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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狂夫-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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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酒!”我们三人不约而同的选择,烧酒是由火星玉米发酵酿制而成,味道甘甜,口感醇香。
当夏末将三个杯全倒满后,老赵双眼马上亮起来,一手提起杯子,晶莹的酒在玻璃杯内晃动,“来!为我们的冠军干了这杯。”
我和黄铜与他刚碰完杯子,老赵头朝上一仰,杯中的酒全数灌进了肚子。这家伙是有名的酒鬼,时常会喝上一壶,估计在他的生命里,酒比食物还重要,我怀疑他发福的身形也是嗜酒造成。
“满上!”刚放下杯子,他又催促着夏末。
“省着点,别等一会又要我背你回去。”黄铜抱怨地说。
“我知道了!”老赵回应。
夏末笑了笑,“每一回说完这句,还不是照样喝得烂醉如泥!”
“唉,夏末!你这说就不对了,喝酒不就图个痛快!”老赵可是一个不醉不快的人。
黄铜不满地说,“就你痛快!可每次苦的人是我。”
我对老赵劝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雷雨,连你也不赞成我喝酒?”
我回答:“不,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你喝之前,瘦瘦身,多少可以减轻黄铜的痛苦!”
黄铜翻翻白眼,夏末在旁边笑个不停。
………………………………
第七十六章 真心大冒险
“我们美丽善良的夏末啊!你为何一直保持单身呢?”老赵借着酒劲喃喃地问,目光一直在夏末身上打转。
这也是我好奇的地方,她正值芳龄,可以说是整个沙漏海最漂亮的女孩,按理说不乏追求者,但这些年来,鲜有听闻她恋爱的消息。
“要不你猜猜!猜对了,我请喝酒。”夏末说完,往我这边瞄了一眼,虽然是不经意的动作,但还是让我不安起来。
“哟哟,还挺神秘的!那好吧!我们三个就到你的内心世界,来一次大冒险。”老赵中途放下了酒杯,这是十分罕见的,“请喝酒是必须的,但我还要想要加上一个条件”
“说来听听!”夏末放下手中的抹布,托着腮帮问。
老赵狡黠一笑,“要是我们之中谁猜中了,你必须当他的女朋友。”
“噗!”我跟黄铜同时将口中的酒喷出,不明白他打着什么鬼主意。
“好呀!”夏末眨眨明目,爽快地答应。好彩我没在喝,不然又要再次喷发。
“黄铜你先来。”
黄铜显然对这个话题并感冒,又或者他对女人不太在行,所以随便找个理由应付,“我猜她是基友!”
“哈哈!”夏末一笑置之。
“我去,你这个小子也够逊的,别以为人家留着短发就是同性恋!拜托动动脑子好不好。”老赵马上盯着他,眼神中充满了轻蔑。
“雷雨换你。”
我果断地将杯中酒饮尽,他们的目光不约而同落在我身上,仿佛期待着我的答案。
“不知道!”
“切!”老赵瞟了瞟我,“没想到你比黄铜还逊!”
我耸耸肩又抄起酒杯,老实说,我对此一无所知,俗语说,女人心如海底针,怎么捞得着!
夏末放下托腮之手,拿起抹布擦了擦台面,双眼皮下的大眼睛缺了神气。
黄铜瞧老赵那信心满满的表情,不禁要问:“搞得自己好像很利害的样子,你有何高见要发表?”
听黄铜一说,我放下酒杯等着老赵的回答,貌似有什么高谈阔论。
这家伙昂起头,神色带点醉意,或许是被众人所注视,他挺享受这一刻,平常的日子里,老赵这种貌不惊人又有嗜酒习惯的人,总是会被大家选择性地忽视,只有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才找回自己。跟老赵喝酒次数多了,我就开始觉得,他喝醉后所说的话比往常更靠谱。
“哈!人还是有区别的嘛!比起你们这些毛头小子,我可是纵横情场三十年的老江湖,情爱之事比你们懂。”老赵说罢,眉毛一扬,又饮尽一杯。
“老江湖,那你的答案又是什么?”夏末也来了兴趣,但她不相信这个酒鬼口中,到底能吐出什么象牙。
“我猜嘛你保持单身是因为我猜是因为他!”
