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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逍遥皇-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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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路崎岖难走,姜小蛮没打算带着姬小月与萧姑娘一起。

    望月楼离着摘星楼不远,就在同一条街上。

    一座在街头,一座在街尾。

    两座以星月为名的楼间,约莫隔着半里。

    此刻,北凉城就像是那酣卧风雪的醉汉一般,半梦半醒。

    姜小蛮走在街道上,踩在雪中。

    身旁两侧,有叫卖声不绝于耳。

    早起的小摊贩们已然开始了一天的生意,多是以早点小食为主。

    当然,也有那着急赶着归乡的行商,卖的多是些在北地不多见的稀罕物件。

    管他是行商小贩,多是明白一个道理。

    想要生活好,那就贪睡不得。

    世间林有千万,人如百鸟一般。

    一日不成凰化凤,终归还是要早起。

    如此,才能有虫可果腹。

    姜小蛮于临街的铺子里买了几两包子,猪肉白菜馅儿的,用荷叶包裹着,香气扑鼻。

    北凉城虽为北地第一大城,这物价却真是便宜。

    一笼屉包子,不过八枚铜钱。

    馅儿厚,皮儿薄。

    姜小蛮吃得津津有味,觉着那卖包子的大叔是个实在人,想着等自己稍后回来,若那包子还未卖完,一定是要买上两屉带回去给萧姑娘和姬小月那死丫头尝尝的。

    一夜无眠,辗转反侧,自然是有些饿的。

    十多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顾不得烫嘴。

    转眼,便是下了少年肚。

    等吃完包子,恰好行于望月楼前。

    楼门紧锁,并没有开张。

    立身楼前,姜小蛮并没有急着去叩那黄铜门环,没来由想起昨夜离开望月楼前,姬小月那北凉三绝于一身的俏师父,和自己三人所诉所讲。

    原来,在玄尸宗往昔无敌于天下同辈的大长老身上,竟然还会有那样一段不为世人所知的过往。

    贪狼星君,姜小蛮是听说过的,如雷贯耳。

    九州五域,自古出刺客的宗门有不少。

    可能以刺杀闻名天下的,却世间罕有。

    让这座江湖忌讳莫深的,更是少见。

    而真正能上九霄弑仙的,自古就只有两处。

    北秦猎仙山,是一处。

    贪狼一脉身后宗门是另外一处。

    九州红尘缥缈如烟,一夕人间令出,不许人间见白头。

    那座宗门,隐于南域大夏以南十万大山,名作人世间。

    上一甲子,猎仙山琴棋书画四魔能入九州刺客榜上前十,连同那位今世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猎仙山主在内,得占前十之中五个席位。

    另外五人,贪狼,饕鬄,穷奇,相柳,刑天,却俱是出自人世间一宗一门。

    其中,贪狼名列甲子前九州刺客榜上第九。

    那时的贪狼星君,自然不会是如今姓铁的胖掌柜。

    前代贪狼剑主,是玄苍的妻子。

    那是一位风采无双的女子,世人皆称她作贪狼夫人。

    二人相识于江湖,原本该终老于江湖。

    到头来,却是死别于江湖。

    本为结发夫妻,恩爱相守两不离。

    奈何师命难违,贪狼出鞘须饮血。

    她舍不得杀玄苍。

    所以,只能杀了自己。

    姜小蛮想了一夜,也始终没有弄懂。

    当初既然师命难违,何不就此叛出师门,与相爱之人携手退隐。

    哪怕是亡命天涯,也好过如此结局。

    咬下最后一口包子,轻叩门环。

    既然想了一夜都没有想通,那索性不再去想。

    少年向来如此,指不定哪一天不再去想了,反而是就能想通了。

    来开门的是铁掌柜。

    看着身前少年,铁铉勉强一笑,道:“姜公子,你来了!”

