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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焰烽火骤-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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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同住在平民窟,而所谓的‘家’,其实就是平民窟桥洞底下的一个窝棚而已。

    当年王亦刚来到这座小镇时,泰平就已经住在这里了。

    开始他还对王亦颇有照顾,亲自领着王亦在小镇周围转了一圈,告诉他哪里能去帮工,哪里是最大帮会的地盘。

    不过王亦从之前的记忆中得知,这位看起来表面和善的少年,私底下却干了不少丧尽天良的买卖。他经常偷窃镇子里其他镇民的财产、牲畜,也经常和那些帮派成员占道抢劫,欺霸镇里其他弱小群体。

    由于小镇地处偏远,并不受联盟军队“炎鸦军团”的直接管辖,而是由镇长的私人卫队来统一管理,而镇长又与这些帮会狼狈为奸,一起迫害镇民。久而久之,小镇变得越发萧条,人民都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但大家都敢怒不敢言,一旦开罪了某一方,那么以后可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听到泰平的邀请,王亦昂起头,做了个沉思的表情,随后婉拒道:“算了,我今晚还有事,得先走了。”他可不想和泰平有过多接触,谁知道这家伙得罪了多少人。与他掺合在一块,变相就证明自己堕落了呀!虽说在别人眼里王亦是邪恶的象征,但他自己却不这么认为,新世纪五好青年,说的不就是自己嘛。

    眼见王亦要离开视线,泰平突然伸手拉住了王亦的胳膊,啧啧有声的嚷道:“嗨,嗨,天呐!看看,你的脸这是怎么了?你是不是打架了?”

    “没有,这是我自己修炼的时候,不小心磕伤的。”

    “你又去修炼了?要我说,咱们这些孤儿无权又无势,没有系统的修炼或绝佳的天赋,是永远晋选不上勇士的。”

    “总得努力试试不是吗?还没有激活,谁又知道自己未来是什么样呢?好了,没什么事的话我真要走了。”绕过泰平,王亦大跨步离开。

    “王亦,晚上别忘了来我家吃热面包啊。”

    血脉激活,风扬大陆的孩子们都会在16岁时进行血脉激活测试,如果你激发了勇士血脉,那么你就可以成为真正的“勇士”了!而有些天赋异禀的天才甚至会直接被军队或世家挑中,进入到学院开始系统的学习。当然,激发不了血脉的孩子,只能成为乱世中那些碌碌无为的普通人类,从哪来,回哪去。

    风扬大陆极为崇尚武力!个人天赋可以决定一个人的未来与前途,这里英雄主义空前盛行,孩子们都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那个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在这个世界想要出人头地,你只有两种办法:1。成为勇士,2。从商。

    然而从商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成功的,前提是你必须要有一颗经济的头脑,还要有一定家底和人脉。

    在这个魔族和魂兽横行的大陆,想要当一个诚信商人,没有一定实力基础,只会沦为别人口中的食物,在优胜劣汰中沦为残次品。

    太阳已悄然落逝,留下那片泥金般的回光使天空变成了玫瑰色,从金黄变瑰丽,浓浓重重,铺天盖地,倾洒在一座灰色石拱桥上。

    桥洞胡同是贫民窟偏远的一处孤儿聚集地,一座石桥架在小溪上,溪水缓缓从桥下流过,桥的一边连通着一个胡同,两边林立的民居起到了遮风挡雨的作用,不少孩子都同住在这里。

    慢慢走进桥洞胡同,进入了‘熟悉’的窝棚,王亦躺在简陋的地铺上开始为自己今后出路做着打算。

    “当商人肯定是不行了,我没有那个经济头脑,别说头脑了,我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这些看似虚无缥缈却又不得不考虑的事情,搅的王亦脑袋跟浆糊一样,不一会就折磨的他迷迷瞪瞪昏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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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迷幻

    小队停下了前进的脚步,王亦把事情经过说明后,里昂死活都不相信他的话。“你这是给自己找的借口!如果世上有人能改变时间,那他就是神!我宁可相信女皇是男人,也不信有神明的存在。”

    事实摆在眼前,王亦不打算和他死扛,现在最主要的是要弄清楚,两拨人分开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随手拿起一根枯树枝,王亦弯腰在地上画了一副简化的地图。

