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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佳人-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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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中,我好似听到了一声熟悉的猫叫,只是当我走到门前的时候,却没有看到想象中沈浔莎的那只名叫咪咪的猫。

    我又顺势来到沈浔莎家的门前,门上的锁还是那样,我告诉自己,刚刚的那声猫叫只是我的潜意识里发出的。

    我转身进了院子,然后关上了门,却没有注意到门外的巷子里,有一双明亮美丽的眼睛正在黑暗中发着光,那样子真是美极了。

    (本章完)
………………………………

第18章 第一个服装设计

    迷迷糊糊的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我照常起来上班,在路边摊买了一杯豆浆和两个包子,随后便迅速的挤上早班公交车。

    来到公司,组长刘宋告诉我,总监张敏让我去她那一趟。

    我应了一声,放下手中的东西,立马来到张敏的办公桌前。

    张敏看见我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对我微微一笑,随后说道:“黎洋,这次公司有个新设计,我已经交给各组的组长了,虽然你来公司的时间并不长,但我希望这次你能够参加这个设计。”

    我点点头,内心却有些紧张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第一个关于服装的设计。

    顿了一下,张敏又给我补充道:“还有我私下跟你说一下,让你参加这次设计也是老板的意思。”

    “敏姐,咱们老板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啊?”我小声问道。

    “老板最近出差去了。”张敏只是给了我这么一个回答,“好了,你去准备一下吧,有什么不懂的随时问你们组长。”

    我点点头,回到了自己的岗位。

    “这次你和我们一起参加新品服装设计,敏姐应该都和你说了吧,我把设计文档发到了你的邮箱里,你先看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问我。”刘宋正在忙着手头上的工作,头也不回的跟我说着话。

    我应了一声,随后打开电脑,从邮箱里下载了这篇设计文档。

    这篇设计文档足足有十几页,我注意到设计主题,竟然是“情”。我再将眼光放在要求设计的公司,上面显示的是“莎莎服装”,我忽然想起昨天晚上,戴安娜和巫诗诗带回的购物袋不正是这家莎莎服装吗?

    根据他们反馈回来的信息,这家莎莎服装显然是成都几大服装公司之一,这样一想下来,我心里的压力又无形之中开始增加了。

    我将设计文档大致的浏览了一下,然后开始对这个设计主题给出的所谓“情”的概括。

    这个时候我开始佩服起莎莎服装策划人对于这个主题的独特想法。一般的公司给出的设计大多都是“爱”或者“爱情”,而在这个“情”字上,从来没有人愿意拿出来作为设计主题。

    我坐在位置上,开始揣测起策划人对这个“情”字的理解。毕竟生活于情来说,实在是太多太多,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拿准对方策划人的意图。

    我的大脑开始快速的转动起来,情,可以是爱情,可以是亲情,还可以是友情,甚至还有更多,而我想主要的情感应该就在前面这三种感情里面。

    而至于到底是哪种感情,现在我也猜测不出来,更不敢去妄下定论。

    思考无果之后,我打断了正在沉思的刘宋,问道:“老宋,你觉得对方这个‘情’意在表达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也着重思考过,我觉得应该是友情,毕竟现在这个社会的爱情实在是太廉价了,而这个亲情关系又太过亲密,再三思虑下,我觉得应该还是友情,因为相比爱情来说,友情确实更容易长久存在下去,而相比亲情,友情也不至于保持着太过亲密的关系而尴尬着。”刘宋想了一下,拿起笔比划起来。

    我点点头,但是却又不完全赞同他的想法,但至少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猜测。我又去询问了一下其他三位女同事,她们给我的观点,却是爱情。

    她们认为在当今的时代下,正因为爱情太廉价,所以才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去追寻一份像童话故事一样的爱情。

