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6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

146。第146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如果这样; 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 没有死; 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 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 有的时候起得很迟; 男人都知道; 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 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 呆立在房间中; 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 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 像一抹幽灵; 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