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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逍遥皇-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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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见面,鬼虎施主你有佛缘,依你便是。”

    姜展看着两人玩味一笑,然后轻声道:“鬼虎,你当真以为本侯手下没人能够胜你?”

    啪,啪,啪。

    说罢,他轻拍手掌三下。

    随之一道剑光由远而近,在夜空中如同一道流星一般。

    隐隐约瞧去,那狭长不过两尺的暗蓝剑身竟然站着一人,一头紫色长发随风摆动。

    不过一瞬的时间,便是从山下到了山。

    那人自天空中跃下,噗通一声单膝跪倒在姜展身前,恭声道:“问天阁凌剑,见过侯爷,见过云先生!”

    鬼虎沉默看着那半跪下去的身影,脸表情逐渐变得严肃起来,右手不禁轻轻抚住背后那柄快要如他一般高的铁剑。

    九州五域,用剑的不少,擅用剑的势力更多。

    若说排第一的,自然是西域大周皇朝至尊李家的剑典。

    那可是李氏宗族自古相传的古天功,修炼到极致便是能够剑碎虚空,御剑飞升为剑仙。

    但整座南域大地,真正用剑能让人光是听名便心生畏惧的却不过五家。

    北凉孤独家的铁剑,南陵剑谷方家的幻剑,藏剑山庄的名剑八式,九幽鬼府的冥剑,以及罗浮山纯阳宗的八荒御剑诀。

    前三家,讲的是人御剑。

    后两家,却反其道而行,是以剑御人。

    化身为剑仙,以剑入天道,是这片大地万千剑客一生所追求的。

    所以,不论是人御剑亦或者剑御人,最后所指向的却都是天道。

    凌家,正是罗浮山纯阳宗三大姓氏之一。

    这一族,从古至今可是出过不少剑仙。

    最为出名的,便是一千两百年前,一剑惊艳了整座九州的凌云公子。

    凌剑,鬼虎听说过,正是罗浮山凌家当代家主膝下第三子,在凌家一直被称作小凌云的存在。

    却没想到,如今竟然会在这里碰到他,而且还是以对手的身份。

    将手从身后背负着的长剑缓缓松开,鬼虎哈哈一笑,然后拱了拱手,道:“六爷当真好手段,连罗浮山纯阳宗凌家的传人都能收入麾下。”

    将凌剑扶起,姜展摇头轻笑,纠正道:“凌公子可是我凌天候府中,问天阁第三阁老,我们一直是兄弟相称,并不能算作收入麾下。”

    轻轻拍了拍凌剑的肩膀,姜展呵呵一笑,道:“凌兄,还请有劳你陪着鬼虎将军过两招,点到为止,切莫伤了和气。”

    凌剑年纪已然三十出头,却面白无须,依旧如同二十岁的青年人一般,身披着件道宗寻常可见到的月白法袍,容貌虽然清秀却还到不了英俊的份。

    如此,之所以能够被叫作小凌云,自然是要落在他一身剑意之。

    都说,剑客身藏着股剑意。

    愈强大的剑客,其剑意愈是内敛于一身,藏大巧于大拙。

    平日里平淡如水,出鞘时如下山猛虎,如出水蛟龙。

    剑客之间,自然是要用手中长剑来对话。

    凌剑似乎并不喜表达,沉默着点点头,左手负在身后,右手向前探出食指中指并在一起,手掐剑诀微微一晃。

    原本浮在半空的长剑也随之落下,如同活物一般,当啷一声插入凌剑背剑鞘当中。

    姜小蛮不知道凌剑,但光从鬼虎叔叔逐渐严肃的表情并且浑身紧绷的身体状态,便不难猜出,这个看去非常年轻的剑客,必然是一个大敌。

    而且,鬼虎并无必胜的把握。

    “请!”

    凌剑手掐坚决,背后长剑再一次夺鞘而出,被他伸手握住。

    随即,他右手持剑,剑出半鞘,将剑尖朝下,然后冲着鬼虎行了一个剑礼。

    鬼虎点点头,轻声道:“请!”

