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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千古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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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

第四章 贼被贼偷

    没有电视,没有书,没有任何娱乐,在古代靠山村的生活一个字就可以概括――闷,而且是非常、非常、非常的“闷”,尤其是在看不到肖炯的情况下,就不止是“闷”,而是“苦闷”了。

    等待的时间越久,思念就越深越长,我想若没有这次的离别,自己都不会知道原来爱肖炯的心是如此的浓烈,并不会因为相隔了二千年而渐渐淡去,反而如同陈年的老酒,愈久愈香浓,偏偏又无法跟任何人分享,只好深深把它积压在心里,每早晨每晚上,自己一个人偷偷地品尝。

    而每一次思念,都会更深地坚定我的决心:“回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对他说‘我爱你’。”不管面对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对他示爱,放下矜持,放下自尊,也放下自卑,放下所有的一切,只要去爱他。

    这份决心是这样的坚定,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看来“穿越”带给我的也并不全是坏事,至少它改变了我在肖炯面前胆怯和犹豫的心态,肯勇敢面对自己的感情。

    转过年来,即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半年的古代山村生活,让我跟二千年前的老祖宗们关系搞得很熟络,邻居们都以为我是男人,(天知道为什么古代人都把我当男人,虽然为了讨生活容易些而响应他们的误会,我每天都用丝巾把脖子围得紧紧的,防止因没有喉结而穿帮,但即使这样他们也不应该一点都看不出来,害得我自信心严重受损,每天都照几十遍镜子,只差去问镜子我是不是美女了。)打猎也拉上我,种田叫上我,赶集自然也少不了我,除了种田之外,其它的活计倒是难不倒我,尤其我打猎的功夫不是吹的,三四个小伙子加起来打的猎物都不如我一个人的多,所以村里的男生们都蛮服我,不管年龄大小,一律尊我一声“洛大哥”。

    山村的人民朴实生活简单,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治安好得根本用不着法律来规范,也正因如此,使我放松了警惕,结果犯下一个令我极其悔恨的大错,也因这个大错,使我的人生脱离了预设的轨道,向着不可测度的未来而去。

    我所租的房子不大,一间卧室一间厨房,因为要住一年之久,我不想凑和,于是费了点时间来装修它,论到装修,自然不可能象现代的装修一样奢侈豪华,只是尽力使它更干净,更清雅罢了。

    厨房用了点心思,仿造现代的样子,把厨柜吊到墙上,搭了个简单的木制流理台,自来水洗手盆是不可能有了,只是用来在上面切菜做饭罢,本想把旅行车上的现代电器等设备拿来一用,一想太过惊世骇俗就算了。麻烦是麻烦了点,但还是按老祖宗的办法生火做饭安全一些。

    卧室里一床一桌一柜,简单大方,所有重要物品都锁进柜子里,最最重要的是那个紫盒子,我特别找木匠又打造了一个盒子,加了两道锁,藏到衣橱里。

    用电脑时自然少不了蓄电器,没办法只好尽量小心偷偷地蓄电,偷偷地使用,说什么也不敢拿出来现。

    其实我还可以做得更谨慎,但是此地淳朴的民风影响了我,使我认为天下太平,天下无贼,也许我是仅剩的一个贼,可是就这么一个贼也已经改过自新,弃恶从善,金盆洗手,闭门封“盗”了。

    除了干活、吃饭、睡觉,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研究那紫盒子及和田玉。

    那天恰逢赶集日,离村子不远的南面有个镇子,每个月中旬都有三天的集市,每次村里的年青男女都会一起结伴去买些生活用品,顺便凑凑热闹。

    我对古代的集市没有兴趣,哪里比得上现代逛街,如非有必买的东西,宁肯在家睡觉也不会去。但是那一天,来邀我的偏偏是房东的女儿秀娇,秀娇人如其名,长得又秀丽又娇美,是本村甚至方圆百里数一数二的美女,本来人家美是人家的事,跟我无关,但糟就糟在这位美女看上了鄙人在下我。

    汉朝的民风比较开放,尤其这时汉武帝尚未掌权,儒家也尚在不得不“闭关”的窘境当中,广大人民还没有被儒家学说洗脑,女子的社会地位比较高,有离婚和再嫁的权利,而单身女子若有中意的男子,也可以主动示爱,绝不会被斥责为放荡,否则就不会有卓文君私奔司马相如而不以为耻的佳话了。