    “这里是咱们分别时荒石漠外围的营地!”木棍在地图一处点了一个点,“我们先走,因为着急寻找月儿,所以我和莉莉丝稍微绕了点距离,偏离了直线。”一条弯曲的弧线连接上了最开始的点,“因为担心月儿径直进入荒石漠寻找我们,所以我和莉莉丝找了大概一天后,就放弃了外围寻找,转而往中心走去,并且一路上做着记号。”

    众人都低下头仔细看着地上的地图,除了依旧未停的呜呜声,场面安静到了极致。

    “大概在第一天夜晚后半夜,也可以算是第二天黎明阶段,我们遭遇了沙蝎的围猎。”一个圆圈出现在了弧线尽头,“直到此刻,记号截断,因为沙蝎无休止的追击,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停下来布置方向记号。”这个圈又被王亦用力描了两圈。

    “至此,我和莉莉丝开始了三天三夜的疲命逃亡,注意,是三天三夜!!不去计算路上亡命奔跑的路程,单单算时间,三天加上最开始的一天,这就已经耗去尽4天左右!”一条笔直的直线出现在了圆圈上头,“第三天中午,沙蝎发起了亡命冲锋,我们一直战至黄昏,直到你们再次出现!”

    一个大大的叉号出现在了双方最后的交汇地点,“4天!不算路程的话,足足比你们多了一半!”

    “刚才月儿说你们是沿着记号寻找而来,那么……”一条弧线从叉又绕回到了之前的圆圈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我和莉莉丝绕了一大圈,结果又返回到了最初遭遇沙蝎的地方!那里之前,有我们做的记号,你们沿着记号而来,正好在这里汇合。”

    王亦抬起头看向了一旁默不作声的莉莉丝,福至心灵,莉莉丝好似知道王亦想要询问什么,立马开口道:“不会,咱们一直是沿着直线逃跑!不可能绕一个大弯重新回头!”

    王亦紧握树枝的手忍不住微微颤抖,这种未知的恐惧,不是毅力强就能免疫的。

    还有一个可能王亦没有说出口,那就是他和莉莉丝迷路了,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回头跑回了圆圈处。而钦月和里昂因为其他原因,消失了两天,然后两拨人马再次在这里汇合。

    消失了两天……这种事情没人会相信,此时二人正活生生的站在他眼前。那反推测一下,其实他和莉莉丝只逃跑了两天,另外两天是因为两人疲劳过度,产生了幻觉?

    一滴冷汗从额角沁出,压着他头上长长的伤疤滑下,在经过眼睛时,顺着睫毛滴进了一睁一眨的眼皮里,沙的王亦闭上了双眼。

    王亦不说话,其他三人同样也不说话,就连满腹狐疑的里昂都静了下来。

    许久,里昂首先承受不住这诡异气氛,张嘴吼道;“那咱们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有人想要对付咱们?”

    “走!”王亦咬了咬牙,扔掉了握在手里的枯树枝,“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现在这个地点当作我和莉莉丝最初遇到沙蝎的地方,在附近做几个标记,然后沿着我们之前逃跑的路线再走一次!再走两天!看看还能不能遇到这些沙蝎尸体和标记!”

    “要是遇不到呢?”

    “要是遇不到,那就辨准绿海森林的方向一路走到底!不出意外的话,最多一周,咱们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也许……根本没有什么神秘力量,也许只是其中出了什么差错而已。”

    希望如此……王亦又在心中补了一句。

    ……

    几头火烈鸟从空中飞过,嘎嘎嘲笑着下面慢腾腾挪动的人影。

    5天!小队又足足走了5天!剔除吃饭睡觉寻找生存物资,其余时间几人一直在不停赶路!没有沙蝎尸体,没有白色巨石做的标记,他们并没有绕回原地,但是……也没有走出荒石漠中心。

    四周依然是一望无际的黄色平原,几棵枯树在风中摇摆,干瘦的枝桠被吹的吱吱作响,黄沙漫漫的天气下想要辨别方向有些困难。

    小队4人嘴唇干裂,身形佝偻。石漠中,寻找水源与食物是一件不可逾越的障碍,由于长期缺水,几人显得无精打采,精神处于崩溃边缘。

    越往石漠中心,生物的踪迹越是稀少,夜晚的温度越是寒冷!

