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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是美女-第2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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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他拔剑,刺出,然后大漠飞鹰中剑,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有一瞬间的事情,大漠飞鹰的剑刺空,人也被那白衣人给踢开了!
聂红呆花容变色,然后失声惨叫着抱着我钻进了桌子底!
她是个见负转舵的人,知道自己此刻出手,肯定与已不利,而且白衣人的剑法那不是牛皮,绝对的货真价实,她听说过剑法的,那就是传闻中的光明剑!
光明剑的剑光十分的耀眼,每一剑使出,很多的人都是目不能视,严重者双眼生疼,甚至于会导致双目失明!
那才那一剑出鞘,整个酒楼里立时就是满室清辉,明亮非常!
就是那一剑,许多的人退了
但是许多的人还是上了,他们拔出了自己的刀剑,为了那双中原八宝之一的金缕鞋,他们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
这大概就是那句俗话所说的吧!……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中原八宝,任何一件宝贝都是无价之宝,根本就不是银两可以估计出来的!
许多人出手了,许多人的手掉了,许多人出刀了,自己的脑袋离开脖子,许多的人出剑了,自己的胸膛上多出了一个大窟窿,而且里面涌出来了一大股的鲜红色的液体,那景象,真叫一个壮观1
聂红叶紧紧的捂着我的嘴,让我不发出任何一点的声音!
“天下间有两把让人琢磨不透的剑,那就是光明和黑暗,光明剑出手一个片光明,无论是黑暗之中,还是大白天,只要光明剑出,很多人的眼睛都变成瞎子的,十多年来,没有几个人例外的,黑暗剑的主人通常只在夜间才会出现,那是因为黑暗剑只有在晚上才可以发挥它的最大威力,你看不到剑,甚至你都感受不出剑的存在,可是那把剑的确存在,当它刺进你的喉咙的时候,你会发觉,那不是黑暗剑,而是阎罗王的勾魂贴!”
“阎王叫你三更死,你不会活着到五更的!”
“据说现在那把黑暗剑在杀补夜的手中,夜是天下最厉害的杀手之一,也是最昂贵的杀手之一,寻常人是请不起那样的杀手的,不过夜却不为钱杀人,当他想要杀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是只花一钱银子,他也会为你杀一个人,可是如果他不想杀那个人,你就是花再多的银子他也不会出手的!
“光明剑的主人据说叫日,而且创造了天下间最神秘的教派,光明都,不知道阁下是不是就是光明教的教主日呢?”
白衣人呵呵的笑了笑,他淡淡的看了看湘西四鬼说;“如果你的回答是两个字呢?”
湘西四鬼悠然的站了起来说:“那我们就出手!”
“如果我的回答是一个字呢?”
“那我们也出手!”
白衣人微微的冷笑着说:“既然如此,那我就只能回答三个字!……不知道!”
“我们同样要出手!”
湘西四鬼从来不用任何的兵器,他们出手就是出手,决不会出的剑,也不会是刀!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湘西四鬼的手要比许多高手的刀剑都厉害的多!
光明剑一闪,白光万丈,可是湘西四鬼四个人如同鬼魅一般的扑了上来,他们是杀不死的,因为第一剑出手,光明剑就刺进了其中色鬼的身体里,可是色鬼刚刚躺下去,立刻就跳了起来!
没有流血,任何都会觉得奇怪的,为什么剑明明就刺进了他的身体里,他会不死呢?
湘西四鬼狞笑着说:“任何的武林高手一旦碰上我们湘西四鬼,那就只有死路一条,即便就是闻名天下的光明剑也不例外!“
因为他们是杀不死的,所以无论你用什么样的剑,都是无济无事的!
光明剑在酒楼里挥来舞去,一片明亮的白光炫耀无比,可是,无论这光多么的厉害,无论光明剑怎么刺中湘西四鬼,只要他们躺到地上,就会立刻跳起来,让人越打越是急躁,和打不死的人交战,我想任何人都会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恐惧感的!
不过,打不过的最好办法就是逃!
光明剑划出一道极其明亮的白光之后,白衣人立刻就跳出了酒楼,一闪就没入了了人群之中,湘西四鬼大叫一声追了出去!
聂红叶二话不说抱上我就钻了出来,然后飞快的追了上去!