    (说来这位才女也恰好生于汉武时代,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见见她,看看她到底出色到什么程度)总之这位秀娇姑娘几次三番地对在下表示好感,若换了一般男子,早就把持不住了,可惜我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性取向十分之正常的女人,不能回报红颜之万一就只好千方百计地躲着她,避着她,弄得自己也蛮辛苦,真的好想找个机会找个方法让她死心。

    鉴于此种原因,当秀娇找我去赶集时,我难得痛快地答应了她。村里的小子们见我们俩人结伴而行,就鬼头鬼脑把我们撇下自己先溜了,而我则一路上绞尽脑汁地想着,怎么样才能在不伤害她的情况下解决这个麻烦的问题。

    集市很热闹,至少在古代人的眼中是这样,秀娇玩得很高兴,我想这与我的陪伴不无关系,而且,她常常主动拉我的手,看这看那,望着我笑靥如花,眼神温柔的能滴出水来,害得我损失了很好钱币,全都给她买了手镯珠花和糖葫芦。

    其实我是心怀内疚,想先讨好她然后再拒绝她的爱情,这样也许可以最大程度地弥补伤害,但结果跟理想恰恰相反,她似乎认定我也喜欢她,原来还叫我一声“洛大哥”一场集赶下来,变成了“樱哥”,最后变成一个字―――“樱”。

    看着她如同蝴蝶样穿来绕去的身影,我试探地开口:“其实你真是个人见人爱的好女孩,常言道一家女百家求,喜欢你的小伙子一定不会少了。”

    她笑眼弯弯地看着我,眼睛亮得象天上的星星,我硬着头皮,继续说:“其实我……”

    “我知道,我明白。”她红着脸打断我的话,然后跑到前面去瞧捏糖人。

    我愕然,不知道她知道她明白什么,赶紧跟上去再说:“我想说其实我……”

    “我知道,我明白。”她脸孔更加红了,又跑到前面去看刚出炉的香喷喷的大饼。

    我张大了嘴巴合不拢,但是又不能不说,于是三次跟上去,说:“秀娇其实我……”

    “都说了我知道我明白……”她转过头娇嗔地瞪了我一眼,我只好闭嘴站着苦笑。一下想起西游记中大圣跟紫霞的对白,不由打个寒战。结果一直到回来,我也没能跟她说清楚,而她依然处在“我知道我明白”的认知里。

    刚到村头,就见赵大伯皱着眉头迎了上来:“洛樱,刚才有贼进了你的屋子,快去看看丢了东西没有?”

    我闻言大吃一惊,立刻飞奔回家。什么丢了都不打紧,唯有一件是万万丢不得的。

    卧室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但是奇怪的是,什么都在,包括那个盒子,我抱起盒子大大吁了口气,还没来得及转忧为喜,就发现不对,盒子上特别要木匠加上的两把锁是开着的,抖着手打开最外面的盒子,不由又吁了口气,里面的紫色盒子好端端躺在那里,再打开紫色盒子,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和田玉环没了。

    随后赶过来的赵大伯很欣慰地说着:“我看那个家伙鬼鬼祟祟的,又是生面孔,就跟着他来了,幸好来得及把他吓走。哎,今天是赶集日,村里的人大部分都不在,留下来的也只有老幼妇孺,否则他岂能如此容易便逃走。洛樱啊,没少什么东西吧。”

    我“啪”的一声把盒子关上,越是遇到危机越是冷静是我的优点,急问赵大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看到他往哪里走了吗?”

    赵大伯见我脸色有异,知道丢了东西,忙说:“半个时辰前的事,我追着他时看见他向北跑,那是长安的方向。”

    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还有希望!我大略问了下那个贼的衣着容貌,借了邻居的马立刻向北追下去。

    沿着黄土路打马狂奔,天色渐晚,路上行人稀少,我抱着侥幸心理,盼望那个贼是一直奔向长安的,毕竟极品和田玉,只有在长安那种大城市才能卖上好价。如果,如果他没有马代步,应该会追得上。

    天保佑千万别让他进长安城,进了城再想找人,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一路上,我并未发现赵大伯所描述的那个人,一直到日落西山,策马来到长安城外,正赶上关城门,只差一步,连人带马被关在城外。而长安城门守卫是最严格的,一旦城门关闭,就算是皇帝驾临,也休想令城门校尉开门。

    呆呆地站在城外,终于痛心地发现,自从来到古代后,我的运气直线下降,今天更是跌到低谷。愤恨地瞪着紧闭的城门,我忍不住仰天长啸:天哪!莫非你真要把我困死在这个混帐落后鸟不生蛋的地方,看着我泪洒大地血染黄土才肯善罢甘休?天哪!你待我何其不公!

