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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佳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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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深巷少女与猫
深夜里,我驾驭着自己这一身病入膏肓的身体,带着有些昏眩的醉意,走过九眼桥,来到顺江路边的锦江旁。
一阵凉爽的江风吹来,顿时感觉胃里一阵翻涌。
吐出胃里那些酒渍,我的头脑才终于有些清醒过来,靠在江边的护栏上,我感受风的侵袭,这才幡然醒悟,我已经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了整整三个年头的时间。
时间似乎在这种纸醉金迷,灯红绿酒的挥霍与放纵中显得是如此的短暂,我不知道,这三年以来,我到底做了些什么。
白天睡觉,到了晚上,就是我当游侠的时候了。
三年前,在我的人生最辉煌的时候,我的公司宣布破产,和我称兄道弟了四年的兄弟,还有深爱了四年的前女友同时背叛了我,我体会到了冬日里那种深入骨髓里的绝望感,我有些窒息的想死。
九死一生的撑下了这个让我不敢相信的事实,我选择了离开,一度我想远离这个让我痛苦不堪的城市,但一想到这个城市曾给我带来的那种温暖与慰藉,最终我还是留了下来。
每次一想到这,我就仍不住流泪,然后借着酒劲,我开始疯狂起来,对着江面大喊,即便如此,在这已经接近午夜十二点的深夜里,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我,只是偶尔夜跑的人路过,会好奇的看我一眼,但他们却仍然是不会停留的。
喊累了之后,我顺着护栏滑下,端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喘着气,却依旧对过往发生的一些事耿耿于怀。
每每于此,我都会闭上眼睛,害怕眼泪会不争气的出来丢人。毕竟今年我已经二十五了,到了一个爷们的年龄,我就告诉自己不能再用眼泪来解决问题。
休息够了,喘足了力气,我才终于爬了起来,而这时候路边的红绿灯也变得规则了起来,我踏着有点东倒西歪的步子,呆呆的过了人行横道,却差点被右边冲来的电动车撞到。
电动车主一个稳健的急刹加脚刹才堪堪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愤恨的冲我吼了一句:“找死啊,瓜娃子!”
随后竟毫不在意我的反应,骑着他的电动车继续扬长而去。
我也没有说什么,依旧歪歪扭扭的向前走去,夜色里,我将头深深的埋入黑暗中,让人看不清我脸部的表情。
我住在成都市锦江区顺江路尽头处的一个小巷子里,这个巷子是我以前在川大上学时候租过的地方,现在故地重游一番,也是别样的滋味。
幸好我搬来到这里的时候,仍然有空房子,我也再一次见到了久别重逢的房东阿姨。
巷子边上有一棵年代久远的枫树,而此刻,地上已经洒满了枫叶,我禁不住拾起一片,用手在枫叶上写着字,我知道,这些散落在地上的枫叶明天早晨就会被环卫工人扫走,但至少今夜里,它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一阵凉爽带着秋意的微风吹来,枫叶顿时又离开了大地的怀抱,飞向了空中,纷纷洒洒的飘落间,我好似看到了枫叶里的童话。
这时,风有点大了,我裹了裹身上的外套,尽量温暖一下身体,拾起一片枫叶,我想我该走了。
巷子里虽然光线不好,但每家门口都会挂上一盏老旧的白炽灯,给晚间回家和路过的行人照亮那一眼看不到尽头的路。
我租的房子在靠近巷子尽头的地方,当我来到门前,拿出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忽然一声猫叫将我惊醒了,我打开门,顺着门上的路灯,我才看清楚了这只小家伙。
它有一颗肥大的头颅,饱满的双颊鼓鼓的,两只耳朵在头顶上自然的分开,一双大且睁得很开的眼睛正盯着我看,令人奇怪的是,它竟然是丁香般的淡紫色。我实在是看不出来这家伙是什么品种。
我蹲下身子,轻轻将它抱起,它却没有丝毫的挣扎,反而温顺的叫了一声。
我有些欢喜的盯着这个小家伙,轻声问道:“小东西叫什么名字啊?”