    从客观的角度来说,他们说的都不错,还有亲情,其实这三种感情照理来说都是不错的,但我的心中一直觉得好像还差点什么,但仔细想却又想不出来。

    在这繁忙的一整天下来,我们小组都不能肯定莎莎服装赋予这个主题的真正含义。

    “黎洋,咱们去喝点酒压压惊吧。”下班后,刘宋又恢复了他那副更迎合生活的状态。

    “好。”我想着反正下班后也没地可去,跟他去吃饭,顺便继续探讨一下关于这个设计主题的思路。

    我和刘宋在公司附近找了一家烧烤店,准备就着烧烤喝些酒,以此来解决这烦劳的一天以及晚餐的温饱。

    “你说这莎莎服装也真是刁钻,竟然给我们出了一个这么难揣测的主题。”刘宋拿起一根羊肉串就往嘴里噻,含糊不清的对我说着。

    “这说明人家逼格高。”我喝了一口啤酒,开玩笑的回道。

    “有道理,毕竟是一家大公司。”刘宋吃完几根肉串之后,喝了一口啤酒,双手又开始比划起来,“我现在又有一个疑问了,为什么莎莎服装会找上我们公司,毕竟我们与一些大的设计公司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

    “这就不是我们应该过问的了。”我将盘里的一根肉串递给他,“来,吃,多吃点,补脑。”

    “好,不想那些烦心事了,咱们今天不醉不归啊。”刘宋手一挥,接过我给他的肉串就开始吃了起来。

    我嘴里嚼着肉串,脑子里却又开始转动起来,对于这所谓的设计主题,我正努力的去钻研。

    只是坐在路边摊,想了许久也没什么头绪,我只能无奈的选择放弃,将心思放在美味的烤串上。

    我和刘宋喝到八点多的时候才各自离去,而坐着公交车的我因为留恋江边的景色提前下了车。

    江边的路,永远都是那么幽静,那一阵阵迎面而来的江风,那一阵阵滚滚红尘的江水,这些无一不涤荡着我这颗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所有棱角的心。

    我来到一处江边庭阁,它虽比不上风光万千的望江楼,但对于此刻的我来说,确实是一处很好的憩息地。

    我端坐在庭阁里,眺望着锦江水,江边亮着的篝火告诉我,夜黑了,这处风景宜人的地方,已经看不真切了。

    但从沿江边的篝火下传来的阵阵江水滚动声告诉着我,它并没有因为黑暗就寂寞,并没有因为寂寞就孤独,它还是想做一湾自由的流水,来为我们这些城市中寂寞的人带来一丝悦耳的乐曲。

    如果此时我有一把吉他,我会架起它,然后唱上一首歌,一首不怕寂寞和孤独的歌,不怕生活折磨的歌,我可以不惧时间的来来去去。

    我闭上眼,想象着自己正拿着一把吉他,迎着风站在江边,对着浩瀚的锦江,唱出我的心,唱出我那一如既往的渴望,还有面对生活的多灾多难不用去思考的大脑。

    (本章完)
………………………………

第19章 一本“简。爱”

    今夜我站在江边的那处庭阁里直到半夜十二点钟,才开始往回走。

    夜空中闪耀的星星正对着我眨眼睛,路灯下,我沿着并不算太过黑暗的路,一步步,向家中赶去。

    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我才回到自家的小巷,周围的灯火已经熄灭的差不多了,能够听见一旁的枫树上传来风吹树叶的声音。

    我裹了裹身上有些单薄的衣服,害怕有些清冷的秋风会将我这副残躯折磨的染上感冒,就哼着小曲慢跑着快速进了巷子。

    刚路过小巷唯一的转角处,我就看到了巷子深处那个已经许久没有亮起灯的角落庭院。

    庭院里的那盏外照灯虽然并不是很亮,但我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自己内心深处正慢慢升起的温暖。

    在这个有些寒冷的秋夜里,这盏弱小的外照灯简直就是能给予我像爱人般的温暖呵护。原因很简单,那就是里面曾经住着一个温暖了我整个时光的佳人,还有她养的那只美丽可爱的猫。

