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丑女种田忙:邪王爆宠美食妃-第37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特别是杀那些得罪了他的仇人之时,总是用手中的那根天外寒铁打造而成的黑龙鞭,将人慢慢抽成碎片。
还传说他喝人血吃人肉,他还屠过城,是个极为变~态的家伙。
但大宇的所有百姓,虽然很惧怕他,却没有人恨他,反而从军中到百姓之间,所有人都很爱戴他。
因为他是军中之王,也是大宇朝的保护神。
这些年屡次侵犯大宇周边的红毛楼刹人也好,漠北反叛的羌独山子人也好。
还有南疆的伊照国人,时常坐船过来抢劫建州跟越州两地的倭人海盗,都对他闻风丧胆。
不过不管他风评如何,此时的叶清知道他是谁之后,身体不可抑制地哆嗦起来。
这不是叶清自己的反应,应该是叶韭芽本能的反应,根本不受她控制。
她只能紧咬牙关,却仍是听到牙齿急叩的声音,她想握紧拳头,但她的一双手,早已抖得不像样子。
鬼面将军,这可是大宇朝赫赫有名的杀人狂魔,她就算不知道不惧怕,可叶韭芽骨子里怎么可能不怕呢?
这让叶清本身很是无奈,她也明白有叶韭芽的记忆在,她就没有办法控制这个身体去彻底忘记那些不好的事情。
哪怕此时此刻,站在她面前的是那个她在如家客栈里就认识的吃货“墨澈大哥”,哪怕她已经明白过来,他之前是在亲切的喊她“小清清”。
可她还是害怕,叶清的四肢都僵硬了。
过了半响,叶清才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从惊骇之中恢复过来。
她按住胸口,不敢再看向他,自言自语道:“希望是我听错了,或者重名了。”
莫策却转过身来,温柔的对她低语,“你没听错,小清清这些年你去哪里了?”
叶清茫然地与他对视一会,哑着嗓子开口道:“这些年?”
问出这句话,叶清才记起,刚才自己到底有多么害怕!
可她也被莫策的一句话给整懵了,若是她没记错的话,自己跟他上次见面,似乎也才过了一个星期不到吧?
“你真是墨澈?”她的语句发颤。
“如假包换。”他上前一步,又想握住她的手,叶清却猛地后退一步。
她大吐一口气。
从鬼门关兜了一圈的她,唯一的感觉就是——以后不要再靠近他一步。
她很感激他的救命之恩,但她不打算再跟他有过多的牵扯。
这是一个活阎王啊,她还想先好好的在这个世界平平凡凡的活下去。
暂时没有能力的自己,只不过是那些强人手底下的一只随意可以夺取生命的蝼蚁罢了。
沾染太多不平常的大人物,数不尽的麻烦也会跟着上门的。
看着叶清后退的身影,莫策有些意外,更多的像是受伤,他眯了眯眼,又想走上前,“小……?”
还没等他说完,他猛地顿住了脚步,一个身穿白色锦袍的贵公子突然从身侧走到叶清的身边,将她的肩头揽住。
她只是微微惊了一下,很快欣喜若狂的伸出双臂抱住了那个贵公子。
“夫君,你来了!”
夫君?
那贵公子背对着他,莫策看不清楚他的面庞,但莫策眼中闪过一抹震惊还有狠戾。
她居然成婚了,有了丈夫?
她这个身体今年才几岁,居然这么早就嫁人?
叶清靠着钱君宝有些单薄的肩膀,喃喃道:“君宝,刚才我被吓坏了。还好,你来了。”
钱君宝白净的面庞上露出一丝干净的笑容,伸开双臂紧紧的抱住了叶清的腰,给她安慰。
虽然自己刚过来,不知道之前她发生过什么事儿,只听说有个女大人要打叶清,被人给救了。
如今那个打人者还跪在地上呢。
但他还是没有先询问叶清之前发生过的事情,只是先把她脸上的脏污抹去,然后柔声的安慰着她。
轻声道:“那,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先休息一下。
等吃过晚饭,咱们再一起去放河灯好吗?”
