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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逍遥皇-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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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侄儿先行谢过洛姨了!”

    少年站起身,走向岸边,弯下腰去将手伸入到河水之中。

    只觉这条传说是流向九幽的忘川河,并没有想象中那般冰冷入骨。

    相反,竟是带着丝丝暖意。

    隐约间,姜小蛮甚至能瞧得见河中竟然有那金色生有龙须的锦鲤跃然其中,时不时一跃而出,似要争渡龙门。

    思索片刻,直起身决定渡河而过,去岸对面寻那头赤色大蛇。

    侠之一道,首重的便是承诺二字。

    既然应承下来,就没有空手而回的道理。

    于一心想要为侠的人来说,一诺千金,并非只是随便说说,而是当真要去实现的。

    姜小蛮固然是傻瓜,却傻的有些可爱。

    可当他刚要跃河面,却是被身后有些空灵婉转的声音拦了下来。

    “小蛮儿,那大蛇是九州名剑榜排名第三的赤霄所化,非有缘人不得降服。你与它无缘,就算是寻见了也是无用,相反必然会被那凌天剑气所噬。”

    洛玄姬睁开眼,轻声喝止。

    姜小蛮脚尖已然点在河面之,他身形猛然一止。

    少年立身河面,犹豫片刻,最后还是跃回岸。

    他看着洛玄姬,多少有些不甘:“可是,再任由那赤色大蛇这般肆虐,朱仙镇的百姓们当真就没了活路!”

    洛玄姬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扶着树缓缓起身,走向前来到河岸边,笑道:“我只是说你与它无缘,可并没有说任由它肆虐下去。”

    “那……”姜小蛮有些不解。

    洛玄姬嘴角翘,露出左脸颊一侧的酒窝,笑着问少年:“赤霄一剑闻名九州,你应该知晓它前几任主人都是谁吧?”

    姜小蛮道:“自然是知晓的,说起来此剑与我族多少还有一些关系,北海轩辕,南岭赤霄,两剑可戮仙。东海龙胆,西漠沥泉,两枪可屠神。这赤霄剑,最初便是我族之物,只是后来却不知为何会流落世间,落入西域周皇朝手中,成了那位绝世女帝的随身佩剑。”

    传说,赤霄剑来历颇为不凡,是古之时,那头能焚天灭世的五方神兽之一朱雀祖兽眼中蕴育而出,属先天至宝,后来被姜氏一族某位绝代先祖所得。

    却不知这传说是真是假,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柄位列九州名剑榜第三位的名剑确确实属于南域大夏姜氏镇族灵宝之一。

    “看不出你还知道蛮多的,连你背那柄龙胆银枪的来历都是知晓。”洛玄姬笑了笑,背过双手看向河面,轻声问道:“那你可知道武瞾之后,这赤霄剑又落入何人手中?”

    姜小蛮想了半天,有些不确定道:“九州杂史有过记载,此剑后来在武瞾意外身陨后,便随那位千古女帝陪葬在了那座乾陵当中,并不曾听说赤霄再有出世。”

    洛玄姬道:“书中所说倒也没错,此剑确确实埋葬在乾陵许多年。可并非不曾出世,而赤霄剑最后一位主人,却也是一代绝世女子。”

    然后,她冲着少年顽皮一笑,如同一个娇憨少女一般,“小蛮儿,你猜,这赤霄剑最后一位主人会是谁呢?”

    “武瞾之后,能得绝世二字的女子不少,可能与之比肩的却只有两位。神兵有灵,若要再择主,自然只会是能与前任剑主比肩之人。”姜小蛮知道洛玄姬在考教于他,沉吟片刻,缓缓开口:“一是东域商皇朝的绝代妖后,苏妲己。第二位,便是北域秦皇朝那位以一己之力屠尽北海的芈太后”

    说着,姜小蛮眼睛一亮,失声道:“赤霄最后一位剑主,一定就是那位芈月芈太后了!”

