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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萝卜1644-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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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公得的赏赐好多吧,能这么烧银子。”
“银子倒是次要,关键是兴国公,腿伤难愈,鲜有能去军部之时,多是闲职在家养伤,但心又挂念军部,才总是请大家至家中叙旧,喝酒,畅谈军事,博晓内外。”
请来的人很多,哪怕是不花钱,这老被邀请蹭饭,也有些过了啊,但是兴国公的面子显然不能不给。
当然,作为开party的主角,高杰还是当着大家伙的面,和张煌言多是聊了起来。
高杰听说,张煌言杀降二十万,还真是激动不已。
“实不相瞒,当初本公还只是总兵的时候,便与那左良玉有嫌隙,只是可惜那厮竟然死了,本爵又不便出征,平了那厮,真是好生可惜。”
“你这一去,计杀二十万,真是大块人心,哈,开美,你说是不是。”高杰笑道。
王家彦颤抖着嘴唇,也只能陪笑,作为学历最高的人,文官出身的他厮混在武官之中,总觉得有种羊入虎口的感觉。
尤其是看到他们这些人,大多说都是毫不斯文,没有礼数,总觉得格格不入。
不过张煌言的入职,似乎让王家彦眼前一亮,这娃也是有功名的,很对他路子,以后在军部可以py一番了。
“下官……只是觉得他们军纪散漫,又屠戮百姓,实无益于朝廷,才……”
“哎!不用解释。”高杰赶紧打住。“杀便杀了,不需要在意,左良玉那是什么货色,本爵可是清楚的很,他带的兵,纯粹是给朝廷填堵,当初老皇爷的时候,大家伙都压着火,要不是闯贼闹的厉害,早把他给办了。”
高杰喝着酒,毫无顾忌的说道。“真是英雄出少年啊,做事果决,也难怪得圣上垂爱,以后好好干,西边那边还没安生,本爵是去不了了,功勋可全留给你们去捞了。”
“兴国公说的极是。”
“娘子给本爵斟酒!”高杰喝的醉意朦胧,说话已经完全不经过大脑。“本爵能有现在的位子,可全是因为本爵有个好娘子。”
“国公,你喝醉了,这话你都说过好几次了。”
“说过好几次也要说!我就要让你们知道本爵有个好媳妇。”
“你快放开,皮痒了么!”邢夫人有些脸红,这死鬼一喝完酒就发疯,但却也不反感,所谓的酒后吐真言,这也是自己夫君的真情流露,让邢夫人颇为感动。
“不放就不放。”喝了酒的高杰狂撒狗粮。“就算那个陈圆圆顾横波很会伺候人,也比不过娘子在本爵心里的位子。”
正在扭捏挣扎着的邢夫人笑容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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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人设崩塌
高杰家的宴会,这次结束的很早,根据最后一个离开的人称,男女主人离开,回到后屋后,便听到了某种噼里啪啦,叮铃乓当的声音。
至于发生了什么。
那就不得而知了。
“兴国公这下可惨了。”离开酒宴的人,还是有很多兴国公的老部下,对于高杰家的情况再熟悉不过了。
“是啊,这事本来都帮他藏着没跟夫人说,结果竟然是自己酒后失言说了出来。”
“兴国公是很怕夫人了么。”
“从以前就是。”一个将军偷乐道。
“那也是好男不跟女斗吧,兴国公也算有爷们的气度,打女人的男人才让人瞧不起呢。”
“这你倒是错怪兴国公了,其他人不敢说,但他是真的打不过夫人……”
……
“别拉我,我还能喝……”
谢芳看着已经喝高了的张煌言,十分无语,这张煌言没喝前,也是一个斯斯文文的读书人。
喝了酒之后,再斯文的人,也得犯臭事,这样的人,谢芳见多了,不过也并不奇怪,毕竟能和他谢芳一样千杯不醉,喝了酒还能保持清醒的人,那也是万中无一的。
都是些毫无酒量的渣渣。
“喝,我这从国公家里还顺了壶酒,来再敬你张同知一杯!”谢芳应道。
“谢指挥,你拿的是国公家的夜壶。”
嗝……谢芳醉意朦胧的看着,对着夜壶看着,夜壶口中似乎冲出某种特别的气味,让谢芳皱了皱眉头。
其他没喝酒的锦衣卫搀扶着谢芳和张煌言忍着笑。
“我说怎么一股骚臭味。”谢芳摇了摇头,随手丢掉了夜壶。
“谢指挥,去哪?”