    他们给我带来的是一种久违的内心悸动,在我的内心深处,已经将他们当成了我的亲人,可以相互陪伴的亲人。

    而我的心底,一直都是有一个小心思,那就是希望有一天,可以让她成为我独一无二的佳人。

    面对着那盏有些昏暗的白炽灯,我的心跳骤然加快,我快速冲了过去,在心底开始呼喊着她的名字。

    只是当我站在门口的时候,院门却是从外面被锁死的,我体会着心跌入无底深渊的感觉。

    我不死心的摇晃了一下门,除了能听到那老旧的嘎吱声外,门依然无法打开。

    这一瞬间,我激动的有些急火攻心,环视了一下左右围墙,没有发现任何垫脚的地方。

    忙乱中,我打开家门,然后从自家端来了一把椅子,随后站上椅子,迅速翻上围墙跳了进去。

    “嗯哼。”一不小心,我扭伤了自己的脚,有些疼痛的发出了声音。

    我抬起头,注意到里面的大门是敞开的,于是暂时放下脚上的伤,一瘸一拐的向大门走去。只是当我来到门前时,里面是一片漆黑,只有门头上的灯还亮着。

    我探着身子进了门,一进去便闻到了一阵熟悉的味道,那种气息,正是当初我从沈浔莎的身上嗅到的。

    黑暗中,我开始激动的呼喊着她的名字:“沈浔莎,沈浔莎,是你回来了吗?”

    可惜回答我的只有自己的回声,却听不到任何记忆里的那个悦耳的声音。

    害怕出什么意外,我有些冒失的闯进了她的房间,然后急切的打开了灯,入眼的是一幅幅巨大的动漫海报张贴在墙上,而除了这些海报以外,只有一张简单的床,以及一张算是不错的桌子,还有许许多多零零碎碎的生活所需物品。

    而这些东西提供给我的信息,是主人离开时并没有带走它们,甚至可以说是主人遗弃了它们。因为对于人类来说,它们从来都只是卑微的身外之物。

    双眼目睹着这一切,我脑子里的一腔热血才算渐渐消退,冷静下来之后,我又开始陷入了无尽的失落中。

    “可能是小偷来过,发现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然后又走了吧。又也许,沈浔莎她真的回来过,只是她却没有想过要同我见上一面,然后再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漆黑的房间里,我坐在沈浔莎的床头,低声自语。

    我关上灯,让自己的心沉下来,之后,我开始感觉到了自己双腿的疼痛。

    我低声咒骂了一句:“干,真tn的疼啊。”

    我想今晚我是没有办法用这双严重扭伤的脚继续翻一次三米多高的围墙了,反正沈浔莎也不在,于是我动了一个要在这里暂时休息一晚的念头。

    坐在床上,我注意到靠近窗台的桌子上,放着许许多多的书,还有一本书是翻开的。

    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撑着有点疼的双脚慢慢走了过去,发现是一本英文书,我看了一下书封,竟然是一本很经典的外国名著“简。爱”。

    这本书我曾经看过,只不过因为自己英文很差的缘故,我看的是一本中文翻译版,并且深深为这本书着迷。

    也许在大多数年轻人的眼里,这本书很无聊,只是讲着一个有些新颖的俗套爱恨纠葛,但在我的心中,它是一个神圣的故事,是揭开我人生篇章的一本重要的书。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因为自己对这本书的着迷而牺牲掉了许许多多的课外休息时间,甚至连盛颖约我看电影都被我拒绝了。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实在是太年轻了,而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大抵就是它那藏在里面最深层次的那个秘密吧。

    而如今,我也为自己的年少轻狂付出过代价,当年准备同我相濡以沫的盛颖也选择了背叛我,最后离我而去。

    盯着上面那些看不太懂的英文,我却开始回想起了这本书的内容,然后我又陷入了回忆,却在不知不觉间,红了眼睛。

    闭上眼,我悄悄关上了这本书,然后又开始自卑起来。

    这本“简爱”很显然是沈浔莎看到一半之后才离开的,而至于离开的原因,我很清楚。

    我将这本书放进了许许多多的书堆中,想要隐藏起来。

    之后我就离开了沈浔莎的房间,就在刚刚的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根本就没资格在沈浔莎的房间里借宿一晚,因为我那一惯敏感冲动的性格,赶走了这个屋子的主人,所以现在,我真的没有脸待在这里。

    出了门,我有些自嘲的扫视了一眼院墙,曾几何时,我也是一个躁动爱翻墙的少年,只是现在我却被困在这一处小小的院子里,虽然我是有一些心甘情愿的,但院子里的夜风真的有些凉。