叶清正要回答,按耐不住的莫策忽然走上前,伸手一把将钱君宝的肩头抓住,从叶清身上抓离。
“小白脸,你是谁?”莫策丝毫不介意自己的做法很无礼。
可当他看清楚钱君宝的面容之时,他怔了怔,松开了手。
只用那漆黑的瞳孔盯着钱君宝,目光阴晴难测。
钱君宝无视自己的肩头有些疼痛,拱手对莫策客气的说道:“在下,钱子瞻,感谢兄台之前对我夫人的搭救之恩。”
莫策听见夫人两个字,他的脸色便又沉了两分,扬了扬眉居高临下地睨着钱君宝,眼中掠过明显的厌恶之色,冷漠的问:“你是她的丈夫?”
钱君宝倒是十分镇定,与莫策平视道:“正是,我们昨日才成的亲。”
叶清看了看面色古怪的莫策,连忙将钱君宝拉到自己身边。
“叶清十分感谢恩公的救命之恩,如若恩公有什么要求可以跟我提,还望您不要吓到我的夫君,他有心疾在身。”
莫策望着叶清紧张的模样,扯了扯嘴角,忽然似笑非笑的对她说道:“我提什么要求你都会答应吗?”
叶清跟钱君宝俱是愣了愣,此时有一个官兵来报,“禀大将军,提督大人已到。”
“叫他手脚麻利的把事办了就是,别来烦我。”莫策冷声吐出一句话。
“莫将军,属下吉仁泰参见将军。”一名武官屈膝半跪在莫策身边。
“听不懂人话,嗯?”莫策鹰隼一般的眸子,阴冷的盯着吉仁泰的头颅。
吉仁泰丝毫不敢抬头,一句也不敢反驳,只是恭声道:“属下定当按将军的话马首是瞻,不过属下此刻有要事禀报。”
“说!”他无情的吐出一个字来,目光却还是紧盯住叶清。
。。妙书屋。
………………………………
漫漫人生路
最近经常看见卖槟榔的,其实槟榔果字并不好吃,不止是不好吃,真是是一种非常难吃的果子。
槟榔的味道特别的大,如果之前没有吃过槟榔的话,肯定是不喜欢吃的,甚至是吃上一口就会吐掉。
但是要多嚼几口的话,说不定你就会喜欢上槟榔。
因为槟榔好像和烟一样的作用,吃过一个的话,就会想吃第二个。
……――……
听到这些的钱君宝俊脸登时微变,苦笑一声,站了起来。
看来一会儿有的忙咯。
叶清带着两个仆妇到了“禾路雪”冰铺,冬菱眼尖一看到叶清下了马车,立刻笑盈盈地驱前弯腰施了一礼。
“少夫人,您来了,可用过午膳了?”
叶清笑了笑。
“还没呢,待会儿回去和我相公一起吃。”
说完,她扫了一眼,见店里面生意还可以,这天气吃口刨冰或者喝一杯冰水确实让人浑身舒坦。
不一会儿冬云和菊香也走了过来,一见叶清过来,两人都很高兴。
片刻后,叶清已经坐在椅子上,吃起了梅子酱刨冰。
因着早饭她吃得晚,这会儿吃些冷饮也没什么关系。
几个行人满头大汗的走进来,大声喊道:“店家,你们这卖的都是啥?”
冬云立刻迎了上去,热情的说道:“我们这卖的有各种水果刨冰,还有冰奶茶和各种点心,这大夏天吃一口保管让你们立刻解暑,从头凉到脚。”
那几人看着附近座位上的客人吃着浇了各色果汁还有水果的刨冰有点心动,询问道:“那刨冰多少钱?奶茶又是什么?”
冬云笑道:“杂果刨冰一碗十五文,奶茶就是用甜水牛奶和红茶加冰做成的,里面还加了粉圆或者芋圆,一杯冰奶茶只要十二文。”
“来一个杂果刨冰。”立刻就有个大汉喊道。
“好嘞,还要点别的吗?我们这里还有水果刨冰,只要十文一份。
有甜瓜的,葡萄干的,红豆加核桃仁的,你们要哪个口味的?还是要杯奶茶,有芋圆的,还有粉圆的。”冬云,一边给他们安排座位,一边问道。
“有没有西瓜的?”有个大汉问道。
冬云立刻点头道:“西瓜,有的,有的。巧了,今天刚到几个西瓜,都用井水镇着呢。稍等一会儿,马上给你们做。”
片刻后,带着各种果肉淋上果汁和奶昔的刨冰放到他们面前。
那些人先是仔细打量一下,然后才用小勺子挖了一勺放进嘴里,顿时瞪大眼睛。
“好冰,好甜啊!”
