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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我那泰迪属性的前男友[快穿]-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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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主人与我的甜蜜日常2

    宁枝之冷冷地瞧着他。

    被这双绿幽幽的眼珠盯着,邰笛的狗脸不住地打哆嗦,那对又大又圆的黑眼珠里,溢满着即将被凌迟处死的恐惧。

    他紧张得快要炸毛,属于犬类动物的,真正意义上的炸毛。

    特别是系统还十分不要脸地重复着宁枝之的属性。

    “宁枝之,这个世界的攻略对象。处女座,有严重的精神洁癖和**洁癖。而你……我的宿主,却把体毛沾在了这光洁如新的地板上。基于此,我送你四个字。”

    “好自为之。”

    邰笛伸出舌头,哼哧哼哧地吐着气,想要靠卖萌来弥补自己所犯的错误。

    宁枝之绿眸更黯,他凝神,脚步声渐近。

    卖萌失败的邰笛叹了口气,心想伸头和缩头都是一刀,认命地抬起一只爪子,虚虚地捂住双眼,等待着悲惨命运的到来。

    宁枝之脚步一停,稍微敛住了神色。虽然沈元早就和他提到过,这狗和别的狗不同,特别有灵性。可这种和人类极其想象的举止,一只狗,怎么可能做得到?

    他心中生疑,却找不到原因。

    正在这时,狗的真正主人,打来了电话。

    “喂。我的小枝之,想我了没?”

    对于沈元爽朗且带着暧昧的调笑声,宁枝之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波动。

    他面色平静,举起手里粉丝送的咖啡杯,喝了一口咖啡,淡然地说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就是在想我啊。”

    “你想多了。”

    沈元似伤心,似心痛,捂住胸口,期期艾艾地责怪他:“你真狠心,好歹我们也做了十五年的夫妻……”

    闻言,宁枝之皱了皱眉,道:“沈元。”

    “嗯?”沈元的心一提。

    宁枝之的语气难得多了几分认真,他说:“你很清楚我是同性恋,以后再说这种模糊不清的话,我想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

    那边安静,长时间地沉默下来。

    唯有沈元粗重的呼吸声,一拳一拳地,像海浪往岸边拍来。

    邰笛嗅到了空气里剑拔弩张的味道,他为了提升那点微弱的存在感,“汪”了好几声,试图引起宁枝之对他的注意。

    他这方法倒也奏效。

    宁枝之不明所以地斜了脚边乱吠的狗一眼,倒是想起了什么,他无视了沈元的沉默,走到卧室打开衣柜门,找出一件黑色羽绒服披上,道:“你在哪里?”

    “……”

    沈元走了几步,走出了安静的洗手间,似乎就在一瞬之间,手机那边的环境变得特别嘈杂,信号也一般,沙沙的,宁枝之不怎么听得清他说的话。

    宁枝之揉了揉眉心,道:“你在丽皇?”

    丽皇是本城著名的ktv,鱼龙混杂,谈生意的有,吸毒卖淫的也有。作为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好友,宁枝之早就劝过沈元不要去丽皇玩,泡个妞儿对沈元来说没什么,反正沈元也没少玩,他这花心大少的名头在哪个圈子都有名。

    可一旦沾上毒瘾,这人就废了。

    “嗯,我在丽皇。”沈元怕他教训他,连回答的底气都弱了好几分。

    宁枝之劝也劝过了,作为普通朋友早已仁至义尽,他心想多说也无益,就懒得再劝。

    “那好。”宁枝之抱起狗,拉开家里大门,边打电话边下楼梯,“你在丽皇等我,我把狗还你。”

    “……”邰笛一口气梗住,差点气死在宁枝之的怀里。

    他这是要被二度送人了?

    说起来,邰笛还真不是宁枝之养的狗。

    三天前,他刚穿来的时候,是在一个满身烟味的男人怀里醒来的。

    那男人就是沈元。

    沈元是本市有名的花花公子,他新交了一个长相很可人、身材更傲人的模特女友。沈元很是心动,买了条泰迪犬想讨女友欢心。结果狗买了没几天,也没等女友生日把礼物送出去,他就和模特女友成了过去式。分手比换衣服还快。

