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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春-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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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五,召集大臣到麒麟殿议事。”就在微五暗自猜想的时候,传来了拓跋晔的声音:“叫阿朗前来旁听。”
啊?
叫拓跋朗前来旁听?
微五示意一个护卫前去传令,同车四一人一边,扶起了身体还有些松软的拓跋晔,拓跋晔甩开两人,大步朝着麒麟殿走去。
微五和车四面面相觑,跟在他的身后,暗自想着,自家太子带领着晔家军出生入死十几年才掌控了大魏朝堂,赏罚分明,进退有序,也有说自家太子心狠手辣的,性情冰寒的,但是遇到了骊九,偏偏是自家太子的克星,命中注定受此折磨啊。
不只是微五和车四,这三日来,亲眼看着拓跋晔一想到太子妃骊九便会痛彻心扉,一想到太子妃骊九便会吐出心头之血,这些常年跟在太子身侧的护卫们,都感到了自家太子如此行为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是啊,他们大部分都出生在这个时代的权贵世家,经过选拔才成为太子护卫,在他们的认知内,要求他们只宠爱一个妇人,甚至连身侧的娈奴小郎也没有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们自然认为,以拓跋晔是世间最尊贵的身份,册封太子妃,侧妃,良娣,美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世间男人,特别是权贵自然是要妻妾成群,根本没有女郎提出独宠一人的要求。
此时此刻,他们亲眼看着素有杀神威名的自家太子,为了离开的女人而遣散世家贵女,为了离开的骊歌而悲痛吐血,他们真正感觉到太子的行为,超出了他们的认知,甚至,他们还有点看不起太子,觉得他不应该这样动情到如此。
………………………………
第526章 情巫之说
没有人知道,此时大步迈向太子府邸议事大殿的拓跋晔那灿如星子的双眼已经是黯然失色,没有了一丝丝神采。
更没有人知道,当他从同骊歌共宿过的茅草屋内出来,痛彻心扉,吐出一口一口的鲜血后,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议事大殿中,林侠,郭侠,寇谦之,崔浩等朝堂贤臣将军们奉诏而来,从太子府邸请来的郎中口中,得知皇太子拓跋晔已经醒来,能自行到园子里行走,大魏这些臣子们面露喜色,一个个列队踏入了议事大殿,静静地恭候着太子到来。
几个护卫簇拥着满脸惊愕的拓跋朗,大步而来。
顿时,议事大殿内,众人面面相觑,互相打听着皇太子拓跋晔的病情。
“太子殿下到……”
拓跋晔脸色有点苍白,一向喜爱整洁的他,前胸的衣襟上还溅着猩红的血迹,他连衣袍都没有更换,便直接进入了大殿之内。
“拜见太子殿下。”
众臣纷纷拱手拜见,看向了跪坐在榻几之后的,面色沉冷的拓跋晔。
“呜呜……呜呜……”猛地,林侠起身抬头,看着眼前精神萎靡,没有一丝神采的皇太子,声音哽咽,老泪纵横!
“殿下,你何苦,何苦?”
拓跋晔看着眼前痛苦流涕的林侠,唇动了动,声音低沉,缓慢无力道:“阿九容貌倾城,才华卓绝,又带着小儿,若出现在北方,自然会被人发现。林侠,派晔家军护卫,到大齐,太阳城,大周及大魏各座城池,包括漠北高原的乌里雅苏台,张贴昭告天下书,大魏太子妃气恼太子私自出逃,若发现太子妃行踪,孤将以千金重赏!”
林侠迅速的抬起头来,脸色大变,哽咽说道:“殿下,殿下,骊九不过一不知天高地厚的妇人,既已远走高飞,殿下何不重新召集世家大族重新甄选太子妃人选,定然不会如骊九一般临阵逃脱?”
林侠的声音一落,一侧的曲侠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气的脸色铁青,压低了声音怒道:“你明知殿下因为骊九逃离而卧床三日,吐血三日,还做着让世家大族的贵女做太子妃的美梦么?”
曲侠虽然没有林侠资格老,但是,曲侠乃当世顶尖的高级剑客,正是拓跋晔身侧隐卫首领。
拓跋晔听到曲侠和林侠的争执,他并没有像往日一样强势霸道,而是闭了闭眼睛,深深地呼吸着,平息着胸口的憋闷气血,声音出奇地平静:“阿九几次三番救孤于危难之中,情比金坚,孤却为大魏江山将她换去,薄情寡义也。这一次,阿九本来退让了一些,孤却又以大魏成就霸业惹阿九生气逃离,孤这几日扪心自问,孤之错也。”
说到这里,不知怎么的,一直压制着的骊歌对他说的再见,再也不见的声音又一次涌到心头,拓跋晔的胸口憋闷,不由得又咳嗽起来,一侧的微五急急上前,刚取出丝帕接着,一口猩红的鲜血又从拓跋晔的嘴角溢了出来。
众人大惊!
