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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之高衙内威武-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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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梁却已经有点学聪明了,尴尬的问道:“高大哥,小弟我该怎么办?”
高墨涵又看了一下见差不多了,凑近低声道:“去把你的狗腿头子抽一顿,然后花三文钱买一个米糕来来给我吃,记住是三文,你弄错了我就抽死你。”
于是梁希明把鸟笼递给高墨涵,大摇大摆的走了上去,一巴掌就抽狗腿头子的脑壳上,可比高墨涵打李双狠多了。
狗腿头子捂着脑袋退在了一边,不敢动了。
“白痴,一点小事都办不好,让你买米糕又不是买人,滚远点!”好在小梁没把高墨涵的台词背诵错误。
突突突——
扔了三个铜钱在地上,小梁道:“米糕一块。”
“衙内……”小美女继续颤抖着道:“给多了,民女不敢要衙内的赏赐。”
“啰嗦,本衙内赏赐人怎么才一文?这是给你的赔偿,我手下得罪了你。”
小梁很有气势的说完,带着米糕回来找高墨涵了,问道:“然后咱们怎么办?”
高墨涵大略看了一下街市上半张着嘴巴的人群,吃着米糕往前走,“现在行了,明天再来。”
看着这群无法无天的太岁爷走不见后,小美女还是心有余悸的扑在地上,看着三文钱发呆。
旁边一个卖水果的大叔扶起小美女:“赶紧把钱收好,那小子说的没错,他若要赏赐至少是一贯以上,断无赏赐一文的道理,收着便是了,你娘的腿动不了,还等着钱抓药呢。”
……
“高大哥,可老子们干嘛那么做?”另外一边,小梁弱弱的问道。
高墨涵如同摸西瓜一般摸着他的头道:“一世人两兄弟,老子不会指条黑路给你走的。”
小梁很弱智,也非常的感动,说道:“小弟往日没有真正的朋友,就连我家亲哥哥也看不起我,大姐姐也只会打我骂我。看来只有高大哥对我好些,难怪爹爹让我跟着你学习。”
(本章完)
………………………………
第174章 大哥真乃神人
高墨涵愣了愣,这小子比想象的还傻些,却也比想象的可爱些。严格来说他是个大孩子,处于逆反期却得不到别人的认同,被孤立,所以他的纨绔有一半都是被这样逼出来的,他只能这样的自娱自乐寻找存在感。
“明日小弟什么时候来?”小梁又好奇的道。
“都可以,怎么说怎么做,我今晚会告诉你。”高墨涵嘿嘿笑道,“你只要简单听话照做,就可以。”
小梁有些郁闷的道:“有个问题小弟始终想不通,为何高大哥就可以欺行霸市的横着走,小弟却有诸多限制,经常被教训?”
高墨涵道:“因为你爹和我爹不同,我爹是个弄臣,官已经升到极限,又不靠脸面和官声吃饭。但是你爹恰好处于关键的十字路口等待转折,或直上青云,或一蹶不振。他是士大夫,官声和脸面极其重要。所以我做的在过分没人说我,但你即使不用太过分,你爹就会受到政敌打压。明白了吗?”
