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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萝卜1644-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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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范首辅可都看过了。”朱慈把弹簧放下,望向范景文。

    工部的大佬,一直把控着军事局的生产。

    弹簧第一时间被造出来,第一个验收的当然也是范景文。

    “微臣却已验过。”

    “你也知道,朕之所以不遗余力的将红毛夷抓至京城,造出这铁套环的原因。”

    “圣上是想造出那自生火铳,微臣晓得。”

    “那么,你看多久可以将那自生火铳造出来,又多久可以列装一万人?”

    “工部,自有毕侍郎所遗图纸,按图索骥,想要造出此铳并不困难,只要材料齐备,工匠充足,三月可得铳万把。”

    “那如果将那自生火铳改为后部装填呢?”

    范景文老脸一凝,圣上为何总是念念不忘的旱道啊。

    “这就说不准了,微臣只能一试。”

    “不用试了。”朱慈也就一问而已,后装枪还处于研发阶段,实战的作用还不能完全体现。

    之所以让他们试着造出后装火绳枪,实在是为了让工部能够从其中掌握这门技术,为之后的燧发枪提升性能打下基础。

    现在国内还未完全平定。

    先整合出一支拥有尖端装备的精锐部队再说。

    “先按照毕侍郎的自生火铳来造,之后的改造,之后再说。”

    “微臣遵旨。”

    范景文领命而去。

    燧发枪的技术壁垒被攻克之后,造出遂发枪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在和范景文交代的七天之后。

    第一支按照图纸造出的燧发枪也摆在朱慈面前。

    兴奋的朱慈在试射确定安全之后,将这军器局的第一把燧发枪留在宫里。

    不需要火绳,更加趋近于现代的枪支,这对于朱慈来说或许只是一小步,但对于整个大明来说,却是一大步。

    有了燧发枪之后,政府完全可以对国内外的各大势力保证的军事技术的优势。

    而这一点,也是在此之后,平推全国的关键点。

    “必须保证自生火铳的技术不会泄露出去,包括熟练掌握弹簧技术的工匠,绝对要妥善保护。”

    一方面提醒了范景文,另一方面,则让马吉翔和王德化注意这一点。

    而在不久之后,传来消息称,大西军的大将李定国已经攻克西安,顺军大部基本已经被西军收编。

    收编顺军之后的西军,实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朱慈现在意识到,那或许是全国一统过程中,最大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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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三章 败战计

    如果说,左良玉所谓的大军根本就是一盘散沙,无足轻重。

    那么张献忠的西军,却不得不让朱慈重视。

    原因实在是因为西军中有个橙色级的神将……李定国。

    但老李就是个bug。

    如果说阎应元是最强之盾的话,那李定国基本是这个时期的最强之矛。

    早先全歼白杆兵已经足以证明了他的能力。

    而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更是两撅名王,威震华夏。

    若不是老孙嫉贤妒能,靠着李定国这矛,恢复华夏,也不是不可能。

    对于这种级别的大将,朱慈可是垂涎已久了,年少多金,呸,年少有为,实在找不到比他更合适做坤兴的驸马的了。

    男人的好坏,对女人来说,是决定一辈子幸福的事情,为了坤兴的幸福,那怕多耽误一段时间,也要宁缺毋滥的给他择好上佳的老公。

    李定国就是那么一个理想的妹夫。

    不过由于和西军并没有开始大规模的对抗,暂时也没有机会得到李定国这个男人。

    李定国忠心程度那是没的说。

    如果按照本来的历史,清军入关,张献忠被干死之后,李定国投降大明基本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但历史已经被朱慈这丫的改了。

    鞑清被打了过去。

    鞑清入不了关,也就不存在同仇敌忾抵抗外敌的需要。

    像农民军中的一些民族主义分子,仍然干着他们的老本行,和朝廷对着干。

    朱慈击败了李自成,击败了鞑清,但却不得不收获着改变历史的恶果。

    那就是原本那些历史上为大明抵抗外来侵略的那些可歌可泣的农民军将领,都仍然和他朱慈对立着。

    收服李定国?不存在的?