    我赶紧裹着衣服找到一处院角,然后佝偻着身体,希望能够得到一些温暖,只是与漫天的寒冷比起来,我这单纯靠着身体散发出来的热量,显然是杯水车薪,而在这个冷冷清清的夜晚,显然是不会有人来解救我的。

    天上的月亮正在和乌云搅动着,我靠在墙上,抬头开始数起了天上的星星。

    许久过后,我凑着有些冷的寒风,还有天空中美丽的明月,以及角落里的虫鸣声,我终于进入了梦里。

    这个情景显然很安详,而我很愿意借着这丝安详,抚慰自己这颗受伤的心灵,还有许许多多对于沈浔莎的愧疚。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如果这句话是真的,我希望,天上的明月真的能为我送去一丝祝福给沈浔莎,并且告诉她,我很好,只是对于她的愧疚却还是不能释怀,同时,也希望她在未来的人生里,再也不要遇到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一个只会依赖和索取的男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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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她曾回来过

    这个夜,我睡的很不踏实,直到听见一阵开锁的声音,我才睁开眼,却发现天已经亮了,而初升起的太阳有些温暖的照耀在我的身上,为我驱走一整夜的寒冷,我轻抽了一下鼻子,感觉有些难受,脑袋传来的昏眩告诉自己,我生病了。

    “嘎吱……”从一旁传来老旧的木门声,随后院门被打开了,我那带着病的身体因为这个声响而变得有些亢奋起来。

    在来人一只脚踏进院子里的时候,我站了起来,赶忙向院门走去,紧接着,一个完整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中,只是这个人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姑娘,而是有些年龄的女人,我认出了她,她正是整条巷子的主人,也是我的房东王姨。

    王姨走进来之后就发现了正站在不远处的我,她有些惊讶,随后用带着方言的口腔问道:“小洋,你在这做啥子哟?”

    “昨夜里,我看到院子里的灯是亮着的,然后从门缝里看到里面的大门是开的,我就以为是着贼了,然后我就翻进来了,之后,我的腿摔伤了就只能在这度过一晚了。”我带着疲倦,撑着有些沉重的身体,心不在焉的回着话。

    “这哪是招贼,是小莎让我替她打扫一下房子。”王姨恍然大悟,随后笑道,“我昨晚走的时候忘记关外照灯了。”

    听到“小莎”这个称呼,我原本萎靡的神经变得再一次激动起来,我小跑过来,急切的问道:“沈浔莎回来过了?”

    “没有,她只是电话里跟我说了一声。”王姨被我突然间的行为吓了一跳,笑骂着,“你这孩子这么激动干什么?”

    “您有她的电话?”我迫不及待的问道。

    “有是有,不过小莎不让我告诉别人她的电话。”王姨哼了一声,佯装谨慎,“所以你也别指望我会告诉你。”

    “嘿嘿,王姨,你累不累,我给你捶捶背吧。”我厚着脸皮凑到王姨跟前,然后就要伸手去帮她捶背,而我有些低烧的身体也暂时性的强行将病情压制住了。

    对于我的行为,王姨连连摆手表示不用,而我再一次发挥出了自己厚脸皮的本性。

    “王姨,你看,我也不是坏人,跟沈浔莎也认识,算是邻居,你就行行好,把她的电话告诉我好不好,我找她有急事。如果今天你不告诉我,我就去你家蹭吃蹭喝。”

    “你这掘货(不入流),你在我家蹭吃蹭喝的还少吗?”王姨蹬着眼睛,气急败坏的说着。

    她说的不错,这么多年下来,我在她家确实蹭过不少饭,特别是近几年,我已经将王姨家当成了长期饭点。

    “是是是,所以我不介意再蹭一次。”我嬉皮笑脸的围着王姨转。

    “好好好,怕了你。”王姨对我是没有一点办法,只能选择妥协,“你先回去吧,吃过早饭去我家找我,我再告诉你。”

    “好,您先忙。”

    我答应了一声,然后赶紧离开了院子,顺便搬回了还在沈浔莎家围墙边上的椅子。

    还好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一回到家,我就开始洗漱,然后喝了一杯白开水缓解了一下有些晕的脑袋,心里却已经开始想象着要到沈浔莎的电话后该怎么联系她,或者说是以什么样的理由联系她。

