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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臣-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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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星眉头都不皱一下,他想不明白,名门淑女季王后,是怎么生出赵樰这个混世魔王的,每时每刻都在欠揍。

    “好了,快含着这个,别乱吐,往大王身上吐就对了。”皓月帮赵樰整理了一下发带和衣襟,又往赵樰嘴里塞了一颗黑糊糊的药丸。

    赵樰一闻到药丸的味道就想吐,被孤星冷冷看了一眼,生生忍住了。

    文王一踏进太合宫,一个玉雪可爱的小人儿就猛地抱住了他的大腿。

    “大王,您终于来看孩儿了。”赵樰的头发长长了,尽管还有点稀疏,但都用一根红色的发带束成一个小团子,整个人的气质得到很大提升,更萌了。

    文王眼前为之一亮,他弯下腰抱起赵樰,眼眶突然有些湿热。

    “你这小子,最近也不来找我,是不是玩野了,就把我忘了。”

    赵樰习惯性想扭一下,但腰带勒得紧,他想起了皓月的叮嘱,在文王怀里坐得端端正正的。

    “我没忘呢,我在学烧陶,学会了就给王后烧一个泥人。”赵樰一说到王后,眼泪就情不自禁掉了下来。

    文王被感染,老泪纵横,父子俩抱着相互哭了一顿。

    “我听说你生病了,我已经让人去寻名医了,你别担心,我会让人治好你的。”

    赵樰嘴里的药丸开始融化了,他快忍不住了。

    “大王,你还是多去看看纯郎吧,我的病就算治不好也没关系。”赵樰自暴自弃的说。

    文王果然面色浮现怒意:“胡说什么,你是赵国未来的储君。我都已经准备让白冢宰给你去楚国说亲了,楚国王姬年岁与你相当,这门亲事……”

    赵樰终于等到了时机,他趴在文王身上,哇哇吐了出来。

    史官担忧的说:“臣观雪郎的病症,比医师说的还严重。”

    文王没心思说这些,步履匆匆回日照宫换衣裳了。

    婉夫人听说了这件事情,屏退众人,只留下姆妈。

    “雪郎的病来得实在蹊跷,我原本还想去求大王,让他把雪郎交给我教导,如此一来,大王必定不会同意了。”想起上次被赵樰吐了一身黑水,婉夫人仍然有心理阴影。

    姆妈道:“我们的人还在太合宫,若雪郎是装病,我们就让他的病成真。若他是真病,大王绝不会把储君之位给他的。无论如何,此事对纯儿有益无害。”

    婉夫人道:“上次大王来过之后,已经有好久没来了,我觉得大王不是很喜欢纯儿。”

    “纯儿的封地申,是赵国最富庶的一座池城,大王把申赐给纯儿,足见大王对纯儿的喜爱。”姆妈坚定道。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的夏季。

    赵王宫中的宫人们都换上了轻薄的夏装。

    赵樰的身高窜得很快,先前只到皓月的大腿根部,现在都长到他的腰间了。

    文王对赵樰的厌女症很上心,几乎把赵国所有的医师都请来了王宫,给赵樰治病。

    只是医师来了一波又一波,赵樰的病症没有丝毫减轻,反而加重了。

    文王除了要处理国中事务,还要应付大臣们一批又一批的上书。

    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文王把三天小朝会和五天大朝会给改成了五天小朝会,七天大朝会。
………………………………

67。新宠

    宠臣

    赵樰说要种番薯; 丽姬就把一个番薯拿给五千门客看; 谁会种这种异域来的番薯; 赏钱晋升门客等级。

    要是种东西能够讨好公主; 那可比出谋划策简单多了。

    五千门客一听这个消息; 都很振奋。

    番薯从一级门客传到三级门客手中; 几天过去了,都没有音讯传来。

    除了三级门客; 一级和二级门客都是饱读诗书的,但他们的知识大概仅限于四国知识; 毕竟来中原的大多都是异域商人,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往往不屑于跟商人打交道。

