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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狂夫-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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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嘛!刚才不是说要挽回吗?海伦失望地撇视他。

    “现在工作不好找,李秘书肯定会遇到这方面的难题,至少机甲公司要给她点帮助。”她说。

    扬科却不为所动,当初是瞎了眼才把这女人招进公司,他早想摆脱她,而且“海伦,你不用为此担心,她肯定找到好的公司,说不定早就找好了。”

    早就?海伦不相信他的话,公司每一个人都知道李秘书喜欢扬科,说她想离开,估计没谁会相信。

    “腕表,你注意到了吗?她手上带着的腕表。”扬科问。

    听他一说,海伦在回想,今天李秘书所戴的腕表的确跟以往不一样,可以说跟所有人的都不同,它是那么别致和独特。

    “跟余生所佩戴的是同一款!”扬科曾在杂志上看过关于它的介绍。

    “余生!难道是腕表公司的总裁?”这出乎海伦的意料。

    “对!”每次提到腕表公司,扬科脸上总会出现不屑一顾的表情。

    “如今公司人手短缺!你说怎么办?”海伦起码要在医院呆上几天,李秘书的离职,会让机甲公司日常运作受到重大影响。

    扬科握着她的手,说:“你安心在医院休养,工作暂时交给何随处理,我也会从旁协助。至于秘书之职,我打算购买一个“职能机器人”,ai008,它能很好地完成工作。”

    又是机器人!海伦想起被辞退的大婶,被仿生鱼杀死的男友,心中产生了厌恶。还有,这握手是咋回事?似乎超越了上司与下属范围,她怯怯地将手缩回来。

    在腕表公司内部工作是一件舒心的事,这是李喻通过几天体验的直观感受,助理职位虽然繁忙,但公司对工作环境作了人性的安排,办公区处在大楼顶部,大面积的玻璃外墙不但可以鸟瞰联盟城,还能为内部提供自然光。一棵藤蔓从办公区地面直上屋顶,交错的枝叶不断扩散,占据着有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天花板,他们称它为“绿色天幕”。

    李喻放下一个印着“请加油!”字样的茶杯,打开电脑中的一张表格,工作按排得满满的,但在她接受范围之内。入职第一天李喻就被拉去接受“能力测试”,一位带眼镜的机器人负责评估,并给她按排相应职位。李喻相信除了腕表公司总裁,所有职员都进行了测试。

    在尽头的角落有一扇门,上面印着“w”字母,要不是那醒目的“总裁办公室”标注,李喻肯定会认为里面是一间杂物房。她想敲门,但门上挂着“切勿打扰!房主已失联。”的牌子。

    余生背靠沙发,左膝搭着右膝,面对前面架起录影器材,他脸带微笑,用轻松的语调介绍着公司的现况。

    “腕表公司的总部让人眼前一亮,看得出来是经过精心设计,余总能为观众说说吗?”一位坐在沙发对面的女士说,胸前挂着电视台的工作证。

    余生的身体微微前倾,“这是我最为得意的地方,绿色自然的环境能让职员在工作中放松,办公室好多地方还粘贴了幽默积极的标语。”

    “如此费心思,还有别的原因吗?”女士问。

    “你说对了,我想从中找到一个平衡。科技发展太快了,可以说到了让人目不暇接的程度,人与自然能否与科技相结合,有效共存?这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最近机甲公司超越腕表公司,成为排名第一的企业。你作为腕表公司的总裁,对此有何评价?”在采访接近尾声,女士把话题引向观众的焦点。

    余生的目光出现闪烁,那十指合拢的双手稍稍握紧,“两家是不同的企业,没太多可比性,扬总是我比较敬佩的人物。”
………………………………

第一百零四章 碰面

    “鲜花呢?”

    “在后备箱里。”

    刚进入轿车,余生就从车顶取出平板电脑,忘记后脚跟踏出办公室才没多久。秦楚趴在方向盘上,懒洋洋地问:“余大忙人,我们要上哪儿去?”

    “在走出办公室前,我已经把日程发给了行车电脑,注意查收!”余生的指尖在点划,目光没离开电脑一刻钟。

    秦楚拍了拍方向盘右边的屏幕,“真令人羡慕!看来行车电脑“罢工”了。好吧!就算不用到处宣传人们也会知道,腕表公司今晚在西区有个新产品发布会。你放心!我们不用十分钟就能赶到。”

    余头抬起手腕,看看表,“先去见她!”