“喝……继续喝去!”一旁的张煌言似乎没有尽兴叫道。
“那就继续喝。”谢芳也大手一挥。
一行人来到了教坊司。
教坊司这里,名义上是隶属于礼部,负责宫廷礼乐。
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教坊司实际上已经等于官方开设的妓院,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实。
并且,这里为奴的人,由于都是犯官被连坐的家眷。
相比于外面的红尘女子,那是过的更加凄惨。
毫无人权可言,基本沦为朝廷榨取利益的奴隶。
明以前的教坊司的官妓,完全服务于官员。
不过朱老大或是为了财政收入,或是因为他的草根出身,特别爱民。
教坊司到了明朝,已经向民间开放,服务于大众。
谢芳是锦衣卫的头子,相当于京城警察局的局长。
为教坊司的大使提供保护伞,当然后者也会卖谢芳面子,相比于其他官员,或者民间的豪绅。
大使对谢芳的服务,则是更加尽心尽力。
这也是为何,高杰会通过谢芳来教坊司,更容易接触到像陈圆圆和顾横波之类的礼品货色。
喝酒没怎么尽兴的谢芳,带着张煌言进入了教坊司玩耍。
大半年了,谢芳在南方出差了大半年,已经许久没有回到这里。
熟悉的宫舍,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大使对他殷勤的笑意。
“谢指挥,稀客啊,您这是喝了酒啊?”
“哈,喝了些,没尽兴,这不带兄弟过来再来乐呵乐呵。”
“行,一句话的事。”教坊司的大使,虽然是男的,但在工作本质上和老鸨没啥区别,区别在于他吃的是国家粮食。
“张同知来来,这可是个好地方。”
“有酒么?”
“有酒……也有美女,保证你乐不思蜀。”
教坊司的显然要比民间的青楼正规许多。
乐工奏乐,伶人抚琴,貌美的官妓作陪,同时还提供外卖服务,不过谢芳带着张煌言选择了堂食。
或许是他们意识本就不怎么清醒。
只不过逞能罢了,还没过多久,就已经不省人事。
但这之后,有一伙锦衣卫慌忙的来到教坊司。
“谢指挥在么?!”
“喊什么喊,谢指挥睡了都。”
“可让我们好找,有人在北镇抚司闹事。”急急忙忙过来的锦衣卫,忙着闹。
“闹事?谁敢在锦衣卫头上动土,赶走不就得了。”陪着谢芳的锦衣卫,也喝了一些,吐字不太平了。
“这……还是得让谢指挥知道吧。”来的锦衣卫,有些拿不定主意。
“谁……谁闹事,让老子削了他去。”谢芳睡意朦胧的醒了过来。
虽然醉着,但还记得自己是锦衣卫,可以在京城横着走的锦衣卫。
作为圣上的亲军,那是大明的骄傲,怎么能允许有人敢于和锦衣卫对着干。
当时莫名的火气,就涌了上来。
便是提着刀,准备去北镇司衙门去看看谁在闹事。
已经睡了一会的谢芳,恢复了这神智,这种事情,显然不能不闻不问。
酒劲还在,没多大力气,但被人扶着,也得去亲眼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的胆子。
好在北镇抚司并不远,绕过几个巷口就到了,而在开到之后,谢芳发现,那是一群百姓。
几百人的样子。
“谢指挥!”有人认出了谢芳。
但谢芳记不起他了。
“不记得我了么?”一个穿的稍微板正一些的人起身迎向来到的谢芳。
“哦……你是……你是……谁来着?”认识谢芳的人不少,但谢芳认识的人就不多了,最主要的是,这人看起来只是个小人物。
而谢芳基本撸的都是大鱼。
“南京……南京的时候,我们乡亲给你和张大人送行来着。”
似乎有这么一个事儿。
“你们……这是……”
“我们千里迢迢而来,就是想来救救张大人,不知怎么让圣上知道,所以跪在这里半天了。”
谢芳搓了搓脸,酒劲让他有些头疼。“要是这事儿,你们还是散了吧,你们的张大人现在好着呢,不但被圣上封了官,还……还……”
“怎么可能?张大人犯了这么大的事,还是被押赴京城的。”
“骗你们做什么,你们的张大人,现在过的舒服着呢。”
“不信,明天你们候在教坊司外,就能见到他,亲自问他就知道了。”
谢芳也不想多说,看他们没啥攻击性,也就离开了。
只留下,这些百姓,面面相觑。
“教坊司是什么地方?”
