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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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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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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第131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 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 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 然后在活人死后; 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 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 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 是会发臭的,更何况; 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 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 “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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