    呜呼!!!

    我很想大哭一场,但是不行,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洛千枫长这么大,除了肖炯,做任何事从来都不会不战而退。

    “不到最后关心,绝不轻言放弃,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言牺牲。”这是洛千枫的座右铭,哪怕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我就不信找不到那个死一万次都不足以平我愤的乌龟王八蛋臭贼!

    咬牙切齿地在心中立下誓言,对着黄昏的夕阳,我用尽了全身的力量疯狂大喊:“不管天涯海角,我一定要找到你!!!你等着,我不会认输,永远不认输!!!”

    发泄完准备去牵马,发现左右几个跟我一样没得进城的人傻傻地瞪着我看,恶狠狠的一眼瞪过去:“看什么看?没见过疯子?”大家见我恶形恶状的样子,吓得纷纷走避。

    冷静下来低头思忖片刻,我决定先观察一下城墙外的地形环境,然后回靠山村。

    以时间来计算,那家伙最多比我早到一个小时,而一个小时内将玉环脱手是不太可能的事,现在太阳已经落山,早春的白天还不够长,再过一个小时,长安就将进入宵禁。

    按照汉代的律例,建立有禁夜制度,黑夜是罪恶的温床,为防止作奸犯科,汉代禁止夜行,不但一般平民不得夜行,即使贵为将军也不能例外,据记载飞将军李广就曾经因为夜行而被喝止,只好宿在亭下。因此晚上不存在交易的可能。

    现在的问题是在剩下的一个小时里,他会不会找到合适的买主将玉脱手,然后自己逃之夭夭。以我做贼这么多年的经验,在这么短时间里做成这事也不太可能,除非一早就联络好了买家。

    所以现在有百分之五十的机率,让我相信至少在今天晚上到明天天亮之前,和田玉还出不了那臭贼的手,其实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都不会放过。这块玉,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但是,如果那死家伙根本没入长安呢?

    我甩甩头,排除这个可能性,因为从靠山村到长安城,途中并没有任何的村庄城镇,仅有的一间客栈兼茶肆,我问过也查过,没有见过这么个人,那就是说,他一定是没做任何停留直接奔了长安。

    想到这儿心安许多,还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去做准备,明天我要第一个进长安城。

    于是打马飞奔回靠山村,找来赵大伯,详细问过臭贼的相貌,并立刻给他画了像,赵大伯瞧见我在纸上用铅笔涂涂画画,一会儿就画出那人逼真的形象,吃惊的嘴都合不拢,汉武时代,别说铅笔,连纸还没发明出来,但是眼下火烧眉毛,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想过很多明天找人的法子,但最快捷的莫过于登寻人启事,悬赏寻人,财帛总会动人心的。这个时候,我不知道多么感激那个被我一脚踹下车的家伙,托他的福才有这上好的雪白的b5纸可用,也许因为纸的提前出现会搞乱原有的历史秩序,但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起来,回家对我更重要,也就顾不得历史是否会因此乱套了。

    我画人物肖像的速度本就很快,又兼在非常情况下超常发挥,两个时辰画了五十多张,然后熬好浆糊,带上必备工具和所有的钱币,装进背包,骑上快马,在黎明时分,再次来到长安城外。

    我当然不能等到开城门再进去,那样贴完启事后黄花菜都凉了,我准备爬城进去。为了方便行动,我换回了自己本来那身衣服,脚上穿的也是便于攀援的特制短皮靴,为了掩人耳目,又在外面套了件古代粗布外衣。

