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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法师旅途-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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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威尤塔公爵的领地是维费尔省,主城是威克姆城,威克姆城坐落在尼加尔河河边,尼加尔河逆流而上,就可以到达帝都。整个维费尔省也只有六座城池,所以加布里子爵没有城也不算太倒霉。
加布里子爵的大儿子就在威克姆城的骑士团服役,已经快成为一个正式的骑士了。
加布里子爵有五个子女,大儿子前面说过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儿,17岁,叫做佩儿塞恩思伯里,在威克姆城的音乐学院学习。第三个孩子还是儿子,叫做尼科尔塞恩思伯里,已经16岁了,子爵正准备过些日子就送到省城的骑士团去。四子依旧是二子,弗劳尔塞恩思伯里,12岁,正在学习识文断字,总是被小女儿怼的不要不要的。小女叫做黛儿,5岁,就是前面抢弗劳尔面包的那个,她最大的爱好就是欺负弗劳尔。
虽然弗劳尔年纪较黛儿大许多,但是吃亏的总是他,谁叫小女儿最受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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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正轨
清早,天色刚亮,嘉一起床收拾过后,在自家院子里练了两遍太极拳,感觉身体有点发热了才结束,然后拿了作为早饭的面包去自己老师家里。
他的父母已经去镇子上卖面包去了,他们都是每天前一天下午开始准备面包,一直要到晚上才能准备好,第二天天色刚亮,能看的见路的时候就出发,到镇子里卖完面包,赶在中午回来,下午开始做第二天的面包。
嘉一家里会根据当天的销量准备第二天的面包,确保面包上午就会卖完,中午回家。这样一来一不影响第二天销售的准备,二来也保证了每天的面包都是最新鲜的,还起到了一定的饥饿营销的效果,产生了一种需要抢购才能买的的现象。每天,艾丽卡的摊位前都会有人排着队伍来买面包。
离第一次上街卖面包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家里的生意也算是慢慢的进入了正轨,面包销量渐渐趋于稳定。
刚开始的时候,每天的面包都不够卖,最高的时候一天卖掉近300个面包,酒馆门前的空地都排不下了。那里靠近城门的大街,人多了影响交通,后来还是去到玛卡的药店那边那边卖才好多了。
家里的麦子很快就不够了,而且,磨面,筛面粉特别费时间,还要做出来烤,一家人根本忙不过来。后来的面粉都是直接在粮铺买的现成的面粉,卖完面包后直接买了面粉回来。回来后就直接开始做下一天的面包,除了零售的,还有领主家的,以及酒馆老板的。
嘉一十分庆幸那时候遇到大少爷的时候赊了个账一辆马车,现在方便多了,而且,看起来不用一年就能还上马车的钱。
揉面粉是最累的,加里每天都要揉大量面粉,都快练成麒麟臂了。
有那么一瞬间,嘉一都想用脚来揉面了。记得看过一部张艺・谋的电影,里面巩・俐卖麻花,就是用脚揉的面。后来她进了一个麻花厂,里面用机器揉面,但是一次操作失误,操作机器揉面的工人手指都被压断了,然后,麻花厂又换成了巩・俐用脚揉面。
当然,他只是想了一下,没有付诸现实。要是被买面包的人知道自己家用脚揉面,会被打死的吧!会经常来买面包的老顾客都起码是小康之家,镇子里的权贵也不是没有。虽然一个镇子的权贵说起来是lo了点。
因为有领主府面包供应商这个噱头在,倒是没什么不开眼的来找麻烦。要是真有人找麻烦,嘉一他们还真没什么太大的办法。好在,后面结识了镇子里的治安官,才算是有了一点自己的关系。要是有什么小麻烦都麻烦领主府,人情用的也太快了些,而且,他们家和领主府也没什么情分。
因为面包卖的火爆,有条件的商家也开始学着做。那一股浓烈的酒香就是最好的提示,他们直接用麦酒来发酵,还真的做出来,虽然并没有嘉一自家发的那么好,但是起码也是发酵面包了吗。嘉一他为了误导学他们的商人,还故意在面包里面加了一点麦酒,并且还在酒馆里买了麦酒放在马车上带回家来,故意让人们看见。
这样,其他商人都不知道嘉一他们家发面包发的这么好其实是因为用的老面。还有一个重点是发酵的温度,温暖的地方才能更利于酵母发酵。嘉一他们都是放在在锅里放上热水,把面包放进去利用余温发酵的。缺乏这两点,其他商人只能加长发酵时间,发的还没有嘉一他们家的好。
有商家推出自己的发酵面包后,虽然没有嘉一他们家做的好吃,但是卖的便宜,也吸引了一部
分顾客。不过有钱的人家还是在买嘉一他们家的面包,一来确实更好吃一些,二来也是为了维持自己的b格。要是和其他人吃一样的东西怎么能体现自己的尊贵呢。
现在,镇子上已经没有多少老式的面包卖了,估计要不了多久,老式面包就会被淘汰了。现在卖新式发酵面包的就那么几家,等卖的人更多就该开始打价格战了,一直到维持一个合理的利润。