    而三级门客钻营各种技艺; 相对来说接触异域商人的机会也多一些。但谁也不会去钻研种地啊,所以五千门客竟然无一人敢尝试种番薯。

    赵樰只好让白奴去试试。

    白奴找来一个盆; 先用水浸泡番薯,盆里装上沃土; 把一个番薯埋了进去; 埋着番薯的盆就直接放在赵樰的寝宫里; 没别的原因,就是暖和。

    春天还没来呢; 外面大雪纷飞的,要是把番薯埋外面; 肯定种不活。

    白奴只好效仿普通栽种办法来种番薯。

    赵樰也没说什么; 他对种番薯也没抱太大希望; 就当多给自己找点活干吧。

    虽然他当了大王; 可以颁发王令,但由于赵国经历了三代大王积弱时期,导致王权旁落,现在赵国的人力兵力田地几乎都被世家贵族紧紧拽在手中。

    就算赵樰下王令,底下的人会不会动还是一个问题。

    例如当初为了除掉季家,赵樰还是借用丽姬之名,煽动百姓舆论,再散播天火之说,才把季家一族,烧得一干二净。

    建行宫不过是一个幌子,除掉季家才是最终目的。

    但王都贵族大大小小多达三十六家,全国的加起来就更不用说了。他总不可能把这些贵族都烧死吧。

    烧死季家是给那些贵族一个信号,至于他们会不会有所顾忌,赵樰觉得效果还不十分显著。

    “李五那边还没传来消息吗?”不管怎么说,赵国内部目前不会起什么乱子,可燕楚齐对赵国虎视眈眈已久,如果不转移他们的视线,赵国是没有时间进行内部整治的。

    白奴答道:“他现在应该已经抵达楚国了。”

    李五马不停蹄赶到楚国后,费尽力气才用另一个商人的木谍进入楚王宫。

    因为楚王姬就要在暮春之后嫁往齐国,楚王禁止李五再来面见楚王姬,以免煽动楚王姬做出违逆王命之事。

    当楚王姬听说李五求见时,她起初是回绝的。她害怕李五带来的消息不是她期盼的消息,这样她的奋力一击就会显得很苍白无力。

    “让他进来吧。”最终楚王姬还是妥协了。

    李五对楚王姬说道:“吾王看到王姬的青丝后,不禁潸然泪下,立即挥刀把自己的头发剪了下来,他让某无论如何都要将此物送到王姬面前。”

    胭冉沉默了一息,她对身边的宫女道:“送李商出宫。”

    仆人在宫门外等了半天,看到李五被侍卫赶出来,但不见李五脸上的愁容。

    他好奇道:“老爷,你见到王姬了吗?为何被赶出来还那么开心。”

    李五但笑不语。

    他敢保证,楚王姬一定会给齐王送一份厚礼。

    燕国王都,花垚。

    公玉府。

    阿布缩在冷如冰窖的屋子里待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被冷得直哆嗦。他只好拿着锄头去屋子前面的空地上挖坑。

