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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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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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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第59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 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 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 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 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 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 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 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 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 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 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 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 像一只花蝴蝶; 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 看那脚步; 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 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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