小梁顿时惊为天人,崇拜道:“高大哥真乃神人,竟和我家爹爹说的一模一样,足见智慧,难怪爹爹千万叮嘱要尊敬你。”
“好说好说,咱哥俩乃是难兄难弟,都是没心没肺没朋友的那路货色,难得臭味相投,不打不相识,往后我怎么的也会罩你。”高墨涵搂着他的肩膀道。
“有高大哥帮忙,小弟我就放心了。”
小梁很高兴。以往他最怕的就是孤独,怕被人看不起。现在觉得高墨涵很好,得罪过他,他虽然脾气暴躁的会打人脑壳,却很好相处,还看得起自己。的确算是臭味相投。
“我娘总害怕我不学无术,将来无依无靠,府里谁也看不起我,不看好我的将来。还需高大哥给小弟指条明路。”小梁其实也不算太坏,好歹还有些未来的忧患意识,和当初没心没肺的高衙内是有区别的。
“那么你要做的是出一番成绩,让他们刮目相看。”高墨涵道。
“可是这很难哎。”小梁泄气的道。
“等你做成了,老子再问你简不简单。”高墨涵嘿嘿笑道……
事实上小梁的不自信从第二天开始就烟消云散了。
第二天他依照高墨涵的锦囊妙计,成功在街市上做了件好事,收取到了他今生一笔钱:九贯。
钱很少,甚至这个纨绔子弟也不知道九贯可以干什么,但是那种被人信任的成就感,对于他这样以往被人看不起的家伙,影响是巨大的。
当时小梁打死也不信街市上的人会主动给他钱。但从卖米糕小娘子手里接过可怜的二文钱,又狠揍了一群汴京流窜过来的混混之后,街市上的人走过来扔钱的那个瞬间,小梁被震撼了,他觉得那些钱虽少,却是一种荣耀。
当然了,第一次扔钱,大家伙的心理都很复杂,有看在梁衙内威名不敢不给的,也有跟风“别人扔自己不扔不太好”心思的,还有“赏金扛木”下抱着试试看心理的,然后还有最后一个群体:真被那群混混祸害得水深火热的。
总之肯定各种心态都有,而高墨涵也非常清楚,这笔钱也只有纨绔子弟小梁能收到,换个人就收不到。
因为心理期望值的不同。比方说包拯带着传说中的展昭来殴打一顿地痞,大家就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然后包拯也打死不会问街坊“你们保护费缴纳了没有”。但小梁去问卖米糕的小美女要两文钱,小美女肯定给,并且会给的心安理得,以此来换取不被骚扰。
没办法,老百姓就是如此的单纯,对纨绔子弟的期望值就是如此之低。
结果小梁却一反常规做出了让街坊惊喜的事来,再加上有人带头扔钱,花费又很少,所以大家想不热情都难。
这就叫做反差。李清照说高墨涵把反差之美驾驭得炉火纯青,是有原因的。
下一步就简单了,已经起风,那就会起浪,小梁站立在老百姓的热情浪潮上冲浪就可以。大家最终会养成理所当然的缴费习惯。
后世有总结,小事情二十一天就会养成一种习惯,习惯就成自然,那么往后只要做好服务,花费又不大的话,缴费的人就不会轻易更改这种习惯。这就是目下高墨涵仅仅汴京一个地方,日入一千多贯的原因。
当然不好的在于二十多天后,当大家习惯了你是个好人,就不能在做坏事了,否则事业就毁了,人品值会比从前还低。
好处是,当小梁习惯了被人尊敬,习惯了做好人的荣耀感后,他也轻易不愿意返回曾经过街老鼠的日子了。就是做门面功夫也会强撑着。
“赚钱简不简单?”小院里,高墨涵靠在躺椅上笑着问。
“大哥真乃神人也,太简单了,钱虽然很少,但是这种感觉很奇妙,总之有了些往日没有的使命感,仔细一想,小美女的确很可怜很不容易。”小梁嘿嘿笑道。
“建立自信,做个有用的人其实真的不难。”高墨涵感慨道。
小梁大大的点头道,“是的。说起来小弟往前的十五年算是白活了。总感觉陷入了一种身不由己的死循环当中,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这种感觉老子理解,智商欠费,被人糊弄,三分之二的黑锅都是为了手下那群不知轻重的狗腿子背的,这叫捧杀,或者叫高处不胜寒。”高墨涵道。
小梁挠头道:“此点小弟想不太明白,不过大哥既然如此说,肯定不会指条黑路给小弟走的。以后小弟会把手下管紧些。”
“你管不好。”高墨涵高深莫测的摇头道。
此时小梁对他很崇拜,感觉他就像三国演义中被神话的诸葛亮出山一样惊艳,乖乖的抱拳道:“请大哥帮我?”
“大哥手下有个混混叫李双,你以梁衙内的身份,把他请出来身边听候使用,他会帮你把下属管的服服帖帖。”高墨涵嘿嘿笑道。
“这还不简单,我让人备下厚礼去请李兄弟就可以了。只要能管的服服帖帖,打生打死这些狗奴才都不打紧。”梁希明笑道。
听的高墨涵皮一紧,看来小梁比当初的高衙内生狠多了。
(本章完)
………………………………
第175章 亡命徒石秀
梁希明又傻傻的笑道:“大哥你都不知道呢,今个在街市上打那些不知死活的混混,打得可惨了,小弟的手下帮闲威猛无匹,轻轻的一施威,把一个地痞的手臂给生生撕扯下来了。”
“哦……什么人如此勇猛,老子倒是想见见?”
