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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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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

69。第69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 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 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 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 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 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 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 容貌清秀只是其一; 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 跨着花篮撒花瓣; 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 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 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 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 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 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白云城主,叶孤城!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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