“真好吃!”
“你那碗葡萄干的给我吃一口,我这甜瓜的也给你挖一勺。”
见到他们爱吃,冬云露出几颗白牙,笑着走到叶清这边。
先是盯着叶清看了一会儿,发现她今天穿着湖蓝色绘蝴蝶和水仙花的裙子。
头上只挽了个简单的髻,戴着一套金镶珍珠的头面首饰,脸上脂粉未施,但皮肤红润细腻有光泽不比那珍珠逊色多少。
她的眉毛浓密漆黑,但修得很精致,比大家喜爱的柳叶弯眉要粗一些,看着有些英气,但也显得叶清那清澈的大眼睛越发的深邃有光彩,格处撩动人心。
最主要的是,几天没见到少夫人,冬云发现她又清减了不少。
此时再看叶清,会觉得她除了微微有些发福之外,整个人还是秀丽明媚的。
等叶清放下勺子,才缓缓问道:“少夫人,听说今天咱们府上要施粥,宝少爷已经过去忙了?”
叶清点头道:“嗯,我就是过来这边拿个冰鉴装一些冰点还有再拿些冰晶过去的。”
“那奴婢,马上去准备。”身后的冬菱马上道。
叶清指着身后两个粗壮的仆妇道:“冬菱你带她们一起去,让她们到时候把冰鉴放马车上。”
“是。”
叶清目光转向冬云,表情正了正问道:“这些日子,店里面有没有遇见什么难事?”
冬云摇了摇头道:“没有,一切都很好。客人不少,大家伙也很用心的做。
不过,倒是有很多人想打听咱们做冰的秘法。还有一些人想找少夫人,求合作的事,都被钱管家给拒绝了。”
叶清勾起唇角一笑,“嗯,没事就好。那我就放心了,这店你继续管着,缺什么就和管家说。
等夏天过去了,我再来店上教你们做冬天的热饮。”
“好的。”冬云堆着笑脸,答应道。
一刻钟之后,叶清就离开了冰铺,还带走了十个大西瓜。
其实,西瓜最早并不是华夏土生土长的品种,是从非洲引进来的外来物种。
作为进口的西瓜,当然只有皇室成员以及王公贵族才能有资格享用。
大文豪兼美食专家苏东坡对吃西瓜也是情有独钟,他就写过一副很有意思的对联。
上联是“坐南朝北吃西瓜,皮向东甩”。
下联是“思前想后观《左传》,书往右翻。”
这副对联就把吃瓜的潇洒脱俗,酣畅淋漓地写了出来。
据说,前朝的末帝曾在皇城的元和殿内设过“西瓜宴”,大宴群臣。
还请文人雅士助兴,吟诗作赋,优秀的嘉宾还会奖励西瓜十枚。
到了大宇朝建朝十五年的时候,大宇的开国皇后才让人把西瓜种得全国到处都是,西瓜的地位和价格也就降了下来。
但这古代的西瓜其实味道是不如现在这边流行的甜瓜的,而且单从口感水分甜度上来说,这崇阳镇的水土种出来的西瓜也比不过西北边那边运过来的西瓜。
不过,不管这些西瓜能不能比后世高甜度的西瓜好吃,在解渴上倒是一样的。
等叶清到了西城门,却发现钱府的粥棚外居然排了好长的队伍。
许多人还嚷嚷着,要让打粥的钱多多他们多给一勺辣白菜和辣萝卜。
这副场景在叶清的预料之中,她觉得她应该可以带着君宝回府里头吃午饭了。
果然,用不到半个时辰,钱山伯让人准备的十六桶白粥就发完了。
意犹未尽的百姓,见到辣白菜和辣萝卜还有许多,纷纷要求再发一勺。
见大家伙这么喜欢,钱多多在征求了叶清的意见之后,让人把那些辣白菜和辣萝卜都发完了。
而且今天带来的十石大米也发得精光,结果钱府的粥棚今日是这西城门所有粥棚最早收工的一处。
但即使他们算收工得早的,也差不多在中午一点半,叶清和钱君宝才在府里头吃完午饭。
午休了一个小时之后,叶清就走到厨房准备先做蛋糕。
丫鬟下人们也都来到厨房给她帮忙,个个都干劲十足。
因为夫人说了:今天她们的例钱翻三倍,而且厨娘们还能一人领一个红包。
她们能不卖力吗?