    狗成了滞销货。

    人见人烦。

    直到两天前,宁枝之有事找沈元,开车去了他家。那天,沈元正在楼上的浴室洗澡,是打扫别墅的阿姨给宁枝之开的门。

    宁枝之一出现,系统就不断提示邰笛,这人就是本世界的攻略对象。

    邰笛兴奋不已,宁枝之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还时不时用牙齿咬他裤腿,给肉也不吃,给黄金狗粮也不要,专门咬男人的裤腿。连沈元都笑着调侃说:“这畜生是爱上你了。”

    当时,宁枝之摇摇头,没怎么说话。

    等晚上,宁枝之到家熄火后才发现……

    这条粘人的泰迪犬,竟然偷溜进了他车里。为了避免被他发现,它不叫也不吠,连呼吸声都被刻意压得很微弱,缩着身体蹲在后车座底部,一声不吭了一路,最后被他带回了自己的小公寓。

    当天宁枝之打电话和沈元提起狗的事,沈元很无所谓地笑着说:“这狗和你有缘分,你一个人住着也寂寞。它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养着它呢?”

    宁枝之想了想,他的确寂寞,养条狗也算有个伴了吧。

    就这样邰笛经过千番努力,终于以狗的姿态,来到了攻略对象的身边。

    虽然经过短短两天的相处,邰笛发现宁枝之真的是一个很不会照顾小动物的人。帮狗洗澡的时候,差点溺死他,清晨遛狗的时候,差点忘记他,把他丢在路边。

    不过他作为狗也经常犯错,比如把狗毛沾在床上,地板上,沙发上,宁枝之的衣服上。

    等等地方。

    宁枝之作为一个严重洁癖,对待他的态度,已经从友好转变成了无奈,又从无奈转变成了无视。

    得知要被再次送人的消息,邰笛委屈得要哭出来,他用力挣脱宁枝之的怀抱,用狗嘴咬着他的裤腿,一边咬一边转圈,时不时抬起湿润的眼眸,可怜巴巴地看着他,耳朵也因为不安耷拉得更厉害。

    宁枝之居高临下,淡淡地看他做一系列的蠢动作。

    他弯下腰,揉着邰笛的狗耳朵,道:“你不乖,我不能留你了。”

    顿了顿,宁枝之又补充了一句。

    “卖萌也没用。”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这篇文入v,我感到很害怕。

    作为一个小窒息,这篇文这么普通的成绩,我已经感到挺满足了,特别是病娇那篇的中后期,有好多好多小天使给我留言,鼓励我安慰我,让我觉得,我写的文,真的是有人在看的,有人觉得好看的。

    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写快穿文。别人都说快穿文收订比很低,是因为他们会喜欢你上个故事,却不一定喜欢你下个故事,大多数收藏会变成僵尸收,读者们会离你远去。

    所以现在这个故事落笔的每一个字,我心里都会产生巨大的忐忑,我会想,你们会不会觉得很枯燥,会不会觉得一点也不好看,会不会……觉得很失望,失望地觉得我写了一个垃圾。

    所以。

    陪我到入v的读者们,谢谢你们。

    爱你们,笔芯~

    以后不会发这么多牢骚的啦_(:3∠)_因为我觉得你们特别萌,想多多和你们说话,嘿嘿。

    不说了,赶紧码字去了xd

    明天早上九点见~

    即使是扑街也要写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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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27

    chapter3

    宁枝之的车就停在公寓楼下的车库; 他把邰笛放在副驾驶上后,帮它系好了安全带; 抬鞋踩了一下油门; 这辆十分普通的大众牌私家车; 就往本市最豪华的娱乐场所驶去。

    大冬天; 白雪皑皑,行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恨不得连眼睛都躲在棉帽子底下。

    马路的落雪被清洁工人扫到角落; 方便车辆和行人匆匆而过。

    车平稳地行驶着。

    邰笛仍然不放弃自主选择主人的机会; 他耷拉着狗耳朵和狗脑袋,皱着可爱的狗脸; 一脸委屈的模样,见宁枝之不理他,就时不时发出微弱的哼哼声,想要引起宁枝之对他的注意。

    车外的雨刷器簌簌地扫着雪,以便车内人的视线不至于那么模糊。

    行车过程中,宁枝之看也不看邰笛一眼; 他的视线笔直地朝向对面的人行道,此时车辆不能通行。斑马线边上有一排戴着黄帽子的小学生,有秩序地喊着“一二一”的口号向前走去。

