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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天涯-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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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换了个姿势,身体缩在软软的沙发上,慵懒得像一只优雅的波斯猫,嗓音温软,带着淡淡的笑意:“哈,你这么大方要请我吃西餐么?好,时间地点,你定!”

    “算了,当我没说,你这个无耻加无赖的恶霸,我说不过你!”林晓筱不悦的皱起眉头,自动过滤他的话。

    何晟年却像是听到了什么很好笑的事情,腾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看着她在厨房中忙碌的背影,心底浮起一抹暖意:“哈哈,林晓筱我付你饭钱吧,不过你要每天都给我做饭!不然,我就一直赖在这里不走了”

    “那你赖着吧,黄思雨会收拾你的!”林晓筱才不觉得他会有这么好心,几年商海历练,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资本家,落在他手里,肯定会被榨干了,所以说做人还是要有远见,她在心里庆幸自己的聪明才智。

    “我看她会觉得我们两个发生了什么事情,比如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天雷勾地火,说不定还会逼着我把你给娶了!你说,有没有这种可能?”

    “果然,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我看她会将你扔出去的,在这里白吃白喝还有理了么?”

    “那倒也是,按我的条件来说,还不要饥不择食的地步,你这要身材没身材,和我差不多她不可能那么没有眼光误会这一点!”何晟年像个鬼主意得逞的小孩子笑了起来。

    林晓筱却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被这个人的一方冷嘲热讽,搞得快要神经错乱了,为什么一直都揪着这种问题不放呢?就算只是旺仔小馒头,她也愿意,和这个人有什么关系么?

    她终于不想再说话了,专心致志地做自己的事情,良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何晟年顿时觉得索然无味,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将电视频道从第一个跳到最后一个,又跳回去,来来回回数次,终于忍受不了,嚯地站了起来,想冲进去说些什么,就闻到一阵诱人的香味。

    林晓筱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盘子从厨房出来了,白瓷如玉,装着色泽诱人的烩饭,浓郁清亮的汤汁将莹白的米粒裹得均匀,还有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勾动着胃中的馋虫。

    何晟年眼睛亮起莫名光彩,以为是给自己的,笑嘻嘻地走过去,伸手就要去接,她毫不客气地打掉了他伸过来的手,狠狠地眄了他一眼,恶声恶气地说道:“你有手有脚吧?自己去端,姐姐给你做了就算不错了,还要我给你端,是不是还要我喂你吃啊?”

    “如果你坚持要喂我也可以勉为其难!”何晟年很是小媳妇地走进厨房,充满了怨气。

    “你说什么?”林晓筱听到他的话,目光像刀子一样射过去,若是能杀得死人,他早就被大卸八块了。

    听到这么有杀气的声音,他立即缩了缩脖子,很是屁颠屁颠地摇摇头,讨好似的说道:“没什么,说你的烩饭做得很好!”那种姿态很狗腿子,林晓筱忍不住笑了起来,然后大口大口地开始吃盘子里的饭。

    两个人像是饿了八辈子一样,狂风卷残云,将之扫荡一空,何晟年的眼睛里有明显的诧异,不知是不是因为比想象中的要好吃。

    “我以为你会对我吃的这份动点手脚,没想到你这么好心呀!”他的表情很诚恳,看得出他是在称赞着饭做的好吃,可是林晓筱看到的是他眼中的怀疑转为不可置信,然后变为惊异,好像他是个患了受虐症的人,林晓筱不欺负祸害他,他不心生感激就算了,还不习惯了。

    她在心里反问,我有那么坏吗?伦家一直都是根正苗红的好少年,不惮你用最恶劣的心思来揣度我的为人,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姐姐行的正坐得端,走我的路,让别人闲言碎语去吧。

    她深深地看着何晟年,说出来的话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我说你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不过你倒是提醒我了,有机会我要在你的饭里放很多辣椒油,让你受点折磨!”

    “我以为你会要放砒霜,没想到竟然没这么坏呀!哎哟,看来我要重新评估你了!”何晟年更加惊奇地看着她,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那种表情怎么看怎么欠扁。

    林晓筱却很淡定,对于他的冷嘲热讽,权当自己被狗咬了一口,你见过谁被狗咬了还会反咬回去么?没见过对吧,所以她连眼神都懒得给他一个,将盘子收了,推到他面前,笑语嫣然:“诺,你洗碗,就当是一餐饭的报酬!啊,记得顺便把厨房里收拾一下,不要打坏什么东西哦,不然按照十倍的价格赔偿!”

