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27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