夏末心里藏了个人,一点也不足为奇,但是老赵的手一直指向我,着实让我诧异不少。
一时间,所有的目光又落在我身上,对于突如其来的变故,我显得有点无所适从。
“没想到啊!老赵今天的酒量退步不少,几杯下肚就胡言乱语起来。”不知道夏末是有心还是无意,反正她的一席话解除了我的窘境。
“哈哈!你可以否认,但别想骗过我双眼,你跟雷雨有一腿,对!有过一腿。”老赵眯起了本来就很小的眼睛。
夏末表情有点复杂,显然陷入了困境。
“我去,干嘛扯上了我?”我对老赵极为不满。
不满归不满,我得承认与夏末曾是恋人的关系,而且到目前为止,她是在我生命中呆得最长的一个女孩,自从来到沙漏海后,我们就认识,但那时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后来相处久了,自然相互产生好感,继而发展到情侣的关系,那时我们才十七岁,也算不上单纯,只是思想没现在复杂罢了。
我曾经一度认为,会跟她呆在沙漏海渡过余生,只可惜我是一个狂人,爱冒险是改不了天性。
在相恋那一年的夏天,沙漏海刮起了狂沙,遮天闭日地持续了一个多月,本来长得好好的玉米全都枯死,我打算重新种植,但家里的种子已经用光,只好到茉莉之城购买,那里有一个玉米基地,专门搞改良玉米基因的研究。没想到经过火星广场时,我看见美晨所发布的征兵广告,在天性的驱使下,我决定加入联合舰队。
我空着车回来,让夏末感到很奇怪,就在那一片枯萎的玉米田地,我向她提出分手,结束了长达三个月的恋情,要知道在这个浮躁的年代,一段如此长的关系来之不易,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夏末伤心的模样。
“真是的,你就不能少喝点吗?让人不省心的家伙。”黄铜想夺下老赵手中的杯子。
“我没醉!我比你们这些家伙清醒多了。”老赵推开了他,“夏末,我问你,你的单身状态是从何时开始?你不记得了吧?就是从跟雷雨分手的时候开始。要是你没有对他恋恋未忘,为什么一直这样?”
老赵的话让我的醉意全被惊醒,瞧了瞧夏末,她没有要否认的意思。
“还真是醉得不轻,我带他回去吧!”黄铜说。
“等等!让他说下去。”
他们全都看着我,我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老赵明显是看上了夏末,不然怎么会如此关注她,这点连我也忽略了。
老实地说,当初同美晨分手后,我也想过吃“回头草”,但是最后还是放弃了,就算夏末重新投入我的怀抱,难保有一天又再伤心多一回,我还是有自知之明。但无论以后我们怎么发展,都必须跟过去画上句号,总不能一直活在过往的阴霾里,只有搞清状况,才能活得坦荡!
“怎么样?我猜中了吧!现在他已经回来,你们又可以在一起。”老赵说完,又灌了一杯。
无论结果是什么,我都想听听夏末的回答。
“哈哈!”夏末的脸突然转晴,“你是想太多了吧!我并没有你想像中那样痴情。”
“你说慌,我不信!”老赵不依不饶。
“好吧!趁着人少,我就告诉你们这个原因。但不要对其他人说,因为这是商业机密。”夏末朗朗说道,“我的酒馆生意兴隆是仗着什么呀?我卖的酒并不比别人的香醇,位置比人家还要偏僻,只有保持单身,才能维持这样高的营业额。哈哈!要是传出恋爱的绯闻,可能会下降五成,不!也许只剩下三成。”
老赵顿时瞠目结舌,这是他始料未及的,我笑了笑,不论怎样,我倒是希望这是真的,因为如果像他所说,夏末这些年所过的日子也太苦了吧!
