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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崛起之东方日不落-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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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竟然始终保持阵形,给了傲慢的英国人吃了一阵阵排枪,让对方损失惨重之下不得不撤退。

    最后英国指挥官惊讶的说道:“天啊!他们都是正规军!”

    从此美国有了正规军!

    应该说史考特的军事素养和指挥能力都是在水准之上的,但他却吃了败仗。

    作为名宿,他是带着美国政府殷切的希望率兵抵达西部的,他带来了三万美国武装最精良的部队抵达芝加哥前线的,此前中国的两支军队,从北边的圣保罗和南边的圣路易斯方向会师于芝加哥,将芝加哥这座美国西部最重要的城市包围了起来。

    史考特派兵进入芝加哥后,很快就接了芝加哥之围,对于控制着五大湖区水路的美军来说,芝加哥并不是孤立无援。

    解围之后,史考特发现,中国軍队沿着一个方向撤退,一起撤往圣路易斯。此时他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趁着圣保罗方向中国兵力空虚,收复被中国夺取的密西西比河东岸城市圣保罗,另一个是直接追击中国主力兵团,在他们撤回圣路易斯之前,将他们歼灭,然后顺势攻占圣路易斯。

    此时美国中部地区的交通依然靠水运,铁路建设才刚刚起步,连通纽约港和五大湖区的伊利铁路,1832年开始修建,修了八年连一半都没有修完,整个阿拉巴契亚山脉以西地区,看不到一寸铁轨。

    但美国地形确实得天独厚,阿拉巴契亚山脉以西,是渐渐下降的阿拉巴契亚高原,河流从阿拉巴契亚山脉发源,流经阿拉巴契亚高原,最后汇入密西西比河,因此美国向中西部的扩张,是顺流而下的,就好比俄国向西伯利亚扩张比中国更容易一样,他们只要翻越了阿拉巴契亚山脉,就有大把的水运河道可以利用,比如俄亥俄河、田纳西河这种动辄上千公里的大河,极大的拓宽了美国人的移动范围。

    史考特就能利用伊利诺伊河直接进攻圣路易斯,因为这条河上游河道直接跟密歇根湖连接,距离芝加哥也不远,最后在圣路易斯北方不远处汇入密西西比河,因此只要沿着这条河,史考特可以一路打到圣路易斯。

    史考特本以为他所带领的美军精锐,可以在地面会战中击败编制复杂的中国軍队,然后直取圣路易斯,收复一座被中国人占领的重要美国城市,一举扭转开战后不断失败的局面。

    可这次行军却成了一场灾难,他的軍队一直就找不到中国軍队的主力,对方不名誉的拒绝了正面交锋,不但沿河逃跑,还破坏沿路设施,烧毁当地农场,让史考特得不到物资。本来依靠河流,史考特的后勤依然可以得到保证,可对方竟然派遣大量的印第安骑兵骚扰他们的后方,让史考特烦不胜烦。

    如此追击了一个月,行进上百英里之后,当史考特的侦察兵汇报他们发现了敌军主力被挡在一个两河交汇的三叉地带之后,史考特做出全军压上包围对手的决定一点都不奇怪。

    他们确实成功包围了敌军“主力”,穿着中国正规軍队制服的一万步兵,以及数量偏少的炮兵。

    就当史考特要发动进攻之际,他的后方开始出现一支支让他讨厌的“印第安骑兵”,这些印第安骑兵,史考特已经了解的够多了,他们打仗,来去如风,沾之即走,绝不恋战,稍微给他们施加压力,他们就会撤退或者逃走。

    眼前就是敌军主力,史考特犹豫了片刻,觉得还是不能放弃围歼敌军主力的机会,于是安排一万人断后,负责阻挡“印第安人”的救援,用两万大军正面击溃敌军主力,然后再掉过头来收拾印第安人。

    当越来越多的印第安人出现在背后的时候,史考特发觉不对劲了,印第安軍队竟然超过了两万,跟他一直以来接受的情报不符。但也没有太过在意,他太关心眼前的敌军“主力”了。

    而且他已经发现,敌军“主力”正在尝试渡河,河上有一些小船出现。于是他急不可耐的命令发起进攻。

    进攻一开始,就不可收拾,身后的两万“印第安人”也发动了进攻,而且让人奇怪的是,他们竟然下马步战,列出了步兵方阵前进,还有炮兵配合。史考特一开始以为这是因为当地是河流汇聚地带,有许多低洼地带,不方便骑兵驰骋。