    黎明前后是人最容易困倦的时候,城上城下都静悄悄的,我弃马跳下深三米宽八米的护城壕奔到对面,正是冬暮时分,护城河水面经寒冬积下的冰层尚未融化,利用飞抓飞快地爬上去,找到城墙一处偏僻的角落,确信从此处上去最不易引起注意,于是戴上飞虎帽(就是香港飞虎队员戴的那种只留出眼口鼻;其它的部位全都蒙住的帽子)拿出飞抓发射枪,向城墙上射去,(再次谢谢那倒霉的飞抓主人)“叮”的一声隐隐传来,我侧耳倾听,没有动静,伸手使劲拉拉钢索,确定没问题,于是手脚齐上,奋力沿着城墙向上攀去。

    作为“神偷”,爬墙是必修课程,而我在这方面的成绩成为优异,速度快得可媲美爬墙虎。可是长安的城墙真的太高了,爬了十分种才爬到一半,我停下来稍作休息,抬头看看,咦,看到一个奇景,黎明前虽然是最黑暗的时候,但还是可以看到一个黑影从城墙上迅速地由上而下滑将下来,原来好此道者不独我一人。我摸出瑞士精工制作的匕首,作好防身的准备。

    那人好死不死地真的跟我选了同一条路线,很快滑到我身边,冲着我“咕咕”一笑,看他身形短小精悍,但如此身手也算是条汉子,发出这种“咕咕”的古怪笑声实在令人觉得恶寒,鸡皮疙瘩掉了下来。

    他赞了一句:“好身手。”

    我礼貌的回道:“彼此彼此。”

    他脸蒙黑纱我头戴飞虎帽,大家都只露出两只眼睛亮晶晶谁也不吃亏地看着对方。(好像我比较吃亏,因为比他多露了一张嘴巴一个鼻子。)

    打量了十好几眼,他说:“阁下保重,告辞!”

    我说:“不送。”于是两个人一上一下迅速分开。

    手脚并用终于爬上了城头,刚把飞抓收好,四周忽然灯火大亮,凌乱的脚步由远及近,伴随着阵阵呼喝:“捉拿刺客!”“休走了刺客!”

    我立刻意识到自己再次撞了霉运,只怕做了刚才那家伙的代罪羔羊,这种情况下谁留下对他们解释谁就是真正的白痴,聪明如我自然不会做这样的蠢事。

    于是转身就跑,但手持火把和刀剑的官兵很快从左右两方的城门楼梯涌了上来,我无路可逃,好在我的功夫也不是白给的,打倒两个兵丁,夺了一柄长剑,在坚持不可杀人的原则下,且战且退,一直退到西边角上。

    距离城墙大约五米处,有一棵粗壮高大的的槐树,树虽然没有城墙高,但也有十几米,足够安全利用,这树也是我为自己选好的一条后路,稍早观察周围环境看到这棵树时,还纳闷城门校尉为什么会容许它的存在,战争若起,它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利用来攻城的天然工具。

    一剑逼退一个胖兵丁,一脚踢飞另一个瘦兵丁,飞快向槐树射出飞抓,接着冲上城墙垛,纵身向下跃去。在众人的惊呼中,表演了一段精彩的空中飞人,然后平安落地,来不及去收回飞抓,只好把它截断丢掉,然后飞一样奔向护城壕。

    三米深的护城壕虽然难不住我,但在没有飞抓的情况下爬行的速度就慢了许多。这时,官兵们早已弯弓射箭,利箭如雨向我飞来,幸好借着黑暗及城壕的掩护,再上我手脚灵敏,很快爬出了护城壕。(也幸好城门守卫制度严格,他们不能轻易打开城门追出来,否则我的处境将更糟)

    上来后立刻找我的马,可是马居然不见了。

    我晕!!

    我立刻明白出了什么事,那个混蛋的同道中人偷了我的马逃跑了。此时只听一阵奇怪的的弓弦响声,回头一看,不好。借着火光,看见一排官兵正弯弓搭箭,下一轮箭雨又要临头,我绝不想千里迢迢跑到古代,结果落得被射成刺猬那么惨的下场,于是撒丫子逃命先。

    便在这时,一人一骑倏忽奔到我面前,那马看着十分眼熟,正是我借邻居的马。马上人伸出手来,我没有半分犹豫,抓住他的手顺势跃上马背,他催马扬蹄,带着我风一样离开了长安城门。
………………………………

第五章 盛世游侠

    西汉建元六年还没有发明高桥马鞍,除了缰绳和马嚼之外,普通马具是由皮革制造,没有马镫只有马脚扣,骑马的时候两脚需夹紧马腹两手则抓紧缰绳才能保持身体平衡,长时间骑马会导致严重疲劳,何况还是跟偷马的小人两人骑在一匹没有马鞍的马上,安全系数更是大大降低,所以在马背上快速奔驰对我来说绝对不是件舒服的事。

