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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逍遥皇-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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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生,终是不负,可携手归隐相守白头。
………………………………

第一章 南枝好,最好是采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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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二十三,小雪。

    北秦,无雪。

    听雨轩的老板是个叫作采莲的姑娘,生的如青莲一般,尤其是那双眸子,更是出尘不似人间该有,似是湖泊一般。

    而且,采莲姑娘还是如今城里闻名遐迩的俏厨娘。

    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却在南枝城这座北域最南边的大城里开起了这间不大的酒肆。

    南枝好,最好是采莲。

    有那城里儒雅文士专门写了一首七韵律诗,其中有一句尤为出彩,颇是应景。

    柳小凡是采莲姑娘养在听雨轩里的一个闲人,已经在这儿赖了半年之久,赶都赶不走,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其实,采莲姑娘有很多理由可以让这个叫作柳小凡的混蛋滚蛋的,但又实在舍不得他做的禅门素菜。

    故而,见这混蛋住自己的大宅,喝自己珍藏许久的绿蚁酒,花自己的银子,一点都不客气的样子,也只能蹙蹙眉而已。

    每当采莲姑娘蹙眉时,柳小凡这讨人厌的家伙总会用手指去戳自己眉心,乐呵呵说老蹙眉会不好看的。

    对于一个没别的爱好,唯醉心于烧菜这门手艺活的人来说,柳小凡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听说,这混蛋那手深得禅宗佛气的素菜,是一个姑娘教的。

    采莲姑娘不禁有些好奇,是怎样一个姑娘能耐得住性子教这样一个无赖混蛋去做那天下菜系当中最需要静心凝神的禅宗菜。

    柳小凡有一双桃花眼,这样一双眸子长在一个男子身上,多多少有些可惜了。

    所以几乎是每一天,采莲姑娘坐在柜台前数银子时,总会情不自禁多瞄上几眼,然后感叹这家伙虽说人混蛋惫懒了点儿,摆在店里却是不可多得的吉祥物。

    自从柳小凡来到听雨轩后,南枝城里大姑娘小媳妇们可有事没事没少往酒肆里来。

    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点上一壶小酒,要是赶上柳小凡心情好,烧上那么一两碟禅宗名作菩提心的小菜,那无疑更美了。

    按理来说,柳小凡确实是个人才,厨艺好,长得又俊,绝不该像现在这般赖在采莲姑娘这儿混吃等死才是。

    前不久,采莲姑娘可就撞见过,那个途经于此据说是从帝都天下楼的三掌柜,可是实打实拿出真金白银来,想挖这家伙去那座据说收尽五域佳肴的酒楼里当掌勺大厨的。

    偏偏这家伙不识趣,坚持就赖在南枝城里,哪儿都不愿去。

    这世上,哪里会有人跟钱过不去的。

    采莲姑娘等那老掌柜摇头叹息走远后,便打趣他,“我听雨轩不过是一间不出名的小酒肆,而我呢,不过南枝城里一个只会埋头烧菜然后收银子的小厨娘。柳小凡啊柳小凡,你赖在我听雨轩里,一步登天的机会都不肯要。莫不是,真的是因为喜欢我?”

    说这话时采莲姑娘脸虽没红,心却跳的好快。

    可谁想,话才出口,柳小凡这混蛋才喝进口的绿蚁酒“噗”的一声全又喷了出来,喷了采莲姑娘满脸。

    向来惫懒俏皮话张口就来的柳小凡,在那一天出奇的沉默许久,然后没来由叹了口气,轻声开口,他说,“我在等一个人。”

    采莲姑娘不知道这家伙是在等谁,可那一天却莫名希望他等那个人永远别出现才好。

    可看着那双莫名黯淡下来的眸子,她又默默祈祷但愿柳小凡要等的那个人知道他在等她。

    这样矛盾的心情可从未有过,不禁让采莲姑娘自己都吓了一大跳,摸了摸发烧的脸颊,暗暗道该不会是自己生病了吧?

