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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逍遥皇-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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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唤雨?

    莫不是学会了这埙曲,吹奏时真能呼风唤雨不成?

    姜小蛮乐呵呵想着。

    自小不爱任何乐器的他,如今,却对手中那淡紫色的古埙爱不释手。

    再抬头,却是瞧见那自号云中君的中年男子大笑着踏步走出庙门,一瞬间便没了踪影。

    少年以为是自己眼花,追出庙外,左顾右盼又使劲揉了揉眼睛,却依旧没能寻见云中君的身影。

    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和自己在这荒山废庙中一起待了一夜的中年男子,竟然会是书中时常会提到的世外高人,连忙冲着那虚空之中鞠躬行礼,拜了两拜。

    一拜昨夜赐酒度化修为之恩,二敬今日赐宝之情。

    虚空之,一处虚无中,云中君静静的看着少年做的一切,轻轻笑了笑满意点点头,然后转身一步踏入虚空深处,消失不见。

    回到庙中,姜小蛮将那早已化作灰烬的火堆打扫干净,又冲着庙中神像行了一礼,暗暗道打扰神仙伯伯了,小蛮儿这便离开。

    爹爹说过,这人得有敬畏。

    出门在外,若是不得已借宿荒庙之中,离开时定然是要拜一拜庙中神像,以示感恩叨扰。

    打包好行囊,姜小蛮想了想又将那庙里庙外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才满意的拍拍手,牵起的卢马小白缓缓继续赶路。

    太阳,也刚刚好在这个时候升了起来。

    旭日东升,阳光洒在大地,洒向少年,又洒向那再无人烟的荒庙。

    原本早已感觉不到丝毫烟火气息的庙宇中,那神像前,却有一炷香渐渐自虚无中浮现而出,然后竟是无火自燃开来。

    一个道人,自那斑驳神像中走出,嘴角微微扬起注视着那渐行渐远的少年。

    待那株香燃尽,道人挥了挥手中拂尘,原本被姜小蛮打扫的干净出尘荒庙,又恢复了原样。

    庙外,荒草落叶。

    庙里,除了神像前的一尺,再一次蛛网灰尘遍布。

    道人轻笑着走进神像中消失不见,空气中却传来一句细微几不可闻的感叹。

    “姜家,在这一世,终于又出了一位有趣至极的少年呢…”
………………………………

第五十章 人面桃花

    苍月湖,南北两域边界。

    曾经这里是苍月山,却在千多年以前被南域一位绝世镇边军候一枪裂穿。

    自此,再无山,却有了湖。

    湖旁有村,一半在南一半在北,也名苍月村。

    村庄不大,不过百十户人家,多是寻常人家。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既然村旁便是浩瀚淼淼的苍月湖,村里人家多以打渔为生。

    虽常有南北行商过客,但比起两域腹地来,倒多了一分安宁。

    村前有一株老桃树,就连如今村里年岁最大的老人也说不清这桃树有多少年岁了。

    七百?八百?

