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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倾天-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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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旁边还站着一个高大的青年,二十来岁的模样。眼神犀利,手中长剑,剑意潇洒空灵,每次出剑,必定会将几根箭矢准确的剥开。

    其实以他的实力,完全可以全身而退,但是既然是师妹在车里,那么即便自己拼去了性命不保,也要保她周全。

    十几分钟之前突然听到一声豪壮的吼叫,然后师妹便令她家的仆从将马车朝着声音传过来的方向赶去。

    秦思远一向是最佩服小师妹的决断了,她说朝这方面去,那绝对就是因为这方面确实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但是一直跑了十几分钟,却不见一个人影,按照此时马车的速度,最起码已经跑出了十几里的距离了,难道师妹也有失手的时候。

    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高手,更别谈出手救他们了,刚才的那声吼叫估计是那只异兽发出的。

    现在这个距离估计已经入城无望了,怎么跟这伙人周旋才能救出师妹。

    正当他努力在想对策的时候,后面的马贼明显是没有兴趣再戏耍他们了。

    身后的那个领头的马贼,双手一挥,两边的马贼便加快速度冲了上去,看样子要把马车包饺子。

    任凭赶车的大汉怎么驱动骏马,都无法延缓包围圈的合拢。

    李轩在远处看的清楚,两翼冲在最前面的马贼,从怀里掏出了一根金丝长绳,长绳的两端各系着一个成人拳头大小的铁球。

    两人几乎是同时出手,两条金丝长绳从车厢的轮子空隙穿过,绞到了马车的承轴上。

    一阵刺耳的咯吱身响起,马车的承轴断裂,车厢的前面两个轱辘直接飞了出去。

    车厢失去平衡,整个前身就要栽倒在地上,便在这时,秦思远手中长剑挥出,马匹与车厢之间的铁链尽数被斩断。

    一个翻身飘落而下,手掌搭在断裂的车辕上面,双脚抵地,硬是划出了一条长达十多丈的沟壑,马车才堪堪的停了下来。

    而真别说,这秦思远虽然身板看起来不是太有爆发力,但是这招霸王扛鼎使的还真不赖。

    刚才车辕断裂,车厢前冲,加上车厢本来的重量怕不下五千余斤。

    这五千斤的力量就被秦思远硬生生的抵挡下来。

    直到车厢彻底停下来,秦思远面色如常没有没有一丝变化,而驾车的那个汉子也从地上翻身而起,来到车厢前面。

    只见他伸手在车辕一处按了一下,便见车厢的四个拐角同时撑出了一条横木,深深的扎如土地中。

    整个车厢被抬高了两寸的距离,牢牢的固定住。

    那精壮的汉子一手把后背的利箭拔出,箭上的倒刺带出了不少血肉,但是他却恍若未知。用一个破布条匆匆的绑扎了一下伤口,便从车辕下方摸出了一双短刀。

    双手挽了几个刀花,双眼盯着前方的马贼。

    这时候十八个马贼已经下马,将车厢团团围住,弩箭收腰,弯刀列阵,只要老大一声令下,便要将眼前之人分尸。

    秦思远不禁叹息,难道今天便要交代在这了,不过有师妹相陪,有什么不开心的那。

    想到这里秦思远精神一震,先前的颓势一扫而光,长剑在手,目光逼人。

    为首的马贼是个三十多岁的精壮汉子,流着一撇八字胡。

    手中没有武器,但是那一双铁拳却比任何武器都要可怕。

    前不久秦思远才亲眼看见这双铁拳结果了师妹家里的两个供奉。

    那两个供奉可都是实打实的二流上阶,比自己也低不到那里去。

    自己对上此人几乎没有胜算。

    “我家主人久仰林小姐大名,只是想要请林小姐到长嘴山领略一下异域风光,本没有任何恶意,为什么最后搞到这种地步。”

    那个精廋汉子一脸可惜的样子,只是他此时目光中都是戏谑之意,那有半点可惜的模样。

    “不管你们是什么人,想要见我师妹那便从我身体上踏过,否则别想靠近一步。”秦思远声色俱厉。跟在他旁边手握短刀的汉子,也是目露凶光,一副随时拼命的样子。

    “你小小年纪就已经达到了二流巅峰的实力,而且《覆雨翻云》已尽的其中真意,假以时日未尝没有一骑绝尘的机会。看来你应该是天象宫的核心弟子,何必要来趟这趟浑水。”精壮那人不无可惜的说道。