    东域商皇朝那位传说是九尾天狐转世的绝代妖后,虽也曾凭女子之身惊艳了一个大世。

    可史书却有记载其兵器是一杆方天画戟,并非是佩剑。

    几乎是一手开创出北秦盛世的芈太后却不同,全盛时期曾一人一剑荡尽北海百万蛮族。

    这般想着,他将目光转向身后不远处沉沉睡去的萧姑娘。

    先有武瞾,后有芈月。

    赤霄剑前后两任主人,竟皆身负九阴玄女之体。

    他隐隐似乎觉着抓住了什么。
………………………………

第一百一十一章 青丘天狐一族

    灵物识主,自古讲究的是一脉相承。

    九州名剑榜排名第二的神剑赤霄,更是如此。

    历代剑主,多少会有相似之处。

    绝世女帝武瞾,北秦那位无敌太后芈月。

    先后两代剑主,无一不是惊艳了一个大世的奇女子,且皆身负九阴玄女之魄。

    虽无史料可以考证赤霄认主必然得是九阴玄女。

    想来,两者之间,多多少少确是有些联系。

    这般想着,姜小蛮抬头看向洛玄姬,轻声问道:“洛姨,您是说萧姑娘她……会与那赤霄神剑有缘?”

    洛玄姬轻轻挽起衣袖,只见她原本应该无暇如玉一般的手臂,却是有三道狰狞如蜈蚣一般的暗红色疤痕,触目惊心。

    她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二十二年前,那赤霄剑便已出现在这忘川河畔,蛰伏在忘川河底。我曾出手尝试将其收服,却不料反遭剑气所伤,直至前不久才堪堪痊愈。可却在半年以前,这柄已经沉寂许久的神剑,竟是化身成为赤色大蛟出世。灵物择主,短则半年,长则一年甚至数年。前些日子那赤色大蛟竟又回归这处地下世界,近来每隔几个时辰,对岸便会有龙吟声咆哮不止,其声如雷。想来,必然是新主将现。”

    “吼!”

    话音未落,一声龙吟便自对岸咆哮而来,鼓荡不绝于耳。

    像是金石裂穿大地,那浩瀚的忘川河水,竟然霎时断流。

    仿若受了惊吓一般,微微一滞,才又恢复了奔涌不息。

    有那凛冽的剑意扑面而来,沿着整条大河弥漫肆意。

    洛玄姬似乎早已习以为常,她轻笑道:“算一算时辰,那龙吟声确实是该这个时候出现。”

    这一刻,姜小蛮终是知道朱仙镇百多口井中鱼虾身磅礴剑气从何而来。

    他望向对岸,隐约间,能瞧见一条百丈巨蛇沐浴火海之中,下翻腾,不禁轻声赞叹道:“想不到,这世当真有如此凛冽之剑。”

    正待那万千剑意即将扑入桃花林时。

    洛玄姬轻哼一声,衣袖轻轻一挥,就见得一朵桃花自她袖袍间飞出。

    花瓣绽开,一生二,二生三,直至漫天桃花飞舞,迎那凛冽剑意。

    两两碰撞在一起,空气中响起金戈撞击交错之音。

    有那金色龙鱼跃河面,还不等它再次落回河中,便被殃及,在半空中被割裂两半,溅起一股股金色的血液。

    姜小蛮恍若自己置身沙场一般,金戈铁马之声,声声不绝于耳。

    他看向身旁绝美妇人,惊异莫名。

    该有多高的修为,才会能引发如此天地异象。

    这洛姨是高手,且是那比百多层楼还要高的高手。

    拈花作剑,纵是无敌于世的神王境强者,都鲜少有人能够做到如此。

    而神王境,已然是俗世之中最为顶尖的高手。

    过了好半响,金戈交错之音才渐渐平息下来。

    忘川河再一次恢复了平静。

    似是猜出了身旁少年的心思,洛玄姬微微一笑,道:“等什么时候,你活到我这般岁数,一样能够如此。”

    姜小蛮怔了征,不禁问道:“却不知洛姨今年年芳几何?”

    敲了一下少年脑瓜,洛玄姬嗔道:“讨打!你难道不知道女人的年龄是世间最大的秘密,不能随便问么?”

    姜小蛮嘿嘿笑了起来,讪讪道:“我错了……”

    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洛玄姬笑道:“好了,这赤蛟的来历你也知晓了,等那萧姑娘醒了,你可以让她尝试与赤霄剑去沟通一番。想来,如果不出预料的话,这妮子便会是那新任赤霄剑主。现在左右无事,不妨先陪我喝两杯酒如何?”

    姜小蛮一脸苦色,道:“还要喝啊!”