    张献忠活的好好的,鞑清又在关外吃土,李定国根本没有效忠朱慈的可能。

    张献忠的实力不断地增长,看起来还真是足以让人忧虑。

    军会上的大佬们也对张献忠的做大发表着看法。

    有些人觉得,应该趁着张献忠立足未稳,让明军挺入陕西。

    也有人认为,目前还应当玩着隔岸观火把戏,等到两者两败俱伤,再一锅端了。

    最终还需要朱慈拍板决定。

    朱慈也没什么好决定的,目前燧发枪还没有列装,常规的战争,还不足以达到碾压级别的状态。

    而不去碾压敌人,根本不爽啊。

    况且对手是李定国,那就不是很容易搞定的事情了。

    “新建侯。”朱慈特别点名,上一次的事件,王先通被牵连削爵。

    但是朱慈仍然十分信任王先通。

    作为从龙之功第一人的缘故,只要不是特别难以挽回的过失,这种信任不会改变。

    由于张献忠的做大,终究需要一定的防范措施。

    “你便领着山西总兵官,扼守险要,防范顺军残部和张献忠部。”

    王先通本来被削爵还挺郁闷的,这个时候,朱慈让他领兵西去,看起来像是打发他去地方。

    而王先通却感觉,这是圣上给他的机会,立功的机会。

    想要提升爵位,最通常的便是军功。

    山西逢乱,正是大捞功勋的时候,王先通此时也正想着如何为自己之前的过失赎罪。

    当朱慈交代给他任务后,当时就颇为感激,圣上最终还是很顾念着他的。

    “微臣必死守山西,不让贼军片甲过境!”

    这足以表达他的誓死为过的决心,这一点朱慈是相信的。

    为此,在军会结束之后,朱慈还将王先通刻意留了下来,问他去了山西将如何戍守。

    “贼人过,戮之。贼兵过,战之。贼军过,死之。”

    大体上意思是说,如果是零星的几个贼人在山西为祸,就直接捕杀砍了。

    如果更多的贼人过来,就率军和其交战。

    如果是贼军的大举入侵,哪怕是死,也要抵抗到最后的时刻。

    朱慈听了微微皱眉。

    这让王先通摸不清楚朱慈的想法,莫不是自己哪里说错了?不会吧,感觉挺燃的,自己都快被自己感动的哭了。

    “尚可吧。”朱慈模糊的回应着王先通的表态。“山西的军务,多由你来把控,但是,有一件事,你必须注意,必须按照朕的要求来。”

    “洗耳恭听。”

    “那就是……假如你面对的是张献忠的李定国部,只许败,不许胜。”

    朱慈缓缓的说道,让王先通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只许败?不许胜?这是要干嘛?

    打仗,不就图个将敌人击败么,为了击败敌人,不惜任何代价但圣上为何非要刻意求败。

    哦!

    懂了。王先通约摸的抓到了什么。

    “胜上这是准备欲擒故纵,以退为进将其诱入伏击圈中,再一网打进?”

    呸,朱慈想给他翻了翻白眼。

    果然只是白色品质的将领,悟性还是差了很多的。

    只许败不许胜,主要是考虑到,假如王先通面对李定国,基本也赢不了。

    为了免于王先通直接为国捐躯了,先给他打个预防针。

    当然,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朱慈最拿手的心战。

    正面战役,朱慈自己对于面对李定国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但从刚开始到现在,朱慈就没正常打过仗。

    击败李自成靠的心战,打开沈阳大门也是靠的心战。

    现在的目的……是如何把李定国给俘虏了并且得到他的芳心,这依然需要心战。

    朱慈也不确定李定国会不会和他开战,之所以派王先通去山西,也是为接下来可能出现的对张献忠的战斗,提前布局罢了。

    “对于其他的部曲前来侵扰,便狠狠地打,只有李定国一部前来时,必须败的彻底。”朱慈又重新强调一遍。

    “若是其攻城拔寨呢?”刻意的打败仗也不是难事,但总有个限度,野战败也就罢了,要是守城战也失败,那损失就不小了。

    “弃城给他,寨子也让他烧。”所以朱慈给他的限度,是没有任何限度,只要是失败,可以毫无下限的失败。

    “微臣领命。”虽然不是很明白圣上的用意,但王先通却不得不照办,圣上总是高深莫测,或许真的是他这脑子无法理解的奇谋吧。

    “此事不可与更多人得知。”