    将那柄背负在身后,几十年不曾离身的铁剑从后背缓缓拔出。

    持在手里,他第一次感觉到这朝夕相处如同自己兄弟一般的铁剑,竟然会是这般沉重。

    两人都是用剑的高手。

    而高手之间对决,往往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招式在其中。

    自然也不会像大多志异中写的一般,大战八百回合,大战三天三夜。

    高明的剑客都懂得,招式用多了,反而凭空给对手暴露自己的破绽。

    势均力敌,往往讲究的是一招分输赢。
………………………………

第八十七章 在路上

    阳光出奇的好,但并不是太炎热。

    所谓秋高气爽,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赶路。

    姜小蛮将小白栓在马车之前,连同那两匹不久之前刚刚在坊市间买到的良驹一起。

    三马齐头并进,速度算不得慢。

    因为从铁衣门那里得来的三千两金票,可谓是问解决了燃眉之急。

    还有那臭不要脸的姜老六也算厚道,前后总共给了他这个侄子一万五千两银票。

    有道是长辈赐不敢辞,当叔叔给的,那就得拿。

    不拿,岂不是不给姜老六面子不是?

    姜小蛮如今算是一夜暴富,至少,这次北行不会再为银子发愁。

    出了锦城,沿着那条澜沧大江一路向北便是北地三州。

    说实话,姜小蛮并不是太擅长赶马车的。

    他会骑马,且骑术不错,那是自小跟着爹爹在马背学出来的。

    边地儿郎,要是连马都不会骑,是要被姑娘们笑话的。

    他会练枪,且是那世间少有几个将不悔天枪掌握完全的。

    一枪十二式,比起那先后两位军候来,是年纪最小的一个。

    他也会做饭,虽然过来过去也只是跟娘亲学会了炖菜与煲汤,但无疑得到了忘忧郡主的真传。

    但很可惜,姜小蛮并不会赶马车。

    若是什么都会,那反而有些不通情理。

    好在他学东西并不算慢,走出两三里地,跌跌撞撞也就学会了驾驶马车。

    姬小月与萧姑娘一路可谓是惊心肉跳,生怕这家伙会将马车一个不注意就赶进了道路旁那条一眼望不到岸的滔滔江水里去。

    好在马车并不是那些个廉价马车,相反,不算那两匹据卖马掌柜说是拥有莽荒飞沙血统的良驹。

    光是这马车,便花去了他足足三百多两银子。

    若说贵,也并不算太贵。

    比起那些世家豪族们用千年金丝楠万年铁樟木打制而成所谓的陆地行宫来,这车只能算得是简谱,但胜在结实与舒适。

    仅那两个以百年老榆木打制而成又嵌了三百多枚柳木铆钉用来减震的马车轮,就值不少银子。

    这天下既然有九州神兵榜,自然也会存在含括天下灵驹名驹的九州灵驹榜。

    如姜小蛮那头的卢马小白,便在榜有名,更是能够排的进前百。

    而莽荒飞沙,这种昔日莽荒草原狼骑们用烈酒来喂养的烈马,同样榜有名。

    不过排的要后面些,只排在第九百九十七位,却也价值千金。

    这种以烈和难驯而出名的莽荒名驹,整座岚氏狼庭全盛时期,也不过拥有三万余匹。

    看似不少,可相对号称八十万狼骑的狼庭来讲,却只是太仓一粟。

    固然如此,以往大夏朝与草原狼庭开战,可没少吃过这战马之亏。

    就算如今大夏边军在八代镇边军侯姜夜统帅之下气吞了整座莽荒,纯血的莽荒飞沙却也不是寻常百姓家能够豢养的。

    姜小蛮花大价钱买来的这两匹,自然不可能是纯血,甚至是连五分之一的血统都不具备。

    可却也是不可多得的良驹,耐性极好,且没如同它们先祖一般那样的爆裂脾性,最是适合用来拉车。

    两匹千里良驹再加一座远途车辇,再算替小堂倌与萧姑娘置办些行头与沿途吃食,可是足足花去了他一千八百两银子。

    左右是有钱了,这花钱如流水般倒也并不是太心疼。

    乘肥马,衣轻裘,约莫说的就是如此。

    萧颖本是要推辞的,可在姬小月的坚持下,倒也购置了些女孩子穿的衣裳和胭脂水粉。

    姜小蛮看着小堂倌那热心肠的模样,笑而不语。

    女儿家本就爱美,出门在外尤是如此。

    他哪里会猜不出姬小月的心思,跟着萧颖一道挑选,无非是想过过心瘾。

    可惜,谁让她现在非要扮男孩子呢?

    最后,只能闷闷不乐嘟着嘴,给自己选了几件最小号文士袍作罢。

    为什么要选最小号的呢?

    因为小短腿太大的穿不了啊!