    “既然你知道我们是天象宫的弟子,还敢对我们下手,难道你一点都不担心天象宫的怒火。”秦思远以为这男子知道自己师承后会有所顾忌。

    但是却不知道,那精壮男子洒然一笑,说道:“天象宫虽然势大,却不一定能够骑在我主人的头上,所以你的小算盘是打错了。”

    “不过我也不想无故竖敌,只要林小姐愿意跟我走,你们两个可以安然离开,主人绝对没有恶意,这一点你们要放心。”

    那精壮汉子看起来还是很有耐性的样子,以他的身手,秦思远和旁边的拿着短刀的仆人未必可以当得了,而且四周还站着一拳虎视眈眈,战力卓越的马贼。

    “小兄弟,我的耐性是有限的。”

    秦思远打定主意不会让这汉子带走师妹,也不多说废话。

    剑气纵横,一道道细碎的剑气便如同是磅礴大雨,倾势而下。秦思远一出手便是最强一招。

    但是雨幕刚刚才布好,下一瞬便四下飞散看来。

    秦思远的身体被一股凌厉的拳劲轰退了十几丈远,手中长剑化作了碎片。

    而随机而动的持刀仆人也倒飞回来鲜血长流,驻道而立,慢慢蓄劲准备下一次的出手。

    刚才那一下七成威力都被秦思远当下了,波及到他的一部分拳劲并没有将他打死。

    既然没有死,那就要再次出击。苟且偷生从来不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死士,随时为主人牺牲是每一个死士从小就被培养的信念。

    秦思远回忆刚才那一拳的威势,心中顿时死灰一片,这个马贼最少都是一流高手无疑。

    那强大的一拳让他没有半点反抗的机会。

    此时全身受损严重,便是想要爬起来都很困难。

    秦思远没有死他能够理解,但是那持刀仆人不但没有死,反而还想反击,跃跃欲试。

    道三决定这一次一定要把这只臭虫碾死。

    正在这时一道轻灵悦耳的声音传了出来“阿布,不要再打了。”

    车厢的们打开了,一个年轻的丫鬟推着一个轮椅走了出来,轮椅上坐着的就是林姑娘。

    此时林姑娘带着一个浅露,看不清面貌,但是听她的声音应该是个年龄不大的小姑娘。

    “师妹你怎么出来了?”秦思远一脸焦急之情。

    “既然这位先生盛情相邀,毓淑自无推脱之礼,但是请先生可以信守承诺,放他们二位离开。”

    手持双刀的阿布,在听到主人的命令后,虽然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但是还是听话的放下了刀。

    “林小姐果然是个明事理的人,只要您与我走一遍,我保证他们和你都会毫发无损。”

    “那便走吧。”林毓淑淡淡的说道,后面的丫鬟便要推她过去。

    “小云你也留下,相信这位先生会把我照顾的很好。”

    “小姐你……”小云泪眼婆娑便要随着小姐一起去,但是在小姐平静的目光下,她还是选择了放手。

    小姐的脾气她是知道,认准的事情就是八头牛都拉不会来。

    “不知先生怎么称呼?”林毓淑问道。

    “好说,林小姐叫我道三便好。”道三回道。

    “那么便麻烦道先生将我这三个家人送到城中了。”

    “林小姐但请放心,一定安全送到。”道三说着朝几个马贼吩咐了一下。

    便有三个马贼让出了马匹。

    “师妹你不准去。”秦思远大声的喊道。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你们先回去把,不要让姐姐担心。”说着便转过身朝道三那边滑去。

    道三剑事情办得差不多了,便跳山一匹马上说道:“还要委屈林小姐与我共骑一马,您的马车估计是用不了。”

    林毓淑迟疑了一下,还是朝道三那边滑了过去。

    “慢着。”一个突兀的声音出现在这里。

    道三看着不远处那个穿着兽皮的男人,眉头不由一皱,心中暗惊,这个人是什么时候靠近的?自己竟然不知道。

    “不知阁下是是何意?”就凭这个人悄无声息的来到这里,就值得道三重视,轻易不愿意得罪。

    “咱们可是同行啊。”李轩笑着走了过来。
………………………………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杀无赦