“它叫咪咪。”
忽然有一道温柔的女性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我吓得直接撒了手,这只猫直接摔在了地上,反应过来之后我有些后悔自己的冒失,虽然它并没有受伤。
确定这只丁香猫并没有什么事,我才回过头来看看这个罪魁祸首。
只是当我回过头来的时候,我愣住了,刚刚想好的脏话最终还是没有口无遮拦的脱口而出,这一刻我竟然有些庆幸自己的醉意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
因为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位美丽的姑娘,虽然门口的路灯很暗,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欣赏着她的美丽,她那一头棕红色的长发,飘飘洒洒的垂落在肩上,一张女生梦寐以求的脸颊倒映在我的眼中,而且在暗黄色的路灯下,我依旧可以看得出,她并没有化妆,而是以素颜的姿态站在了我的面前。
“你摔疼它了。”这位美丽的姑娘见我撒手任凭那只丁香猫坠落,有些紧张的蹲下身子去抱它。
“对……对不起。”猝不及防之下,我完全失去了思考的理智。
“没关系,它没有受什么伤。”
这位美丽的姑娘抱起了丁香猫,轻轻的抚摸了一下,随后对我一笑,示意并没有事。
而我却对于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如此美丽的姑娘而有些慌张。
我尴尬一笑,语气带着些歉意:“不好意思,我没想到这么晚了还有人在外面。”
“我也是出来找咪咪的,我洗完澡的时间,它就自己一个人跑出去了。”姑娘宠溺的摸了摸咪咪的头,声音中带着一种另类的温柔。
听她说明原因,我这才注意到,她穿着的竟是睡衣。
“你是这巷子里的租客吗?我好像从来没见过你。”发现了这个景象,我有点不敢去看她,急忙转移话题。
“嗯,我今天才刚搬过来的。”
“原来是这样,你好,我叫黎洋,黎明的黎,海洋的洋。很高兴认识你,新邻居。”得到她的回答,我赶忙伸出手。
“你好,我叫沈浔莎,它叫咪咪。以后我们就是你的新邻居了。”
这位叫沈浔莎的姑娘伸手握住了我的手,顿时一种轻柔的温暖感袭来,我竟没有意识到在夜里游荡久了的我,此刻双手已经冰冷刺骨。
沈浔莎很细心的察觉到了,于是她对我说道:“你的手好冰,你好像在外面待很久了,而且你还喝了酒,你还是赶紧进屋去吧。我下次再来拜访你。”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带着一身的酒味跟她聊了许久,想到这我有些窘迫的看了她一眼,随后说道:“抱歉,那我就先进去了,改天我没喝酒再去找你吧。”
听到我的回答,她掩嘴一笑,随后点点头,对我说了一声晚安,之后便抱着她的猫离开了。
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同样是那么的美丽。
这一刻,我仿佛发现,那存在我内心已久的枫叶里的童话中的那个女主角,原来和她竟是如此的相似。
我目送着她,直到她走进了巷口最尽头处的一间老房子里,我才转身进了门。
(本章完)
………………………………
第2章 酒吧的新歌手
带着深夜里和沈浔莎这个美丽姑娘的相遇,我满含笑意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我强忍着宿醉后,仍旧还有些头痛的身体起了床,因为,此时我迫切的希望能在门口遇到沈浔莎。
当我洗漱好之后,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却发现已经是上午九点钟了,可能我遇不到她了,但我还是保留了一点侥幸的心理。
我穿戴好衣服,还给自己梳理了一个发型,许久未曾理发的我,此时才发现自己的头发,真的有点长了。
而嘴边的胡渣也长了出来,利用这个时间我也刮了刮。当一切准备完毕,看到镜子中焕然一新的自己,我这才带着自信出了门。
这个时间点,沈浔莎如果没出门的话,那就应该是在家了,我厚着脸皮向她家的门口走去,快到的时候,我竟然会有点紧张,没想到一向心理很强大的自己,在这一刻,却有些怂了。
深呼了一口气,排除内心的压力,我这才走到了她家的门前,只是让我失望的是,她家的门却是锁了。
失望之余,我却不知道为何还带了一点小小的侥幸心理,也许是不想自己现在这幅邋遢的模样展现在对方的面前。
于是,三个月里,我第一次去理发了。
