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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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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罗刹听着,只要有足够的金钱吗?“如果没有足够的金钱怎么办?”

    他的问题都很刁钻,似乎提问都是为了让这被他胁迫的中年人寝食难安。

    他非常会折磨人,无论是心灵上的折磨还是身体上的琢磨。

    玉罗刹很喜欢这个。

    他的癖好让西门吹雪不齿。

    不过,正是因为他喜欢这个,所以明明可以来找人的人这么多,最后却让玉罗刹来了,因为所有人都觉得,他很擅长从人的口中得出秘密,让他来干这件事情,起码能够保障他们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

    至于对方会变得多惨,变得多像个破布娃娃,这就不是他们能够管到的。

    那人的反应也挺快,或许是已经习惯在重压之下寻找能让自己活下来的突破口。

    他道:“如果没有带足够的金钱,可以用宝物来换。”

    玉罗刹道:“什么宝物?”

    中年人道:“蝙蝠岛上没有的宝物,但你得先让蝙蝠岛的主人认可,你带来的宝物的价值。”

    也就是说,这还是一场不等价交换。

    “好孩子。”

    他称赞道。

    被他称赞的人显然是已经发福的中年人,不过就算是再怎么发福,比起玉罗刹这种老妖怪,所有人都是小孩子。

    当然,他这么称赞是用来恶心这人的。

    但是这人没有什么反应他,他甚至松了一口气,以为自己不用死了。

    玉罗刹道:“所以,怎么上蝙蝠岛?”

    中年人道:“会收到请柬,在某个码头或者是小船只上集合,被蒙上眼睛,大概一个时辰之后就能到蝙蝠岛。”

    他几乎是殷情地说道:“下一次蝙蝠岛的拍卖会就是十五,我的请柬被放在桌子上,只要一伸手就能拿到。”

    玉罗刹轻巧地从房梁上一跃而下。

    当然,没有惊动中年人。

    明明他现在就在那中年人的身后,与他之间的距离短得过分,但是他偏偏不知道自己身后有这样一个人。

    因为他的轻功太好了。

    可以这么想。

    那中年人没有骗玉罗刹,准确说来他也不敢骗玉罗刹。

    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请柬。

    到目前为止,玉罗刹的工作可以说是完全结束了。

    哦不,还差那么一两件事。

    他看完请柬,第一遍就将上面的内容牢牢地刻印在了脑子里,为了安全起见,他一共看了三遍。

    然后……

    灵巧地翻身,他的眼睛正好对上了中年人满是惊恐的眼睛。

    摄魂**!看着男人眼睛失焦脸上一片呆滞,玉罗刹心情还挺不错地回收了那些被他当作飞镖扔的暴雨梨花针。

    所以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会让他来啊。

    摄魂**,一招下去什么都不知道,万无一失。

    好了。

    玉罗刹想。

    他现在什么都知道了。

    玉罗刹回去的路上心情不错,因为他给自己找了乐子,顺便完成了任务,他迫不及待想要去西门吹雪面前邀功,证明他这个老父亲宝刀未老。

    显然,他不应该是西门吹雪的爹,而应该是他的儿子。

    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的速度竟然还慢了一步。

    当他喜气洋洋地打开房间门,竟然看见了陆小凤。

    陆小凤在和他儿子说些什么表情看上去还挺严肃。

    玉罗刹有点不高兴,因为他更喜欢同自己的儿子独处,当然,如果实在没有天时地利人和就算了。

    他挤开陆小凤,并没有顾忌玉罗刹的冷眼与陆小凤的苦笑,然后宣布自己找到了港口说出了名字与下一场交易开始的时间。

    然而,西门吹雪冷冷道:“我已经知道了。”

    啊?

    他下一句话更如同插刀子一样插在玉罗刹的心上。

    “楚留香他们已经找到高亚男了。”

    因为楚留香他们找到了高亚男,所以陆小凤当然也知道了地点,对势力遍布大海的叶孤城来说,只要知道是哪片海域,他一定能够找到目的地。

    一群主角与反派组成的队伍人才济济。

    他们不用担心有什么事情是一群人无法解决的,因为他们小队的配置实在是太豪华了。

    西门吹雪对玉罗刹道:“准备准备吧。”

    “我们要走了。”

    玉罗刹送给了陆小凤一个眼刀子。

    陆小凤就当自己没有看见,无比淡定。

    这已经是他近十天接到的第不知道多少把眼刀子了。

    陆小凤只有一个感觉。

    习惯成自然。

    叶孤城先一步出发了。

    因为他得负责在苍茫大海上找到蝙蝠岛。

    这任务其实很繁重,但是他得做到。

    而且,还要避开蝙蝠的眼线。

    原随云敢将蝙蝠岛建立在海上,就证明了他对这里的控制程度,最重要的是,就原著的描写来看,从外观看,蝙蝠岛就是一普普通通的岛,什么都没有,也找不到人居住的痕迹。

    它是中空的,交易的地点在岛屿中间。

    这也就是说,他得从千篇一律的荒岛中判断出哪一座岛是原随云的大本营。

    这很难。

    非常非常的难。

    但是叶孤城有办法。

    他从朱停那里弄来了小渔船,有动力装置的那种。

    体积大小保证它不是那么容易被注意到,而远远快于一般船只的速度保证他们就算出了什么问题都能逃走。

    最重要的是灵活机动。

    目前为止知道这门技术的人足够少,反正不用担心原随云也掌握到了这种技术,叶孤城有小心保密。

    他还找来了最有经验的渔夫,以及地质勘探者。

    当然,事实上地质勘探者这么洋气的名字还没有出现,但是人做的就是这工作。

    叶孤城心说他是看不出岛屿上有没有人工改造的痕迹,但他看不出就以为所有人都看不出了吗,怎么可能?

    术业有专攻。

    叶孤城想,如果有人问他除了剑术之外还有什么本事,如果他不回答长得好看,说不定就说“有钱”了。

    没错,他是真的认为,有钱是很重要的一种能力,起码对他来说是这样的。

    因为经济上的宽裕所以他能挖到各种各样的专家,神不知鬼不觉的。

    当然,原随云能够在江湖上掀起风浪,一开始靠的也是有钱,还有就是鸦、片。

    小皇帝很清楚,这种东西不出现还不怎么样,在过去,鸦、片是被当作药物使用的,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也没有什么人有瘾,现在,因为原随云开了一个并不好的头,导致人们知道了这玩意儿的存在。

    因为知道了,未来就一定会生出祸端。

    他从来都不小看人的劣根性。

    所以,小皇帝下了一道死命令。

    禁烟。

    这说不定是他上台之后为严酷的命令了,虽然没有诛九族,但是一旦被发现熬制鸦、片,是要诛六族的。

    六族的人已经非常非常多了。

    但是必须这么做的。

    小皇帝想,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天下会大乱。

    顺便,最近江湖衙门的衙役多了一份工作。

    抓人。

    抓瘾、君子。

    他倒是没有多余的心思管原随云了,从叶孤城给他说过之后小皇帝就手一挥把所有与原随云有关的事情都交给叶孤城负责了。

    他们搭档的时间绝对不短,而且可不是仅仅在一个世界搭档,小皇帝很信任叶孤城。

    所以,现在什么都准备好的叶孤城正在等待他的同伴。

    还有他的丈夫。

    他头一抬,隐约闻到了梅花的味道。

    西门吹雪来了。
………………………………

213。第210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 看成了神; 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 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 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 怕是在他们心中; 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 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 “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 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 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 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 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 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 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 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 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 陆小凤问什么; 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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