    虽然他及时出现救我一命,但我一点也不感激他,因为他不但偷我的马害我差点变刺猬,更不能容忍的是,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大案子,竟让我跟他一起背黑锅。

    尽管官兵们并没有看到我的相貌,但是丢在槐树上的飞抓无疑会成为线索,最令我痛恨的是,无法按原计划进入长安城,基本丧失在最短时间内寻回和田玉环的机会。

    所以安全到达一片旷野之后,我心中怒气达到鼎盛,二话不说立刻拳脚相向,他的功夫果然不错,但我的中国功夫加截拳道加跆拳道加空手道加不知道什么道,比他更厉害,十分钟后,他就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一边“咦咦”的惊呼,一边象猴子似的闪展腾挪。一不小心被我一拳击中腹部然后一个侧踹踢飞出去,闷哼一声摔个仰八叉,好半天也不肯起来。

    我双手叉腰,余怒未息地叫道:“起来,别趴在那儿装孙子。”愤怒之下,我也会口不择言的讲粗话。

    他爬起来苦笑道:“纵然在下有错,总算还有良心回来救尔一命,阁下技击之术十分了得,在下自问不是对手,还是不逞强的好。”这人说话文诌诌的,令人十分郁闷。

    堂堂七尺……看看他的身高,呸!就算五尺好了,堂堂五尺男儿汉,都这么跟我服软了,我也不好再恃强凌弱,狠狠瞪了他两眼,过去牵了马就走,想着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寻回和田玉。

    此时天光渐亮,骑马从靠山村到长安城一路奔波,刚才又在马上一阵狂奔之后,我的屁股委实有点痛,反正现在离开城门还早,也不能再非法潜入长安,不如静思一下,也许能想出什么更好的点子来。

    低头顺来路默默走了一阵,发现那人竟不紧不慢地跟在身后,我眼中火星又起,这家伙还真是敢找不自在,回头恶狠狠地瞪着他,没好气地吼道:“你还跟着我干什么?”

    他呆了一下,“嘿嘿”一笑说:“在下正巧也要走那条路。”口气虽然温和,但谁听不出来后面那句话:这路又不是你家修的,偏偏就你走得?

    我被他噎了一下无话可说,只好忿忿地扭过头去继续走我的路。他见我不恶言反驳,越发得寸进尺地走上前跟我并肩而行,同时拿掉蒙面黑纱,说道:“阁下技击之术令人叹为观止,在下河内郭解,若蒙不弃,愿与阁下结交。”

    我冷冷横了他一眼,但是……河内郭解,这名字怎么如此熟悉?忽然想起,他不就是汉武时代十分出名的游侠吗?

    这一惊非同小可,我竟然亲眼看见了一个历史人物,虽然对于这个人谈不上印象深刻,但毕竟是这个时代的名人呢。

    心中一动,我停下脚步审视着他,这个人,看起来三十近四十岁的样子,长得瘦小干练,貌不惊人,跟史书上记载的差不多。

    据说郭先生年少的时候,性情阴险冷酷,凶残狠毒。常常只因一句话或一件小事就杀人,此外他还藏匿亡命徒去犯法抢劫,私铸钱币,盗挖坟墓,他的不法活动数也数不清,但不知为什么就那么走运,每次案发他都能全身而退。

    韩非子曰:“侠以武犯禁。”这个家伙是个标准以自我为中心,以一已之好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偏偏追随他的人趋之若骛,使得其人在民间极有势力,连鼎鼎大名的卫青都曾替他在皇帝面前说过好话。

    这样一个知名人士,今天竟能让我遇上,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不过说实话,我真的不喜欢他,一个杀人不眨眼坏事作尽的“游侠”,实在大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之道。(语出金大侠)

    另一位姓郭的郭靖郭大侠因生逢南宋乱世,为国为民行为出格点还过得去,而且他为人敦厚,行事总有分寸。郭解却生于盛世,没有任何理由置国法于不顾却按自己的性子任意妄为,名为侠士,实则恶霸一名。

    当然了,我自己也是个没做过什么好事的贼,但他所作的更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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