    “你真黑”

    “彼此彼此!”

    下午回学校上课,何晟年死皮赖脸地要送她去,美其名曰,当一回护花使者,以免路上碰上什么不长眼的流氓,那可就不好了。

    林晓筱推脱不过,只好由着他来,笑得无奈的同时,心中却在不停地腹诽,你当护花使者,我看是我保护你才对,你那细胳膊细腿,禁不住几下折腾,就嗝屁了。

    何晟年仿佛猜到了她的心思,特别真诚地说:“晓筱,你不要误会了,我不是担心你会被他们欺负,而是觉得他们会被你修理得很惨,他们是小流氓,打坏了不要紧,可是破坏了花花草草就不好了!”

    他的眼睛睁得很大,闪着一种叫做纯洁的光芒,表情也是特别诚恳,比她兜里唯一揣的毛爷爷都要真。

    林晓筱闭上眼睛,昂首挺胸,阔步向前走,极力想要忘记他刚刚的表情,可是胸口却像是有什么东西塞住了,堵得慌,她有些自嘲地笑道,不会是突发性心肌梗塞吧,大好青年,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的,不能就这么死去,本来只是想要派遣愤懑的情绪,却觉得内心越来越不平,恨不得将这个卖萌装乖的男人扔到外太空。

    何晟年最会做的就是察言观色,知道林晓筱快要憋不住了,只要再加一点点火,就会彻底燃烧起来,他不想惹她生气,所以就真的乖起来了,讨好似的,垂着头,像个小媳妇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

    刚刚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何晟年俊朗的外貌就引来了很多热切的目光,那些女的像是没见过男的一样,目光紧紧跟随着他,站在他身边的林晓筱就成了若干外貌协会的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她嫌弃地瞟了一眼身边的人,简单的打扮却衬得他气质出尘,长身玉立,其华灼灼,眉眼舒朗,确实阳光帅气,而且二十七岁的他,更是比大学的男生多了一种成熟,更加容易惹人瞩目。

    再看那些人目光中的热切,林晓筱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她们太丢人了,花痴也要有个度呀,不要做得这么明显,真丢女同胞的脸,她现在又开始后悔了,为什么不能再坚持一点,怎么可以轻易屈服,答应他的要求呢?这以后完全就是个活靶子,会被人用目光射出千万个窟窿,然后一命呜呼。

    她一点也不想和何晟年靠得这么近,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就是那么讨厌,性格太不讨喜了,例如他,明知道那些女生如狼似虎地盯着他,恨不能将他身边的她拖走,换成自己,他却装出一副天真的样子。

    “晓筱,你的同学真热情,向我们行注目礼么?你是不是应该和他们问个好呢?”说着,他就很大方地向她们招招手,笑容那叫一个明媚,好像他是在天安门广场上检阅军队一样,当自己是亲民大使么?

    他走了,却给林晓筱留下了一个很大的难题,她默默地看着他渐渐走远,心中将所有骂人的话都骂了个遍,甚至在祈求上帝开开眼,让他不小心绊倒一个障碍,摔一跤,出个丑,可惜现实和想象的差距从来都会让人失望不已,有道是肉的理想蔬菜的命。

    默哀了三分钟,为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她走向自己上课的教学楼,心底默念着,看不见我,我有隐身草,依旧是事与愿违,一个平时系里和自己关系还算不错的女子走了上来。

    她有个讨喜的名字,高媛,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平日里八面玲珑,和很多人的关系都挺不错,林晓筱平时和她见了面,也会打个招呼,但也仅限于此,此时看见她故作大方地来套近乎,心里很是厌恶。

    “晓筱,刚刚那个人是谁呀?是你的男朋友吗?”高媛本想装作毫不在意,可是她眼中的期待却出卖了她的内心,她和那些肤浅只看外表的花痴没什么两样。

    林晓筱耸了耸肩,摇摇头,含糊不清的敷衍起来:“不是,他是我以前的同学!怎么了吗?难不成你看上他了?我可告诉你,不要被他纯洁的外表骗了哦,那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

