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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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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
46。第46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宵禁结束后就是闹市,天边才有一丝蒙蒙亮的熹微探头; 街上就已经满是提着水桶或者肩扛扁担的人。
也有醉醺醺的酒鬼从街头巷尾中爬出来; 左边脸上用墨汁写了“王八”,右边脸上用墨汁画了王八; 醉眼朦胧,可不就是一个大王八。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 笑道:“去哪里; 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 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 眼中一片清明; 哪有醉酒的样子; 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 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 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 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 雪白的大腿; 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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