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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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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

34。第34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

    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情; 嘴角向下撇,眉毛隐隐皱成一团; 眼底深处混杂着戾气与不悦。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 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 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 看着自己的脚; 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 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 更不要说; 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 道:“还要很久。”

    “很久; 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 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 南王的使者; 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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