    兴许也是一夜没睡,这位如今的贪狼星君,眼里布满血丝,疲态尽显。

    并未急着入楼,姜小蛮拱手轻声开口,道:“我答应了玄老,要替他料理身后事的。”

    “昨夜已经听洛师说了,倒是让姜公子见笑了。”铁铉点了点头,并未阻拦,侧过身子将少年让入楼中。

    左右无人,卸去了伪装的铁铉,身上不见丝毫市井掌柜之和气,反倒是有一股浓郁至极的煞气。

    世上要说何人煞气最浓,无外乎久经战阵沙场上的将军,亦或者是如铁铉一般,做惯了刀尖上舔血买卖的杀手刺客。

    总之,这样的煞气,须是以一条条人命堆积出来的。

    姜小蛮无惧于这股煞气,面色不见,平静道:“铁掌柜言重了。”

    言罢,抬步入楼。

    铁铉默然不语,看着少年背影,轻轻颔首。

    天色未亮,望月楼中仅点着一盏灯,难免有些昏暗。

    大堂之上,有一樽冰棺横卧。

    玄苍躺于棺内,面色安详,就好像睡着了一般。

    没有瞧见姬小月的师父,亦没有瞧见昨日忙忙碌碌的诸多小厮。

    楼中空荡荡的,静的有些出奇。

    “洛师在后厨,一早起来说是要替义父做些祭祀所用吃食。”合上楼门,铁铉缓步走入楼中,与姜小蛮并肩而立,看着棺内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双眼微阖的老人,低声道:“哪怕是亲眼见到他亡于我手中剑下,可我却还是依旧做不到真的原谅他。”

    姜小蛮没有说话,也并不觉得铁铉有什么不对。

    原谅一个人终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没有体会过当初那分痛楚,是没资格劝别人去原谅别人的。

    自己与玄苍之间不过是做了一场交易。

    或许从小姑娘师父那儿知晓了诸般因果后会有同情。

    可也只是同情而已。

    不会似女儿家一般,有太多情绪。

    “我答应玄老,会将他葬于北凉城外山头。”姜小蛮转过身,冲着铁铉轻笑问道:“不知铁掌柜觉得城外哪一座山更合适些?”

    铁铉怔了怔,沉吟少许,似乎是明白了什么,洒然一笑道:“义母被我安葬在了北凉城外的烟霞山上,那里风水应该不错。”

    嘴上说着不原谅,可说到底纵有万般不好,玄苍终归是他的义父,又哪里会真的恨一辈子?

    铁铉是孤儿,没见过生父生母。

    婴儿时便被遗弃在荒野,若非那一日玄苍与贪狼夫人路过,怕是早已喂了野狼。

    生于荒野,长于玄尸宗,被夫妻二人收养视如己出。

    世间万般恩情。

    最大,便是父母生养之恩。

    铁铉是个懂得感恩的人,自然也就念着义父义母的好。

    二十多年,得玄苍与贪狼夫人庇护,传道授业解惑,修为自然不俗。

    此番恩情,大过于天!

    哪怕是后来拿起了贪狼剑,成了这座江湖让人望而生寒的贪狼星君。

    铁铉最为怀念与留恋的,依旧还是在玄尸宗生活的那二十多年。

    时常在想,若能一直如从前一般生活下去,那该有多好。

    可这一切,终归是回不去了。

    “一世夫妻本该如此,生而同寝相拥,死能同穴相眠。”洛神轻纱遮面,提着食盒自后厨走出。

    声音很轻也很空灵,宛如少女。

    一身素衣,虽是冬装,却遮掩不住曼妙玲珑。

    洛神细细打量少年,递过手里的食盒,浅笑道:“倒是要辛苦小蛮儿了,这样的风雪天,抬棺出城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接过食盒,姜小蛮摇了摇头,轻声道:“不碍事,既然答应了玄老,就没有推脱的道理。”

    不一会儿,门外有马蹄声响起,由远及近。

    车子是昨夜就已经雇好,颇为准时。

    姜小蛮手抚在冰棺之上,一人竟是将硕大冰棺抬起,道了一声告退,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一手托棺,一手提食盒。

    动作轻盈而从容,不见丝毫力竭。

    出了望月楼,将棺木轻掷于车厢,姜小蛮接过马鞭,甩出几两银子,打发走车行诸人,独自赶车出城。

    看着少年背影,洛神懒懒打了一个哈欠,浅笑道:“铁兄,你说这个姜家的小朱雀,未来,能够走多远?”