金缕鞋,如果有了这双鞋,她就可以成为全天下跑的最快的人,高手的轻功速度如果可以达到每秒钟五米的速度的话,那么穿上金缕鞋的高手速度可以超穿金缕鞋的三倍!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人的话,那么穿上金缕鞋奔跑的速度也是高手不穿金楼鞋的一点五倍的!试问,一双鞋就可以神奇到这样的地步吗?其实更多的人只是想知道这双鞋到底是不是真如传说中的那般神奇呢?
这个天下,真正见过那双鞋的人,没有几个!
聂红叶抱着我紧紧的跟在湘西四鬼的身后,一路一直追着光明剑到镇外的山上,湘西四鬼一直将日逼到了一处悬崖之上,日看到到眼前是绝路,只得停下来,站在山崖边上,狂风呼啸大作,他白衣白发有空中飞舞着,这个时候的日冷静下来看着湘西四鬼说:“沈家业已经是天下第一富翁了,我真不明白他,他怎么还贪得无厌呢?”
懒鬼挺着自己的大肚子说:“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嫌自己钱多的,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不喜欢宝物的,更何况,这又金缕价值连城,谁又不想得呢?沈小姐很想知道这金缕鞋穿在自家的脚上是什么感觉,沈大爷对女儿的疼爱那是世人都知道的,只要是沈小姐想要的东西,哪怕就是天上的星星,沈大爷也会去想方设法的把它摘下来的,所以,这金缕鞋我们是无论如何都要带走的!”
日忽然笑了笑说:“可是,你们怎么知道金缕鞋在我的身上呢?万一这鞋要是不在我的身上呢?”
湘西四鬼哈哈的笑着说:“不在你的身上,如果它不在你的身上的话,又会在谁的身上呢?你可不要忘了,有钱能使鬼推磨,沈大爷已经派人查到了消息,这个消息是绝对的可靠的,因为打探到的消息,通常都不会有假的消息!”
“问题的关键是,你们知道我是谁吗?也许张举打探到的消息没有错,可是你们却搞错了呢?你想想看,如果金缕鞋在我的手上的话,我这么特殊的人走到大街上不是太能引起人的注意吗?我想,你肯定是认错人了!据说今天会出现很多个和我一样的人,你要不是要去镇上看一看呢?”
赌鬼摇着头说:“不要,我相信没有人可以假冒的了日,你的剑法如此的精妙,绝对不是任何人可以模仿的!”
“错了,我是日,也是光明教的教主,不过有一个人却一定可以模仿我的剑,那个人就是夜,我们本是兄弟,学的剑法是一样的,他为什么总是在黑暗中出现呢?因为他不想让人知道我们剑法一样!更重要的是我们是同胞兄弟,他穿上我的衣服和我站到一起,不会有什么两样,所以,金缕鞋不在我的手上,在夜的手上!”
色鬼呵呵的笑着说:“你觉得我们会相信你说的话吗?既然那么是同胞兄弟,那就更好了,抓了你,我们就可要挟夜把金缕鞋给交出来了,我想,我的这个想法应该很不错吧!”
日勉强的微笑着说:“你的想法的确很不错,不过,我是不知道你们擒住我的机会有多高呢?”
这个时候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了,“我想,应该不会超过三层!”
湘西四鬼蓦地转身,只见他们的背后站着一个人,一个和日一样的人,无论是长相还是神态,几乎没有任何的区别,他应该就是夜吧!
看着他,湘西四鬼哈哈的笑了起来:“既然你们到齐了,那就省我们许多的事了,一次性解决你们算了,我们不喜欢杀人,只要你们乖乖的交出金缕鞋,我们就不会为难你们,要知道,任何的高手都有不会有用不尽的力气的,可是我们却有,和四个打不死的交手,那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我希望你们慎重的考虑哦!”
夜的声音依然是冰冷的“不用考虑,你们想要拿到金缕鞋,那就给你们!”
他悄然的把手伸到了怀里,湘西四鬼立刻警觉了起来,直到夜的手缓缓的从怀里摸出一个纸包的时候,湘西四鬼的警惕才渐渐的收敛了一些,夜冷笑着说:“这就是传说中的金缕鞋,你们可要接好了!”
这个时候,抱着我躲在草从里的聂红叶也瞪大了眼睛!
只见夜伸出一又苍白干净的手将那纸包裹一层层的打开,然后一片金光闪耀,那纸包裹里包裹的的确是一又精致美丽的绣花鞋,那就是传说中的金缕鞋吗?