    “啊这样啊,我只是随口问问罢了,没什么其他的意思他在哪个学校呀?”高媛眼中闪过一抹慌乱,脸上也有可疑的红霞,但她很快掩饰过去了,开始盘问何晟年的家底。

    林晓筱心底冷笑一声,面上却不动声色,凉悠悠的说道:“他没有读书了呀啊,时间快到了,我先去上课了,我的老师可是个老古板,严厉的要死,迟到一分钟就要啰嗦半个小时”

    她装作无意地看了一眼手表,歉意一笑,甩开高媛,当做没看见她眼中满满的失落和怅惋,迅速地跑上楼,赶在上课铃响的前一分钟,踩点进了教室,避免了被罚站的尴尬。

    蓝冰已经帮她占好位置了,她其实有些奇怪,蓝冰的家世挺好的,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小姐,她却没有丝毫大小姐脾气,还会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上好每一节课,认真做笔记,每个学期都会拿奖学金,虽然她也会,但那是迫于无奈,但她不说,她也懒得问了,反正只要两个人好好的就够了。
………………………………

第二百六十章 匆匆

    第二百六十章匆匆

    林晓筱在学校的生活很平淡,比水还要平淡,吃饭上课图书馆,偶尔会泡在蓝冰的宿舍,和她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本来是个认床的人,却在蓝冰的影响下,改变了这个坏习惯,但仅限于对象是蓝冰。

    甚至一场恋爱都没谈过,就像是何晟年说过的话,她只能是他的,所以她拒绝了,当然这只是一个事实而非的理由,她甚至因此成为了系里美女排行中的一员,说什么清高冷淡,其实说白了就是难上手,对于他们的评论也懒得动动手指,一笑视之。

    甚至有人传言,她不想谈恋爱是因为心系蓝冰,因为她们可以说得上形影不离,白天勾肩搭背,尽显流氓本色,甚至一起跑到校园里的情人林里,扮鬼吓唬那些卿卿我我的小情侣。

    林晓筱有的时候会和蓝冰讨论,两个人是不是心理阴暗,却没能得出个统一而有道理的答案。

    她还是觉得这样平淡的生活很惬意,很享受,从来没有想过会和蓝冰分离,她们互相约定,做对方的伴娘,但是林晓筱的伴娘早已经被人预定了,所以,蓝冰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当她的伴郎,那一瞬间,她趴在她的肩头哭得天昏地暗,说了一句人神共愤的话,哪怕世界末日,也要十指相扣,见证友谊的永恒。

    流言终止的那一天,蓝冰离开了,毫无预兆的离开了她的生活,只留下写着林晓筱亲启的信封,从此以后,茫茫人海,就再也找不到她的痕迹,就像是一滴水被阳光蒸发了,什么印记也没有了。

    她走了,带走了所有的东西,除了回忆。

    林晓筱经常会在风雨飘摇的夜晚,坐在窗前,看着深蓝色的天幕,电闪雷鸣,独自回忆和蓝冰之间的点点滴滴,她总觉得自己是个健忘的人,只有通过不断的回忆,才能将她一直留在心里。

    手指一遍一遍摩挲过信纸,漂亮的蓝紫色,干净的字体,透着一丝桀骜不驯和无奈,只写了短短几个字,我走了,勿念,记得幸福她反复咀嚼过数遍,能一笔不差地将它复制下来,却怎么也想不通她突然离开的原因。

    只记得初见时,她明媚帅气的脸庞,带给她瞬间的惊艳,而后就是再也忘不掉的日子。

    不是恋人,单纯的友谊,却有种刻骨铭心的温暖,在每个夜晚,跳动在她的左心房,陪伴着睡过去。

    直到有一天,她收到一个包裹,潜意识里有个声音告诉她,是蓝冰,她抓着送快递的人追问了很久,却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只能拆开包裹,里面放着一个小巧的录音机,,是她钟爱的物体。

    按下放音键,短暂的一段空白,蓝冰的声音穿透了时空,稳稳地落入她的耳朵,绕进她心里。

    “昨天,我认识了一个叫林晓筱的女生,是个清秀安静的女生,但骨子里却是一个不安分的人,力气大得惊人,竟然用公主抱将我抱了回来她就像一道光,好温暖!”

