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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逍遥皇-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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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后血色光幕黯淡了许多,可偏偏却凝而不散。

    任你外边有剑气肆意纵横,也依旧如此。

    玄苍缓缓起身,一双眼睛微微眯在一起。

    明明垂垂老矣,连站都不站不稳。

    此时,给人的感觉,偏偏却是宛若一头打盹的凶虎一般。

    他盯着姜小蛮,许久,才缓缓开口:“姜家小哥儿,你那酒壶,当年在其前任主人,确实上可伐仙。可如今,几千年后,猎仙山温养许久,也不过使它十分威能留有一分尚存,已然了不得。可偏偏,尚存的这一分,也被你刚刚挥霍殆尽。今世九州,先天至宝所剩已然不多,今日又被你毁去半件,老夫十分痛心!”

    姜小蛮撇撇嘴,小声嘟囔道:“你倒是痛心,不祭出这宝贝,这会儿,小爷我可真就被你这老梆子抽了魂魄!”

    脸上虽然表现的无所谓。

    可心里,却心痛的要死。

    难道自己不知道这斩仙壶不凡?

    能让北域那个不屈于赢氏一族之下,统御一山一城,割土分庭抗礼数千年之久的猎仙山,温养近乎百年的宝物,又怎么可能会是俗物?

    宝物虽好,可却不及自己小命分毫。

    这年头,这座江湖,可不就是得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当初在朱雀城时,陌离姐也曾说过,这日后在江湖上遇上狠角色了,打不过就要跑。

    如今啊,被困在这方寸室内,跑是跑不了的,可不就得拿着宝贝先把命换回来再说。

    好宝贝多得是,可命却只有一条。

    这天下,最傻的便是那些个为了宝物连命都不管不顾的傻子了。

    姬小月那死丫头,常常笑话姜小虫傻。

    可若是真的傻,又怎会那般心甘情愿被小姑娘欺负那么久。

    江湖上有那么一句浑话说的好,‘这天下赌场都一样,最能出疯子,一掷千金配上身家性命也要以命一搏。而这情场啊,最是能出傻子。”

    可不就是如此么?

    情字面前,谁不曾是傻子?

    所以,姜小蛮也只会是在心羁绊之人面前犯傻,如同孩子。

    “老家伙,我看你连走两步的气力都没了,不妨坐下休息会儿,别老总想着抽我魂魄!”

    背靠着墙壁,退无可退,姜小蛮只得与玄苍继续周旋。

    玄苍抬轻抚胸前那道前后通透的狰狞伤口,嘴角勉强牵起一抹弧度。

    一步一步,他走得很吃力。

    一边走一边轻声开口:“休息?休息不得!老朽啊,苟且于世,背负骂名这么多年,所求的可不就是为我那可怜孙儿择一个好鼎炉还魂,这世上,哪里还有你这身负九州白蟒的姜家这朱雀这般绝品的鼎炉?”

    方才,那壶斩仙飞刀一击过后。

    猝不及防下,玄苍被贯胸而过,肆意磅礴的煞气搅碎了他的心脏。

    纵使是不朽的尸王之体,失了心脏也必将寿元大减。

    若说原本有千年绵长寿元可活。

    如今,怕是不足十年,必将血气枯败而亡。

    今日本就一心求死。

    所谓寿元长短。

    于他而言,早已置之度外。

    死都无所畏惧,更何况不过是丢了一颗心脏?

    玄苍亦步亦趋,脚步深而沉。

    沿途,不断有银色血液洒落,在地上腐蚀出一个又一个的小坑。

    明明与那少年隔着不过几米远,可他却走得很慢。

    几息便能走完的路,玄苍走了许久。

    丢了心脏,他浑身气息不弱反增,暴涨开来。

    斗笠之下,那一头如雪白发无风自扬。

    双眸有幽色闪动,紧盯身前少年。

    那双眸子太过凌厉,姜小蛮只觉浑身动弹不得。

    仿若只此一眼,便已然在轮回路上走了一遭一般。

    后背衣衫才干了没多久,便再一次被汗水浸透。

    姜小蛮背紧紧贴着墙壁大口喘息,眼神却依旧无所畏惧。

    干枯如朽木一般枯燥的掌慢慢攀上少年脖子,阴冷而略微有些潮湿。

    这一瞬,姜小蛮是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死亡,是那样的近。

    大口呼吸,几近不能呼吸。

    随着玄苍那干枯掌紧紧捏住少年的喉咙,愈来愈紧。

    仿若只要再用些许的力气,就当真能捏碎少年的喉骨。

    “死亡,终归不是一件让人享受的事情。”玄苍掌微微上提,呵呵笑了起来,声音森然:“尤其,是当你明知道自己的性命就在他人一念之间,而又无可奈何时,就更是如此了。”

    忽然,玄苍眼睛圆睁,有些不可思议。

    那生死不过就在自己一念之间的少年,明明已经快要窒息,可嘴角却是微微翘起。

    他,竟然是在笑?

