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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逍遥皇-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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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七大妖王。可最后,却依旧只是换来城破族灭。”

    比起方才,声音更是多出了一道沧桑。

    在几人耳畔响起,透出一抹孤独一丝凄凉。

    低沉一笑,他眼里流露出一抹悲伤:“曾经,我就是站在这里,看着身旁一个个兄弟们悍然赴死,看着诸多兄弟们最后自爆己身,去拦那些个昔日伙伴如今敌人的屠刀,去为族人换取一线生机。”

    姬小月停下动作,转过头看向木听涛那一双遍布沧桑的眼睛,轻声道:“舅舅……”

    木听涛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继续道:“那一日,我本身也该与木妖一族共赴生死的。可最后却如同丧家犬一般,带着残存的族人们逃离故土。一路往北来到九州,如同游荡孤魂一般找寻我师父与忘忧郡主还有莲王与东王老祖的下落。后来,来到南域这座村落,我竟然发现这处村落当中那间老庙里,竟然供奉着莲王的雕塑,便带着族人们在这里落了根。”

    姜小蛮看向那道背影,轻声开口道:“前辈并不是丧家犬,你为木妖一脉保留下了一支血脉,是真正的英雄。”

    他能感觉的到木听涛身藏着的那股孤独与荒凉。

    “英雄……?”木听涛低声喃喃,神色凄苦,透出无尽的哀伤,自嘲道:“连我族大仇都不能得报,算什么英雄,就是一条仓惶度日的丧家犬罢了。”

    “在村口老庙石塑中,我发现了莲王留下的九颗本命莲子。想来莲王应该是预料到会有一天有族人找到这里,早早留下了后手。”

    “第一年,我吞服三颗莲子突破妖帅一境化身妖王。”

    “二十一年前,我又吞服五颗莲子,而得成妖皇之身。”

    “十七年前,我再入归墟为我木妖一族报仇。终是拼着重伤斩杀了当初杀我族人最多的火皇,却也无力再与其他三皇争斗。”

    “最后,我不惜自斩妖皇道基施展我族秘法,将属于我木妖一族的故土从那归墟国中搬来这里。”

    他站在那里,语调很慢,似在自言自语。

    姜小蛮知道,木听涛能将数十万里的巨城移来这里。

    必然是施展了木妖一族的至高秘术,搬山。

    这样想着,他脑中便自然生出一段晦涩法诀。

    这是搬山之术,属木妖一族至高六种神通之一。

    修炼至极致,可起手撼昆仑。

    一掌落下,便能迁移万里河山。

    相传,若是由以度过天人五衰羽化飞升的仙人来施展,更能抬手摘星辰。

    只是,以妖皇道果为代价,去搬移一座城。

    这代价,未免有些太过巨大了些。

    此刻,在他身,除了那一抹悲悸与孤独外。

    还有一股深深埋葬在他体内凌冽而庞大的气息,散发而出。

    由然而生,由然而起。

    这股气息,超越了姜小蛮先前见过的任何一人。

    直冲云霄,荡散了天地间的风声,戛然而止。

    抬起酒壶,猛烈的灌了一大口。

    旋即,他将酒壶抛给了身后的少年,笑道:“小子,喝一口酒,然后带着小月离开这里。记着,十年之内,再也别回来这里!”

    姜小蛮接过酒壶,想了想没有拒绝,揭开壶塞仰头饮了一大口。

    入喉,火辣而灼烈。

    只是一瞬,姜小蛮便是满头大汗。

    仿佛,四肢肺腑都要燃烧一般。

    可纵然如此,却依旧不忍放下手中酒壶。

    “不要告诉你娘亲你来过这里,这里的一切都别和她说。”木听涛抬起头,望着姜小蛮,轻声开口:“还有,让你爹爹好好待你娘亲,此生莫要负她。”

    修为如他,哪里会感受不到,在这少年身藏着一股淡淡而相熟的气息。

    这气息,属于归墟国中的忘忧郡主。

    “爹爹他对娘亲很好,想来今后只会是更好。”姜小蛮再一次抬起酒壶,放在嘴边又饮一口壶中烈酒。

    “那就好……木妖一族,自此之后由我来守护。”木听涛看向远处残山,又望向那干涸遍生裂隙的河床,缓缓说道:“我会在这里,在这老庙村中。等着有朝一日柳皇的血脉再一次君临大地,然后追随其身后一同为我族讨回那一笔笔血债。”

    “小蛮,你说会有那么一天么?”他轻声问道。

    “一定会的。”姜小蛮望着他,能感受到他心中的热切。

    “嗯!”