    可就算是如此,那宽敞白袍罩在身,也显得姬小月分外小巧玲珑。

    女孩子家本就比起男儿来要显得纤秀,这点哪怕是服了幻形丹也不能改变多少。

    早前姬小月为了赶路,身也就穿了件当初从姜小蛮那儿顺来的白袍。

    姜小蛮摸着下巴,看着小堂倌那袖袍随风飘飘荡荡,若有所思。

    在醉香楼初见小岳兄弟脱下青衣小厮装换白袍时,总觉得那么眼熟似曾相识呢。

    敢情当初自己那件还没来得及穿几回,就再也没找见过的文士袍,是被这死丫头给顺手牵羊了去!

    “唔,四平八稳,姜大侠进步蛮快!”

    姬小月掀开帘子,从车厢里探出脑袋来,乐呵呵道。

    说着,她索性整个人都从车厢钻了出来,与姜小蛮一起并肩坐在车辕另一边,将脑袋靠在车边框,一双大眼睛舒服的眯起享受阳光打在脸暖暖的感觉。

    这会儿,小堂倌终是换下了从姜小蛮那儿顺来的月白长袍,身裹着件淡黄色的文士袍。

    依旧是男儿打扮,姬小月不主动说姜小蛮也就不问。

    反正是服了幻形丹,寻常人根本看不出来。

    这样,也挺好……

    姜小蛮轻拉缰绳,看着小堂倌那舒适模样,笑道:“我说小岳兄弟,怎么不陪着萧姑娘说说话,跑出来吹凉风作甚?”

    姬小月睁开一只眼,瞥了一眼姜小蛮,轻哼了一声,“萧颖睡着了,有道是男女授受不亲,孤男寡女同处一车厢多少有些不便。”

    说罢,小堂倌似乎想到了什么,两只眼猛然都睁开瞪圆了看着身旁少年,鼓着嘴道:“我可告诉你,别乱打萧姑娘的主意!”

    今天从下山后开始,姬小月就总觉着姜小虫这臭家伙看萧颖眼神怪怪的。

    方才在城里时就是,那小眼神,总是有意无意就往人家萧姑娘身去凑,也不知他打的什么主意。

    难怪被玄知秋那死丫头说成是下流胚呢!

    姜小蛮微微一怔,有些意味深长的盯着小堂倌那双如琥珀一般的大眼睛去瞧,嘴角微翘,拉长声调道:“怎么?小岳兄弟,还怕我和你抢萧姑娘啊?”

    姬小月一双大眼睛眯在一起,嘴乐呵呵说着说对啊对啊。

    她自然不知道姜小蛮如今哪有心思去想这些。

    就算是有,那也得是打你这小堂倌的主意,而非那个萧姑娘主意

    直到现在他满脑子都是早分别时鬼虎和自己说的话。

    萧姑娘要找的独孤翟,会是自己爹爹?

    可仔细想想。

    姜耀,姜耀。

    耀若是拆开来,右边可不就是个翟字。

    姜小蛮低着恼道陷入沉思,越想越觉得可能。

    只是,这件事,要怎么和爹爹说啊!

    或者,直接传封家书回去告诉娘亲?

    这些年爹娘两人的感情那是没得说,可别因为这个两人再打起来……

    不过以爹爹那惧内的性格,多半是要被娘亲收拾惨的。

    姬小月见少年低垂着脑袋不说话,以为他是做贼心虚,不由轻哼一声撇过头去。

    姜小蛮似乎想起什么,抬头看着姬小月道:“那个,小岳兄弟,你和萧姑娘熟,她可曾跟你说起过她娘亲与那独孤翟之间的故事?”

    小堂倌丢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过来,撇着嘴道:“没有,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告诉你!”

    女儿家的心思哪里是那么容易猜到的,姜小蛮自然不知道这会儿,小堂倌心里面藏着的醋瓶子已然被打翻了,呵呵一笑也不在意,伸出手就去揉姬小月脑袋:“调皮!”

    小姑娘张口就要咬,姜小蛮手往后一缩便躲了过去。

    少年哑然道:“我说你属小狗的啊!”

    “我不是小狗,别乱摸我头!”

    姬小月咬牙,恨恨道:“不然,会长不高的。”

    也不知是有意无意,姜小蛮就拿眼睛去瞟那双搭在车辕的腿,匀称倒真的是匀称。

    就是,实在太短了些啊!

    见姜小蛮动作和神情,姬小月哪里猜不到这家伙多半又是在心里腹诽自己是小短腿了,抬脚就要踹。

    却被那惫懒少年嘿嘿一笑,抬手就捏住了小腿。

    小姑娘脸霎时就红了,蹬了蹬见挣脱不开,恼道:“你……放开!”