    这姜家的少年是个疯子?

    不然,就当真是个傻子!

    这世上也只有疯子和傻子才不惧于死亡!

    他玄苍,顶多算半个疯子。

    可这姜家少年,又算是什么?

    刚想要开口问那少年在笑什么,猛觉腕一凉。

    旋即,是直入灵魂的痛。

    这种痛,痛彻心扉,比起方才那穿心而过的斩仙飞刀留给他的痛有过之而无不及。

    玄苍大惊失色,微微后退两步,低头去看,只见自己掌依旧是攀附在少年脖子上。

    可是,却已然齐端端自肘处断裂分离,连着一层薄薄的筋。

    有白骨自腕之上渗出,可怖至极。

    而姜小蛮,里正握着一柄妖异无比的血色古剑。

    身后,披着一件血色大氅,当真是猩红如血一般鲜艳。

    剑身之上,有四十九道诡诘莫名符箓漂浮缠绕。

    剑锋如血,那少年,有如修罗。

    望着那柄古剑,那古朴且妖异的剑身剑锋,玄苍双目失神,顾不得痛楚,失声喃喃道:“我早该想到的,白蟒既现于九州,那柄传说的古剑必然会伴随出世。”

    姜小蛮眉头微蹙,掌挥动,终是递出一剑。

    此时,不该有丝毫犹豫。

    生死相争。

    犹豫,意味着死亡!

    不得不说,玄苍当真是狠烈而果决之人。

    顾不得疼痛,脑袋微微一偏,躲过了那妖异一剑。

    还不等少年再递出一剑,另一只尚且完好的掌如刀,径直割裂了断掌之上最后一层连着的筋骨。

    玄苍双目赤红,割裂断掌之后掌风去势不减,誓要一击而慑服这该死小鬼。

    一代尸王,竟是被一少年人伤到这种程度,怎能让他不疯狂?

    若非是顾虑损伤到这姜家少年肉身,他何至被动于此。

    尸王一境,杀神王都是如屠狗一般,更别说连先天一境都未曾迈入的小鬼。

    姜小蛮滑溜的紧,一剑无果,立马就逃。

    单执剑,就地那么一滚,便是滚到另一侧桌角。

    “你……?!你要做什么?”玄苍怒极,完好的那只指着少年,嘶声喝道:“姜家小鬼,你若敢伤我孙儿分毫,我必将你抽筋扒皮,镇你魂魄于九幽,让你永生永世不得轮回转世!”

    此时,姜小蛮诛仙古剑抵在那痴傻少年脖颈之上。

    剑锋入喉分,有丝丝血迹渗出滴落在血色长剑之上。

    姜小蛮眉头轻轻一挑,笑道:“老前辈稍安勿躁,你所求不过是有那五域皇族血脉后人来给你这宝贝孙儿当作鼎炉以期补全魂魄。可干嘛非要偏偏选晚辈呢?不如,咱们做个交易可好?”

    虽不行商,姜小蛮却也知晓行商的道理。

    这道理,还是那个从戎多年的爹爹教给他的。

    ‘与人交易,重在一个利字。与鬼,约莫也是如此。’
………………………………

第一百六十章 那一年,有三千姜家铁骑卸甲入江湖

    “交易?”

    玄苍面色狰狞,嘴角抽搐。

    眼神中,有杀机遮掩不住。

    方才那一剑,让很多年不知痛楚为何滋味的玄尸宗大长老,再一次体会到何谓痛彻入骨。

    哪怕已然果决自断手臂,却依旧有剑气自伤口处蔓延入体。

    剑气冷冽,如跗骨之蛆一般逼之不出。

    古剑诛仙,可诛仙。

    哪怕是修成尸王之躯,依旧不足以抵消那跗骨剑气。

    “对,没错,就是交易?”姜小蛮浑身紧绷,嘴角却是依然带笑,轻声道:“就是不知道前辈是否有兴趣听一听?”