嘉一他们家目前面包的销量已经没有初始那么疯狂了,每天最多也就100个左右的销量,而且,可以预期的是,后面可能还会更进一步的跌落。镇子里有钱的人家就那么多,剩下的都是对价格比较敏感的,就算差一点也没关系。计算是这样,也比刚开始的时候预估的30个的日销量好多了。
当销量减少的时候,嘉一他们家准备的面包也会减少,确保一上午能够卖完。有人问为什么面包越来越少,他们会回答说是为了保证每天的面包都是最新鲜的,是为了顾客考虑。
有一点利好的是,嘉一他们家最好的面包的口碑终于立起来了,现在镇子里的人都知道,最好吃的面包还是得去艾丽卡的摊位――现在,卖面包主要是艾丽卡负责,加里负责打下手,搬东西。
而且,嘉一家的面包除了更加松软还有一个优点人们还没有发现。等到秋天,商队过来的时候,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家里的生意上了正轨,嘉一终于有时间开始和药老学习了。药老对于这个还是颇有微词的,但也知道对于这种家庭来说,赚钱确实是一件挺重要的事。加里他们之所以把嘉一送来当学生,主要还是为了能有一技之长好赚钱。只有解决的温饱才好谈追求。
同嘉一一起吃过早饭,药老先继续认字的课程,嘉一虽然已经会基本的拼写了,但是许多字还不会写。必须得先认字,再熟练书写,还有语法也是很必要的。不过就语法来说,药老也是个半吊子。
学过10来个生字,药老就带着嘉一继续学习如何辨药,制药。虽然这个过程比较枯燥,但是嘉一并不觉得烦,学起来有种学中医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还在地球上,只是换了个职位。
嘉一对药老的过往挺好奇的,听大公子说药老曾经出外冒险,是否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呢。
学了一段时间,“课间”休息的时候,嘉一就问自己老师:“老师,上次在镇子上,我听领主的大公子说您曾经出外冒险过,是不是真的啊?”
药老一听,露出回忆的样子,说道:“冒险啊,是的,我很久以前曾经出外冒险,我的药师技艺就是那时候学到的,还学了一些简单的医术。”
“啊,真的啊!老师,您能给我说说吗?”嘉一露出期待的样子。
“你这么想知道?”
“是啊,我想知道外面的样子,在更远的地方!”
“外面,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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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回忆
很久以前,在药老还年轻的时候,不知道是40年前,还是50年前,嘉一的父亲加里还没有出生,药老的年纪还小,还没到20岁。药老还不是药老,但是他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不想一辈子呆在多木村这个小地方,就像自己的父亲,以及父亲的父亲一样。
那时候,有一则传言,据说有人在大山东边的深处有人见过一只巨大的怪兽,是巫师召唤出来的,准备杀死附件的村民,取出心肝制做不死药。
没有人见过那只怪兽,但是确实有多个猎人深入大山后再也没有回来,一时间人心惶惶。据说领主派出手下的骑士带队出去,还是失败了。
那一段时间,人们都在谈论巫师,述说着巫师种种神奇的手段。据说巫师能够使人死而复生,涉水渡火如视等闲。年轻人的心总是对这些充满好奇,虽然他听说许多的巫师传说,但是从来没有人真的见到过,甚至是传说中巫师的对手勇者和怪兽――虽然领主府总是有传言说领地能够杀死任何一个作恶的巫师。
其他人听说过就当做童话算了,对于山里的怪兽传说,更多的还是当做有凶猛的野兽出没,而且可能不止一只。以前也有过进山的猎人被棕熊拍碎前胸的肋骨而死的事情。
但是年前的药老不这样想。他觉得,世界这么大,而自己困在一隅,可能在世界的哪个角落真的存在着巫师呢。他希望能够找到他。
在一个夜晚,药老对着天空血红的月亮下定决心,出去寻找真正的巫师。
他辞别了自己的父母,当然,没有敢说自己是出去找巫师,在村里人的印象里,巫师大多数是邪恶且残忍的。他对自己的父母说,他要去省城,去找一份学徒工,学一门手艺,不再困在土地里面。
他来到了省城,因为这是最近的最大的城市,是整个维费尔省的核心,如果真有巫师的话,大概有人会知道吧。
为了生计,他加入了一个药铺打杂,虽然没有什么工钱,起码有个住的地方。在这里,他接触到了一个冒险团――或者叫冒险者小队。
这个队伍根据委托去寻找富商因为打猎而在山里走丢的儿子,结果遇到了在交配的棕熊。啊哈,后果能想到啦,走在最前面的人当场被拍碎了脑袋。
他们拼尽全力杀掉了两只棕熊,结果剩下的个个带伤,最严重的一个胸部的半身胸甲都被拍出一个凹痕,人更是被拍到树上,肋骨断了三根,内出血,还好命够大。
接触的时间长了,在冒险者小队离开之前,药老加入了他们,和他们一起冒险,流浪。虽然一直没有找到巫师,但确实见识了不少的人和事。
直到有一天
“哈哈,,你猜我打听到了什么?”吉美,小队里唯一的女队员对药老说道。吉美是个粗壮的女人,比药老要高两个头,也壮实的多,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因为经常运动,身材倒是不错。她大多数的时候挥舞着两把30多斤的巨大战斧,据说有东边的山蛮的血统。
年前的药老并不知道她要说什么,说道:“我怎么知道你打听到什么,难道哪里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宝藏吗?”