    不占便宜的流氓不是一个好流氓,同样不抢银钱的马匪不是一个好马匪。

    李轩指着道三说道;“你到了我的地盘,抢了我的东西,你说我是什么意思。”

    道三一辈子走南闯北四十几年,自忖什么样子的人都见过,但是像李轩这样的人还真的很少见。

    如果不是忌惮李轩可以悄无声息的来到自己这么近的地方,他不介意一掌将这个野人拍成肉泥。

    李轩现在的一身打扮还真像是一个在丛林中长大的野人。

    不羁的兽皮的大衣,粗狂张扬的长发,整张脸除了一口大白牙和黑怕分明的眼珠外基本上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既然阁下发话了,那么便报个价,我尽量满足你。”这么多年行走江湖,练就了道三灵敏的直觉。

    直觉告诉自己,对面这个野人一样的汉子,有着荒古凶兽一样嗜血的气息。

    这股气息虽然被尽力遮掩,但是哪怕是释放出了一点点也足够让他心惊了。

    像这样的人物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才能够早就这么重的煞气。

    此人虽然实力还没有真正的展现出来,但是便是凭着这股若隐若无的煞气就不是自己可以轻易招惹的。

    但是并不是意味自己就真的怕了对方。江湖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凭借着主人的威势,在凉州江湖这一幕三分地上面还是非常有震慑力的。

    但是这些手下却没有道三这样的感官,所以李轩在他们面前也不过就是一个野人罢了,这群马贼早就按捺不住了。

    其实道三并不是他们的直接领导者,最多只是算一个雇佣关系。平时大家散漫惯了,该抢就抢,该杀就杀。道三先生召唤了,便过来帮忙,价钱绝对满意。

    再加上道三先生一身武力高深莫测,大家伙都非常的敬畏道三先生。

    只不过道三现在竟然为了一个野人在这边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却是让这群马贼不大看的起。

    道三也注意到了这群马贼的躁动,心中冷笑,有意试探一下李轩的实力,便朝一个马贼使了个眼色。

    那个马贼二话不说,弯刀便已经离手,盘旋着朝李轩飞去。

    这一下出其不意,再加上这个马贼在这一伙人当中除了道三实力算最顶尖的,全力出手之下,弯刀转瞬即至。

    在阳光的映射下,这柄弯刀像是一团炽烈的小太阳,瞬息便来到了李轩的头颈之处。

    弯刀四周的气旋散发强烈的撕扯之力,看样子里面竟然灌注了磅礴的元气。

    真特么的无耻,李轩在心里骂道。

    就当大家以为马上就要看到鲜血喷洒的刺激场景的时候。

    弯刀已经从李轩的颈项出穿过,旋转了一圈再一次飞到了那个马贼的手中。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李轩好模好样的站在原地,像是看白痴一样的对刚才出手的马贼。

    那个马贼觉得自己被深深的侮辱了,难道刚才那一下自己竟然失手了。

    可刚才明明看到弯刀从他的脖颈处穿过去的。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刚才那一下也只有道三看到了一点端倪。

    当弯刀来到李轩的脖颈处的时候,李轩身体已经消失在原地,弯刀过后,他的身体又回到了原地,而且刚才没有感觉到一丝的元气波动。

    这是极致的速度。这是多么恐怖的身体掌控力,**的力量需要多强大,才能做到这一步。反正道三自忖自己远远是做不到这一步的。

    难道自己遇到了一个体修高手?