    “微臣省的。”这也是一种信任。


………………………………

第三百三十四章 混乱的陕西

    闯军自李自成死后,基本大乱。

    能够有资历接任闯军大旗的人还真没有,像李过,高一功等人都在征讨大明的时候,挂掉了。

    剩下的人中,也就田见秀,李来亨,刘宗敏,刘芳亮,袁宗第几个能上的了台面。

    不过他们对于谁来主宰大顺的未来,各自保持着自己的看法。

    在这几个月来,陕西那边是比较乱的,李自成这家伙,走就走了,也不留个一儿半女,让大家伙根本没办法有一个主心骨。

    最适合当闯王的是李来亨,虽然年级不大,但和李自成也有着一定的血脉联系。

    在顺军中,比较容易形成号召力。

    但是,刘宗敏不干,当初在攻打京城的时候,被明朝皇帝给离间了,或许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局面。

    可现在却无疑是一个钉子,扎在了闯军将领之间,刘宗敏担心,和李自成很有关系的李来亨会在上位之后,清算自己。

    坚决反对李来亨来执掌大顺的未来。

    在众人准备拥护李来亨上位的时候,发动兵变,彻底撕破脸。

    兵变的结果是,顺军主要分成了两大派系,李来亨以及支持他的袁宗第,和刘芳亮的守李派系。

    和刘宗敏的造反派系。

    这一段时间,大小规模的交战十分的平凡。

    但总的来说,刘宗敏依靠着他个人的能力,在这种斗争之中,占据了上峰,并且顺利攻克西安。

    同时还是河南袁承志部的支持,基本上以武力一统顺军内部,也只是时间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朱慈的明军一直都没有进行干涉,一方面是和鞑清大战后元气大伤,无力进行长距离大兵团的征讨。

    一方面,则是如果直接出兵陕西,那些原本相互打起来的顺军两大派系,或许会重新联合起来抗击明军。

    除了派出细作,侦测陕西的局面,基本上北京的朝廷,是在等候西安方面的最终结果。

    顺军两大菜鸡互啄。

    但也有人保持着清醒,认为再打下去,只能让外面的人看笑话。

    像田见秀这种就是中立派,,在大家打的不可开交的时候,试图让大家坐下来好好的商讨一下,和平解决目前的事端。

    但是,他本人却有能力有限,想的很多,能做的却很少,提不出任何让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最终还是没能阻止。

    眼看着李来亨部基本很难反盘了,处于中立派的田见秀,最终决定投靠刘宗敏,加速大顺内部的统一过程。

    这一结果也很见效。

    袁总第被杀,刘芳亮败走湖北。

    而李来亨被迫入川,投靠了张献忠,以汉中的归属为筹码,向张献忠借兵复仇。

    此时的张献忠,已经将四川纳入自己的地盘,既然在蜀地称帝,必然知道汉中对于蜀地的重要性。

    扼守汉中,纵有百万大军,也难以踏入蜀地。

    张献忠虽然沉迷于当土皇帝的快乐之中,但也意识到了,顺军内部的动乱,是对他们西军来说,是绝好的机会。

    接纳了李来亨后,封李定国为安西大将军,统帅大军出川,接收汉中的同时,利用李来亨在顺军内部的声望,收编其部曲扩充实力。

    其结果也是超出了张献忠的预期,他的这个二儿子,简直就是战神在世,所向披靡。

    本来刘宗敏在打赢了李来亨之后,手下的人也已经疲惫。

    现在突然杀出了一个李定国让他措手不及。

    汉水之战,李定国抛弃缓慢的步兵阵列,率数百轻骑,绕过敌人的先锋,直插敌方主营,斩断旌旗之后,大破刘宗敏的主力部队。

    蓝田之战,设下伏击于山左。

    将田见秀的援军围困,全歼,后者乔装百姓才从李定国的手中逃出。

    在崇祯十七年下半年中。

    李定国大小十七战,无一败绩。

    当张献忠接连收到前线的捷报时,也是心里也是乐开了花。“都说明朝小皇帝如何如何,老子有玉儿在何惧大明?”