    点了点头,木听涛微微阖双眼。

    两行泪水,慢慢延出。

    以他的修为,早已忘了眼泪为何物。

    但在今日,却尽尝苦涩味道。

    “此次北行,不论遇见何人,哪怕是至亲之人,都千万别让人知晓你身负柳皇血脉!”木听涛睁开双眼,注视着身后少年,暗中传音道。

    姜小蛮沉默,但还是点了点头。

    至始至终,木听涛都未曾再如初见时那般去打探他母亲与外公的下落。

    可他却知道,这个先入妖皇又跌落的妖皇背负了木妖一族的男子,必然是已经猜出了他的身世。

    不然,也不会有先前那番对话了。

    “时候,确实不早了。你们也确实该继续赶路了!”

    木听涛轻声轻语,声音沙哑。

    他双手再一次挥动,几人只觉眼前一花。

    待睁开眼时,又再一次立身在那处静谧而安详的小院当中。

    青石之茶盏还是热的,可却已然是正午了。

    “这是属于你娘亲的戒指,现在终于能够交到你手里面了。”

    木听涛呵呵一笑,递给姬小月一个紫色戒指,刻一株盛开的紫阳花,在阳光下栩栩如生充斥着勃勃生机。

    姬小月眨巴着大眼睛接过戒指,默默戴在手。

    她动作很轻也很柔缓,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将戒指弄坏了。

    伸手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木听涛轻声笑道:“这是空间戒指,里面有紫苏那丫头当年一些没带走的珍爱之物,你要好好保存。”

    姬小月郑重其事的点点头,也不躲闪。

    于姜小蛮面前说的三大忌讳,在这个她原本该叫作舅舅的男人面前,完全失了效。

    做完这一切,木听涛坐在石墩,也不起身,冲着三个人挥了挥手,笑道:“好了,不早了,走吧!就不留你们吃饭了!”

    “前辈保重!”

    姜小蛮点点头,并不矫情,向着院外走去。

    小姑娘一步一回头,去瞧那稍显落寞的背影,依依不舍。

    可从小院到门前马车,不过十多步距离,再不舍也很快就要分别。

    “小子,接住!”

    马车行出不远,一道流光自那处长着一株参天古柏的小院飞出。

    姜小蛮探手一握,低头看时,手中此刻握着一枚足有巴掌大的青色莲子。

    不等姜小蛮再做反应,那道声音再一次响起,“不用拒绝,并非给你的!等小月这妮子修为入了后天,给她吞服!”

    “谢谢前辈!”少年点了点头,轻扬手中牵绳,马车渐行渐远。

    直至马车消失在村头,彻底不见了踪影。

    小院中才缓缓走出一道身影,木听涛看着马车离去的方向,嘴角轻扬。

    “义父,你在等谁?是否有客要来?”那个骑黄牛的小童从私塾归来,却是瞧见小院前那道身影依旧挺得笔直,注视远处。

    “是念忧回来啦!”男子轻轻一笑,苦涩道:“谁也没等,谁也不会来……”

    “那我饿了,义父饭做好没?”

    “呵呵,小馋虫,走,今天带你去小榆家蹭饭吃!”

    “好嘞!义父万岁!”

    看着被自己起名叫作柏念忧的骑牛小童欢快身影,木听涛喃喃道:“没有想到一别多年,连她的孩子都这般大了。”