    “我去了她和那个姐姐的家,看到她屋子里数不清的漫画书和周边,只觉得这个人真是可爱得紧一点也舍不得离开她!真想将她变成巴掌大小,就可以随时戴在身上了,可是这样好像太霸道了!”

    。。。。。。

    “今天,何晟年又将她送到学校了,虽然她说两个人只是朋友,可是何晟年肯定对她很上心,浪子回头金不换,真希望他会带给她幸福有的时候,我都会怀疑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她了”

    “我发现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头发也快开始掉了,不知道留下的日子还有多少,说好了要在晓筱结婚的时候给她当伴郎,但是时间好像不允许了,老天,再让我多撑一段时间吧!”

    林晓筱按下暂停键,蓝冰的声音那么熟悉,可是她没办法再听下去了,她怕自己会因此疯掉的,孜孜不倦地记录着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情,不管平淡还是浓烈,她都一一录下来了,从来都丢三落四的人在这件事情上却有惊人的毅力,雷打不动,整整两年,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整整两年。

    林晓筱紧紧攥着录音机,环着膝盖,眼泪汹涌而出,好像天上的雨水都落入她的眼里了,咸涩的液体爬满了一张脸,顺着嘴角灌进她的嘴巴里,变成了一颗嶙峋的玻璃珠子,扎进她心底,璀璨晶莹,却无法触碰。

    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蓝冰家庭情况那么好却会很努力很努力的读书,明明那么喜欢玩英雄联盟,还会抽出时间去泡图书馆;为什么张牙舞爪像个小痞子,穿衣打扮都是朋克风格,长着一张漂亮明媚的脸却从不曾想过谈恋爱;为什么每次何晟年送她到学校的时候,总会叹息为什么还不答应他;为什么有着柔软的头发,却坚持要剃成一个很非主流的发型,将鬓边全都推平了;为什么。。。。。。

    因为她不想留遗憾,因为生命所剩无几,她要用有限的时间更多的完成自己的目标,可是老天却不曾给她机会,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子呢?所求不多,却残忍的剥夺希望

    她麻木地任眼泪肆意流淌,听完了最后的录音,她的心空荡荡的,仿佛哪里破了一个洞,风呼啸而过,脆生生的疼痛,身体也因此变得冰冷,录音的最后,是越来越弱的呼吸声,伴随着一声刺耳的笛声,戛然而止。

    她曾经在医院里呆了半年,太熟悉那个声音的意思,表示一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她设想过蓝冰真的出了什么意外,却没想到等来的是这样的结局,她一定是担心自己最后的样子太苍白柔弱,和她以往的帅气明朗不符,所以才会一个人躲起来,在孤独中默默逝去。

    她坐在沙发上,脸埋在双臂之间,像个无助的孩子,没有蓝冰,也就没有了她依赖的温暖,曾经是那样信誓旦旦,还没等到新的世界末日,却在与时间和疾病的赛跑中失去了先机,然后溃不成军。

    她给了林晓筱自己仅有的温暖,索取的却是那样的少,连在生命的尽头都没有给她机会陪伴着走完最后一段,林晓筱忽然自责起来,为什么那么后知后觉,连每天形影不离的人发生了什么也没能察觉。

    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直到夜幕降临,她荡回自己的卧室,身体缩在薄被之中,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顶了个鸡窝头,在何晟年设的特殊铃声中从床上爬了起来,像是个没事人一样洗漱,吃早餐,收拾书包,除了两只眼睛有点水肿,像缩了水的桃子,并没有其他一样的地方。

    她变得越来越活跃,单纯地指说话,性格越来越像蓝冰,陆铭刚开始还有些不习惯,可是看得多了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只是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沉默,充满了担忧,可是深究一番,却没有发现异样。

    林晓筱将自己的时间又压缩了不少,靠着寒暑假打工赚来的钱再加上家里的补贴,她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学习上,上课的时候就像是打了鸡血,以前总觉得是催眠的课,现在听起来也是津津有味,整个就是学霸附体‘

    不懈努力之下,她收获了不小的成果,成绩好到爆表,各种奖学金,让她可以很大程度的改善生活。

    而至于最喜欢的英雄联盟,她终于不再是个被人压着打的小菜鸟,那些曾经总是无法用得顺手的技能,她可以很轻易地用出来,即便是简单的技能,在她手里也颇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她像一个人格分裂的人,一面是像蓝冰那样事事都优秀的人,一面却是她本身,两者说不上完全相反,却是相互矛盾的,但是他却像是小说里的大侠,将两种技能完美融合在一起,运转自如。