    姜小蛮装作无辜的样子摸摸头,疑惑道:“我说小岳兄弟,你脸红什么,咱们都是大男人家的,这没什么吧?”

    当说到大男人时,他还特地加了重音。

    小堂倌不乐意了,轻啐了一口道:“你还知道是大男人,两个大男人这般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子,姜!小!蛮!你到底放不放开。”

    “不放,不放,就是不放!”

    姜小蛮乐呵呵晃了晃脑袋嘿嘿直笑,手力道不觉稍微加重了一分,但也不敢太过用力,生怕真的弄疼这个敢在自己面前玩女扮男装的小飞贼。

    “呸!下流!无耻!无赖!臭不要脸!”

    姬小月这会儿脸红的跟个熟透了的红柿子一样,只觉着被姜小蛮抓着的那只脚麻麻痒痒的,这让小姑娘羞恼不已。

    另一只没有被抓着的腿,又忍不住踹了过来。

    可是,依旧是够不着啊!

    还不等缩回去,却又被姜小蛮的另一只手给捉住。

    “你们……你们在干什么?”

    萧颖将脑袋从车厢内探出来,瞪大了眼睛,小嘴轻张。

    “唔,萧姑娘你睡醒了啊。”姜小蛮连忙松开小堂倌的脚,嘿嘿直笑,看了一眼撇过头羞红脸的小堂倌,摸摸脑袋说道:“没干什么,小岳兄弟腿抽筋,我帮他揉揉。”

    说完,还打蛇棍的舔着脸伸手又去抓姬小月缩在一起的两只脚,嘴角翘起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小岳兄弟,我这门揉筋术乃是我们姜氏一族祖传的,来来来,我再帮你揉揉!”

    姬小月轻哼一声,伸手摸了摸发烫的脸颊,置若罔闻。

    萧颖看着两人若有所思,点点头轻笑一声,道:“姜公子倒还真是个不错的朋友呢!”

    “呸!”

    姬小月轻啐一口,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盯着萧姑娘,直盯得萧颖不好意思低垂下头。

    小堂倌平复了下方才不禁变得紊乱起来的心跳,然后认真道:“萧姑娘,姜大侠他确实是个不错的朋友。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讲就不得不提防了,在南域有个顺口溜你可得记好了,防火防盗防姜小蛮!”

    姜小蛮无语,以手扶头。

    这顺口溜,是你这小飞贼现编的吧。

    关键是,姓萧的姑娘竟然还真的认认真真点了点头。

    “嗯,我记住了,”

    萧颖看了一眼这会儿兴许是因为心虚开始专注赶着马车向前的少年,又看了一眼冲着自己做鬼脸的姬公子。

    姓萧的姑娘脑袋靠在车厢门,浅笑盈盈。

    她忽然就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后来再没出现过在山里的小药童。

    时常进山的小药童是她幼年时候唯一的玩伴。

    所以,当那个跟她说未来有朝一日一定会成为这天下最为出色药师的小药童,再没进山来找她玩时,她难过了许久。

    那时,娘亲拉着自己的小手,跟她说:“颖儿,不要急着出山,你日后一定会有许多朋友!”

    嗯,很多朋友!

    这样在路的感觉,很好!
………………………………

第八十一章 入寺

    月入云中,天,忽然就黑了下来。

    正是这一刻,两道寒芒相互交错而过。

    利刃之间的碰撞声尤为悦耳,若是有火花四溅,那就更加美妙了。

    独孤家的铁剑,讲究的是快。

    练至极致,甚至能快的过声音,快的过流光。

    而纯阳宗则讲的是以气驭剑,身未动,剑气先行。

    鬼虎固然不是姜耀众多铁侍中最强的,但却也不是最弱的。

    孤独家的铁侍从来不畏惧死亡,所以能从征讨莽荒活到至今,就足以证明了其的强大。

    独孤家的铁侍也从无弱者,因为弱者早已都已躺在了那座葬了十万剑的剑冢世界中,成为了活死人。

    一剑过后,凌剑面色有些苍白的立在原地不动。

    他双手依旧还是出剑前的姿势,左手负在身后,右手掐剑诀。

    而鬼虎手中那柄比起寻常剑来要更宽更厚的铁剑,只差一寸便会刺入他的喉咙。

    但那个面生虬髯的大汉,保持着向前挥剑的姿势,却再也不能向前分毫。

    因为,一柄泛着暗蓝剑芒的长剑,此刻正抵在他的后心。

    鬼虎知道,只要他敢乱动,那柄青钢长剑便会毫不犹豫的刺入自己胸口,然后在自己要将手中铁剑递进凌剑喉咙前,将自己整颗心脏连带着肺腑都给搅烂。

    垂下手,收回手中铁剑,鬼虎平静道:“我输了……”

    凌剑轻轻一笑,面色似乎更加苍白了些,低声道:“承让!”