    但当“印第安人”跟他的后队接战之后,史考特就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后队竟然在正面交锋之下,被“印第安人”正面击退了。

    印第安人什么时候有了大规模正面作战的能力?史考特不清楚。但是他赫然发现,他面对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之前他用3万兵力借助河流交汇的三角地形包围中国軍队“主力”,现在他们反而被包围在了这个三角地带。

    但史考特也取得了一些胜利,他的主力把敌人“主力”已经逼近了一处河湾,对方丢弃了所有大炮和辎重,步兵拥挤在河滩上,完全失去了阵形,少部分已经往河里跳,希望能爬上人满为患的小船。

    史考特无法放弃眼前的美味,于是他抽调了五千兵力,用于增援后方作战,主力继续进攻河滩上的中国“主力”,结果后路继续战败,他一面压缩中国“主力”的活动范围,另一方面,“印第安人”也在压缩他的活动范围,形成了一个夹心饼的形势。

    史考特成功攻占了河滩俘虏了六千未来的及逃走的敌军“主力”,但为时已晚,他也失去了最后突围的机会,他的軍队被比如了三角地带,而且损失了三千兵力。但史考特依然信心满满,他依然拥有2万多軍队,敌人充其量也就2万人。

    史考特打算重新整队,再打一场正面战斗,但对方还是没有给他机会。两万敌军在后方开挖壕沟,修筑壁垒,同时这些“印第安人”的大炮未免太多了一些,不断轰击史考特的部队。

    等到史考特重整队形,开始发动攻击的时候,敌人的壕沟和壁垒已经有一定的规模,并且对方的炮兵对己方炮兵的打击很严重,大量在河滩湿地中的大炮被摧毁,无法移动。

    史考特命令步兵反复冲击,都无法奈何对方的壕沟壁垒,对方又坚决不肯正面决战。竟然就这样将史考特比如了绝境。

    而此时史考特已经发现,他似乎上当了。挡在他后路上的“印第安人”根本就不是印第安人,他俘虏的中国“主力”才是真正的印第安人,狡猾的中国人竟然把自己的軍队跟印第安人换了服装。用1万印第安人在河滩地带吸引自己,主力却绕道后方包围了自己!

    僵持了十天之后,史考特发现自己确实无法突破对方的壕沟壁垒,物资补给断绝,加上对方的炮兵持续不断的轰击,已经给己方带来了相当大的损失。

    史考特在确认他得不到援军之后,选择了投降!

    黄求还很大气的夸赞拜将:“你指挥的是一支正规军!”

    他把英国人评价美国軍队,同时让美国人骄傲的这句话再次送给了史考特。

    但史考特并不高兴,讥讽道:“您指挥的是一支民兵!”
………………………………

第三百八十五节 荣誉留给皇太子

    由于民兵的糟糕军纪,让民兵这个词汇渐渐带上了一层贬义,黄求还并没有因为对方讥讽自己带领的是民兵而生气,因为他带领的确实是一群民兵。

    美洲的兵役制度,跟中国国内类似,有战兵、辅兵和乡兵三级,而且美洲兵役制度,几乎就是黄求还一手打造的,他很清楚乡兵的水平。跟美国民兵半斤八两,所以他发现史考特带领的軍队战斗力相当于正规军之后,就放弃了跟对方正面决战,用了许多小计谋最终包围了对方,靠围困迫使对方投降。

    如果手里有一支能战的强兵,黄求还不会这么做,如果放在十年前,黄求还也不会这么做。但他手里没有强兵,同时他已经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了,少了些许火气,多了些许耐心,以及时间沉淀下来的城府,心中又装满了中国古代留下的大量阴谋诡计式的军事智慧,不但把战争看作是血勇之气的拼杀,更看成是尔虞我诈的猎场。

    欧洲军事学说诞生的时间较短,又跟贵族文化结合的太过紧密,带有大量温文尔雅的贵族习气,让他们在战场上保留了一些看似让人触动的文明成分,可实际上这是一种不成熟。战场是一个不讲规矩的地方,唯一的目标只有胜利。