“殿下保重!”林侠脸色大变,跪倒在地上,哽咽道:“殿下,殿下,你莫非为了骊九,不顾自己身体,不顾大魏霸业,不顾大魏江山,不顾大魏百姓安宁乎?”
他就是因为顾及大魏江山,顾及大魏未完成的霸业,顾及大魏百姓安宁,而枉顾了阿九提出的条件,令阿九生气逃离的。
到了这个时候了,林侠还想以大魏江山来逼迫他!
众人齐齐怒视着跪倒在地,哽咽着的林侠,寇谦之上前一步,跪倒在林侠旁侧,两眼潮湿地说道:“殿下保重,臣这就起草诏书,传到北方诸国,传到漠北高原,倾举国之力,寻太子妃归来。”
拓跋晔的大手揉搓着洁白的丝帕捂着不停咳嗽的嘴巴,用力地压制着体内上涌的心头之血,不自觉的深呼吸着,良久良久,才平缓了体内气血的涌动,咽下了上涌的鲜血。
他张了张嘴巴。
他望着殿内因他吐血而惊惧的众臣子,很是无奈,很是哑声,带着一种控制不住的悔意:“孤何尝不想顾及大魏江山霸业,何尝不想顾及百姓安宁,无奈一想到阿九气恼离去,心如烈火焚烧,胸口气血蓬勃上涌,实难压制也。”
“殿下,你这是中了情巫啊!”林侠跪倒在地,老泪纵横!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那些生死相许的爱情归结为中了巫术中的情巫,一旦中了情巫,便是难以自制的相思之苦,难以自制体内的心头血上涌,想要治疗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顺从心意,顺从感情,极力协调身体和灵魂的不受控制。
因此,拓跋晔如此一说,林侠便认为他是中了情巫之术。
拓跋晔闭了闭眼睛,深呼吸着,看向林侠和殿中大臣的眼神,有点黯然,嘴角紧紧绷着,还带着三分的坚定。
“殿下阿哥。”就在这时,一直在大殿中,为阿哥拓跋晔担忧不已的拓跋朗望着一直逼迫自家阿哥,说阿哥为了阿姐不思朝堂,不惜百姓的林侠,晴朗而立,大声道:“殿下阿哥并没有中情巫。阿姐对阿哥,情比金坚,阿哥对阿姐也情根深种,连自己都没有来得及发现,才身体大损。林侠,阿朗认为,大魏江山霸业比起阿哥身体来,不值一提,只要阿姐回来,殿下阿哥自然能成就大魏霸业,大魏此时应倾全国之力寻回阿姐。”
众人齐齐看向了一向安静稳重的皇子拓跋朗。
这个时候的拓跋朗比起在太阳城来,更高了一些,也出落了俊美了很多,更因为在太阳城一直在太阳书院读书,更增添了一份腹有才华气自华的出尘风姿。
他的话中,字字句句在维护着他认下的阿姐骊九,他不想被林侠说太子中的是情巫,情巫,毕竟是也是一种巫术,天下人一旦认定太子中了情巫,那么,阿姐骊九是会使用巫术的妖孽马上就会被有心之人传扬出去。
拓跋晔点点头,他看着眼前维护骊九的皇弟拓跋朗,想到骊歌在太阳城对拓跋朗照顾的无微不至,心中涌上了无限的酸楚和咸涩。
拓跋朗如此维护阿九,也不枉阿九尽心教导他的心血了。
“阿郎,你每日到我身边,跟着上朝,跟着批阅奏折。”拓跋晔声音低缓,强打起精神道。
“殿下阿哥?”
“阿郎,阿九恼我,我养好身子便亲自寻她回来,朝堂大事需阿郎学习处理一些。”拓跋晔的声音更虽然无力,却格外坚定,众人大惊。
太子莫非还要亲自寻找太子妃?
如果寻不到呢?
莫非一直让拓跋朗代劳吗?