    此情此景触景生情,邰笛咧着嘴巴对系统笑了一声。

    系统不理解道:“怎么了?”怎么动不动就傻笑。

    邰笛感慨万千; 道:“我现在看着这些小学生,就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那时候我也像他们一样,穿着土里土气的学校制服; 不敢早恋,不敢翘课,忘戴红领巾就难过得以为天要塌下来。”

    系统听完邰笛这番回忆,若有所思,缓缓道来:“所以上大学之后,你为了弥补这些遗憾,就经常穿破洞牛仔裤和破洞帆布鞋,不仅谈恋爱,还是和男人谈恋爱,不仅和男人谈恋爱,还疯狂地找不同的男人谈恋爱。别说翘课了,一学期都和男朋友在图书馆秀恩爱,连毛概老师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年年挂科,白瞎了那名牌大学生的称号。”

    邰笛惊奇不定,以为系统是他肚里的蛔虫,道:“你怎么知道这些?”

    事实上,宿主,宿主。顾名思义,宿在主人的身体里。就像蜗牛柔软的躯体,住在坚硬的空壳里。

    系统的确住在邰笛的身体里,也的确算是他肚里的蛔虫,他所有的喜怒哀乐,系统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系统道:“你这些光辉事例,我都有资料。”就算没有,就邰笛那点小破肠子,这种事那么明显,谁猜不到?

    *

    丽皇建在市中心,而宁枝之的住处偏向郊区,路途相差好几十公里。

    这一路,公路开阔通畅,鲜少有别的车辆,而宁枝之用一百出头的速度,开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

    路上,邰笛坐车坐得有些无聊,他用狗独有的语言哼起了tfboys的新歌。可惜狗是狗,即使那些熟悉的旋律铭记于心,从狗嘴巴里转换,它就又变成了一段高低起伏的的汪汪声。

    这一段哼曲,属于邰笛有感而发。

    也属于无心插柳柳成荫。

    一直把邰笛当做空气的宁枝之,难能可贵地瞥了邰笛一眼,赏赐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

    所谓绿眼睛,迷人起来堪比全天下最珍贵的宝石,心动得能引诱别人把天上的星星摘给他。然而,它凶起来,就能让人联想起地底深处一簇簇的鬼火,又或者是表面浮着苔藓的死水。

    邰笛被宁枝之犀利的眼神吓到了,他呆愣地张着嘴,小身体害怕得往后一缩。

    宁枝之凛了凛神,他从邰笛地方收回视线,手握着方向盘,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敲着方向盘的一侧,语气缓慢且平静。

    “小狗,不要哼了。”

    谁是小狗?我有名有姓,大名邰笛。

    宁枝之顿了顿,又无情地戳穿事实:“太难听了。别人会以为我在杀狗的。”

    “……”

    真的有那么难听吗?

    邰笛无比心塞。

    他生气了,不再偷看宁枝之漂亮的侧脸,傲娇地扭过脑袋,伸着两条短腿的小腿,乖乖巧巧地躺在米白色的座椅之上。

    这个姿势特别像是狗在看窗外的风景。而且还是只目含忧郁的狗。

    宁枝之无意间目睹这一幕,心下一顿,突然有些后悔把狗还给沈元的决定。这么通人性的狗,这世间都难见,如果养着养着养出感情了,也算是一件成就。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说好还给沈元就应该还给沈元,他决定的事情,从来没有反悔的打算。

    邰笛敏感地察觉到了那双绿幽灵般的眼睛……在他背后投来灼灼的视线。

    他毛茸茸的身体抖了一下,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颤颤巍巍地往旁边看了一眼。

    宁枝之面无表情地和他对视。

    邰笛深吸气,心想,输人不输阵。

    来,泰迪,用眼神杀死他。

    邰笛立刻启用了他平常对系统翻白眼的经验,尝试着对宁枝之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过后,他觉得自己扬眉吐气,异常兴奋,不仅两条腿,带上两只手都兴奋地颤抖起来,如果这时恰好来段节奏明快的音乐,他就能动感地跳起舞来。

    宁枝之再次收回视线,沉默地思忖,他把它还回去的决定,还是对的。

    这只泰迪犬,好像,有狂犬病。

    *

    一人一狗,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段还算漫长的车程。

    又过了一会儿,车终于行驶到了目的地。

    丽皇到了。

    丽皇果然不愧为全市最豪华的娱乐场所,它建筑高大,外观金碧辉煌,仅仅是傍晚六点多一些,它的门面处就启动了无数盏灯,小灯,大灯,霓虹灯,无数灯光闪烁,戳瞎人眼。连“丽皇”这个大写的招牌,也是由红红绿绿的灯光组合而成的,金光熠熠,十分惹眼。