    跟文化中许多现象一样,欧洲战场上留下的一些战争文化,被中国知识分子推崇,比如不崇尚杀人,对俘虏尤其是贵族俘虏优待,中世纪时候换取赎金,后来渐渐的成为一种双方认可的文明方式。战场上也不刻意去打击对方的指挥官,这被认为是不名誉的暗杀行为,中国则讲究的是擒贼先擒王。

    其实这些东西可以认可,但大可不必过于迷信,迷信是因为文化上的自卑。这些东西,在中国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在中国的贵族时代还没有终结的时候,在春秋的战场上,也大量讲究这些规矩。比如宋襄公参与争霸战争,跟楚国打了一场泓水之战。

    当楚国軍队渡河的时候,宋襄公手下谋士子鱼建议半渡而击袭击楚军,宋襄公拒绝,认为这是不符合礼仪的,等到楚军过河之后立足未稳,谋士建议攻击,宋襄公依然拒绝,表示要等对方排列好阵势。

    这场战争中,宋襄公跟手下谋士子鱼的对话留下了许多春秋时候作战的礼仪,比如“不以阻隘”意思是不依靠险关来杀伤敌人,“不鼓不成列”不攻击没有排列好阵形的敌军,“不禽二毛”不俘虏头发斑白的老人,“不重伤”不伤害已经受伤的人。

    宋襄公这些不趁人之危的君子作风,被战国之后“道德沦丧”的军事家们批评了数千年,成为不知兵的典型。

    除了宋襄公,战国之前,中国人的战争中,文明的成分还有许多。史书记载的楚国和晋国之间的战争。后世多将晋文公退避三舍当作一个计谋进行描述,但当时既然能够做出这种行为,说明这种行为是正常的,也是一种君子风度,因为楚国对晋文公有恩,所以他愿意退让一步史书记载,楚国打赢了晋国,晋军撤退,楚人并不去追击,因为不攻击逃跑的敌人后背,也是一种君子作风,更让人惊讶的是,看到晋军的战车陷进了污泥中拔不出来,楚军士兵还主动上去帮忙,这哪里像战场?晋军不但不惧怕上来帮忙的楚国士兵,反而嘲讽说,我们晋国可没有你们楚国那么丰富的逃跑经验才陷进来的。

    但中国的知识分子不推崇中国古人在战场上的脉脉温情,反而对欧洲遗留下来的战争文化津津乐道,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心理立场上的问题。

    春秋战国的长期混战,让战争道德急速下降,战场上的脉脉温情开始消失,以中下士大夫阶层推行的战争文化开始普及,这一方面说明,当时战争规模的扩大化,战争终于不再只是贵族之间的军事游戏,而开始成为一种民族战争。子鱼、曹刿这样士大夫阶层代表,开始站上了历史舞台,将他们的道德观念取代了君王这样的大贵族的道德观念,在战场上成为主流。

    战国中后期,秦军动辄杀俘,就已经完全没有什么温情了,不过在当时秦军的作为,也是不被接受的,所以留下了恶名,让东方国家认为秦国是蛮夷之国。

    秦汉之后,中国的战争形态开始从中原诸侯的争霸和兼并战争转为跟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征服与反抗之战,一拨又一拨的游牧民族南下掠夺,带来了更加激烈的草原战争方式,这时候道德更加下降,动辄堆积人头京观,屠城,拿人肉做军粮,已经没什么规矩了。

    西方也是如此,但要晚很多,到了一战、二战时期,贵族时代的风气基本绝迹,狙击战术成了一种堂而皇之的战术,到了21世纪,斩首行动都开始被军事界所推崇起来。

    但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这种风气还存在,有一个英国狙击手帕特里克弗格森,曾经在背后瞄准了华盛顿,但没有扣动扳机,原因是华盛顿正在离开,他不愿从背后射杀一个没有防备的敌人。否则历史就可能被改写,与此对比的是,英国指挥官却因为被美军狙击,导致许多战役的失败。著名的萨拉托加战役中,美军士兵莫西墨菲用线膛步枪在500米外,一枪狙杀英国将军西蒙弗雷泽,10天后英军投降。这一战,有北美独立战争转折点之称,这一枪,就是转折点之转折点。