    “好的,这么多年来,你还是风雨不改!”

    秦楚发动了车子,听引擎运转的声音正常,幸好出毛病的只是车载电脑。

    后视镜中出现一个魅影,隐约站在停车场后方的角落里,光线昏暗,秦楚只看见一张模糊的脸,他不能肯定“他”是什么。

    “谁?”

    当秦楚从轿车上钻出来张望,影子已经不知去向,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确定停车区的角落里没有藏着什么,他又回到车上。

    “怎么了?”余生问。

    他锁着眉头回答:“没什么!眼花看错了。”

    轿车驶出车库,奔驰在一条宽阔的六车道上。天灰蒙蒙,感觉要下雨,能见度只有百多米,行车电脑坏了,不能执行自动导航驾驶,秦楚只得让车速慢下来,保持在四十公里左右。

    “前面的是李小姐。”秦楚说。

    “哪个李小姐?”余生双眼只顾着手中电脑,“我告诉你,现在必须给我保持安静,在发布会开始前我得完成工作。”

    “是李喻小姐!她的车子好像坏了。”

    余生将电脑放下,靠着车窗张望,外面风有点大,两旁的树被吹得左右摇摆。一辆白色的越野车靠边停在前方,旁边站着一位戴墨镜的女子,长发在风中飞散。

    李喻将引擎盖掀起,面对交错的电线和管子,她没有一点办法,只能自说自话,“怎么连你也欺负我,天啊!最近总是倒大霉?还有那个女人,一推就倒,难道她是玻璃人吗?”

    “李喻小姐!”

    李喻回过头,发现身后停了一辆黑色轿车,余生正站在乱风中招手。

    我将皮卡停在一条窄巷里,不显眼的街角,被参天高楼包围着,感觉如井中蛙,对面的大道人来人往,地处中心商业区,行人几乎全是匆忙上班族。

    元莎靠着我臂膀,透过小小的车窗观看外面,“她的繁华依旧如梦!”

    “对啊!谁会想到在二百年前茉莉之城只是一堆瓦砾。”我说。

    元莎正正身子,严肃地盯着我,“雷雨,你有话想说?”

    我犹豫再三还是把话挑明,“公主,帝国想要复兴,必定会引发战争,茉莉之城,人类的一切将会毁于一旦。”

    她伸一根食指,在我脑门上戳了戳,“糊涂!”

    我有点茫然。

    “我们不是要夺回帝国的疆土,而是让它重新融入人类的文明中。”

    “没有战争?”我问。

    “没有。”她回答,“如今帝国的历史被严重歪曲,我们可以通过设立宣传组织来为它平反,我相信帝国的很多先进理念会重新被大家接受。”

    “公主真是一代明君!”我向她屈身一躬。

    “差不多就行了!”她闭上明目,摆摆玉手,“现在说说你的问题!”

    “我?”

    “无论本公主怎么看,你都不像是一个心怀天下,体恤民情的人。”她双手环抱在胸前,目光里满是质疑。

    “那我像什么?”

    “贪生怕死之徒!”

    贪生怕死?谁不怕死?说不怕死的人全是伪君子,对了!还有就是冲昏了脑袋的笨蛋。

    在这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少年,皮肤白白的,头发蓬松,当他要穿越每一段马路,绿灯总会及时亮起。

    他在皮卡旁边止步,警惕地张望四周,然后敲了敲车窗。

    “不三不四!”

    确认暗号后,我摇下车窗对他说:“人多口杂,上车再说。”

    少年拉开车门,躬身进入后座。

    我从后视镜中瞧了瞧他的样子,“比想像中年轻呀!”

    “今年刚好十八岁,我应该叫你一声哥!”少年回答。

    “你就是零吧?我还真没想到,名噪一时的黑客居然是一个少年。”

    他的微笑带着一点羞涩,“对,我就是零。这位美丽的小姐是?”

    我和元莎对视了一眼,“她叫元莎,你放心,是自己人!”

    “元莎姐姐,你好!”

    元莎亲切地笑,“你好!还真是个有礼貌的孩子!”

