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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2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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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

192。第192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 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 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 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 居高而击; 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 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 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 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 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 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 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 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 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 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 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 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 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 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 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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