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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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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

115。第115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 除了自己的心跳声; 什么都听不见; 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 但只有自己才知道; 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 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 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 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 扰乱人的判断; 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 还在他反应够快; 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 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 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 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 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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