拓跋朗一下子呆滞到了当场,眼睁睁地看着微五搀扶着疲惫的拓跋晔,身子软软地向着寝殿的方向走去。
他此时,连拒绝都来不及了。
………………………………
第527章 寻隐者不遇
中原腹地,横亘绵延,划分南北两地气候和地域的终南山,北抵黄河,南依长江,西遥昆仑,东指大海,素有王者之气,不仅是一处集天地灵气的自然所在,也是自秦汉以来,名流士大夫和学识渊博的文人们进退朝野,“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退守之地。
这里的山势挺拔秀丽,如锦绣画屏,山谷众多,河流湍急,通天地自然融为方圆之地,直通人心,素有名山修道,终南为冠的美誉。
正月里的终南山,自然没有大魏平城的冷,更没有漠北高原雪山悬崖上的酷寒,反倒是有阵阵暖风袭人,吹过了千山万水,略过了峻岭河流,吹过了坐落在深山的古刹和道观,甚至茅草结庐的隐士所在。
终南山有两条古道,一条通往西南的川蜀之地,另一条则南下通往南部沿海,古道两旁,每每隔着几十里便会有一个乡镇错落,其中的上善镇,便算是终南山中人口比较集中的大村落了。
这一日,古道上缓缓驶来一辆马车,驭夫很年轻,不,是很稚嫩,小胳膊小腿圆鼓溜溜,小脸上的杏眼闪亮灵动,居然是一个四岁左右的小娃娃。
小娃娃粉妆玉砌,清澈的杏眼带着一抹难以用言辞表达的聪慧,只是此时,眉心的红痣皱巴巴的挤在一起,神色中多了一抹失望。
官道上越来越多的行人好奇地看着坐在车辕上,眼睛滴溜溜转动的小娃娃,顿觉长途跋涉的疲累一扫而空。
“阿娘,此处商贩众多,看上去像是集市,恐怕没有隐士来这红尘之中了……”小奶娃说完,还颇有模样地叹息了一声。
“莫要垂头丧气,莫非隐士们便真的同这尘世喧嚣隔绝了吗?隐士也要吃米穿衣,位居深山,怎么可能全部自给自足,遇到隐士,自然能打听歌家在这终南山何处栖息修行。”马车内传来了娘亲清脆的安抚声,小奶娃欣眨巴眨巴黑亮的眼睛,撅起了嘴巴,他和娘亲已经在这终南山中辗转一个多月了,几乎要将这终南山底朝天寻找一番了,也没有打听到隐世名流世家歌家所在的地方。
马车内,骊歌一身灰蓝色的麻布衣裙,灰蓝色的短靴,正低头在地图上标注着线路和印记,听着小奶娃的抱怨,心中知道,小奶娃就是小奶娃,就算是聪明绝顶,遇到了这种踏破铁鞋无觅处的事情,也是缺少了耐心。
母子两个,被金雕青云带着返回了漠北高原的悬崖洞穴之中,摘了几朵雪山红莲,摘了几颗五百年份的红莲果,便坐在青云宽大的背上,一路向西南,来到了终南山脚下。
金雕青云展翅而去,母子两人这才反应过来,他们在平城居然视金钱为粪土,除了两人身上带着的玉钗玉环玉项圈外,居然身无分文。
进入终南山边沿,有一座互通南北的小镇,骊歌从怀中翻出裙角坠着的美玉,换了银钱,这才购买了一辆马车和普通百姓们穿的麻衣,又购了些日用品,进入了终南山踏上了寻找歌家隐者之路。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不知为什么,韦祐并没有告诉骊歌如何寻找歌家隐士,只是说了在终南山见,骊歌带着欣到了终南山才知道,要在一个崇尚隐士,崇尚修道的几千里深山里寻找歌家,犹如海底捞针,天方夜谭。
这里隐士众多,很多勘破红尘喧嚣的文人,侠客们往往寻到一处山谷,便会结庐而居,开辟一块菜田,种些蔬菜萝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开始自己充满艰难的,远离红尘喧嚣的修道之路。
当骊歌和小奶娃欣驾驭着马车,走遍终南山南五台,翠华山,朱雀山,太平山等各处深山村落后空空如也时,两人这才感到终南山浩渺幽深,难以寻觅传说中的歌家隐士世家。
上善若水,完美地诠释了上善村的集市特点,集市是沿着一条溪水汇集而成的,那些穿着粗布麻衣的男人妇人们沿河摆着小摊位,或是几把野菜,或是一个栗米面饼,或是山中采来的草药,甚至还有河里抓到的小鱼都可以作为出售和交换的物品,山里人没有充足的银钱,大部分采用的是以物易物的方式。
将马车寄存到沿河的乡民人家,扔给一个太和五铢钱,骊歌便牵着小奶娃欣一个摊位一个摊位地逛着,细细的查看着。
阿娘到底要找什么呢?