“虽然不是宝藏,但是比起宝藏可是靠谱多了,而且,是你一直寻找的哦。”吉美对着药老说道。
“还好不是宝藏,上次你打听
消息说有山贼遗留的宝藏,跑到一个废弃的山贼山寨找了半天,不仅什么都没有找到,还挖倒了上贼的fen坑,幸好已经很久没人用过了。”
“这次不一样了,消息确切,而且也不是宝藏。和你最想的东西有关,哇哈哈哈”
“和最想的东西有关,难道和巫师有关,他一直想找到巫师拜师呢。吉美,别打哑谜了,直接说出来吧。”说话的是思怀兹,队伍里面的猎人,真的是猎人,打猎的猎人,能够分辨出猎物的踪迹,制作陷阱,寻找水源,躲避野兽,箭术也不错。看起来,他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就知道肯定是你先忍不住,也不知道你一个猎人为什么性子这么急,怪不得要出来冒险,猎物都被你吓跑了吧。”吉美顿了一顿,继续往下说。
“这次消息绝对可靠。有人在东边的密林深处发现了一个古代遗迹,在里面找到了金器,带了回来。而且,据说他们看见了一个人,能凭空点火,还会飞,一眨眼就不见了,怀疑是传说中的巫师。”吉美将自己打听到的消息都说了出来。
一边的团长巴登听到这个消息后,对大家说:“大家都说说看,我们要不要过去。”
“当然要去,有金器啊,而且是古代金器,贵族最喜欢这个了,要是能多找到两个,我们就都可以退休了。”说话的是巴耶鲁,小队中的盾战士,拥有小队里唯一一件钢铁铠甲――虽然只有前胸的半胸甲,但是正面的防御力没的说,那次遇到棕熊,要不是铠甲挡了一下,他绝对活不下来。
说实话,冒险者绝对不是什么好职业,当然有混的好的,但是绝大多数都是挣扎在温饱线上,做完任务有两个钱,就花在酒吧和女人身上。所以所有的冒险者都要不间断的做任务,要是遇到大金主,可能能休息一两个月。但是这种任务一般危险也大,大任务每次不死几个人都不好意思叫大。
这个冒险小队,加上年轻的药老一共5个人,大家的年纪都不算小了,药老加入团队也差不多有5年了。因为药老学过采药制药,而且有一手半吊子医术,所以冒险小队的收入增加了不少――一些简单的伤势也不用去找医师医治,冒险过程中还能采些草药补贴一下。
药老加入几年过来,虽然没什么大的战斗力,但确实让小队的资金充裕了许多,好歹大家都更换了武器,也让每个人都有了一件皮甲,铠甲倒是还只有那么一件,铠甲这东西,不仅贵,还得有关系才能买到。要不是巴登他们小队帮助一个落魄贵族逃过了仇人的追杀,也没办法得到那一件铠甲,许多贵族的骑士都在愁自己的铠甲呢。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决定去那处遗迹碰碰运气,万一运气好能够得到几件金器,卖出去估计能够每人分到100金,有这么些钱,大家可以退休去做点小生意。毕竟,若是再过几年,大家就该拿不稳刀剑了。
大家估计这时候消息已经传开了,肯定不止他们一波人动心,他们决定,第二天一早就出发,要赶在第一批找到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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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探索
进了神庙,在火光的照耀下,见到的是一个空旷的大厅,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巴耶鲁来到墙角,见到一个架起来的火盆,大概一人高。他把火把放进去,但是过了好一会儿,一直没见到火点着。
巴登见到了,来到火盆旁边,踮脚一看,说道:“不用试了,里面的东西已经被烧干净了,难道你还能把一个空火盆点着吗。来两个去外面取点木材回来,我们把火盆升起来,亮一些。”
说实话,这个大厅虽然看起来挺高大雄伟,但是并不宜居,整个大厅没有见到一扇窗户,阴森昏暗,现在外面还是下午,太阳正好,里面竟然一点光线没有,不会供奉的是哪个邪神吧?