    ……

    北秦的冬天很冷,偏偏南枝城却一点也不冷。

    兴许是城外那座高过千丈的北望山挡住了风雪的缘故,所以南枝城是九州北地少有的几座春城。

    四季温暖如春,可绝非随便说说。

    听说很久很久以前,北望山不过是八百多里外那座如今变成了浩瀚大湖的苍月山支脉。

    当初的苍月山,就是在南枝城里都隐约能够瞧得见。

    很多时候,采莲姑娘就在想,如今变成了苍月湖的苍月山,那时候该是有多雄阔,才能在这般远都望得见。

    她听途径与此的说书人提起过,不过八个字,偏偏让人心驰神往。

    千山暮雪,上可摘月。

    想来,那应该是极其壮观的。

    ……

    入夜,皓月当空。

    柳小凡睡不着,在听雨轩后边那间小院里撑起了竹榻,翘着二郎腿开始擦拭他那柄长剑。

    采莲姑娘有些弄不懂,明明是一柄怎么擦都擦拭不出往日锋利的斑驳拙剑,早就该扔弃换一柄新的了。

    偏偏,柳小凡这家伙却视若珍宝一般。

    平日间,就是采莲姑娘都不让碰触分毫。

    听说,那柄剑有个颇为霸道的名字,叫作诛仙。

    也不知是柳小凡这家伙自己瞎起的,还是这柄布满斑驳锈迹的古剑,当真就是有这样一个霸道的名字。

    可惜,采莲姑娘终究算不得江湖人,也就无从弄清这柄剑在半年以前,在九州这座江湖曾引起怎样的波澜。

    擦好剑,柳小凡很自然的端起了身侧的那壶绿蚁酒。

    小酌一口,满意的啧了啧嘴唇。

    不经意间的动作让采莲姑娘看的有些失神,心莫名跳的快了起来。

    恍然间,总是觉得似曾相识。

    采莲姑娘抢了竹榻的一半,抱着簸箕偏过身子整理晒干的药材。

    时不时,也会悄悄侧过脑袋来偷偷看上一眼身旁的那惫懒少年。

    还好,叫作柳小凡的家伙似乎并未有所觉。

    这样的感觉,总会让采莲姑娘乐在其中,不禁嘴角微微翘起。

    不得不说,采莲姑娘笑起来真的很美。

    每当她笑的时候,脸两侧总会浮现两个酒窝,一深一浅。

    柳小凡有一次是喝醉了酒,他看着采莲姑娘,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偏偏那句不知是醉话,亦或是胡话的话,让采莲姑娘记到现在。

    那天,他说,“掌柜的,你脸上的酒窝也是一种酒,能让人醉……”

    没错,柳小凡不知从哪里学来的习惯,从来不肯好好去叫采莲姑娘的名字,总是以掌柜的代替。

    这昵称,似乎变成了柳小凡这半年来在南枝城里的口头禅。

    “莲掌柜的……”

    颇为慵懒的声音乍起,让采莲姑娘回过神来,浑身一颤差点从竹榻上翻下来。

    原以为是被这混蛋发现自己在偷看,可还不及采莲姑娘有所反应,慌乱间,忽然觉得腰间一暖。

    一只手从身后攀来,轻轻揽住了她纤细腰肢。

    这惫懒家伙一手揽着自己,一手端住了差点打翻在地上的簸箕,依旧如先前一般躺在榻上,淡定而从容。

    酥酥麻麻的感觉,自腰间传遍全身。

    采莲姑娘浑身紧绷,心跳愈发快了起来。

    身后,柳小凡鼻息间传来的温热让采莲姑娘莫名感到安心。

    采莲姑娘并没有反抗,大眼睛微微眯起,侧过身子,大胆仰起脑袋看着柳小凡怔怔出神。

    直到柳小凡那只白哲不似男子该有的手轻轻敲在自己额头,采莲姑娘才终是回过神来,晃了晃脑袋,不满的嘟起嘴。

    这种感觉,隐隐间,似曾相识。

    不知何时,柳小凡的那只手已经松开了,仿佛先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一般。

    “我说,还不松开?”

    柳小凡看着采莲姑娘似笑非笑,努了努嘴。

    这时,采莲姑娘才赫然发觉自己的手不知何时紧紧抓住身前可恶家伙的袖子不放,大方而自然。

    这一幕,就好像一个惊慌失措时的孩子总会在犯错时第一时间找一个让自己舒心的人当作靠山一般。

    似乎,早已习惯。

    采莲姑娘脸颊绯红,缩回手,借由拽了拽柳小凡的发丝强壮装淡定。

    柳小凡毫不在意,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又道:“莲掌柜的……”

    “我叫采莲!”采莲姑娘实在有些受不了柳小凡总是这样不厌其烦喊自己那个昵称,一双大眼睛怒视他,一字一顿。

    柳小凡呵呵一笑,不去看那双如湖泊一般澄澈的好看大眼睛,缓缓站起身弯下腰从地上捡起那只不知何时掉落在地的簸箕,又将散落在地的药材一一拾起,敛在簸箕中,耸了耸肩,懒懒道:“好的,莲掌柜的。”