    洛玄姬抬手自虚空中抓出一只酒坛,拍开封泥,递到少年手中,浅笑盈盈:“放心,不让你白喝,等陪姨娘饮完这坛酒,少不了你的好处。”

    姜小蛮眼睛一亮,不由期颐道:“什么好处?”

    “这片地底世界,可不仅仅只有那赤霄一柄神兵。还有一物,虽不在那九州神兵榜,可若是出世,必将让整座九州都会震动。”

    说完,洛玄姬看着少年笑而不语。

    姜小蛮问道:“比赤霄还要厉害?”

    洛玄姬点了点头,轻笑道:“那是自然!就算是排在赤霄之的神剑轩辕,与之相比都要弱了不止一筹。”

    少年瞬间意气风发,看着洛玄姬豪迈道:“洛姨想要喝酒,做侄儿的自然要舍命相陪!”

    从怀中摸出两只酒盏,洛玄姬笑骂道:“小滑头,方才怎么不见你这般爽快?”

    忘川河畔,两人相坐忘言。

    举杯换盏,一杯接着一杯。

    从踏入这座江湖,姜小蛮并不是第一次饮酒,可像是今天这般豪饮却是第一次。

    直至那一坛散发着扑鼻香气的桃花酿见了底,他也并不觉着醉。

    饮尽最后一杯,洛玄姬笑了起来,看着身前少年赞道:“小家伙酒量不错,有那么一股名扬天下大侠的味道。”

    姜小蛮有些小得意,不禁打了一个酒嗝,摸了摸有些发烧的脸颊,不忘拍马屁道:“可若是与洛姨来,侄儿这酒量当真不值一提。”

    沉默半响,洛玄姬轻声道:“酒量好,有时候未必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当你想要醉却又醉不了时,更是如此。”

    少年有些不解道:“这世哪有人当真想要醉的?”

    洛玄姬将双手伸入忘川河里,捧起一抨水泼洒在脸,咯咯笑道:“傻小子你又错了,对很多人而言,酒这东西要么别喝,要么就喝醉。因为半醉不醉的感觉太清醒,会让人不禁想起许多相忘却忘不了的回忆来。而这些回忆,多半与那情之一字有关,一旦想起,最能伤人。”

    姜小蛮似懂非懂,许久缓缓出声道:“难怪这世会有那么多人爱喝酒,想来并不是全都喜欢酒的味道,而是爱醉的感觉。”

    洛玄姬笑道:“算你这回终于说对了一回,可偏偏有时候想要醉的时候却千杯不醉,而那些不想要醉的人,却偏偏要去装醉。”

    姜小蛮点点头,深以为然道:“确实,喝醉的人时常会说自己没醉,没醉的人却在装醉。”

    洛玄姬没有说话,抬起那已然空了的酒坛,噗通一声投入到忘川河中,溅起阵阵水花,她拍了拍手道:“所以说人虽是万灵之长,可有时候比起世间万物来,都最难以琢磨。”

    姜小蛮也不躲,任由那水花溅到脸身,望着身旁这个绝美妇人,心里暗暗道:“洛姨那么想要痛痛快快醉一场,一定是有想要忘却忘不掉的人或事了。”

    他不由转身看向身后这十里桃林。

    桃之夭夭,粉的,红的,白的,无一不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景象。

    此景虽美,可却是在静谧而幽邃的地底。

    姜小蛮莫名觉着心中有些压抑。

    酒很香,很醇,也很辣。

    他这般的年纪,大概能明白人为什么会有想忘却忘不了的东西。

    却因为从没经历过,所以只能朦朦胧胧。

    可他却已然尝过了酒的滋味,不止一次,且一次胜过一次。

    所以姜小蛮能明白酒当真是一个好东西。

    自然也能明白有时候,酒却又比那最能要人命的毒药却还要毒。

    酒醉时可以让人忘了一切不快的事情。

    可是当明日酒醒的时候,那些让你不愉快的事情,想要忘记的人,就又会被想起。

    而且要比前一次喝醉时还要痛苦。

    想逃也逃不掉。

    特别是,那些真的很想忘掉的人和事。

    洛玄姬转过见姜小蛮不说话,不由伸手轻轻捏了捏少年的脸蛋,笑道:“你真像你娘,可棱角轮廓却又更像你爹一些。”

    回过神,姜小蛮并不去躲,只是有些好奇道:“说起来,洛姨你还没有说怎么会认识我爹爹和娘亲的?”