    旋即又轻轻摇了摇头,抬手摸出酒壶畅饮一口,轻笑道:“不过,只要你能幸福那就够了。忘忧,忘忧,可不就得是一世忘忧。”
………………………………

第九十七章 路遇打劫的

    沿江而行,风景自然不错。

    行听浪声,坐听云声,却有一番在路的情趣。

    出了老庙村再了官道,一走便是百多里路。

    姜小蛮驾驭马车的技巧愈发纯熟起来,哪怕是这会儿闭着眼小憩打盹,在小白的牵引下车子也四平八稳的向前走着,并无颠簸。

    能九州灵驹榜,的卢马灵性自然没得说,最是通人性。

    若说单论温顺与护主,比起那排在榜第九以灵性而著称于世的赤焰银狐,也不过就差了一丝一毫。

    所以这会儿哪怕姜小蛮完全放手躺去车厢里休息,有小白在,也不怕车子会一个不慎滚落江中。

    至于那两匹莽荒飞沙,若是纯血的还需担心是否会服的卢小白。

    但不过是杂血后裔,烈性固然有,也得在血统最为纯正的的卢面前低下头颅来。

    兽与人相似,对强者温顺而服从。

    但凡兽群,都会有一头兽王存在。

    马匹也自然不会例外,像是莽荒草原野马群,都会有一匹最为猛烈的野马王存在。

    而对于两头莽荒飞沙来,小白如今便是它们的王。

    也不知是车轮颠到了石子还是别的什么,马车不禁摇晃了一下。

    这会儿在车厢里安然而坐的姬小月与萧颖自然是没什么太大感觉,可却将姜小蛮从神游中给晃了醒来。

    晃了晃脑袋,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

    姜小蛮抬起头目视前方,眼下渐渐进入到了官道之较为荒凉的一段路。

    南域大夏皇朝的官道可谓四通八达,在五域当中应属第一。

    可虽说如此,也依旧避免不了在鲜有人烟的地带,官道呈无人打理状态。

    没人去打理,自然也就逐渐变得荒芜起来。

    除了当地官府隔个一年半载会安排人手维护一番外,多半时间里,都与山间荒道并无多大区别。

    最大的区别或许就在于,这些半荒芜半人烟的官道,因为南来北往客商间的车马走动,比起那些真正山间荒道来要更为平坦些。

    这样的路段,对于以打劫往来各地行商过活们的山匪流寇们,无疑相当是天堂。

    对于那些个寻常山匪路霸们,姜小蛮自然是不惧的。

    相反,他多少还是有些期待,来那么一两伙贼寇们给自己练练手。

    大侠嘛,哪有不荡寇除恶的理?

    眼下渐入荒道,四下车马也逐渐变得稀少起来。

    这样的路段,大多行商是不愿意走的。

    一多半都是选择绕行到江边每隔数百里便会有一个的码头前,走水路北或者南下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澜沧江边诸多大城小城,小多半都是从事与水有关的活计。

    所以这些大码头小码头,水运也最为发达。

    比起那些皇朝腹地大运河的航道来,都丝毫不遑多让。

    水运航道发达,这江往来大小船只也就跟着发达。

    像是那些往来五域的行商们,往往在陆不好走时,便会选择连人带车马一同去码头搭乘千丈大的楼船沿水路而行。

    澜沧江的楼船,多是参照三十六家当中以机关术而闻名天下的墨家所设计的铁墨飞轮而建造的,端得是雄阔无比。

    原本,姜小蛮也是打算将马车赶着去离老庙村最近那处码头沿水路而行北的。

    毕竟朱雀城靠近莽荒而远离澜沧大江,从小可就没怎么正儿八经乘过几回大船。

    也就是少年时,和陌离姐两人由爹爹娘亲带着,在朱雀城里那座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观雨湖乘着竹舟泛游过那么一两回。