“窑子,官家的窑子。”
“张大人英雄般的人物,怎么会去那种地方。”
似乎还是不太相信,而当这些百姓守在教坊司外等到天亮,看到一个衣服有些凌乱,脸上还有没擦去的粉印时,他们心中的某个人设在崩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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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章 袁承志和刘宗敏
科学的研究发现,一个人在处于压力的生活环境下,很容易变秃。
袁承志,不过三十出头,现在,掉发严重。
也就这一年的事件内。
从原本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变成了土肥圆加地中海,
不过也得益于古时男人大多束发,所以如果不是掉的很严重的话,没人可以看的出来。
但袁承志胖了一圈那是真的,在刘宗敏军在和他在河南汇师的时候,刘宗敏差点没认出来
顺军,经过接二连三的打击,从北京失败,到现在被大西蚕食,原本席卷天下的闯王大军,似乎很快要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许多闯军的将领,改投了大西,也有一部分北上投降大明。
袁承志能在河南坚守到现在,丝毫没有被动摇,这并非是对于李自成闯军的愚忠,而是他的立场,绝对不可能投降大明。
对于一个正常的人来说,很多事情都可以忍受,但有三件事情,绝对不能忍,第一,杀了你父亲,第二,抢了你老婆,第三,丢给你肥皂。
大明朝是第一种。
袁承志的杀父仇人正是大明,他的老爹袁崇焕大都督,被满门抄斩,如果不是他跑的快,基本也凉了。
所以袁承志,是根本不可能投降明朝的。
他对明朝的憎恨,发自内心,本可以在父亲的阴蔽下,健康快乐的成长,享受着官二代的跋扈,却因为朝廷的缘故,让自己成了孤儿,接受坎坷的命运。
逃脱了朝廷的追捕之后。
袁承志先是投奔了农民军早期的头领王嘉胤,因为他袁崇焕儿子的身份,被着重培养。
后来王嘉胤被朝廷撸成了串,袁承志顺理成章的继承了王嘉胤的革左五营。
再后来其部被李自成收编吞并,成为了根正苗红的农民军领袖,负责镇守河南一带。
他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农民军,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报仇雪恨,也要推到明朝!
但是眼下,顺军兵败如山倒。
明朝和大西双方的力量都已经超越了顺军,原本席卷天下的顺军,现在已经支离破碎。
袁承志在河南过的并不好,顺军之所以能获得民心,那是因为李闯的不纳粮政策,但这种政策造反的时候有用,诓骗无知的百姓。
真到了治理地方的时候,这样的政策是运营不下去的,这也是为何历史上的李自成,在造反的时候,越做越大,朝廷根本灭不掉,而到了李闯得了半边天下,一次失败就被打回原型再也翻不起身的原因。
一年之后,不但对农民军抱有怨恨的乡绅丝毫不买农民军的帐,就连下面普通的百姓,也看透了农民军的本质。
河南一地,想要重回大明怀抱的人也很多。
袁承志在这一年的事件内,经历了十多次恐怖袭击,数次叛乱反正。
基本上都是为了至他于死地,以便于异帜大明。
不过每次都是有惊无险,侥幸撑了现在,也是因此,在河南的袁承志,根本无力向四方征伐。
此时他,很迷茫,他不知道未来的命运如何?继续坚持下去,还是应该理智的选择出路?