    作为文官之首的孙可望,心里却总不是滋味,按照道理来说,他才是大西的二号人物。

    但李定国的军事才华,实在太过于强悍。

    又接二连三的取得大胜,如果再这样下去,他的地位不知道还能不能保全。

    “父皇,臣以为,定国连胜,虽然可喜可贺,然其孤军深入,还应以稳为先,倘若失败,则悔之晚矣。”

    “说的也有道理。”张献忠点了点头,虽然李定国的军事能力很强,但在西军内部,张献忠显然还是比较信任这个有文化的“大儿子”。

    “定国所部连连征战,恐已疲惫,应以文秀代替定国征讨陕西。”

    “那便依你所言。”

    张献忠没什么不能同意的,北边的战事确实喜人,但与此相比,在后宫造孩子的快乐,更让他难以自拔。

    西军中的大权,孙可望有足够大的影响力。

    李定国在接到收兵的命令后,并不是太高兴,作为一个只懂军事不明政治的狂热分子,只有战场上才是他的乐园。

    功劳不功劳,倒是次要最起码的,为赏识自己的义父尽到自己的责任才是他所想的。

    “将军,这次回川,还应给东将军备上金银为好。”李定国虽然自己的政治智商不高,但手下还有许多幕僚提醒着李定国一些事情必须要做。

    大家都能看出,孙可望是个非常自私,欲望很强的一个野心家。

    但这样的一个人,却是西军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如果忽略了这个人的存在,哪怕是强如李将军,也难免会受到打击。

    提到金银,李定国却无奈的摇了摇头,他之所以能够一连串的打胜仗,不仅仅是他的指挥有方,而是他赏罚公正,军纪严明的结果。

    没错,打胜仗,得到金银之类的战利品,再正常不过的了。

    但那些战利品早就被李定国用来激励士气,分发给了下面的将士。

    哪怕他自己都没有得到半分的好处,又怎么会有余钱,去孝敬孙可望。

    况且他觉得孙可望是自己的大哥,有必要孝敬么?

    “何故要为东将军备以金银?”


………………………………

第三百三十五章 小公主

    “东将军善妒,若不于金银,怕对将军不利。”

    “但本将手中却无金银,如何能给?”

    金银什么的,李定国并不在乎,下属的提醒也是好意,李定国并没有生气。

    但现在不是给不给的问题,而是有没有的问题。

    “不若回川之时,劫掠百姓,以足金银。”

    “此事万不可。”李定国摇头,打仗归打仗,政治归政治,但伤害百姓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去做。