第二卷 前世之旅(Q) 第五十八章 … 天下第一美女王妍
当所有的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那双金缕鞋上的时候,夜突然见手一抛,然后鞋子就飞了起来,湘西四鬼立刻跳了起来去抓那鞋子,日和夜两个人同时出剑,六个人顿时就缠斗在了一起,湘西四鬼之所以厉害,那就是因为他们是打不死的,可是他们的武功其实并不是很高,日和夜两个人联手,足以让他们不能分身!也就是这个时候,聂红叶瞄准了时机,抱着我纵身飞起,去掠夺那鞋子,可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在聂红叶飞身而起的时候,背后也突然纵身腾空起来了一个人,聂红叶抓住鞋子往怀里一塞,然后就在空中和那个人交起手来了,那个人的武功很显然在她的功夫之上,更重要的是看他的样子,似乎不是冲着那金缕鞋来的
,所以不出十招,聂红叶就被他一掌打中,她抱着我惨叫一声摔下了悬崖!
我很幸运,但是聂红叶并不幸运,她被摔死了,因为我被她搂在怀里,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事情!
聂红叶死了之后,我被一个采药的大夫给救了,接下来的十二年来,我一直跟着那个大夫学习医药,后来,我知道他就是天下第一神医杜叶凡,杜叶凡也不过是个凡人,并不是真正的神董,我和杜叶凡学医十多年,虽然贪玩,可是学医我却很用心,杜叶凡的武功很一般,所以,他只教了我一点防身之术,但是自小跟着神医的我,却天天泡药,泡了十二年的药水,更何况,每一味都是其珍贵的药材,我泡药的原因是因为从山上摔下之后,我虽然没有被摔死,却也摔的遍体鳞伤,更有很严重的内伤,杜叶凡就是靠泡药让我的身体一点点的好了起来,身体不仅好了,而且经常泡药还让我成了百毒不侵!
我很庆幸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杜叶凡的年纪也不小了,我十七的时候,他已经八十多了,八十多的他精神还是很不错的,身体很硬朗,经常出诊,而且自己还坚持写自己的《叶凡医经》!
据说,那本《叶凡医经》他已经写了三十多年了,有许多的奇难杂症都得到了解决方式,他全都记载在了那部《叶凡医经》里!
“十七了,你也不小了,而且医术也已经青出于蓝了,所以为师决定让你出山了,以后为师这天下第一神医的名号就要靠你来维持了!”
这就是我十七生日那年杜叶凡对我说的话!
十七的我已经是个少年郎了,或许是因为爹爹和娘亲都是人中龙凤吧!所以十七岁的我已经是英俊挺拔了,俊美无比了!
人世间的生活我并不是很了解,只是偶尔和师父下过山,对中原的人士行情有那么一点点的了解,说穿了,没有一点的江湖经验,师父这也是在给我一个锻炼的机会,让我成长,人是在经过磨练之后才会成长的!特别是年轻人,象我一样的年轻人,年轻人通常都是眼高于顶的,不受一点挫折是不行的,师父经常对我这样说,师父很慈和,可是对我的学习上从来都是很严厉的,每天除了学医之外,我也会读一些其他的书,虽然我谈不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是毕竟算是一个饱读诗书的人!
童年犹如过眼云烟,五岁之前的事我已经忘的干净了,没有人的记忆可以那么长呢?甚至十岁之前的事情,我已经都很模糊了!我并不知道自己以前的名字,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师父给我起的名字是跃,和我原来的名字一样的,或许这就是天意吧!
因为从悬崖上摔下来之后,虽然我没有死,可是小小年纪的我也跌的实在是不轻,所以平常的我如同一只受伤的兔子一样不动,更何况,离开了娘亲,还有姐姐,在一个陌生地方和陌生的人生活在一起,我多有不适应,各方面的缘故让我整个人不活泼,总是一个人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闷闷的玩耍,师父希望我可以开朗一些,变的活跃一些,所以就给我起名叫跃!
这个名字正好就是我的本名!
童年晃眼就过去了,十二光阴如流水一般,只是让我由一个五岁的小孩子长成了一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只是让六十多岁的师父染雪发,人一日比一日苍老了下去,下山的时候告诉我,多做好事,要懂得保护自己!
虽然话不多,可是每一句话都让我感动!