    “因为,我本身便是你娘亲的表姐呀!”她看着少年,神情是发自肺腑的和蔼,轻声开口:“算起来,我的娘亲与你外婆本就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妹,同为青丘天狐一族。你娘亲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待在青丘国中生活,直至后来才被柳皇前辈接回归墟国。”

    姜小蛮懵了,一头雾水,只觉听的云里雾里。

    娘亲不是归墟国木妖一族么?

    怎么又会变成青丘国天狐一族……

    在老庙村时,他曾听姬小月那丫头提起过,如同九州五域一般,妖族同样有五方妖国。

    北海以北有归墟,极东之地有昆仑。南蛮向南藏涂山,西荒大漠隐青丘。

    这青丘国,可不就是那西域以西的妖族故土之一。

    他挠挠脑袋,傻傻问道:“那我外婆她……”

    见少年茫然无措的样子,洛玄姬不觉十分有趣,笑道:“你外婆她如今是青丘国中天狐一族的族主。等你日后有机会去那西域周皇朝走走看看时,顺路再去一趟青丘,自然就会见到的。”

    这是姜小蛮第一次得知自己外婆身份,却并无任何喜色。

    相反,少年眉头微微蹙起,盯着洛玄姬沉声问道:“那外婆她为何这些年都从来未曾寻过外公?寻过我和娘亲?”

    洛玄姬怔怔看着姜小蛮,轻叹一声,苦笑道:“你外婆确实是有难言之隐,不然这世会有哪个女子不心疼自己丈夫和自己孩子的?小蛮儿,我知道你这次是要去那北边秦皇朝游历,可最好能在入北域之后再去一趟西域,去那青丘国中看看你外婆。想来,她若是能见到你这个唯一的外孙,那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她语气虽然很平静,可却难掩一丝忧虑。

    似乎,有什么事情被她刻意隐瞒下来,不想要少年知道。

    姜小蛮并没有拒绝,轻声道:“好,就听洛姨的。等我先入了北凉城到那剑冢当中取走一柄能和赤霄媲美的趁手神剑,再去那北边秦皇朝找个姓嬴的算一算帐,便去青丘国中探望外婆。”

    原本还有些担心少年会有心结,可现在听姜小蛮一说,洛玄姬自然满眼都是欣慰,她点点头轻笑道:“青丘国中虽不及大夏富饶,可却有不少九州所没有的灵蕴奇物。小蛮儿等你去了只会有数不尽的好处,绝不会有一丝一缕坏处。”

    姜小蛮做了个鬼脸,有些为难道:“可是青丘不是妖族之乡么?我若是去了,会不会被那里的大妖们吃了啊?就算万一不吃我,可想来人妖殊途,我在那里定然也不会多受待见……”

    洛玄姬微笑道:“是谁和你说人族在青丘不受待见的?那里虽是妖族之乡没错,可也生活着不少人族。而且,认真算起来,你小子至少也算得是半个妖族!”

    姜小蛮张张嘴还想要说什么却被洛玄姬出声打断。

    她一双极好看的杏眼看着少年,笑眯眯道:“小蛮儿你若再继续废话,等稍后体内酒劲散了,可就没机会去下到寒冰地狱中取那好处了!”
………………………………

上架感言

    额,第一次在起点写架感言。

    既然要架了,总得要和亲们说些什么。

    说实话,刚刚码完昨天的第二章,瞌睡的不行。

    可想了想,还是在补觉前把一些想要说的话借着这个机会先说出来。

    不然,还不知道会睡到几点去。

    和那些大神们比,我的速度真的算不得快。

    因为并非是全职写书,所以时间就比很多全职的大神落后许多。

    我又有一点小小的偏执,写每一章时总忍不住会去修修改改。

    有时候,人家两个小时能码的三四千字,到了我这里却往往需要更长时间。

    就好比刚刚的架前最后一章,昨天晚十一点半写到现在。

    五千多字,删删减减将不满意的地方剔除,到最后也就只剩下三千六百多字。

    我觉得写并非只去在乎所谓的套路和速度。

    同样,也应该把自己当作一个手艺人一般,以一颗匠心去用心雕琢自己的作品。

    故事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如此。

    如果只是为了赚钱,去刻意追求速度与套路。

    那一本,到最后无疑就和富士康厂子里流水线生产的快餐产品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可否认,过去我也曾写过那样的快餐流水文。

    一天轻松的码一万字两万字甚至三万字,可是那样对读者来说又有什么意思?