    “姐,你的名字听起来好熟悉!”零在脑海中搜索,“噢!是与帝国公主同名。”

    以免元莎说漏嘴,我抢在她前面回答:“也没什么奇怪的,这年头想当公主王子的人多如繁星,以为取个历史上有名的贵族名字,就真把自己当公主了,说难听一点,这叫“名字绑架”。”

    我向元莎挤眉弄眼,但她一点也不“领情”,还暗地里伸手在我的大腿上用力一捏,我的眼泪只能往心里流。

    “元莎姐姐就像是一位美丽的公主!”零说。

    我塞他说:“嘿!年纪轻轻,油腔滑调倒是学得挺快的。”

    “我说的全是肺腑之言。”他较起劲来。

    “哥泡妞的时候也会这样说!”

    元莎瞪了瞪我,然后回头对他说:“零,姐相信你!一个虚伪的人永远也不会看清别人的真心实意!”

    “谢谢!”零笑得傻傻的。

    我虚伪?你才虚伪吧!对别人套近乎的赞美完全不设防,这才叫虚伪,大大的虚伪!

    不过话说回来,这小子一脸天真的模样确实惹人喜欢,元莎似乎也对他喜爱有加。

    “老弟,找上我有什么事?”我把话题引入了正途。

    “噢,差点忘了!”他按了按挂在左耳的无线耳机,说:“小海,可以开始!”

    随即,我发现自己的腕表自动亮了起来,屏幕被两张电子表格占据着,内容都是难以读懂的数据分析。

    “老弟,你是怎样办到的?”我和元莎都感到惊奇。

    “是我的好友“小海”,它神通广大。”零的语气很平淡,像在聊一个平常的茶杯。

    “上面写着什么?”元莎对表格的内容感兴趣。我看见那密密麻麻的数字就打瞌睡,干脆等他作答。

    零稍为整理一下思绪,事情看似有点复杂,“我收到一个来自地球的信息,对方说只要找到一个出生号是“8384”的人并带他前往,对方会告知我们一个惊人的秘密。”

    “难道这秘密与我有关?”我说。

    “我想是这样!表格是我从政府“基因库”里拷贝出来,一张编号8384就是你的基因分析表格,另一张是上一代的基因表格,两组基因高度吻合。”

    “上一代!”我的声音走了调,知道自己不是被凭空制造出来心情蛮复杂的,“也就是说这个人”

    “有可能是你的父亲!”元莎自作聪明地说。

    我白了她一眼,“当今的时代可没有这个称谓,最多只能被称作“基因提供者”。”

    元莎一直盯我,在研究表情上的变化,“你害怕了!害怕不知如何面对他。”

    “我一点也不!我天不怕地不怕。”

    “哦!”元莎笑了,似乎找到了什么把柄。

    零的脸色却不太好,“恐怕你们没有见面的机会!”

    “为什么?”我的声音与元莎的声音重叠着。

    “很抱歉!他在五年前已经过世!”

    元莎将手搭着我肩膀,“雷雨请节哀!要保重身体,唉!如果想哭,本公主勉为其难借个肩膀给你。”

    看见她那个古怪的表情,我简直要两眼上翻。

    小道两旁的白桦树迎面扑来,乌云在天空聚集,天色阴沉,放眼四围,小山,旧木屋,断围栏,无不渲染着灰暗的色调。

    李喻发现路的尽头是郊外,“余总,我们去那里?”

    “我得先去见一个老朋友!为表歉意,回头请你吃饭。”余生转向她回答着,工作用的电脑被冷落在一旁。

    “饭应该由我请!这段日子感谢你的照顾。其实今天我为这事去过你的办公室,但你正忙着所以没有打扰。”

    一顿饭是难以归还欠下的恩情,李喻想做点别的,但好像帮不上忙。

    “要不这样办?今晚我请客,改天你请!”余生回答。

    秦楚左眼的眉毛跳了一下,知道余生心里打着小算盘,他在制造二人碰面的机会,秦楚瞄瞄车上的时钟,“余总,别怪我没提醒你啊!七点有个发布会,晚餐时间可能只有十分钟。”

    余生看看表,时间已经走到六点半,意味着晚餐他必须用疯狗抢食的速度解决,自然不能优雅地与佳人闲谈。

    李喻见他在犯难,于是说:“吃饭的事我们改天,不能耽误了正事。”

    余生脸色一改,露出一个笑容,“吃饭才是头等大事,工作再忙也不能累垮身体,发布会我会按排副总去参加!”