高墨涵不禁皱了一下眉头,此举太过狠辣,做事情过犹不及。这样的手下杀伐决断,关键时刻或许可以派大用,却驾驭不好也能闯出天大的祸来。
梁希明道:“额……小弟手下帮闲太多,我都不知道名字,这便叫来介绍大哥认识,总之是个敢拼命的小好汉。”
听到“好汉”两字高墨涵就头疼,这时代哪来那么多的好汉?通常被大家叫好汉的,依照后世的观点反着理解就对了。真正的好汉在西北吃着粗粮和蛮子血战,恰好他们现在又不是好汉,乃是大家都看不起的大头兵。
吩咐属下去叫人,片刻后狗腿头子带着一个皮肤白皙的英俊少年来了,看年纪不大,最多比高墨涵大一岁。
经过介绍后,那个小年轻跪在地上抱拳道:“小人石秀,拜见高大人。”
“拼命三郎?”喝茶的高墨涵一口水喷出来,也不知道他为毛在这里出现。
然后忽然想起一个诡异的问题,石秀和燕青目下都那么年轻那么小,和电视上的出场年纪似乎有差别。也就是说时间线还早,还不到反贼起事的时候。然而高墨涵又忽然想起,依照道理,时间上武松也还没有开始打虎,然而他为毛又犯事跑沧州去坐牢,从而被自己干掉呢?
水浒的许多细节想不起来了。目下这个局面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老子穿越时空虫洞时候带来的后遗症?而这笔账该找谁算也不得而知。额……管他了,以后再说吧。
“小的在家中排行第三,自小在江湖混迹,学得几手硬功夫,还真有个上不了台面的绰号叫做拼命三郎。”石秀自认为很得体的应答着。
回神的高墨涵却皱了一下眉头,果然是这个玩命徒。
对于亡命徒,高墨涵自来没多少兴趣。从书上来说这家伙智慧是有的,算个智勇双全的一个人物,但有了智慧又敢玩命的人,驾驭不好会非常可怕。他和李逵也截然不同,李逵敢玩命全是因为智商欠费。
高墨涵有个理论是,有智慧又敢玩命的人,那就叫草菅人命。宁愿和蔡京瓜葛也别和这些人纠缠,因为蔡京虽有智慧,却不是个会轻易玩命的人。
书中的石秀孤身大名府劫法场,看似是有智慧的好汉举动,实则是无法无天的行为,带给民间的影响非常恶劣非常之坏!如果在后世,除了黑帮大叔之外,很少人会去干这种事。
又有另外一个事件侧面证明了石秀心有多狠,报复心之强。
病关索杨雄的那个红杏出墙的婆娘,就栽在石秀的手里。看似是义气,石秀替大哥杨雄不值。实际上高墨涵怎么也理解不了,杨雄的老婆怎么就该挖心剖腹?如果说男人遇到这种事把老婆吊起来打,不知轻重的气头上,把人打死倒也正常。
但是这两家伙是做好准备,壮起胆子,把潘巧云和其丫鬟绑起来,活生生的剖腹挖心,这样的举动就算是事出有因,却也可以说石秀杨雄丧心病狂,心里变态所致。
没记错的话杨雄这人没什么主见,杀妻的整个过程全是石秀这个帅哥怂恿的。最大的由来在于石秀本身没有仁慈,心狠手辣,其次,曾经潘巧云说过石秀的坏话,导致石秀被赶出门,丢掉了饭碗,没了吃食,于是怀恨在心。
果真是夺人饭碗犹如杀人父母。因为除了杀父之仇,高墨涵不认为有必要把人剖腹挖心。
换个人的话因为还年轻还小,可以调教过来,比如小梁就可以。但石秀这种桀骜不驯、从小混迹市井的玩命徒,见过经历过的太多,也就是说他的心性早就定型了,这种人已经很难调教了。
就这么的,场面寂静了下来,石秀非常担心,始终跪在地上,而高墨涵始终注视着石秀,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太师椅的扶手。
“为什么当街把人的手臂撕扯下来,你喜欢吃人肉吗?我见李双撕下羊腿是因为喜欢他吃羊肉。”梁红玉含着手指忽然打破了沉默。
石秀皱了一下眉头,不知这个弱智丫头是谁,却为了保住饭碗也不敢得罪,说道:“那些人整日里不务正业,欺行霸市,衙内爷说打,就必须狠狠的给予教训。”