巴登的心里有点打鼓。
他用手指检查了一下火盆里的灰烬,低下头,看到火盆架子下面有一个坛子,小心的打开看了看,里面是一种黑色的半固态的东西,应该是这边常用的火油,这东西便宜,易燃,只是烧起来有许多烟,不太适合家里用。这里面的火油存放的时间太长,已经挥发了许多,变的特别的粘稠,接近半固体形态了。
这时候,吉美和思怀兹抱着大捆的干柴回来了,巴登把木柴放在火盆里,顺便说道:“大家找到火盆,加柴进去,架子下面应该有火油,倒进去点火。”
他边说,边把自己脚边的火油倒了一些进去,把火把丢进去,“轰”的一声,火就燃烧起来了。火盆里的燃料燃烧的同时,还冒出大量的黑烟,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
“咳咳,大家少放点火油,烟太大了。”巴登一边咳嗽一边提醒其他人。
思怀兹看了看手里的油罐,转头看着巴登,说道:“老大,你下次早点说啊,我都倒下去了。”
“倒了多少?”
“还剩一点底。”
“啊咳,我们离远点就好了。你们说总是用这个火油,烟这么大,无论是什么神,也都被熏黑了啊。”巴登对着队员们说道。
“呃,老大,我们在神庙里,你这样说,不害怕吗?”年轻的药老弱弱的提醒到。
巴登转头打量了一下四周,突然闭上了嘴巴,在心里默默的拜了拜,然后才说:“我刚检查了下火盆,里面的灰烬还是新鲜的不久,上面都没有灰尘蛛网什么的。应该是上次的人进来过。看来,这个大厅应该没有什么收获了。”
“可以往好点的方向想,起码没有什么危险了吗。”年轻的药老说道。
“和收益比起来,我到是宁愿有危险。”巴耶鲁说道,他同时打量了大厅,这个时候,火盆已经被他们全部点燃了。突然,他似乎发现了什么,对着大家说:“你们有见到神像吗?这个如果是神庙为什么没有神像?”
大家四处打量着这个大厅,大厅还是挺高的,火盆都没有完全照亮暗处,地上比较凌乱,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丢在地上,看起来并不像是原来就在那里的。而且,大家都没有发现有代表性的标识,没有任何标识说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神明,连神像都没有。
“这个,可能他们信奉的神灵不需要雕像,就像是西南方向的一个国家,信奉万物有灵,号称有八百万神明忽悠。这里出一个不使用雕像的神明也没什么大不了。”巴登一边在大厅四处翻找看有没有遗漏的收获,一边强行解释了一通。
“虽然看起来已经被上一波人搜过了,但是大家还是搜一下吧,万一上
一波人有遗漏呢。”
“还有,神庙一般都有地下室什么的,看样子他们并没有找到,我们找找看。”
吉美听了说道:“我不觉得我们的运气会更好些,而且,这神庙起码1000年以前的,要是有什么开门的机关什么的,应该也坏了吧。”
虽然嘴里不抱期望,但是所有人都接着火光在神庙内部搜索,万一走狗屎运了呢。
可惜,一直搜到傍晚,天色渐暗,也没找到什么看起来值钱的东西,只有猎人找到了一片铜器的残片。大家都看了下,一致觉得如果是完整的大概值点钱,这个残片,估计没有人会花大价钱。贵族都是死要面子的,残片就降了格调了。
这时候已经快天黑了,大家决定晚上就住在神庙里面,有个房子总比野外要好,明天去外面找一找,看能不能有什么收获。
猎人和吉美出去打猎,剩下的人准备干草,木柴,还拿了一个火盆放在地上,用来生火。天完全黑下来之前,打猎的两个人就带了2只兔子和三只野鸡回来,还有一些鸟蛋。
收拾完了以后,大家一起围坐在火堆前烤肉,因为今天什么收获都没有,大家的心情都有点低落。说起来他们生了这么多火盆,而且时间挺长的,但是一直没有气闷的感觉,这个神庙的通风措施挺好的啊。
巴登在火堆前烤着肉,突然间像是想起来什么,说:“你们在这个神庙里面有见到什么住人的地方吗?”
“没有。”
“没见到。”
大家都说没见到有住人的地方,这个神庙虽然看起来挺大,但是里面就是一个空旷旷的大厅,也没找到什么暗门,总不可能神庙的祭祀啥的就睡在大厅吧。就算祭祀愿意,他们的神还不一定愿意呢。
“既然神庙里面没有住人的地方,那他们肯定住在外面,外面那些倒塌的屋子应该就是住人的房子,只是质量没有这个神庙好,都塌了。我们明天去找找看,祭祀应该都挺富有的。”巴登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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