    你读了这一章,立马就觉着似曾相识,升级打怪,然后是学院捡宝拍卖会。

    就算是对于我一个写的人来说,都当真是无趣的紧呐。

    固然,很多人读是因为在平时劳累后想要放松。

    可就和吃饭一样,吃一份快餐和吃一份细致烹调的精致晚餐,自然是会后者更让人享受些。

    当然,可能后者所需要等待的时间也会更长一些。

    写一本,尤其是写仙侠类的。

    想要写出仙风与侠骨来,那必然会是一个技术活。

    是技术活,就快不了。

    不可否认,我的这本书非常之慢热。

    又或者因为作者本身水平文笔有限,并不能让大家都满意。

    但我却可以认真且无愧的说,这本书是我最认真在写的一本,比起从前任何一本书都要更为认真。

    当然,不可否认这本书自然也会有一些套路的东西。

    这点避免不了,任何一本有血有肉有骨架的书都避免不了。

    来起点写书,我自然也是会有野心的。

    直白些说,就是为了证道而来,能屠神屠榜的证道最好。

    男儿行于一世,谁不想如天蚕土豆那样,一朝闻名于天下。

    可作为一个起点新人来说,我却也知道,这必然也会是一条漫长且要坚持的路。

    也许一年,也许两年,三年甚至更长。

    除了恒心之外,还得要有运气和贵人。

    于我而言,父母便是我最大的贵人,也是我一生都无以回报的人。

    从毕业到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从来不曾刻意去逼我做自己所不喜欢的事,不喜欢的工作。

    不可否认,我是一个喜欢折腾的人,放着本职专业不去做,硬生生非要去做销售。

    两年多的时间,多多少少也折腾了些许名堂。

    从国内最为顶尖的市广告公司最基础营销经理开始起步。

    到现在离职和朋友一起合伙开公司创业。

    从学校到社会,两年多的时间,无疑蜕变了不少。

    不可否认自己创业是一件很累的事。

    可从大学四年到工作两年,我却也从来没有放下过这个自小便喜欢的事业。

    我是把当作一种事业来做,就和我创业开公司一样。

    从高三毕业算起,到现在前后七年的时间。

    我一共写了三部长篇,五部中短篇,自然也收获了不少。

    认真算起来,这本书虽然是我在起点的第一本书,可却是我写书生涯中的第九本书。

    九在我们华夏是为极数,所以我想写慢些,写得更好一些。

    说到贵人,在起点我最大的贵人应该是我的责编游龙大大。

    说实话,如果没有他的赏识,我也不会有机会签约,更不会有那么多次机会将这本书展现给这么多朋友们去看到。

    真的真的非常感谢游龙大大,我不太会说感谢的话,倒不如将这本书写得更高些。

    同样也很感谢我的签约编辑西柚,签约过程他同样给了我不少帮助。

    还有各位亲们,你们同样是我的贵人,不管是从老站一路跟来的,还是在起点新认识的亲们。

    你们也都是我的贵人,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如果没有你们,我也不会有这样的成绩。

    就像我在书中写的一样,人想要活的潇洒,首先便是要懂得感恩。

    作为一个新人,能得到这么多亲的支持,真的要在此拜谢大家,拜谢你们每一个人。

    你们的每一条留言,每一次打赏,每一张推荐票,每一个收藏,我都真的非常珍惜。

    若非是有你们,我也不会有这么强劲的动力。

    每次谈完客户回到家不想码字时,都会趴在电脑,点开留言板来认真一条一条去看大家的留言。

    然后,就真的会动力十足,鼓起劲头去努力将这个关于侠与仙的故事编织的更加完美。

    说实话,我不是一个很有毅力的人,做什么事情往往都只是三分钟的热度。

    每次写书,我最怕的就是有一天热度过了,然后就坚持不下去太监了。

    还好到目前看来,似乎做的还行,虽然有几本书码的慢了些,中间停顿了许久,但至少还没有哪一本真的太监了。

    我有强迫症,却还没有真的到了香蕉那般严苛,但速度注定不会太快。

    关于,只能继续按照以往的节奏来。

    一三五七单日保证至少一更不定期两更,二四六逢双两更。

    时间,不论一更还是两更或者再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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