    随后,他右手掐诀轻轻一晃。

    那柄暗蓝涩的青钢长剑,在空中如同一个愉悦的顽童一般晃了晃,然后化作一道寒芒一瞬便是飞入主人身后那件同样来历不凡的剑鞘当中。

    虽然是他赢了,但唯有他自己才知道。

    这一战,他赢得并不轻松。

    剑修一脉,剑御人一道,以气驭剑,一身修为全在于一柄剑。

    平日间,自身九成的罡气都用来喂剑与养剑。

    除非是修成剑仙之体,红尘为仙。

    不然,比起如同独孤一族一般以人御剑来,身体要孱弱许多。

    以人御剑,修的是人剑合一,练至高深处,手中无剑,以自身为剑。

    曾有此道大成者,周身锋利如剑,天人五衰后硬抗天地雷劫,白日飞升为仙。

    方才那一击,若是比拼的是耐力,再过三息凌剑必输无疑。

    但若真如战场厮杀,能活下来的必然会是凌剑。

    能够在族中被称为小凌云,绝非是浪得虚名,更不可能会被云枭瞧中,招揽进入问天阁称为那第三把交椅的阁老。

    “相同境界,我不是你对手。”

    凌剑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取出一丸丹药吞入口中,面色终于渐渐恢复正常,他看着鬼虎大方承认道。

    鬼虎摇摇头,哈哈笑道:“败了就是败了,没什么不好承认的,等回头咱再好好练剑找回场子便是。一个剑客若是连这点都不敢承认,那根本不配用剑。”

    凌剑嘴角扬起一个微不可查的弧度,看着这个虬髯大汉,轻声道:“随时恭候大驾。”

    “好!”鬼虎点头,眼中战意勃发。

    说完,他转身走向身后少年面前,弯腰一礼,沉声道:“小少爷,我败了,甘愿受罚。”

    姜小蛮连忙前扶住鬼虎,笑道:“胜败本就是兵家常事,鬼虎叔叔不必如此。”

    身旁曾经是执掌一方军权将军的老僧,暗暗点头。

    胜而不骄,败而不馁。

    这个鬼虎,是一名不错的江湖剑客,也能当好一个镇守一方统御一军的将军。

    江湖路远,不及庙堂之高。

    但不论身在江湖,亦或者位处庙堂。

    若想走得更长远,都有一个通性,韧性。

    人之脆弱源于惰性,人之顽强在于韧性。

    而韧性当中,最为关键一点在于敢于言败,且不服输。

    不求一朝成名,但求厚积薄发。

    凌剑并未停留,冲着姜展与云枭微微点点头,然后便御剑而去。

    来时飒沓如流星,走时则更像了,一抹剑光一闪而逝便不见了踪影。

    但众人知道,他必然没有走远。

    而且,隐于暗中的绝对不会只有他一人。

    看着那御剑翱翔九天之的潇洒背影,姜小蛮忍不住啧啧嘴,忽然就心生向往起来。

    只是,以他如今的修为,施展寻常轻功飞檐走壁还行。

    但若是御兵飞行这种神仙手段,却还差得远。

    姜展哈哈一笑,望向鬼虎,然后又看了一眼闭目不语的老僧,最后视线落在姜小蛮身,道:“怎么样?小蛮,现在能让六叔入寺了么?”

    少年不语,只是点点头,让开路,将手中银枪拆分成为三截,转身装入一旁紫檀木枪匣之中,背在身。

    “侯爷,还请救救我等!”

    这时,那早先被姜小蛮收入怀中的画卷中,传来白显的呼救声。

    姜楚风面色微变,走向前附在自己父亲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

    方才白显的表现,着实让他有些失望。

    作为伴读剑侍,固然不要求你真的主辱仆死,但应有的骨气至少得有。

    姜展看了一眼身旁的儿子,然后点点头,笑着看向姜小蛮,道:“我说侄子,你把六叔那么多部众困在须弥芥子中这么久,他们也受了该受的惩罚,不如放出来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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