    他的决定超出秦楚的意料,看来他陷进去了,爱情的深深泥沼,原来红颜祸水是真有其事。

    前方出现一个门口,两扇铁门处于半敞开状态,门上的油漆已经剥落,锈迹斑斑,藤蔓植物缠绕在铁尖上。

    秦楚轻轻挪动方盘,轿车缓慢通过半开的铁门。

    李喻望着车窗外的小山丘,发现与刚才的有明显区别,灰暗的山里立着一尊一尊的石柱,整齐划一。她心中产生了疑问,到底谁会住在这种荒郊野外?坐在旁边的余生一语不发,看上去心事重重。

    等到轿车渐渐接近才能察觉到,山上的石柱其实是一排排的墓碑。
………………………………

第一百零五章 角落

    致亲爱的**:

    多少个夜晚我从睡梦中扎醒,多少次我路过斑驳的家门,总会想起你!我的挚友。

    直到如今,你的容颜依旧清晰动人,从来没有在脑海中褪色,我想,它会一生永驻。

    记得在那让人怀念的校园岁月,你曾经说过,要当一名时间的见证者。我打心底崇拜你,你是我的苦海明灯,光芒万丈。我一直追随着你的步伐,为我们共同的理想,事业而奋斗。

    岁月如歌,当年的瘦弱少年已经成长为健壮汉子,虽然他从不承认,但我十分清楚,他的钱包里只有一张你的照片,秦楚对你的思念不言自明。

    偶尔我会回到母校,如今它已经芳草漫漫,在前些年学校搬迁到了市中心,城里有更新的校区,更完善的设施。

    虽然只剩下破旧的教学楼和杂草丛生的操场,但我依然喜欢回去走走,呆上一会。还记得那一张长板凳吗?在大榕树下的长板凳,那时我们常在上面温习功课。

    在这个阴雨绵绵的季节,我又回去了,在长板凳上一坐便是半个小时,如果你在,一定会说我浪费时间!你知道吗?我最近遇到一个女孩,她活泼开朗,与别不同,显然我已经迷上她。我的思绪总是很凌乱,因为我藏了一个秘密,就藏在榕树旁边的长板凳之下。

    一朵百合花,你钟爱的芳香。可惜因为我的胆小如鼠,它始终没有交到你手上,百合花留在长板凳底下,静静地腐朽,化泥。

    我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世上除了我没人会知道它。

    不曾想过你会突然离去,就像是六月的飞霜,从此生活也失去了光彩,试过自责和痛哭,但换来只有无尽头的心碎。

    当我以为要从此渡过余生,她出现了,像是彩虹挂于天际,给灰暗的世界添上色彩。

    走出老校园时,我决定不再回去,不再回到那个尘封的角落。

    亲爱的**,请原谅我的懦弱,如今只能通过这封信告诉你一切,期盼你会在天堂之上祝福我。

    永远挂念你的人!

    余生

    绝笔!

    眼前的碑文历经风雨,字体已经褪色,旁边放着一束芳香的百合,在昏暗暮色中,它光鲜亮白分外夺目。

    一封信在手中燃烧起来,火苗无情地漫延,灰烬带着点点星火在风中散去。

    密云压得很低,几乎贴着山丘而过,整个园区被雾气所缠绕,连空气也是潮湿的,风对白桦树施加了魔咒,它们动荡不安。

    “沙沙”

    余生僵直了身子,将还没烧完的信纸放进铁罐,目光顺着一排肃立的墓碑望去,尽头处多了一个影子,就站在飘渺的白雾中。

    不清楚是什么,但他可以肯定,在来的时候那里没有任何东西。

    余生沉了沉气,试着询问,“谁在那里?”除了诡异的风声没有任何回音。应该没有人会在这个时间上山,“是人是鬼?”他又问。

    如水冰凉的气温让人压抑,几乎不能呼吸,僵持了一会,黑影向他迈开步子。

    天将入黑,山脚下处处是虫鸣,秦楚点了方向盘上的按键,灯光照亮黄色的沙发,给人一种温暖安全的感觉。

    李喻拍了拍前座的他,说:“你不像一个普通的司机。”

    秦楚回头看着她,问:“哪里不普通?”