    时光荏苒,匆匆似水,时间是一种万能的药,将很多伤口都抚平了,林晓筱也感觉她没有那么伤心,蓝冰死的阴影似乎已经淡去了,越来越少次数想起她,她也不会再自责,像一只无助的小兽,困在后悔织就的迷宫里,茫然乱撞,迟迟找不到出口,每撞一次墙壁,就会让她痛一次,没有头破血流的惨状,却在她心里留下越来越深刻,越来越无法磨灭的伤痕,再强力的药也无法愈合那道伤口。

    大四的时候她已经是专业成绩最好的人了,在别人开始着急工作的事情时,她还是习惯性地泡图书馆,对于工作的事情真的一点也不担心,不是那种只适合男生的专业,只要成绩以及各方面条件没什么大问题,都能顺利地毕业找工作,她只是喜欢上看书的感觉。

    坐在操场的台阶上,天空有种灰蒙蒙的雾气笼罩着,蓝的一点也不纯粹,大片大片的白云连绵,在草地上投下不规则的剪影,林晓筱的眼神空洞而迷茫,不由自主地想起蓝冰说的话,以后一定要去大理,看看苍山洱海,看那里比画还要漂亮的蓝天白云。

    心跳忽然漏了一拍,有种莫名的抽痛,一阵一阵,隐隐约约,没办法遏制,也没办法舒缓。

    手机铃声忽然大作,摁掉了一个又来了一个,无奈拿出手机,是黄思雨的连环夺命call,她这个时候特别郁闷,好不容易想要装一下淑女,抬头45°一脸忧桑地看着天空,做小清新,偏偏有人就是这么不解风情。

    电话刚刚接通,她气急败坏的声音就通过电流从遥远的彼岸传了过来,嗓门大得好像刚刚吃了大补丸。

    “喂,林晓筱你还想不想用最低的价格租到一个位置环境房子了?竟然敢挂我电话,是不是活腻歪了?”

    “大姐,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你能不能秀气点啊,都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咋咋呼呼,活该你嫁不出去说吧,到底什么事,如果没什么大事还这么烦我的话,回家用分筋错骨手给你疏通筋骨”

    “好啦,快点出来陪我逛街我在你们学校外面的那条商业步行街上的咖啡厅,限你五分钟出现在我眼前”

    “啊喂喂,你”

    林晓筱一听到陪她逛街就特别想摔了手机,她实在想不通,一个本来只爱t―shirt,牛仔裤,板鞋的女生是怎样练就成为一个踩着双12厘米的高跟鞋,蹬蹬蹬地走在人潮涌动的商业街,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能健步如飞,从街头走到街尾,一逛就是四五个小时,气都不用换一口。

    见识过黄思雨逛街,她就能明白,为什么男生陪女朋友逛街总是会不情愿,花钱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你见过为了买一双凉鞋,将街上的店子逛了个遍,并且将每一双看得上眼的鞋子都试穿过一遍,却不能买到一双真正合适的,然后又重新逛一遍的人吗?她就是这样的人。

    林晓筱曾经无比困惑的问她为什么,她说等到你工作以后就会喜欢逛街了,那种通过地毯式的搜索找到你中意的东西,会让你觉得心情特别舒爽,其实买东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特别有成就感。

    她听完她的理由之后,一个星期都处于梦游状态,因为她觉得黄思雨这样的女人实在太恐怖了,不达目的不罢休,于是她更少地去逛街了,而且尽量避免和黄思雨一起逛街。
………………………………

第二百六十一章 将淡定进行到底

    第二百六十一章将淡定进行到底

    林晓筱来不及思考到底要不要去,腿已经不受控制的跑起来了,她为自己有这么一个损友而感到无比悲哀,用黄思雨的话来说,朋友要懂得合理利用,你这么个大闲人,不多使唤一下,岂不是浪费资源?

    所以每次她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脑子里,林晓筱的身影永远是第一个蹦出来的,比她男朋友还出现的勤快。

    跑到那家咖啡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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