    对于乘船游江,于姜小蛮来说,无疑相当于当初未入江湖时,对江湖的向往一般,兴致勃勃。

    姬小月同样如此,小姑娘自小在樊城里长大,可没真正出过远门。

    溪流小河倒是瞧见过不少,鬼婆婆隐居的草庐外便有一条,最深处约莫能到小姑娘膝盖。

    孩童时倒也在溪里撒着欢游过几回,可若说真正的江河也是在这次跟着少年北行遇澜沧时第一次见。

    三人当中,要说对乘船最无所谓的便是萧姑娘了。

    萧颖跟着莫虞从中域来南域时,便是顺着连接两域的淮水河乘船而渡,一路南来。

    而且,她多多少少有些晕水,一船就会觉着浑身不自在。

    哪怕是在如同平地一般的千丈楼船之,也是如此。

    眼下,离独孤吟与那北秦杀神之子十年之约,也不过只剩下了一个半月不到。

    可一来一往再登船,比起陆路来,必然是要耽误不少时间。

    又顾及到萧姑娘感受,三人最终决定还是走陆路。

    那些对寻常客商来说的艰险,对姜小蛮来倒真是无所谓。

    除非是真有那榜有名的绝代大寇拦路。

    不然还不是一枪挑翻的事,顺带着还能劫个富济个贫什么的。

    虽然现在姜小蛮身有了不少银子,足够他就算入了北秦也能嚯嚯好一阵而吃喝不愁衣食无忧。

    可总没有谁会嫌银子多的理,能多弄些银子傍身终归是好的。

    姜家,每一代都会有不少绝代的天骄出世,也出过不少头脑精明的生意人。

    偌大的南域,可并非只靠武力便能稳固的了的。

    尤其,是与其他四域打交道时。

    有时候,商人的身份反而比起大夏姜氏子弟的身份来的更容易些。

    在九州,管它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

    只要对皇朝有利的,都有生意人敢卖,也都有生意人敢买。

    这也就造就了姜氏子弟除了多有军伍强者外,商界骄子必然也有不少。

    但很可惜,出身在边地朱雀城督军府中的姜小蛮,注定不会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

    自小握惯了枪的手,又怎么抓的起那重不过百两的算盘。

    而他,也根本从没想会做个很精明的生意人。

    可是行走江湖,你想要当大侠扬名天下,却从来少不了银子。

    没银子,你就穿不了出尘的装扮。

    没银子,你就买不了那等的马驹。

    没等的马驹,自然也体现不出你那出尘的装扮。

    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装。

    还真没听说过哪个名扬天下的大侠,当真是一个穷光蛋呢。

    哪个大侠出场时不是衣袂飘飘,长剑翻舞。

    若是再来一段红袖添香,那无疑是更好的。

    出朱雀城时,姜小蛮还不以为然。

    可自打离开樊城后,沿途,他却愈发的深以为然。

    当大侠,还真得就是一个技术活儿。

    可不光是凭一副好的皮囊就可以的,主要靠气质。

    而气质,却又得靠银子去衬托的。

    这世,长得帅的可多了去了,但长得帅又能怎样?

    吃饭能用脸去付银子么?

    喝酒能用脸去付银子么?

    就是想要有那么一两个红颜知己,来一个红袖添香的美名。

    除非是吃软饭,不然同样哪里会少的了银子……

    没银子的话,如何在名扬天下这条路走的更远?

    有了银子,咱才能做一个有气质的大侠。

    嗯,足够多的银子。

    哪怕是如今姜小蛮身已经有了足够多的银子,足够让他买最好的马,最出尘的行头,住最好的客栈,吃最好的馆子,喝最烈的酒。

    可自从有了次在樊城时,被姬小月那败家丫头坑到一路啃红薯到锦城的惨痛教训后。

    他依旧会觉得太少,不够,远远不够。

    所以,此次一路北行,只能靠非常规的手段来赚取银子。

    姜小蛮转过头看了一眼车厢里,这会儿小堂倌脑袋靠在车厢左边窗子睡得真香,姓萧的姑娘蜷缩在车厢另一头,身盖着件白狐长袍眼睛轻阖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姜小蛮眼睛盯在那狐袍之,心里暗暗道,“也不知是不是一回听萧姑娘唱曲时,词曲中提到的那件!”

    离开老庙村不久,便在驿站中将那两封费劲笔墨辞藻的信寄了出去。

    一封给爹爹,一封给娘亲。

    大夏的驿站,书信规格不同,所支付的银子也各有不同。

    其中又以飞隼与苍鹰书寄价格最为高昂。

    一封不到一两重的信,却是要实打实的一两黄金。

    不过这速度比起寻常马匹来也当真快出不少。

    飞隼与苍鹰都属天空霸主,尤以拿丹药熬养开了灵智的更是如此。

    只要不出南域,早间寄出,收信人晚间便是能够拿得到。

    至于其他四域,最慢也不过三天时间,只是价格也得翻个五六番。

    若是用寻常马匹来邮寄,也得要小半月时间。

    虽说是有了银子,可姜小蛮在驿站徘徊了许久。

    最终,还是决定用寻常马匹来寄这两封极度有可能引起家中世纪大战的家书。

    不过,给姜耀的那一封信,他最后还是决定用八百里快马去寄。

    算起时间来,比起娘亲那一封多多少会早到那么几日。

    这种事急不来,能拖则拖。

    “爹爹,当儿子的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姜小蛮晃了晃脑袋,轻甩手中缰绳,低声自语飘扬前行。