    那个出手的马贼见一击无功,不用道三提醒,已经手握长刀,合身劈了过去。

    刀势凛然,刀罡猎猎,气势雄壮,元气在刀刃处喷薄而出。

    李轩一看这个架势,倒是有几分真材实料,不过还是不够他看的。

    在那把弯刀快要临头的档口,身体犹如鬼魅一样与炸裂的刀光擦肩而过。

    这一刀斩到地上,顿时豁出了一道五六丈长的幽深裂口。

    李轩身体紧贴这个马贼,手肘轻拐,一沾即逝。人已经朝下一个马贼掠了过去。

    那个马贼便觉得胸口如同被一座当头砸过来的山峰撞了一下。

    这股无可匹敌的劲力轻易的将他引以为傲的护体罡气震的粉碎,胸口的骨骼一起朝胸腔里收缩,背后的衣服整个炸裂成一缕缕细碎的破布。

    骨骼爆碎的声音只有自己可以听到,但是身体却是动也不能动一下,只能被动的承受这股巨力,连消解的机会都没有。

    不到两秒钟的时间,这个马贼全身粉碎性骨折,肌肉筋腱也都被撕成了一堆碎片。

    身体猛地一抖,但是却没有明显的移动。这一下用劲之巧,发力之猛,已经达到了无形化境的程度。

    这个马贼全身上下只有一双眼睛是完好的,最后像一滩泥一样瘫软在地。

    李轩恨极了马贼,特别是一伙拿着这样弯刀的马贼,所以在来到这里之前,已经宣判了这伙马贼的死刑。

    不过不想弄出的阵仗太过于吓人,所以场面才没有太过血腥,否则以李轩这么多年在十万大山中的经历,让李轩放手去做的话,这伙马贼最后连毛都不会剩下一根。

    这个过程说起来很慢,其实不过是瞬息之间的事情。

    不到两个呼吸的时间,李轩便从外围的十八个马贼身边掠过,所有的人都变成了一滩软泥。

    这时候道三没有一点迟疑的抓起林毓淑便朝李轩砸了过去,人也化作了一道轻烟朝远处射去。

    还别说,这老小子的轻功着实了得,这也是他能够行走多年无碍的杀手锏。

    以李轩现在的实力,如果全力去追的话,有七成的把握把他给活捉了。

    不过自己与他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仇恨,自己出手完全是因为这伙马贼让他想到了桃源村的毁灭。

    既然人已经跑了,那就由他去吧。

    李轩伸手接住了林毓淑,温香软玉在怀,也不便做那追人的事情了。

    林毓淑被李轩抱在怀中,感鼻息当中尽是浓郁的男子气息,一时间便觉得浑身燥热麻软,不知道是因为刚才那人使得暗手,还是这个男人怀中的味道。

    虽然这个人穿的很邋遢,但是他的身上并没有想象中的酸臭味道。

    一时间,林毓淑的脸蛋上边泛起了一抹晕红,这在她的身上是极少见的事情。
………………………………

第一百一十三章 飞虎城

    “姑娘,你没事吧。”李轩开口问道。

    看着他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林毓淑燥热的思绪慢慢恢复了平静。

    这双眼睛就是有这种神奇的力量。

    李轩把林毓淑放在轮椅上,秦思远和阿布两人挣扎着走过来,问东问西好不紧张。然后又非常郑重的感谢了李轩一番。

    刚才李轩出手的速度实在太快,用力之巧妙,现场众人除了道三以外,便是连秦思远也没有看出来其中的厉害之处。

    只是觉得李轩速度非常快,这伙马贼倒得蹊跷,那个领头走的也蹊跷。

    当问起李轩的时候,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只是说纯属侥幸,自己会一套很厉害的截脉点穴手法,可能那个领头人害怕了就逃了。

    秦思远自然不相信,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李轩救了他们,既然人家不想说,也不好继续追问下去,只是暗中留意李轩。

    李轩谎称与妹子逃荒来到这里,想要进城,正好与林毓淑同路。

    林毓淑本来还在想怎么报答李轩,这时听说李轩也是要进城,自然马上答应了。

    众人各自选了一匹马,李轩多牵了一匹,一行人来到了前面的那个丘陵,看到了李轩口中的妹妹。

    秦思远一眼看过去,便觉得心像是漏了一拍,然后暗叫惭愧,不过还是忍不住那这个少女与自家师妹比较。

    纵然师妹在自己心中已是天人一样的存在,但是他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女比师妹姿容还是要高过一筹的。

    特别是那种钟灵毓秀的气质,简直难以用人间的词汇来形容。

    周维早就等的不耐烦了,这时间李轩赶着一匹马过来,正眼也不看他一下,竟自骑上一匹马走在前面。

    “倒是让各位见笑了,我这妹子从小野惯了,大家不要见怪。”李轩摸着鼻子打了个哈哈。

    林毓淑莞尔一笑,“咱们走快一点,天黑之前应该能进城的。”