小奶娃欣歪歪头,皱皱眉头,见阿娘沿着摊位边走边看,有点惊讶。
这里还是卖什么的都有,五花八门。
山中罕见的小兽,手掌大的蘑菇,虽然是冬天依旧红艳艳的野果等等,甚至还有一张摊位上空空的,只用古老的纂字写着租,根据旁边百姓们的议论才得知,那是终南山中特有的一种人力出租,谁要是想进山寻找草药野兽,付一定数量的太和五铢,便可以租到一个山里的青年进山寻物。
骊歌曾经在骁勇营的时候,钻研过草药,因此,她看到沿河一家连着一家的草药滩,不由得好奇起来。
终南山气温湿润,山中出产奇珍异草,难免有些山民在深山内采到,如果遇到那些有灵性的,罕见的药草,便能询问进入深山的山民可曾见到深居的隐士。
凭着直觉,骊歌感到韦侠没有告诉她如何寻找隐士歌家,应该是故意的,这几天她丹田的灵液越来越活泼,越来越充满了活力,像是奔腾不息的溪流一样在体内经脉中流淌,而且她发现,越是在终南山中四处寻找,她丹田内的灵液越令人感到欢喜。
修道,歌谣留下的羊皮卷上记载着歌家太玄道境,体内有真元就算是入道之人,终南山中的隐士同样是修道,如果也有体内入道者,便更能轻易打听他们到底在哪里居住,有没有隐士歌家的消息了。
只能悄然释放出意念来感应这些摊位上出售的草药灵气了,隐士歌家既然是歌谣所传承,定然会选在灵气充裕的地方繁衍生息,况且,歌谣还说过要在太玄峰上取金丹太玄经。
可惜,这里有太乙峰,还真的没有打听到太玄峰所在。
牵着小奶娃走走停停,释放着意念走走看看,一处一处地寻找着有着灵气的草药,骊歌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用自己的方法寻找着。
寻隐者,若歌家真的如隐者那样修道,修道需要的药草应该也是含着浓厚的天地灵气的。
说不定这其中就存在着隐士歌家的信息。
………………………………
第528章 道姑明月
只能采用顺藤摸瓜的方式了。
这样的心态瞬间令她也有点焦躁的心平缓下来,这一精心挑选,还真的让她用意念感应到了几棵干枯的草药中有些许的灵气。
对于普通的侠客剑客来说,虽然有武勇之力,体内没有循环不断的气息,没有在眉心形成气海意念,是捕捉不到这样微弱的灵气的,况且,是一把枯黄的杂草释放出来的。
难者不会,会者不难,对于骊歌来说,她的丹田有灵液所在,她原本的敏锐听力和眼力都化为了修炼出太玄道境才出现的意念,可以说,她现在只要释放出意念,便能感应到这些摊位上草药的气息。
强悍,一堆杂草,枝叶枯黄,最长的也不过手掌长,当她的意念探视过去的时候,她丹田内的灵液忽然动了一动,释放出一丝欢畅的涌动,她索性一颗一颗地探视,当探视到一株红管草上时,她丹田内的灵液又动了一动。
这棵红管草必然与众不同!
拉着小奶娃,骊歌上前,随意在小摊上翻了翻,扒拉着摊上的一堆干枯药草,仔细地端详起来。果然,当她的手指碰触到红管草是,她丹田的灵液好像非常欢喜,又释放出一股热量来,暖洋洋滋养着她的全身,她的脑海里迅速地回想着她曾经背诵过的草药典籍,没有,没有任何一本医典中介绍过这种从根部就开始通红,枝叶呈三角形的药草。
这是什么药草,其中蕴含着的天地灵气足以引起修道者的关注?
骊歌并不知道,自古以来,凡尘中的修道者入道的人并没有几个,就连隐居在终南山中的修道者,严格来讲只能是叫修行者,他们一辈子顿悟,也没有她那种机缘成为修炼出道境的武着。
她更不知道,歌家先祖歌谣服用了千年红莲,生出丹田灵液,踏上了一条修仙之路,而骊歌也误打误撞,服用了千年红莲,丹田生出了灵液,更将体内的异能化为修仙者才有的精神力和意念之力,远远超越的当年的歌谣。
摊主是一位穿着粗布麻衣的中年大汉,身后背着箭囊,小摊位一角还放着一只野鸡,像是山中的猎户,骊歌从杂草中挑出红管草,问小摊的摊主:“君可知这是什么药草,通红耀眼,甚喜!”