    “不知,有些看不透。”铁铉人入中年,鬓间已生白发,双眼微微眯起注视着自风雪中缓缓出城的马车。

    许久,才轻叹一声,自怀中摸出一个银酒壶,揭开盖子泼酒于地面,缓缓道:“可想来,应该会比你我都远,远不止于九州。”

    “是呢!如今的九州,不复从前,终归还是太小。”洛神俯下身拾起一团雪,轻声自语:“这小家伙是姜家的朱雀,既然是朱雀,有朝一日自当振翅九霄之上的。朱雀身,白蟒相,生而至尊骨,也唯有如此少年人,才不负于我那徒儿的九凤命格!”

    铁铉默然不语。

    有些话,洛神能说,他却说不得。

    多说是劫,说多是祸。

    “当真不去送玄老一程?一切因果皆是自人世间而起,玄老并无过错。”洛神也不在意,

    铁铉摇了摇头,收回酒壶,自嘲一笑道:“不了,怕忍不住。”

    “怕忍不住现在就去找那个人报仇?”洛神自然知晓铁掌柜是在怕什么,薄纱下嘴角微微翘起,妩媚如画中谪仙,轻声自语:“因果,因果,有因就得有果。万般因果自人世间而起,自当以人世间而终。”
………………………………

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一)

    那年,我执剑入江湖。

    刚进江湖的少年人约莫都是如此,一腔热血堪比九霄之上金乌。

    总以为有剑有酒便已然是那即将名扬天下的大侠。

    既然是大侠,那行侠仗义理当是情理之中。

    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

    原来,这做大侠却也是个技术活儿。

    先不说你功夫如何了得,最起码得有些银子。

    人靠衣装马靠鞍,大侠花钱如流水。

    可那一年我才十七,正是年少轻狂。

    所谓少年不狂何时狂?

    等老了?

    老到头发白了,剑都握不住了。

    到那时,还狂个鸟。

    所以我很喜欢江湖前辈们的那句话,人不轻狂枉少年!

    择了一处最近的大城,抢了城中那些个泼皮混混些许银两。

    入江湖以来,我终是有了银钱傍身。

    不多,不过二两碎银。

    那一天,我在酒楼里学着往昔在戏词里听来大侠的样子,用二两碎银子换了一坛好酒,几斤熟牛肉。

    第一次喝酒,难免是要醉的。

    大侠嘛,醉了自当发狂。

    我和自己说,今日之后,必当要在这江湖混出个名堂来。

    名扬天下,荣华富贵。

    这两样,一个都不能少!

    入江湖前,我在九州最南边的一处山崖下生活了十七年。

    十七年,无数个日月。

    陪伴我的,只有一只红羽毛大雕。

    那红毛大雕算是半个妖怪,虽然不会化形,却能开口说话,我这一身修为便是它教授给我的。

    从懂事起,它就和我说它不是雕,其实是九州五方圣兽中镇守南方的朱雀,叫独孤败仙。

    我喊他雕爷。

    起初,可以看得出来他是拒绝的,骂我白眼狼,说我是小兔崽子。

    后来,兴许是喊得久了,也就得过且过了。

    可时不时还是会在我耳边唠叨,说他自己是神兽朱雀,真不是雕。

    这他娘的谁会信?

    尖勾,利爪,鹰眸。

    不是雕,又是什么?

    后来长大些,雕爷说总不能一辈子喊我白眼狼,得给我取个名字,说自己叫独孤败仙,可败九霄之上仙王,你这小兔崽子是当年雕爷我在外边捡回来的,应该和我姓,就叫独孤泰迪好了。

    按雕爷的原话,泰迪乃是上古神兽,上可入九霄日天,下可入九幽日地,向来都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管你是仙皇还是幽冥鬼王,谁都不怂。

    独孤泰迪,这名字霸气!

    相处的久了,我就在想,我这算不算是在养他?

    所以,怎么也能算他爸爸不是?