“呵呵!你这是自作多情吧!”黄铜取笑他,“雷雨在家中藏了一个褐眼的美女,怎么可能又跟夏末好上。”
老赵没有心思反驳他,只顾着独自在喝闷酒。
“褐眼美女?”夏末瞄了我一眼,脸色一沉。
“对!那女孩可漂亮了。关系不一般,要不然怎么会住进他家。”黄铜回答。
我恨不得马上脱掉袜子,塞进这家伙的口中。
“别听他胡扯,我跟她只是普通朋友!”
“呵,这是我今晚听过最好笑的谎言。”老赵掺和着。
我翻翻白眼,面对他们的围追堵截,我不想陷入到无休止的争辩中,“我只说一遍,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为了让他们相信,我还故作坚定的样子。
“别激动嘛!我们相信你就是,哈哈!”虽然老赵嘴上这样说,但我从他眼中看到了另一种光景。
夏末与黄铜也是半信半疑的模样,我懒得跟他们解释什么,于是抄起酒杯自个在喝。
“欢迎光临!”
夏末的招呼,将我们目光不约而同地引至身后,按理说,已经到这个点数,外面的气温接近零度,很少会有人来喝酒。
微卷的长发垂在肩上,雪白的脸颊因为低温而泛红,一双褐色的眼睛正注视着我。
“公莎莎!”
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元莎的出现让我惊讶不以,她没有向我靠近,站在原地显得有点手足无措。
良久,她才想起手中的衣服,那是一件加厚的男装,如果我没记错,它是一直挂在我衣柜里面从没穿过的那件。
“给!”
我接过了衣服,元莎在我们的错谔中又夺门而去。
过了半晌,我才重新坐回位置上。
“我没骗你吧!是个美女。”黄铜对夏末说道。
我没有哼声,目光一直盯着放在台上的衣服,我没有穿它,是因为它看起来比较厚,穿上了会让人觉得笨笨的,与时下追求轻便修身的衣服格格不入。
“要不,你还是追上她吧!外面漆黑一片,一个女孩子走夜路不*全。”夏末的劝说,让我醒悟过来。
我问:“她站在那儿多久了?”
夏末顿了顿回答:“有段时间了,我想她应该听到什么。”
“该死!”
匆忙中我差点从座位上摔下,但顾不了那么多,打开酒馆的门,外面一股寒流涌过来,我跑进了黑夜中。
………………………………
第七十七章 雷雨
迎面的冷风让我清醒了不少,火星上没有月光,晚上会异常黑暗,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白杨树林里发出“沙沙”响声,一个人走在林间会变得异常紧张,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我。
硬着头皮加快了步伐,希望尽快赶上元莎,她并不熟悉这林子,要是迷路了后果会很严重,相信没有人能顶着零下二十度低温,活过一个晚上。
“雷雨雷雨”
我止住脚步,为了确认这不是幻听,四处张望着,但除了白杨树的影子,没有发现什么。
“雷雨”
正打算一口气跑回家时,我又听到,呼叫声是从身后传来的。
“夏末!”
借着天上的点点星光,我看见她追了上来。
“你走得匆忙,忘记拿这。”夏末将手上的衣服递过来,又是这衣服,今晚有两个女人为我送过这。
我接过衣服,心情有点复杂,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夏末的样子很腼腆,她手上还拿着一袋东西。
“这是什么?”
“哦,差点忘了,这是我亲手做的玉米饼,就当是见面礼,你带回去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谢谢你!”
“那就这样了!再见。”
“谢谢,路上小心。”
“放心,这林子我很熟悉,你赶紧回去吧!气温又要下降了。”夏末向我挥手告别。
目送她离去后,寒气催促人,我抄起东西继续往家里赶。
夏末的出现让我百感交集,当日有负于她,跑去追逐美晨,如今还能不计前嫌,依然对我关怀备至,当时真是瞎了眼。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出了林子,就看见家里传来的灯光,推开家门,机械手与独眼龙正悠闲地躺在沙发上,电视播放着动画片《葫芦娃》,我去,这两个家伙的兴趣还挺另类!
“雷雨,上气不接下气的,发生了什么事?”