    “里昂,把你身上的盔甲脱了吧,这样下去它们会拖累死你的。”

    “不!这些都是我的宝贝!我就是死,也不会丢下一片!”

    极境困扰了他们两天,自从三天前走进石漠中心,王亦几人不管如何狂奔,始终脱离不了这片区域。

    女孩子在有意照顾下还稍好,王亦和里昂却遭足了罪。

    食不果腹,饥肠辘辘,王亦眼前甚至出现了幻觉。这个幻觉不是荒石漠的幻觉,而是身体饥饿过度造成的头晕乏力,视线模糊一片。

    “不能在这样毫无目的的走了。”王亦停下脚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必须重新拟定一个计划,走了这么久依然没有见到荒石漠外围,那就说明咱们现在仍处在偏中心处!”王亦眯着眼睛向周围望了一眼,“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意思?”

    “这意味着,就算咱们资源充足,但继续这么走下去,就算走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出去!”

    “王亦说的对。”莉莉丝学着王亦的样子,一屁/股坐在了冰凉的沙地上,“要么想出办法,要么死在这里!”蓬头垢面的莉莉丝已全然没有了往日那大小姐脾气,此时的她看起来更显成熟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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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水银之靴佣兵团

    钦月一脸凝重的立在小队一边,摸了摸油腻腻的银色长发,缓缓提议道:“兵分两路,一前一后,生死各安天命。”

    “钦月小姐,你在说什么呢?兵分两路,岂不死的更快?”

    “这也许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王亦有些意外的看了眼冷静如斯的钦月,慢慢用唾液沁润着自己干裂的嘴唇,说:“也许,向前再走几天,咱们就能出去!也许走一辈子也出不去。也许,向后再走几天也能出去!当然,也许一辈子也出不去。月儿这是在赌,不可能四面八方都是死胡同,总有一条出去的道路。”

    里昂敲了敲身上的乌龟壳,“铛铛!”几粒沙石从关节缝隙跌落,风沙把碎石吹进铠甲之中,让他难受不已,“那要是都出不去呢?”里昂还有任务,他必须要尽快赶到绿海森林去和同伴汇合。

    里昂出现在荒石漠本身就让王亦有些意外。这家伙不是游龙新生,他不跟着大部队去前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看他脸上那焦急的神情,肯定是隐瞒了什么事情。

    王亦一直以来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尽量不去管别人的事,尽量不惹麻烦。所以他也一直没有质问里昂。但是现在,他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声,“里昂,你为什么没有上前线?“

    “我有自己的任务,我还不需要你来管!”

    “我觉得,到了这个地步,大家应该互相坦诚,任何秘密都有可能害死自己。”

    “哼,你吓唬谁呢,我就是不说,你能把我怎么样?”

    王亦轻笑一声,无所谓的站起了身:“那好,咱们现在就开始执行月儿的计划吧,兵分两路。里昂你一路,我和莉莉丝钦月一路,我让你先选方向!”

    “凭什么?凭什么你和钦月小姐一起?我要和钦月小姐一起!我比你强!我能给她最大的生存保障!我俩一组!你和你的莉莉丝一组!”

    “凭什么?呵呵。”王亦慢慢走到钦月身边,张臂一把抱住了她,大喊道:“就凭她是我妹妹!我最重要的人!你呢?你是她什么人?朋友?你俩才认识几天?我和她认识了10多年!你跟我谈凭什么?”

    王亦鼻子里哼出一股热气,这是他即将要发作的前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一旦王亦鼻子里喷出了热气,那么你最好还是离他远点,因为这个疯子甚至会和你同归于尽……

    一股肉眼可见的青烟从王亦鼻孔中冒出,钦月马上反身抱住王亦,嘴里不断安慰道:“亦哥哥,月儿永远跟你在一起,我哪也不去,就跟着你走。”

    “听见没?”王亦鼻孔中又鼓出一股青烟,他慢腾腾转过脑袋,看向了莉莉丝:“莉莉丝,你呢?”

    “巫女和绅士合不到一块去~”莉莉丝不失时机的开了一个小玩笑,把顶点即将沸腾的火药味按了下来,“好了,兵分两路这一策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执行了,现在还有机会的不是吗?”