“这么说来,往日混迹市井的你,和那家伙有所不同?”梁红玉很腹黑的样子道。
石秀微微色变,有些尴尬,真要说,往日里自己可比被断手的那人可恨多了,无非手段做的更高明一些而已。
高墨涵笑着把小萝莉抱来怀里,越看越爱,这只萝莉真是个神童啊。
拿出手绢给小家伙擦了一下鼻涕,把她的手指拖了出来,然后交给林冲抱着。
林冲对此很无语,却因为很喜欢孩子,好好的抱在了怀里。
让林冲带孩子,或许是高墨涵神经过敏怀有偏见,但是下意识的,在小萝莉逼问石秀的那个瞬间,高墨涵真的感觉到了石秀身上的一些恶意,杀气还谈不上,但对着个一点就燃的炸药桶亡命徒,还是小心一些为妙。
“英雄出少年,小小年纪却已经具备了好汉形态,加油,本官看好你哦。”高墨涵笑着摆手道:“起来吧。”
石秀起身站在了一边,却始终高兴不起来。他为人机灵,混迹市井见过太多人了,总觉得高墨涵和想的有些不一样,此番像是话中有话。
最终忍不住,石秀抱拳道:“大人,您似乎对石秀今日表现不满?”
小梁并没有觉得不妥,也好奇的看着高墨涵。
高墨涵淡淡的道:“那些人不是东西,所以我不会为此责备你,但你这样会吓到人,对梁相公的口碑有影响,对梁衙内的口碑有影响。”
(本章完)
………………………………
第176章 动不动撕人手臂
石秀果然是有勇有谋的人物,当即感到了有些不对劲。他马上做出了心高气傲的样子,抱拳道:“既时石秀如此不被看中,不敢连累衙内和大人,自当离开留守府,他处谋取前程去。”
小梁总体是个没心没肺的人,虽然觉得有点可惜,却也不在意的点头道:“本衙内不留你,去账房结清工钱便可离开。”
“慢。”高墨涵抬手打住道:“石壮士乃想的太多啦,本官也就是说你两句,你总体上还是个人才的,多留些时日,梁衙内求贤若渴,定会厚待你的。”
石秀感觉更加不好,觉得这地方赶紧离开为妙,抱拳道:“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石秀去意已定,只有辜负大人了。”
“士为知己者死?”高墨涵微微一笑,“好吧不管别人信不信,本官信了。我言辞不当得罪了你,有本事的人心高气傲想离开,可以理解。但是呢,我坚持要留你在留守府,至少今晚吃一顿送行酒,给你盘缠再走也不迟。”
石秀额头出现冷汗,不松口的道:“谢大人抬爱,石秀乃一介草莽,不习惯这种热情款待。”
高墨涵眯起眼睛道:“一介草莽又有骨气?那你混迹在留守府干嘛呢?”
“这不关大人的事,小人不是贼配军,是自由人。”石秀的话语已经显得很不冷静。
旁边的关胜眉毛一扬道:“张狂,不识抬举,我家大人好言相劝,哪里得罪你?摆造型给谁看?街市斗殴本为正常,乃我被习武之人的娱乐,但你出手就撕人手臂,原本就有残忍之嫌,说你两句你还不服气?老子倒是认为,就是拿你法办也不为过!”
“告辞。”石秀不做解释,转身快步而走。
高墨涵冷下脸来道,“关胜。”
“末将在!”关胜出列抱拳道。
高墨涵摆手道:“如果让这个人走脱,你也不要回来了,回家务农去。”
“得令!”关胜够夸张的,直接跳上战马,提着青龙偃月刀就追击了出去。
速度很快的从侧面包抄过去,拦住石秀去路。
噌――
光芒闪烁间,青龙偃月刀的刀锋,刺入地面半尺。
石秀吃了一惊,见大胡子的防御姿态滴水不漏。他非常明白,自己一但有所动作,那么大胡子的手臂一扭,青龙刀将撬动十斤的沙石扰乱自己的视线。那时一个周旋不好,就是被一刀腰斩的结局。
“大人真要杀石秀吗?”石秀临危不乱的朗声道。
“胡说八道!”关胜大声道,“你乃是自由人,我家大人只说不让你现在走,留你吃了送行酒,这哪里对不起你?你既是没做亏心事,为何要害怕?又不是断头酒,有啥不敢吃的!”