    我就这样一个人患得患失的思考了许久,可还是没有得出结果,于是我离开了家,打算先要到电话再做打算。

    房东王姨的家是在巷口,我小跑着过去了,敲了敲王姨家的门,不一会儿门就打开了,王姨一见是我,立马让我进来了,而我却听到了一声熟悉的猫叫声。

    我转过头,发现了正端坐在王姨家树上的咪咪,咪咪好像认出了我,一直对着我“喵喵”的叫,我唤了一声:“咪咪,到我这里来。”

    咪咪像是听懂了我的话,迅速从树上跳了下来,屁颠屁颠的跑到我的跟前,用它的小脑袋蹭着我的牛仔裤脚。

    我蹲下身,有些惊喜的抱起了这只可爱的猫,摸着它的小脑袋。王姨见到这一幕,不可思议的说道:“小洋,小莎的宠物猫跟你咋这亲。”

    我抱着咪咪,走到王姨的面前,微笑着说:“怎么样?看在我跟它这么亲热的份上,您就把沈浔莎的电话告诉给我吧。”

    “好吧,你等着,我去家里抄给你。”王姨这次没有拒绝,而是转过身回了屋。

    而我抱着咪咪,不满的问着:“咪咪啊,我还以为沈浔莎只是抛弃了我,没想到连你也不要了,你的主人好狠心啊。”

    王姨的办事效率很快,在我和咪咪互动的一会时间后就已经拿着一张纸条走了过来,然后将手中的纸条递给了我,并蹬了我一眼:“这就是小莎的电话,王姨今天破例给你了。”

    “谢谢王姨了。”我接过纸条,看了看上面的一串数字,随后问道,“王姨,沈浔莎走的时候没有带走咪咪吗?”

    “不是,前天晚上小莎回来跟我说她最近很忙没有时间照顾这只宠物猫,然后就交给我了。”王姨丝毫没有隐瞒,全部告诉了我,“这不,我和你叔平时也挺无聊的,然后想着有只宠物猫陪陪我们老两口也好,不过这只猫有些挑食,我们真担心照顾不好咧。”

    听完王姨的话我有些震惊,心里想着前天晚上的情景。

    那天晚上我和唐野还有戴安娜以及巫诗诗,我们四个人在一起聊天聊到很晚。想到这,我顿时有些后悔,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去酒吧而是选择直接回家,说不定就可以和沈浔莎碰面了。

    而一想到那天晚上戴安娜和巫诗诗被人堵在学府影城旁边的天桥下的场景,我又有些庆幸,庆幸我和唐野待在一起,不然有些冲动的唐野肯定会选择一个人就跑过去跟那些喝醉酒的男人打架。

    我知道唐野有练过,但谁也不能对此掉以轻心,有个人看着他,至少不会出事。

    这样想着,心里对这种矛盾的情绪也就不那么纠结了。

    “王姨,你看咪咪能不能交给我照顾,您和叔放心,我肯定会照顾好它,不让你们为难。”我和王姨商量着,想要把咪咪带回家。

    再三思量之下,王姨还是同意将咪咪交给了我,我拿着写有沈浔莎联系方式的纸条,抱着咪咪,满脸高兴的离开了王姨家。

    回到家,我将咪咪放在了自己的床上,打算给它一个最舒适的环境。而我则拿着纸条,盯着上面的电话,陷入自我矛盾之中。

    久久没有想通,最后我也开始有了倦意,脑中残留的昏眩给我带来浓浓的睡意,我躺在咪咪的旁边,陷入了沉睡。

    整个屋子,也变得安静下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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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没打通的电话

    这一觉醒来之后,我发现整个屋子都暗了下来,房间里黑漆漆的一片,但让我惊喜的是,在我的旁边,咪咪正张着它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注视着我,它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就像是璀璨的宝珠一样。

    我好奇的打量着咪咪的眼睛,好似要从里面看出它那副对待生活的态度。

    只是我的感冒好像并没有好,反而有些轻微的加重,我咳嗽了两声,随后挣扎着坐了起来,看了一下手机,已经到了晚间八点钟了。

    此时的我虽很饿,但却没什么食欲,感冒开始折磨我的身体,本想继续躺着,但一想到咪咪还没有吃东西,我连忙穿好衣服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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