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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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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蛤蟆,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

144。第144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那里的女人; 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 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 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 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 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 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 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 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 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 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 也不黑; 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 团团圆圆; 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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