    尽管是指节已然发白,手中长剑不敢懈怠丝毫。

    身前这老家伙修为已然超出姜小蛮认知。

    方才,若不是倚托于诛仙剑之功。

    这会儿,自己这条小命当真不保了。

    玄苍面色依旧阴沉,看了一眼被少年执剑架在脖子的孙子,道:“你想与老夫做什么交易?让老朽帮你去杀一人?亦或者让老朽替你去寻什么物事?”

    笑声当真刺耳,犹如鬼哭。

    姜小蛮不禁皱了皱眉,微微后退半步,轻笑道:“晚辈如今并无想杀之人,要说真的有,那也就是前辈您。”

    说着,姜小蛮轻咳一声,自语道:“我总不能逼前辈自杀不是?”

    玄苍双眼眯起,冷笑一声,道:“呵,你倒是蛮诚实。不过,你若当真以我这孙儿性命要挟,威逼老朽自杀,未必不能如愿。”

    姜小蛮撇了撇嘴,这江湖,连活人的话都信不得,更不要说如今这像鬼多过像人的老家伙了。

    炼尸一脉,多有秘术传承。

    道有三千,以尸证道,未尝不可。

    自古就有那尸帝御天雷化身为犼飞升一说。

    传闻,玄尸宗昔日初祖便是如此。

    原本不过是个盗墓量斗的江湖底层游鱼,却得了大机缘,于一座古大坟中得半部尸道传承。

    以此化尸悟长生,将己身为鼎,炼三魂七魄入体,开创了中域玄尸一脉千古传承。

    苦修万载,终是以尸帝巅峰御满天雷劫,化身为犼破碎虚空入天门。

    更有传说,玄尸宗山门地下深处,便是昔日那座蕴有古尸道大能传承之坟地宫。

    玄苍早是尸王一境,三魂七魄已然炼化入体大半。

    地魂既已入体,作为魂壳存于世间的影子,自然也就消散无形。

    没有了影子,自然算不得人。

    这世,也只有那九幽之下的鬼物才会是没有影子。

    早在天地初开时,便已然有句俗语传了下来,鬼话不可信。

    姜小蛮跟着老痞子十一叔,除了修习枪法之外,自然也学了不少江湖流传的浑话俏皮话。

    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至于这不人不鬼的呢。

    若是遇见了,那就干脆说胡话。

    “既然不让老朽杀人,那自然是要老朽替你去寻什么物事了?”玄苍不傻,双眼中寒芒涌动。

    这些年,能够在姚家那一位大人物追杀下依旧无恙的人,又怎么可能会是傻子。

    今生今世,玄尸宗尚存于世的门人屈指可数。

    无一不是隐姓埋名苟活于世。

    唯玄苍一人,敢这般高调行走于九州之。

    这位当初玄尸宗往昔大长老所依仗的,可不仅仅只是修为高深这么简单。

    紧盯着少年,玄苍双眼微微眯起,声音阴森如九幽锁魂鬼物一般:“这做买卖,讲究的是公平,有买有卖才是买卖。姜家小鬼,你倒是说说看你这手里有什么比你这条命更值得让老朽心动的?”

    “前辈莫要吓唬我,别回头晚辈手中这长剑稍稍那么一抖,这刀剑可是无眼呐!”姜小蛮耸了耸肩,嘴角微微扬起,道:“如前辈所说,这做买卖讲究的是公平,在商言商,晚辈可没有做那赔本买卖的习惯。我这条小命啊,可是金贵的很呢,前辈怕是出不起价钱。”

    玄苍默然不语,沉吟许久,忽然就笑了。

    姜小蛮紧了紧手中诛仙剑,额前布满细密汗珠。

    撕下一截衣角缠绕在断臂之,玄苍嘴角带笑,看着姜小蛮神色平静道:“莫要紧张,如你所说刀剑无眼,当真若是伤及我的爱孙。今日老夫就算是拼这条命,也要当着你这小混蛋的面先杀了屋外那两个女孩。”

    语气阴寒,笑容却是温煦。

    同在一人身,犹如两个极端。

    姜小蛮面色变了,没来由打了一个寒颤,怒声道:“老不死的你敢!”

    龙有逆鳞,触之必怒。

    于少年而言,姬小月那丫头便是他逆鳞之一。

    逆鳞不可触。

    触之,不死不休!