因为感情深厚的人,其实是不必说话的,只要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对方对可以明白他想要说什么!
我对师父很尊敬,师父号称天下第一神医,江湖上的人没有几个不尊敬师父的,我是他的徒弟,相信只要我道出尊师的名号,天下间没有人不给师父薄面的!
我也很想向师父一样成为天下人景仰的天下第一神医,一个人想要坐到天下第一并不容易,师父对我说,一个人的名号可以压死一个人,他说,做什么都不要做天下第一,因为当你成为天下第一的时候,你会发现这四个字是一个包袱,一个很沉重的包袱,你一旦背上这个包袱,就难以卸掉了,师父告诉我说,年轻人争哟好胜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是不要过于好胜,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无论做什么,都不要太出头了!
可是,我年轻,我没有把这些话放在心上,年轻,人都是很自负的,更何况我师出于天下第一神医,人,往往对第一都是充满了憧憬的,谁不想当第一,更何况天下第一呢?
当然,这个时候的姐姐已经二十岁了!
时间如流水,八岁的姐姐已经成了双十年华的绝色美女!
姐姐的容貌那是清妍秀丽,美不胜收,人人都说她是金凌第一美女,更有说,她是天下第一美女!
自从我五岁的时候被聂红叶给带走,娘亲和爹爹找了我五年,一直都没有找到,后来他们放弃了找我,而是把宋雪晨当做儿子一样的来看待!
只是,八岁的姐姐一直会做梦梦到我,几乎每天晚上做梦到我,娘亲也一样的,不过,自从娘亲和爹爹收下了宋雪晨当义子之后,娘亲梦到我一次数就越来越少了,十年之后,她已经渐渐的都不记得我了,在她的眼中就只有一个儿子了,那就是宋雪晨!
可是,没有改变的是,姐姐的梦境中一直都有我,十二年来从来没有中断过!
我也会梦到姐姐,可是我们梦到的都是儿时的情景,即便现在长到了十七岁,我梦到的也还是五岁的时候的她!
只是梦,梦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其他的人!
二十岁,姐姐倾城妍色,名播天下,江湖上没有一个不知道姐姐的人,即使就是金陵秦淮河上那些色艺双绝,惊才绝艳的名妓也都没有她的名气大!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出名并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树大招风,官大惹祸,姐姐倾城妍色,名动天下,多少名门公子,武林侠少都想一睹姐姐芳容,却未能如愿,上门提亲的更加不说了!
永乐帝也晓得他的侍卫有这样一个美如天仙的女儿,见过之后认为干女儿,赐为倾城公主!
故意思就是倾国倾城的意思!
当然,身为哥哥的宋雪晨看到自己的干妹妹长的这么美丽,也动了心思,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美好的东西,姐姐越是这样,宋雪晨就越想得到姐姐,他几乎是想破了脑袋却也想不出一个好的办法来!
宋雪晨也曾想过武力胁迫姐姐,可是有爹爹和娘亲在,他还是不敢乱来的!
下山之后,我游历于山水之间,潇洒的市井之中,这个花花世界的确是太好了,一直闷在山上的我也确实感受到了这山下的生活是多么的逍遥自在,碰到有人生病了,我伸出援手,虽然下山没有多久,可是救过几个很多大夫救不了的人之后,我在江湖也渐渐的有了一点名声,因为我年纪尚青,所以江湖上的人都称我为少年医神!
也曾有人问过我的来历,但是师父叮嘱过,不到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说出我的师承和来历,所以至今,江湖没有几个人知道我的来历!
一个人的来历并不重要,因为我没有杀人,所以我的来历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没有影响的,师父说这江湖是多么的险恶,让我多长几个心眼儿,可是两个月下来我并不觉得江湖多么的可怕,反倒觉得这江湖也就那么回事!
不过,师父毕竟是在江湖上走了那么久的人,师父对我们那么好,他的话我还是都记着,只不过,并不觉得师父说的对而已!
江湖有什么大不了呢?我跟着师父学了那么高超的医术,什么都不要怕的!
这就是十七岁的我的单纯的想法!
游历江湖两个月之后,我听说金陵最繁华最大了,特别是秦淮河上的姑娘们,一个个都是清艳夺目的绝色女子,更有天下第一美女王妍生在金陵!
在听到这些之后,我才第一次确切的认清了自己的性别,我是个男人!
