的感激,他没有在这种时候表现所谓的“男子汉气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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