    奴隶的屋子一年到头是没有炭火的,要是觉得冷了只能干活,否则肯定挨不过这个冬季。

    跟他一块儿住的二狗,就是在昨天夜里被冻死的。平川让人把二狗的尸体带去乱葬岗埋了,因为二狗是孤儿,无父无母。

    阿布挖了一个很大很深的坑,出了一身热汗。他歇了一会儿,又接着挖,直到他的手酸得抬不动,他不得不停下来。

    自从清完荷塘的淤泥后,平川就不理他了。有点任他自生自灭的意思,其实不用平川动手,只要不给阿布吃的,阿布绝对挨不过这个冬天。

    闲下来的阿布会偷偷跑到胡市看看有没有红玉卖。石瞎子给他的红玉不知是真是假,阿布也没法辨别。他打算先弄一个仿真的出来,先让公主相信他会雕刻姜氏璧,后面的再说吧。

    阿布的运气不赖,居然真的看到有异域商人在卖红玉。

    他用很低的价格买下了这块玉,回去之后先用木头练习,等手熟之后开始悄悄地雕刻。

    最好能在春来到之前雕刻好,春祭日那天宋玉会陪同燕王前去田地里,他可以趁那个时候逃跑。

    公玉微虽然让平川盯着阿布,但平川不太明白为什么要盯着一个哑巴,所以一定会出现疏忽。公玉微就让另一人也盯着阿布,他想看看等阿布放松警惕会做什么。

    阿布果然有问题,他求生意志很强,连二狗都被冻死了,阿布却没死。

    只是公玉微一直没看到阿布身上表现出来跟姜氏璧有关的东西。

    直到阿布去了一趟胡市,买了一块红玉回来。

    线人来报,阿布最近每天半夜都偷偷雕刻红玉,至于雕刻的是什么,实在看不懂。

    公玉微很惊讶,他没想到阿布居然会雕刻姜氏璧上面的字符图案。

    商朝被禹朝取代后,禹天子就重新发明了新文字,不让世人继续使用周字,并把有周字的典籍统统烧毁。

    自此又过了夏、梁直到兴朝,周字终于彻底从历史上消失,没人再记得周字,因为姜氏璧已毁,周字又繁复又难懂,执政者都宁愿重新创字。

    要么阿布是商朝遗民,要么就是有商朝遗民教会了阿布刻周字。

    公玉微测试过,阿布不识字,一个不识字的人,又怎么能认识周字。

    阿布是在某个半夜被平川抓起来的。

    那个穿白色衣服的年轻人也来了,并拿出了他丢失的那块姜氏璧。

    阿布激动地脱口而出:“这是我的!”

    平川道:“原来不是哑巴。”

    “此玉璧理应归天赐公主所有,你们虽救了我的命,但却拿走我的玉璧,这不是抢是什么。”

    公玉微疑惑道:“玉璧归天赐公主,你有何凭?难道上面刻有公主的名字?”

    阿布的脸色涨成猪肝色,“天赐公主是天之女,玉璧当然要给天命所归之人。”

    “你知道上面是什么字吗?”

    阿布摇头。

    “谁教你刻字的?”

    阿布更要摇头了,他不能把石瞎子供出来,石瞎子的年纪也没几年可活了。

    公玉微让平川把阿布放了。

    阿布不想走也被赶走了。

    平川问:“就这样放走他了?”

    “继续关着也问不出什么来,让他知道玉璧在我手上就够了。”

    平川巴不得阿布走呢,他说:“要是他再弄一块一样的玉璧给天赐公主呢?”

    “他要是能多雕刻出两块,就更好了。”

    对于这个横空出世的天赐公主,公玉微还是有耳闻的。

    她最出名的一件事情,就是让赵国第一世家季氏族人因她而被天火全部烧死了。

    若她真的是天之女,搭上这几百条人命,早该被拉下地狱了。

    “现在赵国新王是谁?”

    平川翻了一个白眼,公玉微向来眼高于顶,四国君主他从来没关心过,现在居然关心起了赵国。

    “是赵文王和王后的儿子赵樰,他什么都不管,除了对天赐公主有求必应,他最出名的一件事就是在四国广纳男宠。”

    “他是断袖?”
………………………………

68。萌芽

    宠臣

    淼城的百姓太少了; 年轻的男人尤其少; 只能靠耕牛来提高耕种效率。渐渐地,淼城耕牛的数量飞涨,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头耕牛。

    李五赶着三十头小牛仔通过了城门守卫的检查; 他一进城,就有一群人蜂拥而上了。

    淼城没有人会给牛接种; 会给牛接种的医师少之又少; 大家宁愿买牛,也不愿意让大牛生小牛。

    卖牛赚不到大钱; 又辛苦又累; 很多商人都不愿卖牛,只有李五不分大小; 有钱赚就干。于是他成为了淼城百姓最受欢迎的商人; 淼城太守把李五奉为座上客,只要李五来淼城; 都会请李五去府上喝一杯。

    淼城太守姓沈,他的祖父; 他父亲都曾任过淼城太守,等他的父亲仙去后,他顺理成章的也成为了太守。

    淼城在齐国是唯一一个免交国税的小城。此城水多地少,人也少; 种出来的粮食勉强可以养活自己人; 有时候还得从别的地方买粮食; 城里的粮库金库基本都是处于亏空的状态。

    去年; 王都的六大世家甚至上书齐王,建议把淼城的百姓都迁往临城会仙,然后派军队驻扎淼城,由会仙来养淼城的军队。

    这一提议原本已经获得了齐王的认可,结果六大世家在讨论该派哪一位武将去镇守淼城时没达成一致意见,此事不了了之。

    沈太守两杯黄酒下肚,就把此事跟李五当趣闻说了。

    沈太守叹道:“唉,虽然淼城逃过了一劫,但保不齐哪一天我这太守之位就要没了,我还是时刻准备着迁民一事吧。”

    “大人此言差矣,世家之间的利益总是盘根错节。大人大可继续安心地坐在这个位置上,某还想常来大人这儿讨一杯黄酒喝呢。”

