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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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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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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第55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他以为自己耳朵聋了; 不,照他所听内容来看,他不是耳朵聋了,是脑子坏了; 否则怎么会听见叶孤城说出“他们太喜欢我了”这种话。
就算陆小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说这种混账话。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 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 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 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 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 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 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 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 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 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 他也不说话; 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 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 陆小凤的学识很杂; 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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