我没空搭理他们,径直上了二楼。
“怎搞的?公主与雷雨都行色匆匆的样子。”独眼龙。
机械手却不以为然,“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小说也有写,现在的年青人都是这样的。”
“我去,你还看小说?”
“当然,有空看看书,所以我的智商比你高出不少。”
“这是什么根据!”独眼龙不服气地说,“我平常也有看电视补充知识。”
“你都看了些什么?”
“葫芦娃!”
“白痴!”机械手翻翻白眼,“所以你跟我不是同一个等级的生物。”
“实在太欺负人了。”独眼龙满腔不爽,“你都看那些书?”
“我最近在看一本《帝国狂风》,写得不错,关键是内容中提到大量有关帝国的事情。”机械手绘声绘色地说,“其中还提及了怎样让帝国重新崛起。”
“还有这种事情?他说了什么方法?”
“原来星际联盟绝大多的设备,都与一个叫“终端”的电脑系统相连,只要破坏了它,就能给星际联盟造成大混乱。”
“帝国最后能浴火重生吗?”
“不知道!”
“怎搞的?你没看完?”
“这家伙很懒,小说断更了。”
“我去!”
我在房门前敲了敲,里面没有动静。
该不会还在生我的气吧?你是猪啊,这不是明摆着吗?怎么办?还真是猪,赶紧破门向她道歉。要是她不肯原谅我呢?那就跪榴莲,必要时换上碎玻璃!
“公主!”
还是没有任何回应,轻轻推了一下门把,原来没有上锁,可门打开后,里面并没有人。
难道她没有回来?按理说她应该比我先到家,不会是在白杨树林迷路了吧?
想到这,我心一惊,外面漆黑一片,林子又大,要找一个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火星没有什么猛兽,但那可怕的低温比猛兽还致命。
就在焦急万分的时候,我发现屋顶的天窗打开了,她该不会
顺着墙边的小扶手,我小心地往上攀登,将头探出窗外,果然发现了元莎,她蹲坐于屋顶的脊梁上,仰望着夜空的星辰。
总不能让她一个人呆着,我爬了上来,脚踩在屋顶的木板上,偶尔会发出“吱”一两声,是时候该修缮一下,这些年去了当兵,房子和玉米地处于没人管的状态,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完善。我必须得小心翼翼,木板上结了冰晶有点滑,屋顶是个斜面,摔倒的话可不是闹着玩的,往地面一瞧,高度足以让人目眩。
“嘿,公主!”我轻轻坐在她的旁边。
“嗨,雷雨!”
“在看什么呢?”
“我想知道,在这里能不能看见冥王星。”
她的话就像是对我内心的敲打,人只有失落的时候才会想起,曾经充满欢乐的地方。
“不能,它距离我们太远了!”
“是吗?”她的目光仍在搜寻着。
“对,是这样。”
我将那件男装披在她身上,手表的温度显示已经是负数,元莎终于将目光转到我身上,直到这时候才惊讶地发现,她的睫毛已经泛白,悔恨瞬间将内心淹没,我知道那是眼泪结成的霜。
元莎迅速钻进我怀里,脸颊埋于胸膛前,我伸出手揽住她,再也不能对她的真心视若无睹。
但那个玄冰又是回事?他一直藏在她内心深处,如梦魇一样困扰着我,为了她,必须弄清楚。对!只有搞清状况,才能活得坦荡!
我仰天长舒了一口气,但夜空中只有点点繁星,估计它也不会为我指点迷津,答案还得靠自己去找。
我勾起元莎的小下巴,吻上那柔软双唇,她疑惑地眨了眨明目,敌不过纵情的缠绵,她开始回应我双唇,呼吸变得不受节制,她的鼻息温润着我的脸颊。
好一会,我们才满足地分开,元莎整个身体柔软下来,头偎依在我胸膛前。
“公主,我们该下去了!”我看了看手表,气温越来越低了。
“唔我想再呆一会!”
真拿她没办法!我只好将她柔弱的身体包裹得紧紧的,恰逢火星的寒秋,这时节火星会比平时更寒冷。
“你的心跳真好听!”元莎吐着热气说。
“是吗?”