    “你跟余总之间,不像是上级跟下属的关系!”

    “你别误会,我们不是基友!”

    “哈,这个我倒是没有怀疑。”她回答。

    秦楚盯着外面的树影,好一阵子才说:“他跟那个女人一样,都是烂好人一个。”

    “女人?”

    “她死了!”

    “啊!”

    “就葬在山上某个墓碑之下。”秦楚别过脸,不想让李喻看见眼眶中的泪光,“每年的今天他都会上山拜祭,风雨不改。”

    李喻看看表,肚子在咕咕叫,“已经过去二十分钟!”

    “这回确实时间长了点,如果李小姐觉得沉闷,我给你放音乐。”当秦楚要打开车载电脑时,才想起它坏了。

    “坏了!”

    他一声破音,推开车门,刚出去又探身回来,从车内的储物格取了一把电筒。

    这异常的举动把李喻弄糊涂了,她也跟着下了车。

    秦楚掀开轿车的引擎罩,打着电筒在黑夜中查找。“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李喻问,他没有答复,手在引擎上不停摸索,终于他找到两根电线,准确来说它们原本是同命相连,可惜被利器所剪断,切口整齐,能看见电线内部的铜芯。

    “他有危险!”

    秦楚头也不回往山上跑去,李喻糊里糊涂地跟着跑,无奈他跑得太快,高跟鞋又不争气,她一个人落在后面。

    秦楚没了踪影,周围漆黑一片,李喻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干脆停下扶着一尊石柱喘息。

    风吹过时,那凉意会让头皮发麻,一个人呆在这鬼地方难免产生恐惧,李喻警惕着观察四周,任何风吹草动都足以叫她心惊肉跳。忽然,远处出现一个白森森的影子,时隐时现,她两脚开始发软,手不自觉在抖,凝气定神再看,她才长舒一口气,那影子原来是一尊白色的石柱,风吹过树林时,它会被摇摆的树丛遮盖。

    “别大惊小怪的。”她安慰自己,但石柱好像不止一尊,而是漫山遍野的,黑暗中,它们就像是“夜叉”,李喻吸了一口冷气,将视线移至身旁扶着的石柱,上面贴着一张黑白照片,噢!老天。这哪是什么石柱,分明就是墓碑!

    照片中人被定格在苍白的微笑,此时此刻,所有的墓碑在笑,树影也像是微笑,就连风也在对她笑。

    李喻往回跑,踏着枯枝,穿过密林,手脚都快要麻木,幸好,轿车还孤零零地呆在原处,她钻进去,关上车门,让灯光温暖颤抖的身体。

    她睁大眼睛盯着上山的路口,五分钟过去,秦楚从夜色中走来,步伐左右飘忽,头垂着,喘着粗气。

    “混蛋!”他给车轮狠狠来了一脚。

    李喻感到事态严重,于是顶开车门向他询问。秦楚将双手放在引擎盖上好让身体得到支撑,接着吞了一口沫,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他被绑架了!”

    队伍有点长,几乎看不到尽头,今天是“立宪”日,星际机场也会出现一年一度的“客满”情形,人群如洪水般涌进机场,候机大厅,安检区,登机口,全被塞得满满当当,比非洲草原的动物大迁徙还来得壮观。

    “喂,老王。真是巧啊,打算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金星探险!会在地球转机。你呢?”

    “我嘛?直飞水星,去看看日落。”

    大家都想趁着法定假期来一趟星际旅行,机场人流虽多,但秩序很好。

    我不安地往队伍前方张望,元莎就排在我后面,快要接近安检区,按正常情况,我跟她是不能通过安检。只要我将手指放在指纹识辨器上,信息栏便会显示大大的“在逃通缉犯”,而元莎则是“查无此人”。

    为什么放着安稳的日子不过,非要冒被抓捕风险去地球呢?就为了小小的好奇心?白痴!

    越是接近安检区,内心的退堂鼓敲得越响亮,我向后面瞧了瞧,元莎倒是一副自在的表情。

    “老弟,不会出什么茬子吧?”我忍不住拍了一下零的肩膀,他回过头,说:“请相信小海,绝对不会出差错。”

    话虽如此,但要我凭空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心里难免会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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