    沈太守哈哈一笑,又一杯黄酒下肚,直接倒在榻上不省人事了。

    李五急忙叫人过来把沈太守扶回去,他留下给沈太守的礼物后就告辞了。

    淼城有一物产,是其他地方比不上的,就是珍珠。

    此地产出的蚌不仅个大,就连珍珠都大且圆润。正因为珍珠太多,在淼城百姓眼中珍珠还不及银钱值钱。

    李五每次来卖牛,都会收购个大、色泽好的珍珠,只求质量不求数量。

    淼城的百姓都认识李五,所以他们都是免费送珍珠给李五,李五拒绝过几次,非要给钱。几次后李五才确定大家是真的不想收他的钱。

    这次李五运气极好,有一老农给他弄来了三颗比拇指还大一圈的珍珠,等大等圆。

    李五马不蹄停地回浦和做了一只精致的盒子,盒子上还雕刻了美丽的花纹,用楚国的漆仔细刷了一遍,又用齐国产出的绢布包裹好珍珠,装进匣子里。

    楚国的小王姬是出了名的喜欢宝珠。

    楚王非常宝爱这位小王姬,因此曾下国书,但凡有人能为搜罗奇珍异宝博小王姬一笑,必有重赏。

    李五把包装精美的木匣子小心翼翼地交到楚国内侍手中,内侍仿佛早就习惯了络绎不绝前来讨好小王姬的各国商人,面对李五呈上来的宝物,他甚至没有多看李五一眼就带着匣子走进楚王宫了。

    李五也不着急,他经常来楚王都乐毅,每年至少要来三四次。所以他干脆在乐毅买了一个带院子的宅子,每次要在乐毅住上月余,除了要跟乐毅的商人打交道,他也会把色泽好的珍珠卖给楚商们。顺便把在其他三国听来的消息整理记录下来,编撰成册。

    三天后,楚王宫的人找到李五的宅子,对他说:“王姬召见,请速速换好衣裳随我入宫。”

    惊慌之后是激动,李五给小王姬献过很多宝珠,只有这次的珍珠入了小王姬的眼。

    等李五从楚国回来后已经入秋了,他十分惋惜自己错过了赵樰的冠礼。

    赵樰拿着李五编撰的各国奇闻,翻到最后,问道:“楚国王姬召见你了?”

    李五还跪在地上,也不敢抬起头,说道:“是,王姬还命小的给她寻找更大更圆的宝珠。”

    赵樰合上书册,“听说明年楚王姬就要及笄了,齐王不是要娶楚王姬吗?”

    李五忽然笑出声来,“公子不知,小的此次面见王姬,听出王姬并不想嫁往齐国之意。”

    赵樰道:“齐王年长楚王姬二十岁,楚王姬不愿意是情理之中。”

    李五走后,孤星上前道:“丽姬已经在大王宫中住了半年,我们是不是可以把她接回来了?”

    赵樰道:“现在她待在大王那里比较安全,要是接回太合宫,也没有适合的人照顾她。”

    孤星实在很想丽姬,每天只能偷偷去看一下丽姬。

    最近婉夫人老实很多了,她又把心思扑到了赵纯身上,对赵纯的管束特别严厉。

    赵国已经有王姬了,就算她再生出一位王姬,对文王而言,也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根本不会得到文王更多的爱重。而要是生下公子,只会损害赵纯的利益,不如不生。

    再加上文王经过投毒的打击,身体彻底夸了下去,现在每天都有大半天处于昏睡状态,清醒的时辰不超过一炷香。他委任白冢宰和兰司徒辅佐赵樰处理国事,大部分清醒的时候都要见一见丽姬,只有丽姬才能让文王笑一笑。

    赵樰又把李五从各国搜罗过来的奇闻看了一遍。

    他有三本册子,专门记录三国王族世家的人物关系,不管三国的谁死了或谁生了孩子,他都能通过李五最快知道。很多三国秘闻也是从这些闲谈中抽丝剥茧分析出来的,虽不见得有用,但知道总比不知道的好。

    这些他没有跟皓月孤星说,孤星一直以为他在看没用的东西消遣,大概其他人也是这样认为。不过没关系,既然他都能把孤星的视线给混淆,那么其他人眼中的他,大概更一无是处了。其实这样还不够,他还必须更一无是处一点。

    孤星第三次叹气,“你有没有觉得,我们辜负了王后的托付?雪郎的心不在大道上。”

    皓月在给丽姬修风筝,丽姬最近喜欢上了玩风筝,同时让四五个宫女陪她放风筝,风筝飞得越高,她就笑得越开心。

    “有白冢宰和兰司徒在,总不至于灭国吧。”

    “大王怎么会放心把赵国交给雪郎呢?现在连我都觉得公子纯更适合当国君。”

    皓月把修补好的风筝挂好,“我觉得雪郎挺好的。”

    第二天李五又见到了赵樰。

    赵樰对李五说:“你能帮我找一些男宠过来吗?”