出了路边的“发之都”,我望着面前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再看看远一点川流不息的锦江水,我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接下来要干点什么事,因为沈浔莎显然是晚上才能回来的。
我那颗渴望再一次见到她那美丽脸庞的心,也开始变得悸动起来。
“这一天还很漫长,我还是到处逛逛吧,好久没有认真的出门逛逛了。”我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皮鞋,念念自语。
打定主意,我便过了马路,看到锦江边护栏旁正在钓鱼的人,看看天际的云朵,这一刻,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匹被拴住的野马,虽有一颗驰聘草原的心,但终究是有心无力。
我有点对这矛盾不堪的世界产生一种无奈的情绪。这就像命运和我开了一个玩笑。
当我在人生最卑微的时候,我的创业竟取得了成功,而在我人生最得意的时候,却又毫不留情的将我推向了人生的低谷。
这种截然矛盾的情形,就这样无可奈何,如此现实的落到了我的身上。
我看了一眼,锦江对面的川大望江校区的东大门,竟想去那里走上一走的心绪。
我带着一股莫名的心情踏入了望江校区那略带古老的东大门,校园里此刻倒是很少有学生在外面晃荡,毕竟是上课时间。
偶尔有学生路过,他们也认不出我这个曾经的学长。毕竟川大从古至今不知出了多少名人雅士,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侥幸创业成功的学长,在我毕业以后过去的这三年中,早已消失在他们的记忆中。
一股由衷的心酸滋味弥漫在我的心头,但转念一想想,自己不过是川大这历史长河中那曾经短暂绽放过光芒的新星而已,这样一想也便释然了。
无聊之际,我竟转到了假山这里,顿时勾起了我的回忆。
曾经,我和我的前女友经常在这假山旁的小溪边嬉戏荡荡,只是,现在的这条小溪,却干涸的有些病变。
我有些惋惜无力的轻叹了一声,为往事已逝,如过眼云烟般的云淡风轻感到一丝伤感。
害怕过度勾起从前的那些回忆,我只是转了一下便不再逗留。
无聊至极的我,竟然在这望江路边来来回回转了整整一天了。
晚间七点钟的时候,我才预感到自己的肚子饿了,但又实在没有什么胃口,看了一眼已经完全暗下去的天空,我打算去锦江酒吧找找我的老朋友,听他们唱一首暗淡了时光的歌,来抚慰一下我这受伤的心灵。
来到太平南新街,锦江酒吧的门口已经有人在外面开始狂欢了,我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里面的人更多,生意还是和往常一样好。
只是这时里面却传来了动听的女歌声,我起初以为是我的好朋友戴安娜,但细听之下,却发现这个女歌声是完全的那种无瑕疵的天籁之音,她不同于戴安娜那充满沧桑的歌喉。
我有些好奇的继续向里挤去,却不小心的踩了别人一脚,我赶紧道歉,将眼睛往台上看去,这才看清楚对方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姑娘,只是她的妆化的非常浓,但仍旧掩盖不了她那纯天然的美丽,一如她的歌声一样。
我又开始感叹起这世界的不公来,不甘有的人为什么不光人长得漂亮,连歌也唱得这么好听。想到这,我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要搞清楚为什么这个美丽的年轻姑娘会出现在锦江酒吧。
我拼尽全力终于挤到了后台,才看到了自己的两个老朋友,此刻他们正躲在台边看着外面台上的那个新人姑娘唱歌。
那个头发落到肩部的男人叫唐野,是个流浪歌手,是我前些年在丽江旅游的时候认识的,而他旁边的那个略带野性的短发姑娘正是戴安娜,他们俩也是老相识,我也不知道他们认识到底有多少年了,我只知道自从我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一起在酒吧驻唱了。
我一直很欣赏他们两人的合唱。我也很幸运,机缘巧合之下,他们和我一起来到了成都,我们三人一起合伙出资开下了这间酒吧。而他们两人也顺理成章的成了酒吧的主唱。
到现在,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其实我也是一个热爱唱歌的人,和他们算是趣味相投,只不过他们却把唱歌当做生活,而我,却仅仅只是作为人生的一个兴趣。
唐野和戴安娜见我来了,赶紧走了过来拉我坐下。
刚坐下,唐野便迫不及待的问道:“洋子,刚刚来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台上的那个姑娘啊,她是新来的,怎么样,歌唱的不错吧?”