    奈何此雕匪气极重,时不时举起几百斤的大剑,说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就这样,十七年过去了。

    后来,雕爷和我说,泰迪,九州这么大,你应该去看看。

    我也是这样觉得,九州这么大,我得去看看。

    断崖虽好,可终归没有外边的世界来的精彩。

    离开断崖以后,我时常会想起雕爷,发现原来人间竟然会是这么复杂,远没有山里边来的潇洒。

    那时候的九州,群雄逐鹿。

    光是南边,大大小小便有上百的国家。

    一族占据一城,便敢称国。

    这江湖,这庙堂,当真是乱作一锅粥。

    管他是乱世还是盛世,这既然入了江湖,总归还是要生活的。

    没银子,当真是叫寸步难行。

    那天那顿酒后,我在这座名为望北城的大城中开始讨生活。

    我倒是挺喜欢这座望北城的,关键是这里比起别处来要更为安定。

    望北城紧挨着九州北域,城外不远处便是一座名作苍月的大山。

    苍月山白家,便是这望北城的主人。

    说是讨生活,其实也就是当个不入流的刺客。

    群雄逐鹿,王朝混战。

    刺客这个职业,于这座江湖来说最是吃香。

    没有宗门依托,又才入行,难免不懂市场行情。

    不懂行情,难免会要吃亏。

    尤其,是当又找了一个蛮不靠谱的中间人时,就更是如此。

    我那中间人在望北城晃悠了三个月,终是替我接了第一单活,是赴北边去杀九州三十六家当中巫门一脉的今世大弟子,作价一千两白银。

    北域那边和南域差不了多少,正值春秋百家争鸣,诸侯并起。

    巫门这个掌门大弟子听说在北域恶名四起,仗着身后宗门势大,欺男霸女,可谓是无恶不作。

    这样的坏种,不杀难道留着等过年不成?

    说实话,我还挺喜欢刺客这工作的。

    铲奸除恶又有银子赚,嗯,正是当初我想选的路。

    于是,我去了。

    独身一人,一剑一马,单骑入北地。

    巫门一脉在北域以北,靠近一个叫做北海的地方。

    走了足足个把月时间,终是到了巫门所在。

    那是一个雨夜,巫门擅使毒蛊咒术。

    既然是掌门大弟子,就更是如此了。

    咒术诡异,毒蛊狠辣。

    可我却是无惧的。

    任天下有万般法,俱都快不过我手中一剑。

    打小和雕爷修行,我还是有这点信心的。

    我手执铁剑,不过才递出一剑,便已然将巫门这位恶少一剑穿心而过。

    铁剑既出,自当见血封喉。

    鲜血喷在我的身上,炽热间有扑鼻腥气。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难免会有些慌乱。

    逃出巫门后,我发现我的手止不住在抖,竟是连铁剑都快要握不住了。

    像我这样的大侠刺客,自然不会是吓得,而是那巫门一脉掌门大弟子临死反扑,施以血蛊在我身上。

    没错,我中毒了。

    巫门蛊毒最是猛烈,很快便在我身上见了效果。

    蛊毒在我筋络血液中肆意游离,如同洪水猛兽一般。

    我开始有些神志不清,出现幻觉,看见雕爷站在我面前,咧嘴嘎嘎直笑,说自己是南方圣兽朱雀。

    说,泰迪,来,叫爸爸。

    片刻之后,雕爷似乎又变成一个姑娘。

    那姑娘眼睛很大,清澈如一汪湖水一般,黑白分明,像是水墨江南画。

    那是我拼着最后一口气,找到的黑市郎中。

    干刺客这行,有病有伤不容易治。

    如果身后有宗门还好,可以请宗门前辈出手相救。

    可如我这般的小鱼小虾,只能去寻那江湖上口碑很好的黑市医师。

    运气好,能寻得一位医术不错的,那就有的救。

    运气不好,若是碰上了江湖游方骗子,失了财不说,说不定连小命都得要玩完。

    所以每一年,这座江湖,死在黑市医师手里的刺客杀手,没有一千,也得要有八百。

    雕爷说我从小运气就好,所以那一夜后,我还是挺了过来。

    睁开眼,见到一位大眼睛的姑娘正对着我看书,穿一身松松垮垮的绸缎衣服,阳光落下,照出她锁骨脖颈处的一片洁白。

    我挪了挪身子,还不等我开口,那姑娘便先放下了书,伸出手,冲着我呵呵直笑,露出两个一深一浅的酒窝。

    “哟,既然醒了,那就给钱吧!”

    我行走江湖,向来是以大侠的标准在约束自己,从来不会说谎,很是坦诚,说没钱。

    那姑娘就瞪大了眼睛,鼓着腮帮子,像极了一只仓鼠。

    她说你都敢去杀巫法,怎么可能没钱?