男人喜欢美女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对于没有和女人打过交道的我来说,天下第一美女对我有着一种致命的诱惑!
于是我去了金陵,于是我就结识了这天下第一美女!
也就是我的姐姐王妍!
天下间阴差阳错的事情太多了,并不奇怪,所以无论我和姐姐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请大家都不要奇怪,既然我去了,既然我们认识了,总是要发生一点什么的,但是我们之间发生什么呢?我想请大家认真关注《我的姐姐是美女》。
第三卷 风华绝代(Q) 第五十九章 … 食色性也
五月的金陵天气是很温和的,风也是温和的,暖暖的阳光照在干净平滑的青石板上,热闹的市井还真的是车如流水马如龙!我牵着一匹马,一匹瘦马,一匹全身通红的瘦马,这马几乎是皮包骨头了,一双很大很大的眼睛想前凸出来,马匹的骨架很大,所以看起来这马是又瘦又高,马虽然看起来很瘦,可是脚力那是相当的好,明确的说,这可是正宗的宝马一匹,我买的时候,这匹马因为一种怪病已经奄奄一息了,卖马的人巴不得有人花钱买走呢/殊不知道这样一匹宝马,那可是千金难求呀!当然呢?我只花了一两银子就买下了这样一匹宝马,此马的速度我不是和大家吹的,在奔跑的时候基本上是以加速度情况在跑,一般的马匹刚开始会很快,行得一段时间就会越来越慢,可是我这匹马却不会,它开始不慢,而且越跑会越快,即使这样,它也不会气力衰竭,日行千里对于它来说,那根本就是小菜!
这样一匹宝马,我当然要取一个好名字了,我给它取的名字叫流火!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骑呢?有一匹好马并有一口好刀更重要!
更何况,象我这武功一般般的人来说,有一口好刀也是浪费了资源!有一匹好马就不一样了!
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匹脚力惊人的马,真是值到家了,我只是用了一点草药就将这马的怪病给治好了!
金陵五香楼,五香楼在金陵算不上何等的有名,充其量也不过一个中下等一点的酒楼,不过这五香楼的五香鱼那是非常的地道!我进到五香楼只要了一道五香鱼,要了一角酒,然后要了一些米饭菜
我的生活很简单,吃饱了就成!酒呢,每次吃饭的只喝一角酒,从来不多喝,师父说过,酒是好东西,俗话说,酒是粮食精,不喝丧良好,可是酒却不可以多喝,少喝一点对身体那是大有好处,但是要喝多了,对身体一点好处都没有,所以,从小,我就喝酒,但是每次只喝一角酒,十多年来从来没有改变过,这已经成了一种生活习惯!
我吃的很简单,不过却付了五两银子让店小二好好的喂我的马匹!
靠,五香楼里乎一半以上的客人都在用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更有人悄悄的说:“哎,人长的仪表堂堂,没有想到脑袋瓜却有问题,自己才吃那么一点,却舍得花五两银子喂马,哎,真是可惜了这一副上好的尊容!”
不过,对于我来说,我通常都是一笑了之,何必和一些俗人计较呢?我还是吃我的五香鱼,喝我那廉价的花雕,有酒有肉就够了,何必在乎多少,吃饱了就成,多了剩下,那是铺张浪费,我可不是这样的人!银子是我自己辛苦赚来的,我知道赚钱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能省就省点!
对于象我这样一个英俊不凡的怪人来说,似乎走到任何地方都会惹人注目的,不过,我不在乎,因为我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我在乎的东西方
当然,师父是个例外!
如果说有的话,那无疑只能是师父了!
就在我刚刚尝了一口五香鱼,喝了一口清洌的花雕之后,五香楼里进来一个人!
明确的说,那是一个女人,哦,不,应该说是一个女孩儿!
她的年龄不大,似乎只有十六七岁,衣服呢也马虎,一身奴婢的装扮,不过,一进门,就又一股温暖的幽香扑鼻而来,我整个人都快醉到了!
她有一双很大的眼睛,不仅大,而且还很明亮,一进门她就扫视了一下,然后径直向我走了过来!
她过来站在我的桌子前一动不动,眨巴着那双很大很明亮的眼睛微微的笑着看着我!
我想,对于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甚至没有和女孩儿打过交道的人来说,这一定是一件让人很难过情的样子,所以我的脸,不觉就通戏了起来!
实话说,我是个外表很腼腆,但是内心却很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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