小梁对石秀根本不在乎,又见是高墨涵的意思,于是也找理由道:“石秀你便留下来吃了酒在走,我留守府也并非客栈,是有规矩的,不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交接清楚,问过管家若无问题,手续两清这才走得。”
石秀一阵阵的冷汗开始流下来,知道梁衙内这个理由压下来就真的走不了的。的确,就是去酒楼打个工,也要等掌柜审核了你没有偷东西没有破坏公物,交接清楚才能走。那就别说极其重要的留守府了。
明知道留下来恐怕要被坑害,但如今高手环绕,脱困不得。石秀难免有些英雄气短,有点想豁出去的拼杀了,却又觉得有些不值得,毕竟自己没什么罪名在身,而一但在留守府玩命,那就真的变反贼了。
“也罢,且看那狗官耍何种把戏,说不得若毛了小爷,抓住机会来个玉石俱焚!”想着,石秀只得走了回来院子里。
但进来之后石秀就发现自己错的离谱,早先在院子里的那些孩子不见了,去后堂去了。而那个精悍得如同豹子一般的林冲贴身跟着高墨涵,雄壮如同关云长的关胜则贴身跟着自己。
“今趟怕是要栽在此狗官手里了。”石秀这么觉得……
高墨涵没有失言,仅仅只是留着石秀在这里吃火锅,同时派出三个地痞混混去街市上买肉。
小梁也不在院子里了。梁红玉小萝莉老远呼叫小梁,小梁就笑嘻嘻的去内堂陪着梁红玉玩。没人不喜欢那只萝莉,这是肯定的。
于是目下的院子里,大胡子关胜不怀好意的纠缠着石秀在喝酒划拳。林冲在陪着高墨涵喝茶聊天。
天色茶黑的时候,派出去的三个混混回来了,其中一人拿着不知从哪弄来的上等牛肉打算煮火锅。而另外两人则是空着手。
显然,高墨涵派他们出去不是买肉,而是另有目的。
注意到了这个细节,石秀划拳也不利索了,显得更加担心。
关胜喝酒之后脸色越发通红,越发的有威慑力,如同当日关云长在周瑜帐内威慑,此时关胜也眯起眼睛不怀好意的斜眼瞅着石秀。
那两个混混走过来凑近了高墨涵,其中一人低声道:“小的两人兵分两路去打听,午间街市上被生生撤下手臂的那人,因失血过多死了,无人照顾,就这么的倒在垃圾里。”
另一个混混低声道:“小人也去打听了,大名县令慕容彦大为震怒,已经收押尸体,派人彻查,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查到留守府来。但想来是迟早的事,毕竟街市上如此多的人看着呢。”
高墨涵皱了一下眉头,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这就是留下石秀不许走的原因。
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是非常有限的,甚至可说打战死去的兵,大多不是在战场死亡,而是多数死在伤兵营里。
在这个时代断手断脚,除非是有御医来伺候,否是几乎是死亡的代名词,就算能止住血,各种伤口感染,炎症的并发症也能要人命。
何况是如同石秀一般,生生把人手臂整条的给撕扯下来,那就算想用布带捆扎止血,都找不到地方下手。
高墨涵抬起一杯酒,慢慢的喝着。
原则来说一个地痞流氓死去,高墨涵没那么多的同情心去浪费,不过此举影响很坏,对整个“大名府攻略”有着严重伤害。
(本章完)
………………………………
第177章 凶徒思维
老梁虽不怕大名县令来调查,却也会有压力,会因此而疏远高墨涵。
就算在汴京自己的地盘上,高墨涵也都千万的嘱咐李双不许出人命。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高墨涵放下酒杯的时候道:“关胜。”
“末将在。”老关起身,却依旧斜眼瞅着石秀。
“拿下人犯石秀,绑了送给大名县发落。”高墨涵一摆手。
早有准备的石秀飞身而起,想一脚把燃烧的火锅踢到高墨涵的脸上去。
“有老子在,你跳什么跳。”
却是才起脚,脚就被关胜的大手捏住,一使劲就把石秀砸在了地上。
也是,目下的石秀还未成年,还未长成,他就是长成之后也干不过大胡子,何况现在翅膀不硬。
“吸人血的狗官!残害好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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