    采莲姑娘气鼓鼓接过簸箕,转过身不去看他。

    这家伙,总是能让自己哑口无言……

    “莲掌柜的……”

    采莲姑娘不搭理他,这家伙便又开始反反复复喃喃喊那个昵称,实在顽劣。

    每当这个时候,采莲姑娘总会败下阵来,有点娇羞,无言以对,落荒而逃,借口道:“我该去给赢公子熬药了……”

    这个借口,也不算完全是采莲姑娘瞎扯。

    ……

    说起来,采莲姑娘也不算是听雨轩真正的老板。

    两年以前,九州的江湖因苍月湖而乱,死了许多人。

    采莲姑娘便是在苍月湖畔被听雨轩的原主人捡到的,许是见到了太过血腥的场面,受到刺激了,才会失去了记忆。

    浑浑噩噩一路瞎跑,最后倒在了离着苍月湖不远的古道上。

    等醒过来时,第一眼瞧见的便,是听雨轩的原主人。

    那是一个叫作姜陌离的姑娘。

    她是采莲见过的为数不多的美人之一,白衣飘然,轻纱遮面,犹如谪仙落红尘。

    姜姑娘将自己救醒后,便问采莲姑娘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

    那时候,才从浑浑噩噩中茫然醒来,什么都想不起来,采莲姑娘哪里会知晓自己叫什么名字,又是为什么跑去苍月湖畔。

    一想,脑壳便如同要炸裂开一般。

    后来,索性不再去想。

    想不起来,便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

    索性就如同今天的柳小凡一般,赖在了听雨轩里。

    那时,恰好是南枝城里莲花开的最艳的一天。

    于是,有一天,陌离姑娘看着一池青莲,和她说,“既然想不起来,那就不要去想。不如,你先叫采莲吧?”

    于是,她便成了如今的采莲姑娘。

    从被救醒的那天起,采莲就发现那个叫作陌离的姑娘似乎总有心事,时常会自北向南望,怔怔出神,模样莫名让人心疼。

    后来,第二年,陌离就走了,一如谪仙一般,一人一剑一马飘飘然自北而去。

    离开前,她将这座酒肆交给了采莲姑娘。

    采莲不知那个叫作陌离的姑娘去了哪里,可想着总归自己欠了欠着她一条命,定要把这座略显陈旧的听雨轩经营好才是。

    好在采莲姑娘厨艺当真不错,虽然丢失了从前记忆,却依旧烧的一手好菜。

    没多久,听雨轩的名头便在南枝城里愈发响亮起来。

    柳小凡便是闻着味儿寻来的。

    擅闯民宅不说,这家伙还偏偏挑食,一点肉食不沾。

    有时候,采莲就会想,柳小凡又不吃肉,又烧的一手好斋菜。

    这混蛋,该不会真是从哪个和尚庙里跑出来的不成?

    有时候,她又会胡乱猜测,那个飘飘然一尘而去的陌离姑娘,该不会就是柳小凡要等的人吧?

    采莲姑娘除了傲人的厨艺外,还有一手无师自通的岐黄之术。

    似乎是打在娘胎里带来的一般,明明以前从来没有摸过医书的采莲姑娘。

    有一日,在大街上误打误撞的治好了被南枝城里诸多名医判定为时日无多的老员外后,便成了大家伙口中的小医仙。

    赢公子,便是采莲姑娘的病人之一。

    这个姓氏,在北域可是意义非凡,等同于南边姜氏在夏朝的地位。

    采莲姑娘抬脚便要去厨房熬药,却被柳小凡拦了下来,“我做了些宵夜,吃些再去也不迟。”

    这混蛋,人虽惫懒,可做的斋菜偏偏让采莲姑娘百吃不厌。

    于是,采莲又很没骨气的乖乖坐回到竹榻上,望着柳小凡狭长的背影转身走进厨房。

    嘴角微翘,酒窝渐深。

    没一会儿,鼻尖就飘过醉人的香气。

    采莲姑娘忽然就觉着这样的日子若是能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地老天荒,该有多好。

    看着端着托盘缓缓走来的少年,她轻声喃喃:“柳小凡,你若是等的那个人是我,该会有多好……”
………………………………

第二章 不要命的喜欢

    天色还早,可采莲姑娘已经醒了。

    见柳小凡的屋子里灯还没亮,采莲姑娘不由撇了撇嘴小声骂了句懒猪。

    在厨房忙活许久,有阵阵香味扑鼻而来。

    不得不说,采莲姑娘手真的很巧。

    才不大一会儿功夫,便熬好了一锅稀粥,蒸好了白面馒头。

    最后,又清炒了两样小菜,这才满意拍了拍手收工。

    “柳小凡,起床了!”