叶熙出门去请叔伯们过来吃饭,晚上姐夫过生辰,叶清要做许多好吃的。
这会儿钱府从上到下,比过节还要热闹,就差张灯结彩了。
厨房里头太热,叶清一声令下,就让仆妇把摊煎饼的鏊子,还有烙饼的铁锅以及烤炉全都搬到树荫底和墙角下。
不一会儿,叶清又让人搭建了三口砖头弄的简易灶台,一米多长的大铁锅也架好,准备让厨娘做大锅菜。
府里头一共有七十六个人,加上叶家的一些亲戚,还有叶文山的朋友,今天也要摆上十二桌宴席才够。
虽然没有现代的烤炉,但其实只要有做蛋糕的原材料,想做出似模似样的蛋糕还是很容易的。
蛋糕的种类有好多,戚风蛋糕、海绵蛋糕,棉花蛋糕,磅蛋糕等等。
戚风蛋糕柔软细腻,是最多人喜欢吃的一种。
但是有一种蛋糕比戚风蛋糕更好吃,更柔软,口感更细腻,有种入口即化的感觉。
吃了它之后,会觉得其他蛋糕都不能与它相提并论,这就是——棉花蛋糕。
做这个蛋糕并不难,也不需要什么现代化设备。
首先在大锅里加入少量的清油,用小火加热至微微沸腾。
然后立即离火,加入过筛过的面粉,并快速搅拌成顺滑的烫面团,放在另一个盆里放凉备用。
把弄好的蛋黄和几个全蛋打入搅拌盆里,倒入牛奶拌均匀。
拌好的蛋黄液,分两次加入到刚烫熟的面粉糊里,每拌好一次再加入另一次。
再将柠檬汁滴入到蛋清里,用竹子做的简易打蛋刷,顺时针打起粗泡。
再将糖分三次加入蛋清里,打发至有小弯钩的状态,取三分之一打发好的蛋白霜到蛋黄糊里,用刮刀切拌均匀。
然后倒回剩余的蛋白霜里,以同样的手法翻拌均匀。
做好的蛋糕糊,倒入铺了油纸的长方形烤盘里,在桌面上震动一下烤盘,使蛋糕糊里的大气泡震出来。
然后放入已经加热好的烤炉上,慢慢烘烤半个时辰左右,烤好的蛋糕,不用倒扣,直接放凉切片就行。
片刻之后,每个帮忙的下人们都分到了一块巴掌大的蛋糕。
不一会儿,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出幸福甜美的微笑。
对于从来没有吃过蛋糕的人来说,蛋糕的美味足以让她们回味一生了。
一烤盘的棉花蛋糕都被吃完了之后,叶清又让她们再做了三烤盘预备晚上再吃。
用同样的方法,叶清又做了十六寸和十二寸的圆形蛋糕模子。
然后她开始制作奶油。
将鸡蛋清打散、打成上面有一小层的小小的泡泡,放一点点盐、几滴白醋、糖,继续打鸡蛋清。
打到有点稠的时候,就是感觉蛋清像沐浴液的沫沫一样,再加一勺糖,继续打。
打了大约一刻钟,试着用将打的蛋清挑起,如果蛋清能够立起来就说的奶油已经打好了。
紧接着,叶清找来干净的油皮纸,这种油皮纸很有韧性,卷成一个三角筒,将奶油装进去包好。
然后在尖嘴部分剪开一个小花口,就可以当成挤奶油的裱花筒了。
就在叶清在认真做蛋糕裱花的时候,所有在这儿帮忙的丫鬟和厨娘们都跟发现新世界一样的看着叶清的动作。
当双层的奶油蛋糕出现在她们眼中的时候,她们的眼睛已经瞪得和鸡蛋一样大了。
嘴里也分泌出了许多的唾液,不时的咽了咽口水。
厨娘赵梨花伸手揉了揉眼睛说道:“夫人,这就是您说的奶油蛋糕吗?真的太好看了!”
白色奶油做出来的鲜花,美丽淡雅,看着就诱人!
“一定很好吃!”有个小丫鬟舔了舔嘴角说道。
年纪大一点的一个仆妇激动地道:“那还用说,光那里面的蛋糕味道就说不出话来的美味。
要不是天太热了,我刚才肯定能吃到晚饭都不用吃。”
“那也要夫人让你吃那么多才行。”
“不怕,我已经学会了怎么做蛋糕了,下次只要夫人让我做蛋糕,我肯定能吃个够。”
“瞧你美得了!”