袁承志不知道。
“河南,四战之地,断不可守,不若投降朝廷,借兵以雪前耻。”刘宗敏被李定国打到河南之后,心里显然是不服气的。
他觉得自己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时候,完全是因为那李来亨竟然恬不知耻的借助张献忠的军势,搞的他完全没有准备好。
梁子已经结下了,如今所谓的顺军,距离灭亡也只是时间问题。
刘宗敏对于重整旗鼓,靠着自己的力量,壮大顺军,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如果要选择出路的话,他觉得投降朝廷还是更容易接受一些。
记得,当初被小皇帝离间,还被封了国公,只是没有接受而已,不知道现在后悔了,还来的及么。
再说,当初顺军对北京的围攻,他也是袖手旁观,要不然在李自成兵败如山倒的时候,他要是杀过去支援,胜负还不可说呢。
所以说,刘宗敏觉得,明廷也算欠他个人情,不给国公,给个世袭锦衣卫也行啊。
反正,他是个意气用事的人,只要朝廷能为他出这口恶气,其他都无所谓。
袁承志皱着眉头,显然对于刘宗敏的决定,很不爽,投谁都行,但绝对不能投降大萌。
“左良玉的二十万部曲,被明廷坑杀了。”
袁承志说道,这件大事影响力还是很深的,杀了二十万人是很爽,但所带来的弊端,便是让农民军系那些想要投降的人,都得好好掂量掂量,会不会步左良玉军的后尘。
刘宗敏也听说了这件事。
但他也知道,李岩在明朝做的风生水起,已经成了封疆大吏般的人物。
“那些人是李岩杀的。”
刘宗敏辩解道,李岩可以杀左军的人,但他和李岩怎么说也有交情,断然不会如此对待他。
袁承志没有继续劝说刘宗敏,而是问道。“侯爷真要投明?”
“这事再说,但李来亨!必杀之,以泄恨!”
很显然,现在的袁承志和刘宗敏的意向出现了偏差。
在顺军式微到如此地步的时候,刘宗敏倾向于奔命,而袁承志则是绝对不可能投奔明廷的。
这么一来,两者之间出现了矛盾,只是这个矛盾,耿直的刘宗敏还没意识到。
就被体内还流淌着阴谋基因的袁承志给阴了。
四月底的时候。
袁承志找到机会,设宴伏杀刘宗敏,同时和张献忠联系,准备遵从他的节制。
而刘宗敏的部曲却没有束手就擒,在刘宗敏死后。改用明朝旗帜,得到了河南大多数官民的响应。
纷纷驱逐袁承志的革左五营军的。在短时间内,顺军对于河南的影响力,逐渐消失。
而这样的消息,自然而然的摆在了朱慈的面前。
当时的朱慈,还在检阅皇卫营的火器部队,首批的燧发枪已经列装达到了八千人。
正准备小试牛刀的,找个目标试验一下威力,最容易被首当其冲的河南,却告诉他,他们回到了大明大怀抱。
这是一个既忧伤,又快乐的故事。
………………………………
第三百五十一章 征兵,调遣
随着一年的休整,虽然战争的创伤,还需要更久的时间愈合。
但皇卫营,也基本恢复一些力量。
这一年来,军部并非无所事事。
卫所制度,在明末这个时候已经腐朽不堪,各地卫所的军户,与其说是士兵,不如说是指挥使的农奴。
表面上看,大明的在编军兵,超过二百万。
但实际上,能够真正称的上军队的,也只是屈指可数。
皇卫营是朱慈嫡系,亲爹养的,为了保证战斗力,那基本是,极力的供给。
在去年的时候,战争吃紧,皇卫营受创严重。
当时七八万的营兵,战争一结束的时候。只剩四万不到,而且大办都是缺胳膊缺腿的伤员。
等到安置伤员,退役之后,皇卫营实际兵力,在最低点时候,只有一万八千多。
而在这一年的时间内,军部积极的从各地招募新兵,填补皇卫营的缺失。
汉地十八省,最优质的兵源地有四个,关中,湖湘,广西,山东。
这些地方的汉子,在体质上要优与其他的省份,拉过来经过一定的军事训练,就能投入战场。
介于京畿附近减员太过于严重,而湖湘,广西又离的较远,军部为了扩充兵源,也主要在山东一地招募。