    有了台阶,里昂赶忙顺势接下,嘴里小声哼哼道:“哼,我不和你一般见识,反正你知道我的任务和你们没关系就行了,具体内容是什么,恕不奉告。”

    有了他这句话,王亦的心就放下了大半。这小子一反常态的出现在这一直黏着钦月不放,因为绝境大家精神又高度紧张,王亦难免会胡思乱想。

    ……

    入夜,身心俱疲的小队成员们靠在一块巨石旁打着鼾,营火火苗被寒风吹的左摇右摆,要熄灭似的。

    一只缠着黑白相间纱布的手伸了出来,捡起地上散落的几根干柴,填进了摇摇欲坠的营火中。生力军的加入,让营火重燃激/情,噼啪直响。

    王亦强忍住昏昏欲睡的欲/望,把眼前的地图又认真回思了一遍。

    身前,是一幅同之前类似的简陋地图,上面标画了这段时间以来小队走过的所有路线。

    “走直线不行,那么走曲线呢?这地图总给我种奇怪的感觉,但又说不上来哪里奇怪,嘶~到底哪里有问题呢?”

    “如果宁姐在这里就好了,她可是地理通,这种关于地形的东西,对她而言就如小儿科一般。”

    从小到大,王亦的地理就没有及格过……甚至到现在他都不清楚,自己国家到底有几个省几个市……

    “哎”深深叹了口气,没有琢磨出个所以然来,他打算休息一下明天再继续想办法。

    “砰砰砰!”

    突然!风势逆变,一连串震天响的砰砰声顺着寒风钻进了王亦耳朵!

    什么情况?

    王亦弯腰从营火中抽/出一根火把,一个纵身跳上了身边的巨石上,极力向声源眺望。

    浓稠的黑夜中,几个模模糊糊的巨大身影正往这边飞奔而来。巨大生物每踏一步地面都传来一次强烈震动。越奔越近,越来越响,渐渐巨石下酣睡的几人也接连苏醒,迷茫起身。

    “咋回事?”“王亦,什么情况?”

    “有几头巨型生物正在往这边快速袭来!大家快躲到巨石后面,不要叫它们冲散了!”

    王亦身如松柏,稳稳的扎根在白色巨石上,任凭地面如何震动都不曾动摇一分一毫。他不想走,也不能走!他必须要站在这里,如果巨型生物是要袭击营地,那么自己必须身先士卒,举着火把要么驱赶,要么吸引,想尽一切办法也得把它们驱逐!

    伴随着震天响的脚步声,远处还隐隐约约传来几声急吼,似人似兽,辨不太清。

    “小兄弟!那个举火把的小兄弟!快!快帮我们拦下这几头双足地龙!快啊!我们废了好大劲才让它们分散,帮我们拦下它!水银之靴佣兵团必有重谢!”

    谁在呐喊?

    一声呐喊昂扬而起,呼声盖过了巨兽隆隆的脚步声,清晰可闻,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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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双足地龙

    第九十四章 双足地龙

    “小兄弟!那个举火把的小兄弟!快!帮我们拦下那几头双足地龙!快啊!我们废了好大劲才给它们驱逐出境,帮我们拦下他!水银之靴佣兵团必有重谢!”

    这句话在王亦耳边久久回荡。

    多久了?自己多久没有听见陌生人说话了?一周?两周?亦或者是一个月?

    此时此刻,王亦竟激动的双腿打摆,不知如何是好……

    前面几头奔跑的双足地龙渐渐进入了王亦的视线。

    近3米高的庞大身躯!土灰色外皮,两条粗壮有力的下肢,肌肉鼓绷,前后交替,每一步能迈出两米多远!身后拖着一条似海狸尾部一样的扁平大尾巴,这条大尾巴能让它庞大身躯在急速奔跑中尽量维持平衡。长长的脖子高昂的头颅,一排锋利的口器参差不齐,外突呈锯。

    尽管双足地龙外貌吓人,但它却是实实在在的食草动物,属于风扬大陆原生态野兽。

    食草动物也有野性,双足地龙,凡是带个龙字的家伙都不好惹。就它那巨大的脚掌,一下就能踩死一大票人!此时这几只地龙正慌不择路的跑向营地方向。

    对面追逐地龙的佣兵团一时追赶不上,也是着急流汗。好不容易有个眼尖的团员,发现前方有个人类站在巨石上举着个火把正四处张望,这佣兵团团长赶忙让下手开启了异能,大喊求助于此人。只要这人能稍缓地龙的脚步,他们佣兵团就有一百种方法让这些地龙爬不起身。

    拦下地龙?