“……”
叶清看着自己做的蛋糕,满意的点点头,笑道:“松香,你跟着我,帮我开门,我要把蛋糕放进凉房里头。”
钱府里有一座凉房,房屋四周是水塘,屋后有个小水车,可以把水抽到平顶的屋顶上。
让清凉的水流慢慢流过整个房顶,这样那个屋子里面的温度长时间能保持在25°左右。
加上叶清让人把十几个大铁桶的冰块放进去之后,那里面的温度就更低了。
平时可以存放一些新鲜的蔬果,这样三五天都不至于变质了。
蛋糕做好了,外院也来了一大波的客人,基本上是叶家人。
不过叶清听到钱君宝的师父也已经到了,钱君宝正在翠竹居煮茶招待于他。
对于钱君宝的师父,叶清还是很好奇的,但也不急着现在就要去见。
她想到钱君宝说过的,他师父喜欢吃定胜糕还有荷花酥,决定先给他师父做这两样点心。
在准备点心材料的时候,她又想起还要给他师父做两道鸡。
于是,她很快让人去准备几只三斤重的嫩鸡。
说道煮鸡,她想到的第一道菜,就是她自己最喜欢吃的白切鸡。
白切鸡皮爽肉滑,清淡鲜美,加上秘制蘸水,真真是美味无比。
大美食家袁枚《随园食单》将白切鸡称之为白片鸡,说它是两广非常出名的家常菜,更是农村红白喜事中必不可少的菜。
单上列鸡菜数十款,用于蒸、炮、煨、卤、糟的都有,但列在首位就是白片鸡,说它有“太羹元酒之味”。
后来在厨坛中,鸡的菜式有200余款之多,而最为人常食不厌的正是白切鸡。
原质原味,皮爽肉滑,大筵小席皆宜,深受大家青睐。
做白切鸡一重选鸡,二重煮鸡,三重配味。
用细骨农家鸡较好,若是能找到三黄鸡那更好不过了,色洁白带油黄,具有葱油的香味。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丑女种田忙:邪王爆宠美食妃》,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聊人生,寻知己~
………………………………
喝凉水都胖
为什么有人喝水都长肉?
既然先天的基因很难改变,那只能通过后天去弥补。
但靠着节食和运动来减肥实在是太痛苦了,在口腹之欲都难以满足的前提下,还得消耗大量体力去锻炼,简直违反人性!
而且如果不长期坚持,根本看不到效果,还容易反弹。
总想嗖嗖嗖的就瘦了。
可惜……
时光怎么可能倒流呢?
即使这么痛苦,却还一样要熬着。
每个人看别人的痛苦总是会说一些鸡汤,可惜痛苦中的人最不需要的就是那些。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不到自己身上,永远是旁观者。
以前也会安慰自己,现在安慰不过来了。
所以太胖的人基本在崩溃边缘中……
……
这闽王是个痴迷于修仙炼药的假道士,成天做梦飞升。。
所以到处搜罗奇花异草。
就这么着日子眼看着就到了月底,这天林东海从外面回来,脸上带着一丝笑容,吃了晚饭都没撂下,让林晴晴看着都有点发毛。
后来林东海还去找林老三说话,“三哥,你猜我今天看到谁了?”
“谁呀?看你今天晚上乐的。”林淑梅打趣问道。
“我看到了李夫子了。”
“李夫子是谁啊?”
“我当谁呢,那也是你们读书人的事,我们庄稼汉哪认识什么夫子啊?”
“可是吧,这次不一样了,李夫子这次是专程过来的,特意来找我的。”
“快说快说,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举荐你了?到时候你去秋闱是不是更有把握?”
“他说是为了他们家的二公子来的,他们后天过来,跟我商量着说要让晴儿去见上一面。”
“这怎么行?要是让人知道,晴儿以后可怎么嫁人?”萧氏一听就这么见面,赶紧拒绝。
“看三嫂说的,这又怎么了,就当我去拜见我的老师,我带女儿过去有什么不可以,我们的皇帝还是女的呢,没听说过女儿就不可以去见自己父亲的老师的。”
“这不是相看吗?这种相看的事能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