山东的儿郎,豪爽,仗义,重诺而……轻个人得失。
由于朱慈的政策倾斜,在山东的征兵工作,还是必要顺利的。
首先是向他们明确,从军后的饷银有多少,同时给于他们清晰的晋升通道。
杀敌一人,能获得多少奖金。
如果阵亡,家里又会得到多少抚恤。
当然最让山东儿郎难以拒绝去京城当兵的是最后一条。
……朝廷会保证山东籍将士的煎饼和大葱的供应。
想到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大葱,他们的心思早已飞到了京城。
征兵工作很顺利,当然,朝廷也不是饥不择食,是人就收。
年龄在十六到二十五岁之间。
身高在五尺两寸以上。(约158cm)
等等,许多的限制之下,皇卫营仍然在山东募集了约四万余人,加上两淮等地的补充。
在五月初,朱慈对皇卫营进行检阅的时候,皇卫营的兵力,约有八万七千余人。
相比与京营,鼎盛的时候,肯定是比不了的,但考虑到这些人都是在几十万备选兵源中筛选出来的精兵,这样的规模,去打硬仗也已经足够。
况且国内最后的对手是大西,除了李定国那个非常不稳定的因素外,其他人真的是不足为惧。
为了更好的碾压敌人,军器局是不断地生产新式的自生火铳。
对于这么一个玩意,朱慈是没见过真货,只是从书本上看过图样。
也是经过多次试射之后,保证安全,才列装皇卫营。
皇卫步兵营的将士,现在开始学习新的课程,学会自生火铳的使用方法。
原本火绳枪的基本使用动作还是必要复杂的。
一个火绳枪兵,想要射出点什么东西。
需要先往枪管里塞药,用棍子抽插几遍后压实,然后放入铅弹,点燃火绳,打开火门,压下火绳,继而发射。
现在的自生火铳,省略了点火绳,开火门的步骤。
塞好药,提枪就能干。
步骤简化了很多,攻击频率提高了50%,这就相当于给全军装备了红叉,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还缺乏实战。
所谓的实战,便是对于最后一股割据势力的平定工作。
早先的时候,为了防备陕西的变乱,王先通被派到了山西。
为了能活捉李定国当他的压寨妹夫,朱慈还是布置了很多。
不过让朱慈扫兴的是,除了河南那边的反正,和理论上的大西势力袁承志发生了一些冲突外,西军并没有任何过界的军事行动。
基本上他们只将顺军给吃掉后,对于明廷的控制范围,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太鸡罢怂了吧。
而当,张献忠派来的使者,经由山西入京之后,朱慈才知道西军是在打的什么主意。
“我主只求朝廷敕封以王,只要朝廷敕封,我主保证,陕西内除汉中外,皆可拱手还于朝廷。”
农民军和鞑清军不同的是,大多数的首领,实际上并没有兼并天下的野心。
他们许多人造反,并非是为了推倒朝廷,而是想着通过把朝廷打痛了,让朝廷不得不重视起来,不得不妥协。
最后封王,拜爵,得到荣华富贵。
这也是他们鼠目寸光,只顾及眼前利益的地方。
张献忠,在拿下四川后,便开始纸醉金迷起来。
搜刮美女,逼迫百姓修建宫殿,等等,为的不是解放劳苦的大众,为的仅仅是他个人的享受而已。
四川,天府之国,让他迷失了,迷失在川妹子的裙子下。
他觉得只要守住四川一地就够了,只要能在四川没羞没臊的过日子就够了。
拿下陕西,一方面是唾手可得的猎物,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和明廷谈判的筹码。
通过陕西作为条件,和朱慈签订和约,保证他能在四川安安心心的祸害当地的百姓。
当然,张献忠的和约,可不是朱慈能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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