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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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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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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64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 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 无论是朝代更迭; 亦或是中原战乱,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 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 靠海吃海; 飞仙岛别的没有; 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 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 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 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 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 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 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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