    或许更长一些,也说不准。

    在老桃树旁,一间篱笆小院,两间瓦房,住着一户李姓人家。

    家中有女,在这个十七八岁便已是待字闺中的年代里,三十之龄已经算作一个老姑娘。

    若说这户人家女儿,生的歪瓜裂枣或者是缺胳膊少腿,嫁不出去也属正常。

    可偏偏这个叫作红袖的姑娘,生的分外俊俏,且心灵手巧。

    就算是放到离苍月村最近的北凉城里,比起那些个豪门千金也是丝毫不恍若多让。

    虽已早过了待嫁的年纪,可若是瞧一眼,却依旧如同少女一般水嫩,尤其是生着一双桃花眼,曾有那路过村子的书生因为那一双眸子而思之如狂。

    所以,直至今日门提亲的人,也依然是络绎不绝。

    甚至,曾有那北凉城里仅此于独孤世家的豪门公子,在见过红袖之后,竟是扬言要休了家中结发之妻娶她过门。

    虽然后来这件事不了了之,却依旧为人称道。

    女子生的太好也并非是良善之事,没多久,便有那风言风语传出,说李家那个叫作红袖的姑娘不是人,是那山中逃出来的狐狸精转世。

    好在那老李头夫妇,一辈子虽没读过什么书,却不妨碍依旧是通情达理之人。

    尤其是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女儿,也没想着这女子非要嫁人便是归宿。

    平日打渔归来,听到谁若是在背后议论他家女儿是那狐狸精,铁定是要前与人大吵一通的,早两年还因为如此跟人动手过。

    好在老李头年幼时不知跟着哪位途经此地的高人学过一些拳脚,这些年与人动手竟是从未吃过亏。

    这一日,夕阳渐落。

    那李家篱笆小院中,坐着一个素衣女子,不施粉黛却依旧妖艳,可不就是那被村妇们称作狐狸精的红袖姑娘。

    她手里捏着一封早已泛黄的书信,看起来应该是有些年岁了,连那纸的字迹都有些模糊不清了。

    但这信,却被她保存的很好,哪怕已然十年过去,却依旧干净整洁。

    暮色四合,倦鸟归巢。

    渐渐西落的夕阳,将淡淡金黄色的光透过那株桃树洒下,落在院落中,刚好还依稀能够看得清纸的字迹。

    不过区区几行,却看得出那写字之人,笔力相当浓厚。

    那第一句是:“三世修得善因缘,今生得闻桃花香。”

    不难猜出,这书信之人,必然是红袖姑娘多年待字闺中不肯嫁作他人之缘由。

    有风吹过,刮落一地桃花。

    红袖姑娘痴痴站在那里,站在那株桃树下面,任由这吹动长发与衣裙,有朵朵桃花花瓣落下,落在她乌黑的发髻间。

    最后,她轻轻一叹,将那泛黄的信纸小心翼翼折好,塞进怀中。

    然后转身走进屋内,没一会儿那屋顶烟筒便升起渺渺炊烟。

    太阳,终究落下山头。

    院落里也亮起了淡淡烛光,透过窗子,隐隐能瞧见那红袖姑娘倚在窗框埋头在绣着什么。

    瘦影当窗,怀人倍切。

    “经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一道身影自那株桃树背后缓缓走出,轻声念道:“红袖,你瘦了…”