    宁枝之先解开自己的安全带,后又帮着邰笛解安全带。解安全带的过程中,宁枝之修长微凉的手指,在不经意间,时不时碰到邰笛柔软的小肚子,有点痒,但又感觉很舒服。邰笛忽然没节操地幻想着,要是宁枝之能够顺便揉揉他的小肚子,他会更开心的。

    邰笛的脑海里略过这一诡异念头,他莫名有点害羞,趁着叶枝之帮他解安全带,他掩饰性地往车窗外看去,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就看到了一位大熟人――他的前主人,沈元。

    沈元今天穿了一件暗紫色的皮夹克,铆钉像是“不要钱”地装饰在外套的各个角落,看上去又酷又拽,十分符合本人花心大少的人设。与前几天不同的是,沈元剃了一个光头。别人都说,光头是最能检验颜值的一款发型。

    这话说得不假。

    至少沈元这个大帅哥,剃了光头以后非但没减分,反而多了一些落拓不羁的潇洒味道,这世上有很多女孩子,就喜欢这种痞痞的小坏,而沈元也显然深谙此道。

    系统当然也看到了沈元,他由衷地感慨道:“沈元果然器重宁枝之。知道宁枝之对丽皇的结构不熟,抛下那些酒肉朋友和美女画皮,特意跑到丽皇的门口来接宁枝之。”

    邰笛不太懂这些虚虚实实的关卡,问道:“跑到丽皇门口等人怎么了?”

    “普通人等人当然可以啊。”系统道,“可他是鼎鼎有名的沈元沈公子啊。这丽皇人来人往的,无论是小姐,还是服务员,或者是一起过来玩的客人,有谁不认识这沈元这个财大气粗的老客户?他沈元能等人,绝对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邰笛听出系统话里有话,心里有了一些猜想,又觉得有些不对。照理说,沈元可是切切实实的直男,从初中开始就交女朋友,至今交的女朋友数量,完全可以和他交的男朋友数量相媲美。

    沈元换女朋友的速度可比换袜子要勤快得多。

    这大少从小就学习御女三百六十计,现在系统却明里暗里地告诉他,沈元深深地暗恋着宁枝之……这怎么可能?

    打死他都不相信。

    系统语重心长道:“反正你多惦记着点这人,记得多多堤防他。他是不会让自己好不容易种植的绿色无污染良心大白菜,一不留神就被猪拱了的。”

    这话邰笛可不爱听。

    他反驳系统,道:“谁是猪,谁是猪?”

    系统已经对邰笛的炸毛有了抵抗力,他笑道:“我说错了,应该是好白菜被狗拱了。”

    邰笛的狗耳朵再次耷拉下来。

    无论多少次,它和系统比嘴炮。

    他都是战败的命运。

    ko

    *

    眼见熟悉的车过来了,沈元心想总算等到了人,他面露笑意,嘴角轻扬着向上一弯,随后他大步走上前去,轻轻地叩响车窗的玻璃。

    闻声,宁枝之把车窗移下来。

    宁枝之看到沈元的脸,只是淡淡地点了下头,没有说话,也没有见到至交好友的喜悦。他沉思片刻,反而又重新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沈元见宁枝之这般举动古怪,不由皱了皱眉,却因为深知好友品性,并没有出言阻止他。

    “你来得正好。”宁枝之淡声道。

    这样他就不用进去找沈元了。这乌烟瘴气的地方,他还真懒得去。

    宁枝之指了指坐在他身边的邰笛,面无表情地对沈元说:“把它抱走。”

    沈元这才发现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邰笛,他的嘴角不停抽搐,其惊讶程度,宛如见到奇形怪状的外星人从ufo里走出来。

    他惊讶道:“你竟然把这么小的狗放到了副驾驶座上?”

    宁枝之瞥他,语气波澜不惊,坦然道:“不可以吗?”