    小跑着来到柳小凡房间前,采莲姑娘很不客气的踹了踹门。

    也不怕踹坏了,反正这间酒肆都是自己的。

    “掌柜的这才几点,你就不能让我多睡会儿!”房间里,柳小凡睁开眼,从床上一跃而起,无奈笑了笑,打趣道:“起这么早,就这么急着要去见那赢公子?”

    “对啊!对啊!”采莲姑娘撇撇嘴,用力踹了一脚门板,故意大声道:“饭在厨房里,你自己先吃啊!不用等我了!”

    也不等屋内那混蛋有所回应,采莲姑娘便是风风火火冲回厨房端起那锅熬了一夜的药液倒入瓷碗中,小心翼翼封好碗盖,端着出了门。

    这药,是要送去给赢公子的。

    赢公子是听雨轩的常客,也是采莲姑娘的病人。

    这两年,采莲姑娘一直在为他医治眼疾。

    赢公子的府邸在南枝城另一边,与听雨轩隔着两条长街。

    一路上,采莲姑娘银牙紧咬,嘟嘟囔囔将柳小凡那混蛋数落个遍。

    这混蛋,总能一句话就让自己恨得牙痒痒!

    采莲姑娘不知道,在她身后不远处,跟着个影子。

    不紧不慢,不远不近。

    说起来,赢公子和采莲姑娘算是同病相怜。

    两个人,都是两年前苍月湖畔那场动乱受害者。

    他的眼睛,便是在那时与大敌争锋时被伤着的。

    若非如此,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在南枝城停留这么久。

    后来,兴许是听人说起南枝城里出了个小医仙,便被家中老仆搀扶着寻来了听雨轩。

    比起柳小凡这个蹭吃蹭喝又蹭住的混蛋来,赢公子倒是豪气不少。

    每次来听雨轩说是一掷千金也不为过。

    原价不过半钱银子的绿蚁酒,在赢公子这儿总能卖出个十多两银子。

    一锅药,不过值十两白银。

    可送到赢府,那就能换来十两黄金。

    这买卖酒划算!

    采莲姑娘虽然善良,可终归是一店掌柜不是。

    这样的冤大头,换做是谁,都不会放过。

    不知道是不是失忆前的天性使然。

    对于银财,采莲姑娘有种莫名的执着。

    赢公子生的很白净,手里随时都捧着一卷古册,身上有一股书生气。

    按照柳小凡的话说,这姓嬴的就是一小白脸!

    总之,若是不说出来,根本看不出赢公子竟然会是北域至尊一族的子弟。

    而且,竟然还是嫡系。

    上回,跟随在赢公子身侧的老仆说漏了嘴。

    采莲姑娘隐隐约听见,这个赢公子的爷爷似乎是北域的大人物,坐镇万里龙城,只手遮天。

    偏偏,这样一个最该目空一切的至尊子弟,身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傲气。

    就算是如今眼睛受了伤看不见,也依旧没有任何幽怨。

    反而在喝了一年的汤药依旧不见好后,依旧能笑着安慰采莲姑娘,说:“没事,不是小医仙医术不好,是我这伤啊太重!就算治不好也没关系!”

    每当这个时候,采莲姑娘看着赢公子紧闭的眼睛,想起两人都是当年的受害者,总会豪气道:“放心!有我在!能治好的!”

    说起来,比起柳小凡那个白眼狼来,赢公子对于采莲姑娘是一直非常感激的。

    毕竟,没有谁真的愿意当冤大头。

    每次到赢府,采莲姑娘都觉着这赢公子有些热情过了头,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今天,一如往常一般。

    当到了赢府门前时,那个总是跟随在赢公子身侧的年迈老仆早早便等在了门外。

    “采莲姑娘,你终于来了!”见到采莲姑娘端药走来,连忙迎了上去,接过药,一张老脸都乐开了花,道“你若再不来,我家公子可真要望穿秋水了!”

    采莲姑娘愣了愣,然后十分认真道:“可是,现在明明都已经是冬天了呀?”