    独立战争时期平民出身的美国民兵,战争道德没有贵族军官带领的英国軍队高,也是欧洲人瞧不起美国民兵的一个原因。

    中国軍队更不讲究这些,他们对猎兵的使用,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擒贼先擒王,而且不强求在战场上正面射杀敌军官,而是埋伏,隐藏,偷袭,刺杀对方的军官。史考特派兵突围的时候,躲在土堡之后的神枪手,就重点打击各种指挥战斗的美军军官,让军官伤亡比普通士兵打了很多,所以才多次突围未果,最后只能投降。

    问题不在于黄求还用什么战术,问题在于,黄求还手下的战兵去了哪里?导致他这样一个年轻时极为激进的人,不得不躲在筑垒之后跟敌人作战。

    美洲战兵高达三万人,加上常备辅兵,主力总计十万。黄求还手上却只有一万辅兵,剩下的都是一群临时拼凑起来的乡兵,要训练没训练,要纪律没纪律,还有上万印第安人,那就更无法无天了。

    美洲大多数軍队其实都被皇太子带走了,带去了南方攻打西班牙殖民地。所以黄求还才不得不依靠一万相对正规的辅兵,加上两万乡兵的兵力,跟美国軍队周旋。

    让皇太子带走主力,这是黄求还支持的,这是一个很冒险的决定,因为作为根基的中国北美,此时非常空虚,要面对的却是美洲大路上工业实力最强的美国,以及海军强国英国,一旦英国从加拿大南下,美国从东部西进,从南部北上,整个落基山以东的中国领地就有倾覆的危险。

    可黄求还还是让南下的皇太子带走了大多数軍队,因为他很清楚,他败的起,皇太子败不起!

    他黄求还可以往脸上抹黑,但皇太子必须不断为脸上涂抹光彩,所有的脏活累活,黄求还来干,所有光鲜亮丽的事情,皇太子去享受。

    这并不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的争功,而是黄求还心甘情愿的,他要让皇太子平稳的登上皇帝的权位,为此他不惜背负所有责任,甚至丢官的风险。因为皇太子能不能登上皇帝宝座,关乎着他们这一代人的理想,关乎着中国的未来走势。

    黄求还是少有的,没有去法国留学,而身居高位的大将。他身上带着深刻的本土印迹,他崇尚诡诈之术,可如今的軍队,全是按照法国大革命那一套理念组建的,带着浓厚的拿破仑特色。

    黄求还跟那些法国派军官格格不入,他打仗喜欢天马行空,喜欢大范围机动迂回,而对方却喜欢堂堂正正的地面决战,这种谁的火力强,谁的人马多,谁就赢的战术,简直跟个傻瓜一样,让黄求还向来不喜欢。

    但这只是他个人的喜好,到了他这种年纪,已经不再跟那些人争吵了,因为他早就看透了战争,打得赢就行,怎么打其实无所谓。

    他开始更多的看向政治,一个军人,一旦开始思考政治,是十分危险的。所以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亲自参与政治,至少在中国这种文官把武将看作祸端的国家,是不可能的。他需要通过皇太子来完成这些,他对政治上最不满意的是,是那些沾染了欧洲文化的文官们,总是不断的谈判谈判再谈判,最后将士们浴血奋战的结果,反而成了他们谈判桌上的牌面,将士的鲜血,不过是一种工具。

    他痛恨这些现象,以他的世界观,他早就不愿意跟英国这些国家进行外交暗战了,早在十年前就应该通过一场战争吞并印度,也就没有现在这些事了。

    他这些想法,他一个军人根本做不到,因为从皇帝到官僚系统,都不接受这一套。

    幸好他接近了皇太子,他发现皇太子跟他是一样的人,而且他发现皇太子比他更加雄心勃勃,黄求还不过是希望用军事争霸天下,而皇太子竟然渴望建立一个大一统的世界。
………………………………

第三百八十六节 围歼西班牙軍队

    皇太子周继统此时正坐在圣地亚哥市政厅中,他接见了来自南方的马普切人,这是当地一只骁勇的生番部族,周继统希望招揽他们。

    西班牙对南美印第安人的征服,大多数是成功的,但马普切人是少有的例外,由于无法征服,西班牙政府不得不在1641年跟马普切人签订了和平协议,将比奥比奥河以南划为马普切人领地,允许他们独立,之后开始转而进行文化同化政策。