“跟我相比还差那么一点。”戴安娜甩了甩刮着指甲,漫不经心的的说道。
“那是那是,她不是新人吗?咱们可以调教一下,到时候迟早在我们之上。”唐野高兴的念道。
戴安娜别过头去,显然算是默认了。
我带着疑惑,回答道:“是不错,这嗓子,简直就是为了唱歌而生啊,你小子哪里找来的?”
“说出来你不会相信的,她是自己找来的。”唐野说着竟自恋的摸了摸头发,道,“我猜应该是为了我慕名而来,怎么说我野哥也算得上是民谣美男啊。”
“去死。”我和戴安娜同时呛了他一句。
这时,外面传来了那姑娘的歌声,唱的正是最近很风靡的至伤民谣歌曲“南山南”。
“南山南,北秋悲,南山有谷堆;南风喃,北海北,北海有墓碑……”
那个新来的姑娘依旧在台上充满感情的歌唱,台下的人仍然在下面疯狂的尖叫,我站在后台处,没有看见那个姑娘的模样,只是听着她的歌声,我感觉自己已经不可自拔的沉醉在她的声音中,仿佛自己就是她演唱的那首歌中的男主角。
但清醒过来之后却又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可笑,这样外来的一个漂亮的姑娘,我竟自恋的认为她的这首歌是唱给我听的。
一想到这,我的心又无缘无故变得烦躁起来,好似自己的这个想法无形的投射出了自己内心深处那可笑的自尊心。
烦躁之下,我习惯性的抽出口袋里的烟,熟练的点起了一只,正在桌子旁的唐野和戴安娜看着我的动作,默契十足的摇了摇头,随后一身轻叹。
我没有理会他们的行为,只是沉重的吸了一口烟,思绪却不禁想起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染上了这烟瘾,从而变成如此可笑的模样。我只知道那一天,天空很灰,有小雨,但不大,我的头发却湿透了,那时,我点上了人生的第一支烟。
而烟瘾犯了的我,更不想去在乎别人的眼光,我忽然想到了昨天晚上遇到的那个新邻居,这一刻,我竟是如此盼望的见到她,盼望她能给我安慰,也好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也会有人对我有一点的关心。
我透过演唱台看向台下的观众,看到他们那疯狂的模样,再看看依旧在台上演唱的姑娘,我感到音乐的可怕之处。
我和这些观众就像大海中数之不尽的各种鱼类,而台上的那个姑娘则是整片的大海,我这一只鱼,和台下一整片的鱼,终究只是她怀抱里数不清的一小部分之一,她给我们安慰只不过是因为,我们可以给她带来额外的收入,至于我,比台下的观众还要无耻,因为我不但接受了她歌声的抚慰,而且还不用为此买单。
此时,我好像在她的歌声中,感受到自己曾经为爱情的疯狂,为爱的不顾一切,而现实中,我终究只是在扮演着一个小丑的角色。
“妈的,今天这烟怎么不得劲,越抽越烦。”我将吸到一半的烟狠狠的摔在了地面上,一脚踩上去,还拼命的咒骂道。
唐野看到我的状况,走过来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洋子,不要再为自己的过去耿耿于怀了,人始终是要往前看的,从前你的眼神不灵光,遇到了人生中最渣的人,我相信,在未来你始终会找到一些和我们一样,真心待人的朋友和情人。”
对于他的劝慰,我虽然明白,也懂得这个道理,但终究是无法对过去释怀,过去就像一面镜子,时时刻刻提醒着我那一生都无法忘怀的伤痛,是真真实实的发生过的。
内心的动荡不安让我再也不想继续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了,我转身对两人说道:“不好意思,今天哥们实在是没心情玩下去了,我先走了,改天请你们喝酒。”
戴安娜见我要离开,赶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我的面前:“喝两杯再走吧,正好,待会让唐野把这位姑娘介绍介绍给你认识,如果可以,说不定还可以发展一下呢。”
说着说着,她竟开起了玩笑,唐野也在一旁附和着。
我知道这是他们对我的安慰,同时也在不断的从过去的深渊中解救着我,但我此刻的心真的太沉重,沉重到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睡一觉。