    独孤吟足尖点在地面轻轻一跃,便是跃了那桃树虬龙般的枝杈之,一手拄着铁剑,一手扶着树冠,看着那相熟的影子,眼里尽是苦涩。

    这么多年,铁剑独孤吟被外人称作血罗刹,纵横北地秦皇朝,一剑当空,他不怕面对北域宗门成百千高手的围剿,更不惧那十二镇魂使尽出也要斩他头颅。

    可唯独怕见着这笑起来总是能暖他心的女子,更怕十年后的今天再来此地,依旧听闻她还在等的消息。

    听人说,她等了十年。

    折下一株桃枝,他捏在手里,视线回到十年前。

    那一年,他与北秦杀神之子白仲约战苍月之畔。

    白仲神鬼灯笼中,汹涌而出的九幽冥火灼伤了他的眼。

    而他,一剑刺穿了白仲咽喉。

    两败俱伤,本是生死局。

    好在最后,即将同归于尽时。

    两人颇有默契的及时停了手,相约十年之后再战。

    那是独孤吟这一生当中最为狼狈的一次,拄着铁剑跌跌撞撞在黑暗中前行,不知身后是否还有那心想他死的北域宗派界高手在暗暗追踪而来。

    最后,他力竭昏倒在那株桃树下。

    再次清醒时,却是躺在屋里床榻,身盖着的被褥有好闻的桃花香。

    下意识便要伸手去摸那寸不离身的铁剑,可不小心却抓着了一只纤弱无骨的小手。

    视力尚未恢复,隐约间似乎看到了一张红透的脸。

    冷若如他,就算再不通男女之事,也是知晓自己方才那无心之举却有轻薄之意。

    往后小半年时间,他便是在这里,在这间院子中安顿下来。

    虽离着北凉城不远,可就是不愿回家。

    一百多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

    可却是这些年中最为宁静的时光。

    没有杀戮,只有桃花酒和她。

    那一年,他听她说,这桃花比起往年来开的不是最好,可酿的酒却是最甜。

    所以当要离开时,除了那柄半年未曾出鞘的铁剑外,还带走了一壶桃花酿。

    也是在那一天,从未醉过,也绝不允许自己会醉的血罗刹,却难得醉了。

    酩酊大醉后,留下书信一封。

    如同初来时一般,走得踉踉跄跄离开了苍月村。

    却没想到,那封信,她保存至今。

    如今,他回来了,带着忐忑还有不安,在赴那必死之约前。

    前些时日便已是知晓,那北秦的小杀神破关而出。

    也不知是得了什么大机缘,出关之时已然碎丹成婴入王侯。

    轻声一叹,不得不承认,比起白仲来。

    十年前他略有不如,十年之后更是如此了。

    修为是,敢爱敢恨的性格还是。

    这一回,最好的结局也无非是两人同归于尽。

    若说舍不得的,除了北凉城中的父母,也就只有她了。

    独孤吟轻声一叹,跃下桃树,渐行渐远。

    院内,红袖姑娘似乎有感,推开窗去瞧,却只有月色静好。

    自嘲的笑了笑,或许,那人再也不回来了。

    盼望了多少次,又失望了多少次。

    反反复复,十年三千多个日日夜夜便那样过去。

    每年桃花盛开时,红袖便会摘下桃花酿酒。

    到了今日,那株老桃树下,足足埋了十坛桃花酿。

    或许,明年会有第十一坛,十二坛,甚至更多。

    想来,若是有朝一日那个拿铁剑最会伤人心的家伙回来。

    这一回,应该是足够让他痛痛快快饮一场了。

    省的到时,如当初一般,偷偷拿了一瓶便悄悄溜走。

    轻轻吹灭了桌前的红烛,她和衣而卧。

    黑夜里,有一道流星划过。

    那孤寂的背影终于停下了脚步。

    他仰头看天,双手合十闭眼睛默默许愿。

    然后,睁开眼有寒芒剑气闪动。

    独孤家的男儿,当是如此。

    铁剑不折,唯死战不退。

    儿女柔情,若能活着回来。

    此生,定当不再相负。

    传说,桃花酿是以桃花花瓣和着伤心之人的眼泪酿成。

    ……

    镜子前,姬小月呆呆的看着镜中自己。

    身,穿着的竟是一件男儿装。

    可她身形本就瘦小,穿悄悄从姜小蛮那里顺来的袍子,倒有些沐猴而冠的感觉。

    小姑娘撇着嘴,一脸的不高兴,为什么玄知秋那丫头穿男儿装明明很好看。

    而到了自己,反而不伦不类的四不像。

    这女儿间,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比较。

    虽然姬小月大大咧咧,可却也避免不了。

    想要扮作男儿装自然也是有目的的,世界那么大,她想去看看。

    听说北地风光无限好,那自然是要去走走转转了。

    尤其鬼婆婆最后还是答应了蛊奴老头,要去那中域大巫国去救治一个更老的老头。

    这一走,少说也得半年的时间。

    小姑娘不愿意跟着去,待在樊城中也没什么意思。

    便是想着的学那姜小虫一般,来个仗剑走天涯。

    是谁说,当大侠就不能会是女儿家了。

    若是走得快一些,说不,还没到北域便是先与姜小虫那家伙先遇了。

    可鬼婆婆偏要说,这女孩子在外行走多有不便,非得要姬小月先学着扮作男孩子才肯放心。

    不然,那就得乖乖跟着她一道去中域。

    老人家的心思也能理解,小姑娘除了轻功外,其他拳脚功夫那是一塌糊涂。

    若真是一个人独自路,那指不定还没走出多远,便是要被那沿途的山大王拐去作了压寨夫人。

    懊恼的嘟起嘴,早知道会有今日,当初,就应该好好用功修习的。

    正在小姑娘沮丧之时,身后却是传来一声轻咳声。

    “鬼婆婆…”

    小姑娘回过头,一双大眼睛幽怨地盯着老人看。

    “呵呵,小丫头,你这打扮倒是俏丽的很呀。”自从知道姬小月身体无恙后,老人心情难得的好,看着自己这个独孙女,怎么看怎么喜欢,不由打趣道。

    “哼!”姬小月转过头,撇着嘴,还在生老人的气。

    “喏,拿着,服下它。”老人笑了笑,也不在意,手里捏着个小瓷瓶递给小姑娘。

    “什么?”小姑娘转过头看了一眼老人,又连忙撇过头去,也不接那瓷瓶。

    “幻形丹,红的那颗,能让人暂时幻化身形,雌雄难辨。蓝的那颗,服下后又会变回自己模样。”老人呵呵笑着,轻声问道:“怎么?不想去找那姜家小子了?”