    进行了一百多年的同化,通过对信仰和习俗的逐步影响,殖民文化一点一滴地渗透到马普切人的生活之中。智利脱离西班牙之后,曾尝试将马普切人并入智利,划为保留地。但随着智利独立政府很快被西班牙镇压,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周继统并不是周琅,他并不打算把南美殖民地还给西班牙人了,所以他占领一地,就要控制一地,统治一地。

    西班牙人统治南美依靠的是殖民地政府,而且逐渐改变了过去那种压制本土白人势力的做法,转而拉拢利用当地白人族群,大量任用土生白人作为官员,大大缓解了跟土生白人势力的矛盾。

    西班牙白人、土生白人,这是南美的优势民族,但优势体现在他们占有绝大多数种植园和矿藏等财富,而不是体现在人口上,智利总人口只有150万人左右,西班牙白人和土生白人加起来都不到20万人,混血人口却有将近80万人,南方马普切人不算在内的印第安人只有30万人,马普切人作为一个独立的势力,却拥有10多万人十分值得拉拢。

    西班牙白人和土生白人,是周继统要排挤的势力,混血人口,是他拉拢的主力。这些混血人口,其实大半血统都是印第安人血统,不管是西班牙白人,还是土生白人,都看不起他们,不愿意跟他们联姻,他们的祖先多半是那些耐不住寂寞的单身汉们的私生子。他们也看不起印第安人,除非底层混血人种,他们很少跟印第安人联姻,他们已经成为第一大种族,自己内部通婚已经可以满足传承。

    他们跟印第安人一样,缺少财富,跟印第安人不一样的是,他们不得不依附于西班牙势力,为西班牙政府当兵,为土生白人的农场工作。所以他们比印第安人更有文化,但却又比不上白人,算是受压制的种下阶层。

    印第安人则是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的边缘人,不是殖民政府不想接纳同化印第安人,而是顽固的文化和偏见,让印第安人很难在白人社会中立足,他们无法在白人的城市里谋生,只能在印第安村落生活,文化十分落后,跟欧洲文化脱节。

    尤其是马普切人,甚至保持了大多数传统文化,比西班牙人统治区的其他印第安族群还要落后,被周继统视作生番。

    相比秘鲁,智利的土著要少很多,周继统攻占利马后,很容易招募了一支为数众多的印第安軍队,派遣自己的军官任职高层,拉拢了一些混血人种担任中低层士兵,招募了大量半同化状态下的印第安人,组建了智利辅兵,让他们去围剿镇压躲藏在乡下种植园中的西班牙殖民军和土生白人軍队。但在智利,印第安人比混血还少,让他很难组建起一支纯粹的印第安軍队,所以才不得不拉拢马普切这样的生番。

    今天终于成功说服了对方,他们愿意派遣部落軍队跟皇太子的軍队配合,联手清剿躲入身躯的西班牙軍队,皇太子向他们提供一万人的武装,并继续支持他们的独立。

    做完这些事情之后,皇太子没有继续南下,拉普拉塔哪里的制海权无法控制,就无法占领那座海港城市,这一点他还是很清楚的,目前提供给乌拉圭驻军的武器装备,都需要走私的情况下,派遣大军攻占越多的地方,等于是向英国的海上封锁圈中派遣更多的困军。

    他转而北上,在利马少做逗留,听取了当地势力的汇报,发现情况良好。有部分土生白人已经选择跟他合作,他封这些人爵位和官职,换取他们的忠诚。组建的新政府也越来越有控制力,只要保持制海权,西班牙人像卷土重来,几乎不可能。

    他继续北上,沿途攻占了巴拿马城,但没有继续发动攻势,因为通往另一边的道路,隐没在热带雨林之中,虽然有官方道路,但道路条件并不好,占领巴拿马城也主要是起到防御意义,防止西班牙軍队,从欧洲通过巴拿马地峡快速通往南美西岸。

    甚至攻占巴拿马城只派遣了一支偏师,主力随着皇太子马不停蹄的北上,他需要抓紧时间返回北美,春天已经到了,英美两国的軍队随时都会南下作战,他需要立刻支援黄求还,否则他很担心,依靠几万乡兵守不住落基山脉以东的大平原地区。

    很庆幸,黄求还的指挥足够狡猾,作战经验足够丰富,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不断跟美国人周旋,甚至俘虏了一支美国主力軍队,但大多数地方只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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