    明知这老混账这般说,目的就是为了激怒自己。

    可尽管与此,姜小蛮还是失了理智,双眸赤红,连呼吸都不由变得紊乱起来。

    “呵呵,你大可试试!”玄苍嘴角弧度愈发翘,看着少年轻声道:“老夫多年前本就是该死之人,苟活于世,所求不过是让我孙儿能够还魂于人世。今天,我这孙儿当真死在你这小孽障剑下,老朽不会杀你,却是会全力逃命,一个一个杀死你所有在意之人。”

    年少时都曾向往过江湖。

    可唯当踏了这座江湖的人,才深知这江湖水深是有多可怖。

    说到底,姜小蛮不过是一个才入江湖的少年。

    不论心智亦或者武道修为,就算再逆天,又怎会是玄苍这种游历于江湖无数岁月的老妖怪对手。

    恍惚间,便是让玄苍抓住了机会。

    冷冷一笑,袖袍凛冽鼓荡。

    旋即,宛若一支利箭一般飞掠向那执剑少年。

    单掌向前,五指如钩。

    只是尚不等他飞掠至姜小蛮身前,面色却是一变。

    身形微微一滞,在半空中扭曲成一诡异弧度,滚落地面。

    单膝跪地,玄苍仰头紧紧盯着一处虚无,神情惊疑不定。

    这一切,几乎是在电光火石间。

    不足一息时间,便已然发生。

    姜小蛮看得真切,却又有些摸不着头绪。

    方才,玄苍明显是对自己起了杀心。

    一爪抓实,自己丝毫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

    就算能够无恙躲过,却必然会让玄苍救回孙子。

    到那时,失了倚仗,无疑是九死无生。

    只是却不知最终为何这老不死又退了回去。

    莫不是发了善心?

    可这老货连心脏都没有了,又何来的善心?

    想来想去,姜小蛮也只能觉着玄苍这老不死是因为投鼠忌器,怕伤到自己孙子才会在最后关头又收了手。

    吃一堑长一智,姜小蛮再不敢有丝毫分神。

    长剑抵在那如同牵线木偶一般的小童脖颈,两人一步一步向后退去。

    直至退到墙根处,这才让姜小蛮稍稍放下心来。

    两人之间,修为过于悬殊。

    于姜小蛮而言,此时此刻就仿若身处必死棋局当中一般。

    除非能胜天半子,否则无丝毫翻盘机会。

    拿一个痴傻稚童当作人质故然有些卑劣。

    可要想活下去,也唯有如此。

    这小童,便是那能胜天的破局之子。

    一子落错,满盘皆输。

    当背靠在墙时,姜小蛮终是稍稍舒了口气。

    人在江湖,每逢与人相争,难免会想要有所倚靠。

    尤其是刚入江湖的少年人,更是如此。

    离开家前,总想着仗剑江湖。

    独立于江湖,却又念着家的好。

    行山时靠山,淌河时靠水。

    可说到底,想要立身于江湖,亦如鲤鱼跃龙门。

    欲化龙,必先畅游五湖四海,历九劫八难。

    最后,能够倚托倚靠的还得是自己。

    龙鲤且如此,何况人哉?

    此时此刻,姜小蛮所能倚靠的也只有自己。

    离家北行,这条路,是自己选的。

    沿途险阻,是苦是福,都怨不得谁。

    这会儿,姜小蛮握着手中长剑,感受着剑刃之的锋芒,没来由就想起了素未谋面的祖父当初说起过为九州天下所传唱的两句话来。

    江湖弟子江湖老,江湖恩怨江湖了。

    既入江湖,那这江湖,谁死不得?谁不能死?

    那一年,大夏今世圣皇膝下第七子生死江湖裹尸回。

    说到底,这九州可不就是一座浩大江湖。

    庙堂江湖,江湖庙堂。

    五方五域,谁人不身在江湖中?

    江湖儿郎死江湖,力所不逮,何以怨人!