“嗯!就像是惊雷。”
放眼望去,木屋四周漆黑一片,偶尔星光璀璨的时候,也只能看到树影在摇摆,入夜后就好像整个世界消失了。
“雷雨,雷雨。”元莎喃喃地重复着。
“怎么了?”
“你名字是怎样得来的?”
“自己起的。”
“啊,怎会想到这名字呢?”元莎从我怀中仰着头问。
“这个嘛?新人类一出生是没有名字的,只有一串数字代表身份,只有等到懂事后,我们才会为自己命名。还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到地球旅行,被突如其来的雷鸣吓了一跳,接着倾盘大雨挡住去路,我这个出生在火星的家伙,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奇特的自然现象,后来才知道这是雷雨,它多出现在地球的夏季,来得迅猛去得也快,雷雨过后天空变得特别蔚蓝,往往还会伴随着彩虹现象。”
“还挺能体现你迅猛的个性。”元莎微微一笑,“你出生时的号码是什么?”
“你还查起户口来!”我撇了撇她,“那号码我不太喜欢,早忘记了。”
“骗人,忘记了还能不喜欢吗?我要听,你就告诉我嘛!好不好?”
我的隐瞒反而激起了她的好奇心,老实说,那号码确实让我不太喜欢。
“8384”
敌不过元莎温柔的撒娇,最后我还是招了。
“哈哈!”她忍不住开怀大笑,“不三不四,哈哈!”
我翻翻白眼,“公主,这方面你倒是挺机灵的嘛!”
“哈哈!”
“奶奶的,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安排这个号码给我?让我知道他就死定了。”
元莎乐坏了,“哈哈,谁叫你是没爹没妈的孩子!”
“哎,这你就错了,虽然我们这些新人类是人工培育的,但也不是凭空被制造出来,也需要别人的基因作为基础。”我反驳她。
元莎马上止住了笑容,神情严肃起来,她的转变让我有点诧异。
“雷雨!”
“嗯!”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机会可以遇见,提供基因的人,你会去见他吗?”
这个问题相信每一个新人类也会想过,但这是不可能的,星际联盟为了保证,每一个新人类出生后保持独立的人格,对基因提供者的讯息采取严格保密,常人难以知道这些。
“不会!”我坚定地回答。
“为什么?”
“如果碰见他们,场面一定是尴尬无比,按理说他们恐怕已归天了,不死也得是老头和老太婆的模样,见了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原来是这样。”
从元莎眼神中,我看到了失落,这让我有点莫名其妙。
滴,滴
我查看了手表上的提示:你有一条短信。
程序员@:嗨!伙计,机器人比赛怎么样了?
这位程序员就是帮我赢得比赛的幕后功臣,他设计的系统程序确实是一流,机甲4号上的电脑系统也是他所编写,说起来他还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机甲4号那高度智能化的系统,恐怕我早就葬身于海王星上了。
我的手指在屏上划了划,回复如下。
雷雨@:谢谢你的系统,我赢得了冠军!
程序员@:呵呵,不客气!合作愉快。
雷雨@:冒昧问一句,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程序员@:零。
原来他叫做零,有机会见面的话,还要好好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怎么了?”
元莎见我看得入神,便好奇地询问。
“没什么!”
“地上的东西?”
我往旁边看了看,地上放着一袋东西,伸手取出,是一个包装精美的纸盒。“这是夏末做的玉米饼!”
“夏末?”
“对!就是酒馆那个女孩。”
“她为何要送你这?”元莎双眼眯成了一条线。
“这因为我长得帅呀!”
“切,自恋狂!”
当我打开纸盒,香味飘散在空中。
“我要吃!”元莎早就垂涎三尺,不停地催促着我。
我从盒中拿出一个,“吃货,拿着!”
“唔你喂我!”
我翻翻白眼。
“快点!”
“知道了,殿下!”我无可奈何地将饼送到她嘴边,她狠狠咬了一口,然后才满足地笑了笑,“听说帝王的儿女都是些娇生惯养之辈,以前我不太信,现在是深有体会。”
“哼,你抱得这样紧,我怎能腾出手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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