    哪怕是手下的人,不小心踩了百姓的庄家,也会被军法处置,也正因为如此,李定国所过之处,百姓都十分的爱戴。

    最终,李定国空手回川,并没有按照幕僚的建议,通过金银修缮和孙可望的关系。

    当刘文秀代替李定国对陕西进行收编之时,实际上刘宗敏的主力部队已经被李定国给击的溃不成军。

    刘文秀过来,也不过是来捡漏的,西安被攻克,潼关投降西军。

    刘宗敏从陕西逃入河南。

    但部众已经溃散,与河南的袁承志联合,似乎也只能苟延残喘。

    这些都是,辽宁元年之前发生的事情。

    在明廷在平定内部争执的时候,农民军又重新洗了次牌。

    年初的时候,形成了目前的形式,西军已经取得了陕西和四川两地,明廷的北方实际控制区已经接壤。

    王先通被派到了山西,统筹山西的军务,防止西军可能出现的进犯。

    京城的军器局在日夜开工。

    一支支自生火铳出炉,被尝试性的列装皇卫营的步兵营。

    自生火铳的威力,相比于火绳枪,性能提高了很大。

    原本的熟练的火绳枪手三分钟能撸出两发子弹。

    自生火铳的出现,将其提高到了两分钟三发的地步。

    同时由于不需要携带大体积的火绳,装备自生火铳的部队在排兵布阵上可以更加密集。

    密集阵列。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排队枪毙。

    这种出现在近代的战术,也彻底解锁。

    想想朱慈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试一试,新兵种在战场上的威力。

    不过山西那边并没有传来不利的消息,据说入陕的李定国,已经被刘文秀换了下来。

    这让,颇为想要收了李定国的朱慈,有些失望。

    坤兴都十六了,再不把驸马给掳过来,都要变成老姑娘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妹,还真是亏了。

    但现在还真的急不来。

    皇卫营,在扩充,在训练,军事局在生产,在研发新火器。

    皇卫营无论在兵力上,还是实力上,想要平推全国,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所以这个时候,朱慈除了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政事之外,除了经常性的在军营中刷新他的存在感之外。

    也只能静下心来,等待。

    当然,如今的朱慈,只需要不断地把控着大局,统筹着大明的力量,通过约束手下,来完成接下来的全国的肃清工作。

    而像刚登基之初的御驾亲征,到处去浪的行为,基本完全没有再次如此的必要了。

    这并非是坏事,这本来就是皇帝应该做的工作。

    直到三月份的时候,或许是因为他在去年战争中积累的凶名,无论是西边的西军,还是河南的刘宗敏残部,都没有进一步去和明军对抗的大规模的举动。

    虽然也有各地出现的暴动,但也在可控的范围之中。

    三月初二时候。

    毛龙儿生了。

    一个闺女。

    毛龙儿无疑是失望的,在这个重男轻女的时代,哪怕是女人也希望自己生个儿子,来获得夫家的重视。

    更何况皇家的偌大家业,没儿子怎么继承。

    女帝?不……不,这完全不合情理,那怕朱慈这个很重妹轻弟的哥哥也不会觉得大明王朝出现女帝会是好事。

    儿子啊,似乎有一个就够了,养出第二个正德,也是极好的。

    怕就怕再被淹死了。

    当然,朱慈自己都随时有可能被淹死的危险。

    失望的毛龙儿,再看到朱慈抱着小公主开心的样子,心里头那种失落的感觉顿时减轻了不少。

    但还是有些内疚对朱慈道。“臣妾未能为圣上诞下皇子,还请圣上恕罪。”

    “哎?这是什么话,生男生女,是男方决定的事情。”

    “呃?”

    毛龙儿完全无法理解朱慈话中的含义,生男生女为什么是男方决定的?

    当然,这只是朱慈随口一说,xy染色体的事情,恐怕一时半会说不清楚。

    “圣上可以决定生男生女?”

    “哦……大概可能吧。”这还真不好说,虽然现代都知道,生男生女是和父亲有关,但哪个父亲能控制自己射出的是个什么玩意?

    没法控制。

    这句话本身就是很不科学的,只是笼统的交代,精子是又两种属性,孩子的性别由进入的精子属性决定,父亲本身并不能决定孩子的性别。

    “好可爱呢。”昭仁垫着脚,看着襁褓中的娃娃,甚至忍不住用小手戳了戳小公主的小脸。

    “微婼要做姑姑了么?”

    关于毛龙儿生产的事情,基本上是宫里最大的事情。

    无论是崇祯夫妇,公主和皇子,还是宁皇后,在孩子呱呱落地之后都陆续来看孩子的出生。

    或许皇帝的孩子,会有很多,有些时候并不值得特别注意。

    但这毕竟是第一个孩子,也几乎和大明的气运相关。

    朱慈并不重男轻女,甚至有点重女轻男,但崇祯和周太后都被封建思想所残害着。

    得知是公主后,热情顿时冷了许多。

    公主生出来之后,那便是起名,皇家的起名,自然有皇家的规矩,这个过程十分的繁琐,怎么个繁琐法,作者也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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