    “都一样,都一样!”老仆呵呵直笑,讨好的将采莲姑娘引入府里。

    “姓嬴的这混蛋,醉翁之意不在酒啊!”等两人走进了府邸,不远处的一处角落里缓缓走出一道人影,双眼微微眯起看着那道书有古朴赢府两个大字的宅院,轻声开口。

    这说话的,可不就是那个让采莲姑娘恨得牙痒痒的柳小凡。

    话音才落,人便消失了身影。

    柳小凡衣袍鼓荡,化作一团雾气,凭空不见,向着赢府飘飘荡去。

    采莲姑娘入了赢府,便瞧见那坐在软塌上等候多时了的赢公子。

    赢公子今天气色很好,明明眼睛看不见,可听见脚步声竟是一下从软塌上站了起来,嘴角微微扬起道:“采莲姑娘,我知道,是你来了!”

    说着,便是抬手去捉采莲姑娘的双手。

    “赢公子,你这是做什么?”

    采莲姑娘有些心不在焉,反倒是被吓了一跳,如同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般,向后躲去。

    兴许是赢公子误会了什么,觉得采莲姑娘上山采药,埋在柴火堆中煎药,都是为了他一个人。

    因而,今天才会这般表现的有些不正常,一把扯下裹在眼睛上的纱布,双目清明,看着惶惶有些不知所措的采莲姑娘,和煦一笑,眨巴着眼睛,深情道:“采莲姑娘,原谅我骗了你许久。”

    采莲姑娘回过神,盯着面前那一袭白衣,目瞪口呆道:“赢……赢公子,你的眼睛没事了?”

    姓嬴的公子如沐春风,风姿卓越,轻轻点头,“嗯,早在半年前便已无大碍!”

    “那你为何?”采莲姑娘眨巴着大眼睛,迷迷糊糊。

    赢公子笑的愈发温柔,轻声开口,嗓音醇厚,“采莲姑娘,我总觉着咱们似曾相识,不是在南枝城,而是上辈子。”

    微微一顿,他看着身前采莲姑娘那双澄澈如湖水一般的大眼睛,说:“所以,采莲姑娘,我想娶你!”

    那守候在一旁的老仆看着自家公子微微一笑,很识趣的退出门外去。

    “你说什么?”采莲姑娘吓了一大跳,仿佛是自己听错了,不可置信道:“你想娶我?”

    这当真是一个晴天霹雳,采莲姑娘没有任何一点准备。

    自己不过是个失了忆的小厨娘,还贪财。

    要娶自己?

    这赢公子莫不是眼疾没痊愈,传染到了脑子!

    再说,自己又不喜欢他!

    南枝城里,但凡是听雨轩的常客,有谁不知道采莲姑娘早就是心有所属,满脑子全都是那个在自己酒肆吃白食的无赖……

    赢公子突如其来的表白让采莲姑娘猝不及防,慌了手脚。

    “那个……我要走了!”采莲姑娘微微后退,目光左躲右闪。

    最后,紧紧捏住腰间的那只香囊,低着脑袋。

    那只香囊值不了多少钱,但是是柳小凡送的,绣着一只火红的大鸟。

    采莲姑娘说是鸭子,柳小凡偏偏要说那火红大鸟是朱雀。

    那一天,也不知这个天天吃白食的家伙从哪儿顺来的这只香囊,执意要亲手为自己系上,还一个劲夸漂亮。

    明明不过几个铜板便能买来的香囊,在这家伙嘴里硬是变成了天底下最珍贵的宝物。

    柳小凡这无赖那么小气,难得送件礼物,采莲姑娘觉着拿着抵房钱饭钱也很不错。

    虽不值钱,可自那天开始采莲姑娘却一直系在身上,再没解下来过。

    静默中,赢公子向前一步,追问道:“采莲,难道,你不愿意么?”

    其实,这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

    而是能与不能的问题。

    捏着那道香囊,有很好闻的花香在鼻尖滑过。

    采莲姑娘很固执的认为那就该是柳小凡身上的味道,不禁脸颊发烫,埋着脑袋脑海中忽然晃过那双好看的桃花眼,还有柳小凡那笑起来总是很欠揍的可恶脸庞,小声道:“那个,我…我有喜欢的人了。”

    说完,采莲姑娘不禁常常舒了一口气。

    她一直都很喜欢柳小凡,从第一眼开始。

    可惜,自己实在有点傲娇,便一直羞于承认。

    赢公子虽然不是柳小凡。

    可如今,当着赢公子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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