    靠水的地方总是容易起雾,秋天的澜沧江边更是如此。

    若是岸边有青山时,山峰挡住了水汽,这雾就愈发大了。

    荒道之,皑皑白雾中,能做许多事情。

    不适合商贾游人赶路,却极适那盗匪拦路做那无本生意。

    姜小蛮的马车终是脱离了官道,进入了雾气弥漫的荒道间。

    不知觉间,空气中的水汽也大了不少。

    浓雾天不赶路,这是江湖最浅显易懂的道理。

    那身背枪匣驾驭着马车徐徐向前的少年,当然也很明白这道理。

    不过,他并不在意。

    甩了甩手中缰绳,由三匹良驹牵引着的马车在雾气中一路飞驰。

    虽已入秋,可在靠山靠水的地方,这花却也依旧是开的极好。

    花非花,雾非雾。

    朦朦胧胧不能一眼看穿的感觉,可不就似这座水深无比的江湖。

    先前,在老庙村时,他忆起了当日那个梦。

    这梦中场景,自然也就回荡在脑海。

    可这场梦却是断断续续,他只能想得起那天梦中那个本该叫作外公的老人与他传道授法。

    但梦的前半段,却是怎么回忆都忆不起分毫。

    可每当努力去回忆时,心头没来由的就升起一种悸动之感。

    那种无力与荒芜的悲凉,几近让他窒息。

    可偏偏怎么就是想不起究竟是为什么。

    只觉有什么东西在身后逼迫着让他不得不一往无前,没有丝毫退路。

    退了,或许就意味着会失去自己最为宝贵的东西。

    姜小蛮不知道是什么,但却知道,那一定是足够让他心死而伤的珍惜事物。

    好在他天性乐观,想不起索性不去想。

    管他未来会面对什么,无非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强。

    驾驭马车在路,起初的新鲜劲过了后,无疑是一件枯燥而乏味的事情。

    可对于姜小蛮来讲,却乐在其中。

    感觉雾气打在脸,凉凉却又舒畅的感觉。

    他心里实在觉得愉快极了,得意极了。

    这会儿,他只希望当真能在这雾里,碰见那么一两伙拦路大盗匪寇来,也好展示一番大侠之风。

    这世,有一种道貌岸然自以为是大侠的人,平生最喜欢干两件事。

    一是劝凶寇从善,二就是劝青楼女子从良。

    姜小蛮固然心思简单,却也不会是这样无趣之人。

    若是当真遇敢于现身拦路打劫的贼寇们。

    他也只是想露露本事,抖抖威风。

    大侠嘛,可不就得虎躯一震,盗匪贼寇们俯首称臣。

    当然,若是真能被姜大侠吓唬住就此从善,那也是一桩美事。

    所以说念叨什么来什么,平日间可千万别要瞎想。

    马车在雾里走出还没百里地,果真便遇拦路打劫的了。

    不是一两个,不是五六个,也不是七八个,而是百多号人。

    姜小蛮缰绳一甩,只觉着那雾气中人头涌动,当真是好多人。

    “来得好!”

    他解下身后枪匣,呵呵一笑,轻声说道。

    修为入后天,这感知力自然超出寻常武夫不少。

    哪怕是隔着十多米远,他也能感受得到,这群匪寇人虽多,却并无一个高手。

    甚至,连修为入后天的都没有一个。

    可纵使如此,单纯的劫富济贫话。

    一人给自己贡献个十两银子,那也得有一千多两。

    也活该这群盗匪倒霉,出门没看黄历。

    遇见一心做着大侠梦的姜小蛮,那结局可不就得是打劫不成反被抢。
………………………………

第九十八章 匪寇与难民

    “姜小虫你要死啊!”

    姬小月捂着通红的脑袋从车厢里了出来,一双大眼睛怒视姜小蛮,气鼓鼓。

    方才,小姑娘睡得正酣,兴许是刹车刹的有些猛烈。

    一不小心便是将脑袋磕在了车窗,白莹莹的额头一下就红了。

    好在姬小月起床气不大,好在那赶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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