    可这仇,终究还是要报的。

    大夏姜家没有一笑泯恩仇的习惯。

    更学不来以德报怨的释怀。

    过去是如此。

    现在,同样也是这样。

    至于以后,约莫也不会变。

    那一年,有三千姜家铁骑卸甲携刀入江湖。

    那一年,九州这座江湖,有宗门血染纷飞。

    姜小蛮可不想死,活都没活够呢。

    这死了,岂不可惜。

    背靠着墙,满脑子胡思乱想。

    或许,也唯有敦实的墙壁所带来的那种厚重之感,才能让他心里踏实许多。

    晃了晃脑袋,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驱逐出去,姜小蛮看着身前不远处保持着单膝跪地姿势的玄苍,嘴角微微翘起道:“我说老前辈,你这样做买卖可算不得厚道。”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方才被少年搅碎了心脏又斩去手臂以至于失血过多。

    此时,玄苍呆滞于原地。

    面色,愈发苍白起来。

    气息终是逐渐弱了下去,没了先前那股凌厉味道。

    回过神,看着那在自己心里早已是死过一万回的可恶少年,玄苍冷冽一笑,道:“所谓交易,讲究的是各取所需,这才是这天下最靠得住的买卖。老朽如今时日不多,也寻不得第二个五域皇族血脉来为我这孙儿补魂续命,感兴趣的也就只有你这姜家朱雀的命,又何来不厚道一说?”

    嘴虽然这般说,可玄苍终究是没再出手。

    并非不想,而是不能。

    或许就连这姜家少年都不曾知晓。

    这屋内,还有第四个人!

    “谁说没有?”

    姜小蛮抬了抬有些发酸发胀的胳膊,那凛冽剑锋在小童脖颈处晃晃悠悠。

    玄苍瑕疵欲裂,抬手怒喝:“小孽障!你……!”

    眼中杀机浓郁丝毫不加掩饰。

    若非顾虑那隐于虚无的第四人,怕是早已忍不住出手。

    “我什么我?老不死的客气一些!”姜小蛮将剑锋紧紧贴在小童脖颈,嘟嘟囔囔抱怨道:“举着一柄十多斤重的长剑这么久,是个人都会累。”

    稍稍一顿,抬起另一只手指着玄苍鼻子,轻笑道:“还有,不就是五域皇族血脉么!你寻不来,可并不代表没有。老不死你信不信,只要小爷我今天一句话,一分钟不到立马给你整来一个你们玄尸宗死仇姚家的后人?”

    “你说什么?!”
………………………………

第一百六十一章 执念难消,羁绊可托

    自打神话太古洪荒时代开始,生灵间便已然懂得分则亡,合则生的道理。

    于是,就有了族群。

    人族,能屹立于九州之巅,成为世间万物之灵长,更是通晓这个道理。

    自太古洪荒时代,血缘相近的人族聚集在一起,就有了部落。

    后来,华夏,九黎,三苗,巫咸诸部鏖战。

    先有三皇出世逐鹿九州,后有五帝铸九鼎定天下。

    自此,又有了国家。

    无数个大世后。

    九州,终是有了庙堂与江湖的划分。

    宗门,便是大多江湖人立身之本。

    如那闲云野鹤一般的散修,想要在这座江湖活的痛快,终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背靠大树好乘凉,约莫说的就是江湖人和江湖宗门两者间的关系。

    可这天下,管他是鼎盛至极的盛世皇朝,还是万古亘存的江湖宗门,哪里会有真正长久不衰的。

    日中则移,月盈即亏。

    物极必反,盛极而衰。

    此乃天道法则,谁也躲不掉,谁也逃不了。

    就如那九州大势一般,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分分合合,亦如岁月盛衰草木枯荣。

    这,才算是真正完整的轮回。

    所谓树倒猢狲散。

    倾巢之下,焉能有完卵?

    皇朝如此,宗门更是如此。

    当然,凡事皆有例外。

    这江湖,能在己身宗门覆灭之后,成为那倾巢完卵的,自然不会是傻子。

    傻子,在这座江湖,除非是有那顶了天的背景。

    不然,是绝难活得太久。

    玄苍,能够在一域至尊一族围剿之下,尚且活的这般潇洒自如。

    这就已然证明他不是傻子。

    所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也不是没有这般想过。

    可这人啊,心里一旦有了羁绊,就算是那再凶悍的亡命徒,也会开始变得惜命起来。

    这个昔日玄尸宗里只手遮天的无人物。

    早些年,那可是出了名心狠手辣。

    对旁人狠,对自己更狠。

    就连他结发妻子,朝夕相伴二十载。

    到头来,竟会是命丧自己深爱男人之手。

    年少时行走江湖,几乎每一战都是与人拿命相搏,亦如赌博。

    只是,寻常人都是赌钱。

    稍微狠一些的泼皮破落户,输红了眼,无非是赌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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