这是什么药草的,通红艳丽,令人喜欢?
眼前的麻衣女郎偏偏挑中了这棵不起眼的红管草,中年大汉眼皮一抬,眸光闪过一丝惊讶,蹙着嗓子道:“红景天。”
红景天?
这就是红景天?
“阿娘,鲜红明艳,欣喜欢。”一只小肉手伸了过来,从骊歌手里抓了红景天,居然飞快地放到嘴巴里,“嘎吱嘎吱”吃了一截!
啊?
骊歌大惊!
“欣?莫乱食!”迟了,欣的小舌头伸了伸,好像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样子。
一棵红景天草就这样被三岁多的小奶娃三口两口吃了。
中年大汉更是惊愕地站起来看,指着欣,瞪圆了眼睛,结结巴巴地说道:“此乃神草,你……你这小郎凡人俗胎之体如何能经受得住?”
说完,转头看向骊歌,带着无比痛惜的神情道:“罢罢罢,女郎,你家小郎误食红景天,仅有三日性命了,速速到前面的太乙谷中求老神仙广成子救命!”
红景天在后世被称为仙草,有力气养血,滋补元气的功效,为何说误食红景天,便只有三日性命了?
是了,这个时代的红景天是野生的,吸收了天地灵气,欣不过是不满四岁的孩童,自然抵抗不住这种具有滋补作用的红景天。
但是,她和欣在漠北高原的悬崖洞穴中,已经为欣服用了一片八百年份的雪山红莲果,还不满四岁的欣,体质已经同常人大不相同,丹田之处,也汇聚了一团蚕豆大小灵气,是的,她用意念观察过,欣的体内形成了太玄之气,虽然非常微弱,体质却更加强悍,身体也更灵动了一些。
“我这孩童淘气,不知这棵药草多少钱?”吃了人家的总得掏银钱,骊歌问道。
“咄!一看就是眼光短浅,不知天高地厚的村姑,居然教唆小郎吃了红景天,红景天乃终南山中的神草,你以为让区区孩童吃下能强身健体不成?”骊歌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子不屑的声音:“真是打的好主意,殊不知,此小郎,三日之内必然毙命!”
骊歌扭头一看,只见一个长相清秀的女郎,穿着丝绸的长袍,发髻高挽,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累赘之物,正是她和欣在终南山中常见到的修道之人。
按照常理,修道之人讲究的是心平气和,这个道姑却面有戾气,眼睛里毫不掩饰地露出一种鄙视。
只是扭头瞟了一眼那出言不逊的道姑,骊歌便扭回头来,凭着两世的涵养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几番波折的经历,一个区区道姑还进入不了她的眼中,更何况,此刻的她只需意念飘过,便知道眼前的道姑虽然修道,不过是凡夫俗人。
反倒是摊主,刻意低着声音,悄声提醒道:“那仙姑乃太乙道观中人,道号明月,女郎休要无礼!”
明月?有没有清风?
真是玷污了好名字。
摊主说完道:“刚才那棵红景天,一千五铢钱。”
一千五铢钱?
这个时代,就算是在平城,甘城,太阳城那样的大城池,普通百姓有三文钱便可图的一日的温饱,一千太和五铢钱,的确是巨款。
见骊歌良久没有应答,周围购物的百姓们以为骊歌囊中羞涩,那刚才出言的道姑又冷冷笑道:“一看就是穷酸,身上估计连十个大钱都没有,居然还大言不惭询问红景天价格,红景天也是你们凡夫俗子吃的吗?三日后等着收尸吧!”
欣是凡夫俗子吗?
欣的丹田已经凝出了蚕豆大的灵气,恰恰是明月道姑,看上去也有二十多岁了,体内污浊众多,是真正的凡夫俗子。
“阿娘,好臭!”猛地,小奶娃挣脱了骊歌的大手,一只小肉手捂住了嘴巴,另一只指着出言不逊的道姑明月喊道:
“仙姑好臭,仙姑好臭!”
一个长相可爱,眼眸灵动的小奶娃居然指着百姓们当神仙敬仰的仙姑说好臭,一时之间,仙姑明月脸色大变,一脚飞起,朝着身高不过她大腿根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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