    李五当场呆愣。

    他听说过要美女的,要珠宝的,要黄金的,要粮食的,就是没听说过要男宠的,而且还要得这么光明正大。

    赵樰又加了一句:“不需要秘密进行,就算让所有人知道也无妨。”

    李五忍不住抬头看了案桌后的红衣少年一眼,只一眼,李五就被少年的风姿晃得低下了头。

    赵樰患有厌女症且喜欢男人,已是四国皆知的事情,且被大家引为笑柄,至今仍有人酒后拿此说事。

    更有甚者,还有人笑言,过不了多久,赵国将亡。

    李五起初没有当真,直到此刻才发现赵樰并没有开玩笑。

    他想起了一件事情,据说赵樰行完冠礼当天,有大臣谏言赵樰身为储君,不管如何厌女,都当为赵国王室传宗接代。

    赵樰只是笑了笑,没有回话。

    李五回去后,静坐了一个晚上。

    翌日,李五去西市的奴隶市场转了一圈,他摸不准赵樰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宠,于是挑了五名细白瘦弱的男子,洗刷干净,养了半月。

    这五名奴隶起初以为李五买他们回去,是要干粗活的。

    没想到李五不仅给他们锦衣华服穿,还每天好吃好喝的端过来,不限制他们吃多少。但会有人给他们授课,还给他们每人一本册子,册子的内容看得他们都面面相觑、面红耳赤。

    于是他们都猜到了李五买他们来干什么。

    半个月后,李五带着吃得面色红润的五名奴隶进宫见赵樰。

    赵樰看到跪在地上的五名奴隶,有点哭笑不得。

    他让白奴把奴隶们都带下去,然后才对李五说:“这些人都擅长什么?”

    李五回答不出来,他以为赵樰既然要男宠,自然是通晓床第之事的,难道还需要懂琴棋书画?

    宫殿里没有其他人,赵樰直言道:“我需要身体比较健壮的,持久力长的。”

    李五恍然大悟的同时又有些怜悯赵樰,原来赵樰是被人压在下面的那一个。

    其中燕国大司徒宋玉并非表面上的那般忠君爱国,只怕他才是最希望燕国改姓宋的人。
………………………………

69。网

    宠臣  “不歇; 不歇,不能停,直接进城求见楚王。”原本去年就计划来楚国求亲了; 拖了一年,白梓怕事情有变; 真是一刻功夫也不想耽搁。

    楚国都城乐毅; 街道宽阔; 可以同时并行六辆牛车。

    白梓不是第一次来乐毅。

    牛车通过士兵检查后; 顺利进城。

    仆人感慨道:“早年听闻楚王都井然有序,街道阡陌纵横; 城内家家户户夜不闭户,今日一观,诚不欺某。”

    白梓呵呵一笑:“快走吧,快落日了; 再不入宫; 那些巡逻的士兵就会把我们扭送到大牢里喝茶。”

    赵国; 星照宫。

    婉夫人在一旁看宫女教赵纯走路。

    赵纯摇摇晃晃站了一会; 最终还是直接屁股坐地,一边哭一边往婉夫人这边爬。宫女不敢去扶; 只能跟在后面。

    姆妈焦急道:“纯儿才一岁; 现在走路,还太早了。”

    婉夫人道:“要是纯儿能早一点学会走路; 大王会更喜欢他。雪郎是什么时候学会走路的?”

    姆妈道:“两岁半才会的; 当时王宫还四处求名医呢。”

    婉夫人道:“幸好雪郎不聪慧。”所以赵纯需要比赵樰更聪慧; 更惹人喜爱,更有储君风范。

    赵纯终于爬了过来,姆妈赶紧抱起来,帮赵纯擦手擦脸。

    姆妈对宫女道:“带公子去乳母那里喝奶吧,再给他洗一洗,让他睡一觉。”

    七八个宫女簇拥着赵纯出去了。

    赵樰从先生那儿回来后,直奔太合宫。

    他砰的关上门,钻进床板下的地道。

    地道蜿蜒昏暗,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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