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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2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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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

195。第195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 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 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 伙计都记得; 他的脑子很好; 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 人; 武功都忘不了; 奈何内力有限; 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 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 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 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 想要和剑仙做朋友; 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 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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