    沈元摸了摸鼻梁骨,讪讪道:“可以是可以。不过就是有点危险,要是他乱叫打搅你开车,或者是爬到你腿上乱蹭,这可不太好了……”

    “这些都不会发生。”宁枝之道,“它挺乖的。”

    是挺乖的。不哭不闹。

    宁枝之一般可不夸人,更何况是夸一只狗。

    沈元愈发惊奇,向邰笛投去疑惑的视线。邰笛心里充满被宁枝之夸奖的喜悦,遇到沈远迎面而来的目光,他扬眉吐气地昂着骄傲的小脑袋。

    不过片刻后,宁枝之想起了在路上,这狗魔怔似的癫痫模样,他又不确定“乖”这个词语能不能用在这狗身上了。

    宁枝之沉吟,又补充了一句:“不管它听不听话,你都放心吧,来的路上我给他寄了安全带。”

    沈元奇道:“是人用的那种安全带吗?”

    宁枝之看他,反问道:“难道有给狗用的安全带?”

    “……”

    沈元艰难地颔首。当然有啊,给狗用的安全带。

    这么小的狗,系着人类尺寸的安全带,真的能保证安全性吗?这种用菊花想想都知道的答案,宁枝之竟然想不到。

    看来,他宁枝之漂亮的脑袋里,完全塞满了他那些嗷嗷待哺的粉丝,而忽略了日常生活中的常识吧。

    他这种人,能活到今天,也算走了狗屎运了。

    想到这里,沈元不禁扪心自问。

    他为什么要交宁枝之这样的好友?

    不懂。

    系统觉得有趣,把沈元全部的心理活动一一告诉了邰笛。

    邰笛窝在柔软的副驾驶位置上,心里叽里咕噜地吐着泡泡。

    ――有什么不懂的?难道大家不都是看脸交朋友的吗?

    chapter4

    沈元是个大忙人,与宁枝之周旋的途中,他抽空接了个电话。沈元忙着去远处接电话,邰笛把握这大好时光,肆无忌惮地爬到宁枝之的腿上乱蹭。

    这次宁枝之倒没什么特别的排异反应,竟然还时不时地宠幸一下它,用温暖的手掌心蹂躏着它毛茸茸的小脑袋,只不过脸上依然保持着那副淡漠的表情,空出另一只手懒洋洋地支着下巴。

    他目光无神,似在发呆,视线正对着车窗外的风景。

    绿眸倒映着窗外厚重的雪景。

    这只泰迪犬倒更像是手边的玩具,喜欢了摸一下,不喜欢了就不碰。

    邰笛莫名其妙地有些兴奋,他得寸进尺,喜滋滋地用狗脑袋猛烈地撞着他的敏感部位,以表示亲热。

    片刻后,男人的裤裆迅速鼓出来一大块。

    起反应了。

    宁枝之:“……”

    正常男人都忍不了这种调戏。要是这狗是个人,妥妥的就是性骚扰了。

    宁枝之是个同性恋,还是一个从小学就发现自己性向的同性恋。

    然而,他还是个童子鸡。

    他很清楚这圈子里,有很大一部分人热爱**,去趟gay吧就能找到一个炮友,从来不节制这方面的生活。宁枝之作为一个小学就开窍的gay,却从来不出入gay吧这种地方,也不在网上乱交友。

    不是他性冷淡,相反他的性欲还挺严重的,每天必定晨勃,一天打自慰三次。

    但是这种方面的需求再怎么严重,都比不过他的洁癖程度。

    宁枝之完全不能想象,在街上随便找个男人就上床的日子。他连自慰都会戴手套,更不用提别的了。

    眼见那玩意儿越来越硬。

    宁枝面色铁青,他靠着单身多年的毅力,尝试着把这欲念消散下去。

    他的脸色也从面无表情转变成了隐忍,又从隐忍转变成了怒意。

    宁枝之蹙着眉,嘶地吸了一口气,不断暗示自己不要和一只什么都不懂的犬类计较。可惜没过多久,宁枝之便宣告暗示失败,他忍无可忍,一把拎起它的脖子,移开驾驶座这边的车窗玻璃,想要以丢垃圾似的把这条作乱的狗丢出去。

    被宁枝之拎起来的邰笛,惊恐万分,两颗黑葡萄似的眼珠子瞪得十足地大。

    他感到了绝望。

    窗外呼呼地飘着雪,北风怒吼的声音呼啸而来,像是有股强大的吸力,想把邰笛这条被玩弄于鼓掌之中的小狗,顺着逆流往广阔的雪海中冲出去。

    邰笛垂死挣扎,四条小细腿不住地转圈,在半空中游泳,试图逃离那股可怕的力量。

    宁枝之斜睨了他一眼,嘴角轻蔑地勾了一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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