自从我出事的那天起,唐野和戴安娜就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寸步不离,对我的关心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打心眼里感激他们,但我知道,是我心里的放不下一直困扰着我,同时也把他们的关心当做无关的劝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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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未来
告别了他们,我转身离开了酒吧,外面的人依然在那里疯狂,这一刻,这里的场景和我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我将头往衣服里埋了埋,甚至把外套后面的帽子也戴了起来,害怕别人看到我那丑陋的一面。做完这一切,我赶忙向远处奔跑。
顾不上川流不息的马路,顾不上奔涌咆哮的锦江水,顾不上人来人往的小路,我一个劲的跑,一个劲的告诉自己得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等我回到小巷的家中时,已经是晚间八点钟了,我看了一下,沈浔莎家的灯还没有亮,我猜她应该是还没有回来,这一刻,我有些好奇,她究竟是从事什么工作的,为什么早上出门到现在还没有休息的时间。
我就这样坐在门口的门槛上,吸着烟,同时也在等待着沈浔莎,等待着她养的那只可爱的猫。
正在我吸完一根烟,一声猫叫传入了我的耳朵,同时一只熟悉的丁香色小猫便从沈浔莎家的门槛下钻了出来,跑到我的面前。
看到它,我有些高兴,轻轻将它抱了起来,摸摸它的小脑袋,小声说着:“小猫呀小猫,我们一起等你的主人回来好不好啊?”
它仿佛通人性,似乎可以听懂我说的话,脑袋往我手上磕了磕,仿若在点头,我乐了,为这个小家伙的行为感觉到有趣。
于是我陪着这只小猫咪玩了起来,时间也就这样慢聊无际的逝去着。
“小猫啊,你到底是什么品种呢?怎么长得这么可爱又温顺呢?你可一点都不像那些上串下跳的野猫。”我看着它那双大大的眼睛,忍不住问道。
忽然,一个令我十分熟悉,在我的脑海中无数次响起的声音从一旁传了过来:“咪咪是短毛猫,是我在美国的时候领养的。”
这一次我没有冒冒失失的丢掉咪咪,而是有些高兴的抬头看了看她,沈浔莎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装,正站在我的面前,她那一头棕红色的长发一如既往的披散在身上。
只是从这个仰视的角度看过去,沈浔莎却似更美了,她那一张耐看的精致五官,简直就是上帝鬼斧神工的创造物。
“你回来了?”我顿时抱着咪咪站起了身体,腾出一只手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轻轻一笑。
这一次我尽量克制着自己的行为,只是内心仍旧在动荡,见到她时的悸动还在持续。因此她刚刚说的话我都没有听清楚。
看了看怀里的猫,我尴尬的将猫递过去,说道:“你的猫,刚刚你不在,它跑到我家来了,所以,我就带着它在这门口等你了。”
似乎看出了我的窘态,她轻轻一笑:“你紧张什么,你先帮我照顾一下咪咪吧,我刚回来,等我回去换身衣服。”
我这才发现她手上还拿着包和一些文件,顿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好笑,我赶紧将咪咪抱了回来:“好的,那我就再帮你照顾一会。”
“嗯。”她点点头,看了我一眼,随后便踏着稳重的步子进了她的家。
而我则带着咪咪继续坐在了门槛上,等待着沈浔莎。
她的速度很快,十分钟之后便换好了衣服站在了我的面前,这次她是一身蓝色连衣裙站在我面前。
她伸手接过咪咪,略带歉意的对我说道:“抱歉,久等了,晚上我不习惯带妆出门,所以趁着这个时间把妆也卸了一下。”
听到她的话,我有些震惊,因为我完全看不出来,卸妆后的她和刚刚有什么不同,细想一下,我才知道,也许她只是用了一些护肤品而已。
“没事,也就一会。”我表示理解。
我说的是实话,毕竟一般女人换衣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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