    我说,那也要等我拿到钱以后再给你了。

    姑娘不信,她说敢去招惹北域九州三十六家的,那一定是顶级刺客。

    像我这样连睚眦必报的巫门都敢去招惹的凶狠刺客,怎么可能会没钱。

    那姑娘又说,像是巫法这样的门内核心弟子,杀一个怎么也得要有百八万两银子吧?你接过几个?

    一时间,本人有些许的尴尬。

    我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是第一次接这么大的单子,杀巫门大弟子这一单,我那可爱的中间人给了我一千两银子。

    姑娘瞠目结舌,眼睛瞪得真的很大,有那么一丝俏皮的味道。

    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肯相信。

    没办法,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

    既然欠了这姑娘的诊金,我只好带着她去见中间人。

    等收了银子,付了诊金。

    等到那时,我便和这个小财迷两不相欠。

    忘了说,那姑娘说她姓姬,也是从北域那边家里逃出来的。
………………………………

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二)

    从成为了一名手握铁剑的刺客以后,我时常在想,一个人的性命究竟值多少钱?

    入了江湖,总归会结交几个朋友的。

    这一年,我有了许多朋友。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刺客的朋友,自然都是些刺客。

    如我一般,这些人也是那江湖上的游鱼散虾,算不得真正的刺客。

    他们有的主业是那杀猪,有的是在街头装瞎子给人算命,也有卖苦力做些砖瓦活计的木匠。

    偶尔也会出手杀个把人,一单收个二三两银子便很知足。

    这其中,和我关系最为要好的是一个叫项燕的,年岁和我差不多,兴许比我还年长那么几岁也说不准。

    他是北域那边一个国号为楚的地方人,自小随家人南迁来了南域,可说话时多多少带着些北腔。

    听说项家以前很是阔绰,到了项燕他祖父那一辈却是落寞了。

    如今,也只能给人做做砖瓦活计养家。

    毕竟祖上阔绰过,据说项燕祖上也曾是江湖豪阀,在北域楚国庙堂之上也是擎天柱一般的存在。

    虽说如今落寞了,可却也留下不少往昔功法秘籍来。

    更是有一个方天画戟,哪怕是在黑夜也依旧有寒芒涌动,就算是我这样见过大世面的,对那杆大戟也是眼馋的不行。

    可惜,我练的是剑,这戟还真不会使。

    项燕不想一辈子就这么当个木匠,也想着行侠仗义,喜欢做江湖大梦。

    他和我说,要是哪一天能够带着家族杀回北域开宗立国,那无疑就更好了。

    后来,他家里人得了大病,急需用钱。

    那一天,他跟我在江边喝了一夜的酒。

    他想继续努力甄别这一单的目标该不该死,又想不管不顾多挣着钱给家人看病。

    奈何他没有门路,纵然自幼练习祖传戟法,修为已然不俗。

    最后,还是没忍心下手。

    临了,项燕还是放了中间人的鸽子,老老实实回到望北城继续当那默默无名的小木匠。

    偶尔我在永安城见到他,他都会喜气洋洋的告诉我,兄弟,你看白府那座高楼没有,哥们我盖的,一个月六钱银子,等过会儿收了工咱请你喝大酒!

    我抱拳拱手,说不愧是项大侠,就是豪气!

    项燕说,泰迪,以后你若是在刺客这行当混不下去了,尽管来找哥,咱兄弟一起发财!

    当时我也许久没有接单了,所谓龙困浅滩,窘迫得很。

    但我不怕,我笑着告诉他,我一定会成为这一世九州最为耀眼的传说!

    我没有再去接生意,抢了几个泼皮混混的钱,都拿去买了酒。

    那一夜,皓月当空。

    我独自一人于望北城头赏月,城里灯尽是辉煌。

    喝完一壶酒,我终是意识到我需要有一个江湖扬名的机会。

    九州很大,有无数皇朝,有千万城池。

    可江湖,却很小,非常小。

    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江湖里,有草莽龙蛇无数,俱都混得风生水起。

    一朝崛起,扬名天下的故事我听过不少。

    那些个故事真他娘让人向往,羡慕的紧!

    身在江湖,不管是过江蛟龙还是那吞天巨蟒,要想扬名立万,总归是要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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