    王亦大脑在飞速旋转,这些地龙已经顺风奔袭起来,如果贸贸然冲上去只会被巨足踏成肉饼。怎么样才能毫发无伤,并且拦下它们呢?

    武器?异能?

    王亦眼睛飘过巨石边那一地碎石,突然一拍大腿喊道:“有了!”把夜火付到碎石上,再扔到地龙身上,虚弱大法,应该可行!

    “里昂!莉莉丝!月儿!快!帮我收集拳头大小的碎石块,快!越多越好!”

    胡老板,男,今年36岁,单身。

    之所以名叫老板,是因为其父母希望他长大能当一名大老板,金玉满堂、荣华富贵。

    谁曾想到,胡老板从小骨子里就异常钟爱冒险,是一个闲不住的主。常常早出晚归,独身一人到野外探险寻宝,夜晚再脏兮兮的回到家中。为这,母亲可没少揍他。但是胡老板却坚持己见,始终热爱刺激的冒险生活。

    长大后,自然而然的,他当起了一名雇佣兵。热血沸腾的佣兵生涯渐渐满足了他那满腔的冒险基因,随着年龄增大,阅历增多,他聚集起了身边一群佣兵好友,拉起了一只属于自己的佣兵战队。

    水银之靴佣兵团,大陆闻名遐迩的顶级佣兵团。总部位于落日城,却为位于白区的皇室效力!

    这次,魔族大举进攻人类南疆,女皇紧急召集了所有有生战力。兵员充足,但是军备方面却显得相形见绌,尤以坐骑最为短缺。联盟飞镰的产量远远低于人类消耗,而新召集的学生兵又没有实战经历,只能依靠装备堆积保命、积累经验。所以女皇一纸令下,所有游龙,安静、姬拉的学生皆给配备一套完整的战兽套装,他们是联盟的未来,不能轻易葬送在魔族之手。

    胡老板水银之靴佣兵团的任务就是,到往全国各地捕抓坐骑,训化备战!

    而近几日,正巧是荒石漠双足巨龙发/情的日子。地龙族群会进行石漠大迁徙,公地龙与母地龙会进行为期一周的交/配。

    地龙可是稀有坐骑!每头实力相抵于一名烈焰级战士!

    狩猎的季节!

    水银佣兵团辗转反侧,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把迁徙交/配中的地龙群轰散。几头落单了的地龙就是他们最好的目标!但因为手下办事粗心大意,绑地龙的绳子打成了活结……让这些地龙一时挣脱了束缚,跑到了野外。这就是王亦现在见到的情景,一帮大汉追着几头肥硕的野兽,一路狂奔呐喊,好不热闹。

    胡老板也是有苦说不出……好在没有跟丢地龙,前方甚至还及时出现了一名联盟人类。只要那名小伙子能稍微阻挡一下地龙的脚步,那么自己还不算太亏。

    恩,不错的青年,看样子他是打算出手相助了。

    恩,他还带着自己的队员,这样一来,重新捕获的几率更大了。

    等等,他在干什么?!!他竟然在拿石子丢地龙?!天呐!他脑子坏掉了吧?那小石块连给地龙挠痒痒都不够呀!天啊,我竟然在偏僻的荒石漠碰到一群脑子有问题的联盟小队,这一定是女皇跟我开的玩笑,一定是。

    “砰砰砰”

    地龙毫无阻碍的绝尘而去,后面那些追逐的水银团士兵皆傻了眼。他们不是没见过大世面,相反,当了佣兵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奇葩没有见过。但是今天这名青年,着实把他们的眼珠惊了出来……丫绝对是个疯子!

    疯子,一般还是不要招惹为妙……

    手中石子全部命中了那飞奔的5头地龙身上,王亦满意的拍了拍手,和后面那些冲上来的人类佣兵打着招呼。受困多日,终于见到了其他人类同胞,王亦此时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他手舞足蹈摇摆身子,张嘴大喊道:“嘿,大伙!别着急,那些地龙已经被我制服了,你们就等着它们送****来吧!”

    “嗖!嗖!嗖!”

    一声声破空声响起,那些人类佣兵马不停蹄从他身边急速掠过,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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