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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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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

113。第113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 是一个很骄傲的人; 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 他也不屑于辩解; 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 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 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 又顺经络一路向上; 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 只要有一口气在; 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 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 静静地看着他; 那眼神高高在上; 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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