    “呸!谁去找他了,世界那么大,本姑娘也想要闯闯,不行么?!”虽然嘴说的硬,可却一把便是将老人手里瓷瓶抢了过来,俏脸通红。

    “哎,女大不中留呀!”老人无奈摇头,又递给小姑娘一个玉镯子,嘱咐道:“戴好它,这可是稀罕玩意,储物手镯,里面放了些银子和丹药,省着些用足够你挥霍一两年了。”

    “嘿嘿,我就知道这世还是您老人家最疼小月亮了。”小姑娘转阴为情,乐呵呵的扑进老人怀里撒起娇来。

    “你啊,跟你爹一个德性,就是一个字,倔!”老人摸了摸怀里小姑娘毛茸茸的脑袋,轻声叹道:“就算是我今天不给你,想来,保不齐你这妮子明日里就真敢离家出走。”

    “我爹,他还不是随了您…”小姑娘在老人怀里低声嘟囔道。

    “打算什么时候走?”

    “等您去了中域,我便也要走了。”姬小月伸出两只小手抱住鬼婆婆,低声道:“吃不我做的菜,可不要太想念啊…”

    “那肯定有的惦记咯…”老人哈哈笑了起来,脑袋抵在自己孙女肩膀,慈声说道:“我连青囊经也一并放在那镯子中了,这一路边光顾着玩,好好修炼才是正经,省的若是有一天我这老婆子要出了什么事,那一身无双医术也就断了传承。”

    “呸呸呸,您老人家千秋万代,别说不吉利的话!”小姑娘红了眼,连忙娇嗔道。

    “好,就活他个千秋万代!”老人笑呵呵点点头,然后轻轻推开姬小月,向着门外走去:“本来就是来和你说一声的,今夜我便会起身去中域,那玄家我早年欠了他们人情,如今是该要还了。”

    走到门前,老人停下了脚步,没有转过身,轻声道:“出门在外,可不比樊城,切莫依着性子胡闹,沿途若是遇见麻烦,就去找当地丹楼,自会有人替你解决。”

    “还有…若是去北海国,记得去看看你娘。”

    说完,老人一步踏出草庐,随即走入虚空,消失不见。

    “祖母保重!”

    姬小月红着眼,冲着老人离去的方向,认认真真跪了下来,重重磕了下去。
………………………………

第五十一章 蜀州韩寻之

    过了蜀州,便是出了边地。

    再往北,便是北凉城独孤一族统辖长达数千年之久的北地三州。

    蜀州,下辖三郡二县,州府设在三郡城之一的锦城,比起樊城都是要繁华不少。

    一路走来,看不同的风景,遇不同的人,有风有雨也有晴。

    “得再快些才行,不然,怕是真赶不独孤表叔那个腹黑师父的决战了…”

    少年下马,望着那古朴的锦州二字,自言自语。

    在朱雀城那样重兵驻守的军镇长大,虽才领略过樊城的繁华。

    可入了城,还是让姜小蛮不禁暗暗感叹,这虽同为边地城池,可喧嚣繁盛程度却远非他处可以比拟。

    络绎不绝的叫卖声,孩童的嬉闹声,过往行商你来我往的还价声。

    无一不在说明着,这锦州城是大夏皇朝千年盛世的缩影。

    酒香,胭脂香,几乎是无孔不入的钻进少年鼻中。

    种种香气,闻得久了,却也有些呛人。

    在边地,有一句古话说的好,少不入蜀,也不是没有道理。

    这种安逸氛围下,确确实能够让心智还未完全的少年人沉醉其中,忘了奋斗。

    时候尚早,总之先找一个落脚之处才是正经要做的事情。

    姜小蛮牵马而行,身旁时不时会有那纵马飞奔而过的膏粱子弟肆意张扬的笑声。

    少年不禁眉头微皱,对于这些同龄人所作所为难免多多少有些反感。

    毕竟不是人烟稀少的郊外,城中本就拥挤,肆意纵马飞驰也不怕伤了街无辜路人。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还没回过神,便是听见孩童哭啼女人惶恐尖叫声从不远处传来。

    没有多想,姜小蛮扔下缰绳,脚尖离地一跃而起,如同一只矫健的猿猴一般向前方冲去。

    只是一瞬,便是挥手揽住那年岁不过三四岁幼童,顺势向后一带,然后另一只手挥拳而出砸在了那飞奔没有任何减速褐色骏马头颅。

    一声悲鸣,连人带马轰然一声倒在了地,溅起一地尘土。

    姜小蛮没有理会身后那几个明显就是仗着在父辈余荫庇护下肆意妄为的膏粱子弟,将怀中孩童小心翼翼交给那满脸泪痕吓傻了的妇人手里。

    嘱咐那妇人抱着孩子快走,少年转身向着那年岁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大一些蓄着两撇胡子纵马青年走去。

    “有事没事?”