    远处显现出一副巨大的城墙轮廓,像是一个俯身的巨人。

    终于能够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李轩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朝着幸福的生活奔去。

    …………

    飞虎城是坐落在凉州以西的一座巨大城池。

    论规模,在凉州这一带除了凉州城外,便数它最大。

    但是这座城却不在大盛王朝的控制之下,也不在奥斯曼帝国的掌控之下。

    因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飞虎城北面是绵延无际的荒漠,南面是绿树成荫的丘陵。

    就地理位置而言,飞虎城游走在大盛王朝和奥斯曼帝国的之间。

    就战略位置而言,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非常的尴尬。

    所以虽然大盛王朝和奥斯曼帝国都对飞虎城做了相应的渗透,但是却都没有下大力气,因为历史的原因,这座城池的人口组成非常的复杂。

    渐渐的这个地方成为了三不管,有了“小废都”的称号。

    因为这片丘陵连通的是十万大山,所以又有人称这座小城是神农架的门户。

    而那些奥斯曼帝国的商客与中原往来贸易,这个城池便起到了中转站的作用,供商旅休憩。

    所以飞虎城又被成为“神明的泪珠”,当然了这是那些外邦人的称呼。

    飞虎城鱼龙混杂,一共有三股强大势力掌控着这个城市。

    其中一股力量便是城主府,城主名叫杜儒悔。

    一个沧桑面孔的老男人,坐镇飞虎城三十年,本领通天,凭借一己之力硬生生的在鱼龙混杂的飞虎城杀出了一条血路。

    那些年的血雨腥风,飞虎城的老人现在提起来还胆战心惊,那真是杀的血流成河。

    他取代了原来的城主,成为了飞虎城新的主人,并且获得另外两股势力的认可。

    后来迷恋上神仙养生之道,近十年来,已经很少看见他的身影,很多事情都交给了手底下的四个义子处理,基本上做了一个甩手掌柜。

    关于他的传说有很多,有的说这个人是从废都中走出来的绝世大盗,也有人说这个人是大盛王朝派过来接管飞虎城的暗子。

    不管怎么样,这个人的实力是有的,而且也够心狠手辣。

    另外一股势力是以奥斯曼帝国外商为首的共进商会。

    这些人基本上都是拔一根汗毛都比牛粗的有钱主,在奥斯帝国那边也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网罗了不少奇人异士为他们效力,实力非凡,很有话语权。

    这一代的当家人是一个叫奥拓的奥斯曼老头儿。

    大腹便便,一脸和气,仿佛和任何人都能够打上交道,但是在他貌似忠厚的外表下面隐藏着一颗嗜血的心。

    见识过他手段的人,这一辈子只怕就要与噩梦做斗争了。

    第三股势力来自一个叫做胭脂扣的地方。

    胭脂扣是飞虎城最大的娱乐场所,兼容大盛王朝和奥斯曼帝国的文化特色。

    是飞虎城有名的销金窝,一掷万金在这边并不算什么多了不起的事情。

    而且也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够进入的,必须是里面的会员才可以享受其中的服务。

    这里面网罗了各色各样的绝色女子,花样繁多,适合各种口味,能够让每一个光顾过的客人欲罢不能。

    而且胭脂扣也是飞虎城消息最灵通的地方,想要什么消息,只要价格到位,便没有胭脂扣不知道的。

    虽然还比不上天机阁这种底蕴深厚的大宗派,但也形成了一股气候。

    这里的当家人是一个叫做花姐的半老徐娘,那丰韵滋味足以迷倒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

    但是她却不是胭脂扣的老板,充其量只是一个大掌柜形式的人物。

    胭脂扣的正真老板从来没有露过面,非常的神秘,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这位大老板在飞虎城的地位。

    想这胭脂扣来到飞虎城落地生根不过短短十二年的时间,便可以与另外两股势力分庭抗争,自有其独特非凡之处。

    其实这也是全凭胭脂扣一枪一刀杀出来。

    没有人知道胭脂扣的依仗在那里,但是当年它掀起的血雨腥风一点都不比杜儒悔来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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