    姜小蛮蹲下身,打量着半天从地爬不起来的青年冷冷问道。

    他想着,若是这显然没有一点好感的青年敢再说出一句半句挑衅话语来,那便真正要好好拾掇拾掇。

    这一路走来,路过的城没有十座也有八座。

    好在边地民风还算淳朴,纵使是各个城池中大宗族出来的子弟,虽然顽劣却也不算完全不堪。

    倒是让一心想要当大侠的少年,几乎没有出手的机会。

    大侠嘛,总得要收拾一两个奸邪之人才算圆满。

    虽然说,这个时候的姜小蛮还如同一张白纸一般,未曾褪去青涩真正成长起来。

    可毕竟,骨子里流着的还是姜氏一族的血。

    如他父亲,如他三伯伯,如他十一叔还有那些个在皇朝腹的叔伯们。

    一众皇子,年轻时外出游历,哪个不是满腔热血的主儿。

    姜耀可是跟自己儿子说了,若是不打两场惊天动地的架,轰动轰动南域甚至更远的北域,那以后都不好意思回朱雀城。

    正愁着一路没有对手寂寞呢。

    这不,刚入了锦州城便让姜小蛮有了实战的机会。

    这哪里能错过,他可是巴不得这个敢纵马行凶的家伙再嚣张一些,来个寻衅滋事。

    然后,他再顺势出手,揍他个满脸桃花看。

    然后,周围百姓们必然拍手叫好,若是再有几个被自己侠气迷倒的少女,那无疑是更好的。

    然后,自己就能够堂堂正正虎躯一震喊出,我乃朱雀城姜小蛮是也。

    这样,也算完成大侠扬名的第一步了。

    “没…没事。”那青年从地爬了起来,拍了拍身尘土,轻声笑道:“是我鲁莽,光顾着和朋友们谈笑,却忘了这城中应该下马的规矩。”

    说罢,又转过身看向身后那几个明显被吓傻了的同伴道:“你们说是罢?”

    那几个膏粱子弟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口里称是。

    虽然算不怂,可这态度也让姜小蛮如同拳头打到了棉花里一般,有劲没出发泄。

    不禁暗暗怀疑,难道是自己真的看走眼了。

    这几人刚才明明气焰嚣张,一看便知道就是那桀骜不驯的主儿。

    可怎么这会儿就变成绵羊了…

    “以后注意,这毕竟是在城中,若是真伤了人,出了人命,那可是捅破天的大事,就算是你们父亲都保不了你们。”姜小蛮挥挥手,无奈摇摇头看着几人一脸恨铁不成钢。

    既然没有了出手的机会,那还是先去寻一处价格便宜些的旅店作为暂时落脚之地。

    “这位兄台,且慢离开!”

    转身刚要离开,却是被那先前连人带马一并揍翻的青年公子哥叫住。

    “怎么?还有什么见教不成?”姜小蛮眉头轻轻一挑,偏过头问道。

    心里却又兴奋起来,这才对嘛,本大侠的扬名之路总算是要真正开始了。

    这个年轻公子恰好就能当作成名第一战的反派角色出现,待日后名垂青史后,能够一道被记入史册,也算这冥顽不灵的纨绔造化…

    “不敢!”年轻公子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倒出一颗猩红丹药来,弯下腰喂入那倒在地,方才被少年拳劲灌入昏厥过去的坐骑口中,和咰一笑说道:“在下韩寻之,我观兄台气质不凡又似乎并非我锦城之人,定然是那游历天下的少年英雄,想要与兄台你交个朋友,斗胆问一句兄台名号?”

    也不知这韩寻之给那坐骑喂得是什么灵丹妙药,原本应该是会至少晕厥几个时辰的那匹褐色良驹,没一会儿功夫便是缓缓睁开眼,直起身甩了甩蹄子,冲着姜小蛮嘴里发出不似马反而似山中虎豹一般的低吼。

    显然,对这个胆敢击伤自己的人类,带着满满敌意。

    “做不更名行不改姓,我叫姜小蛮。”姜小蛮点点头,对于一头畜生,也不至于去计较,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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