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传奇房东-第4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是人总得活啊,于是出了派出所后,她找起了保姆的工作,也只有保姆的工作她这个年龄做的了,可是因为职业的原因,她的穿着太鲜艳,不太像个做的了保姆的人,人家都不要她,就在这时候,就在这个时候,找保姆的念慈遇到了她,带她回了自己家,这一就是十年。
这十年,念慈的家就成了她的家,没有子女的她,把念慈当女儿,把季贝贝当成了孙子一样的对待。
念慈信任她,把季贝贝是林永孝女儿的事告诉了她,不过她从来没有向外人说过,她这些年存了些钱,原本以为,就这样下去,等到干不动了,再找个落脚点,了此残生也不错。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念慈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把她从一个仆人,变成了主事人。
关于林永仁,她之前就听念慈说过,知道念慈把林永仁当成亲弟弟,林永仁做的事情她通过各中关系打听到不少,林永仁出现的时候,她其实很开心,她听到了供佛间里几人的对话,她也挺讨厌季德胜的作为。
可她没想到,念慈连鸡都不敢杀的人,尽然拿刀捅了自己的丈夫。
这是个天大的麻烦事,可是她那一瞬间却丝毫的没有害,她也不知道那来的勇气,把念慈带走。
半个小时过去了,她总算等到了林永仁出现,林永仁穿着一身黑衣,戴着鸭舌帽,依然是那种让她这个老女人看了,都会心动的帅,林永仁一下车便问她:“鲍姨,念慈现在怎么样了?一切都还好吧。”
“整个人像丢了魂一样,我都不知道怎么劝她,我准备带她到老家一阵子,可是我怕她不走,我现在一听到警车的声音就害怕。”鲍书梅说,念慈要是不走,警方要是找人,她真不知道如何应付。
“警方暂时不会找,我在局子里有人,我也跟家里人说了,让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把这事压下来,他们能办到,我这前看了新闻,这事好像已经被弄成了意外。”
林永仁很坚定地语气道:“她跟你走倒是好事,不走也没关系,我怕的是她想不开。我哥哥做了什么我不知道,可现在她没家人了,老公死了,女儿没了,对她的打击太大了,我是个大老粗,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再说了,她看到我,肯定会更难过,所以这事就只有你了。”
“是啊,那个女人遇到这种事,都会崩溃,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这过你放心,我会尽力保护她的。”鲍书梅望着林永仁,她知道,现在这种事也只有靠林永仁,她听念慈说过跟林永仁的关系,知道林永仁不会不管。
林永仁想了想对鲍书梅说:“鲍姨,你告诉念慈,季贝贝还活着,我会把她救出来,让念慈不要乱来,我会把贝贝送到她的身边。”
“真的活着?”鲍书梅不敢相信地望着林永仁。
“我确定,这种事我不会骗她的。”林永仁很肯定地语气说着,把几万块钱塞到鲍书梅的手上道:“照顾好她,别让她出事。”
“钱我们带出来了,我有”鲍书梅的话还没说完,林永仁已经上了车,迅速的离开了。
望着消失于黑暗的车,鲍书梅笑了笑,在心里说,看来念慈说你是个好孩子,还真是一点没说错。
有了林永仁带来的消息,鲍书梅感觉轻快多了,上楼的时候都有了力气。可是她打开门的时候,去看到念慈拿着一把刀,正在割自己的手腕,鲍书梅想也没想的扑过去,一把抓住了刀道:
“傻孩子,贝贝还活着,永仁说会把她带到你身边,你做了傻事,贝贝怎么办?谁来照顾她?我怎么跟贝贝和林永仁交待?”
“你说什么?是真的?”念慈愣了一下问道,无神的眼睛有了光彩。
“是真的,我不会骗你,林永仁亲口跟我说的,我看他一点都不像说假话,你想想看,永仁跟你说过假话没,他没有,所以我们得相信他。”鲍书梅说完,这才感觉到一阵钻心的痛从手上传来,她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抓着刀刃。
“对不起,梅姨,对不起。”念慈听到季贝贝活着,整个人也活了过来,急忙拿着毛巾,包着鲍书梅的手道:“我这就找医生来。”
“傻孩子,没事,流点血,买点窗可贴就好了,我这双老手,有什么关系?”鲍书梅的老脸皱的像树皮,可是声音却很喜悦。
“好好,我这就走。”念慈说着,也顾不上自己此时的形象了,光着脚跑出了旅馆。
鲍书梅摁着伤口,主子挺过去了,那自己就不会受苦受难了,她自言自语道:“我的好日子还没结束。”
忽然间,她觉得自己有了少女时才会有的兴奋了激动,她笑了,笑的很灿烂
………………………………
第115章 高兴的任务
第115章高兴的任务
林永仁撒了谎,季贝贝活着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可他又能怎么办呢,丈夫死了,女儿被绑架了,季德胜留下的产业又在亏损状态,如果不给念慈点希望,她一定会撑不下来。侄女已经不再了,难不成,还让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姐姐也离开人间不成。
林永仁现在只希望时间可以让念慈平静下来,他心想盘算着,等解决了高志飞一伙人,他就去找自己的哥哥,他不知道哥哥当年为什么要离开念慈,念慈为何要嫁给配不上她的季德胜,但他相信哥哥和念慈还有感情,他相信哥哥有办法。
哥哥一直是个很有主意的人,也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人,在这种事情上哥哥总是比自己有办法。
季德胜死了,死在自己的家里,林永仁放火烧了他家,可是这毕竟是件大事,他可不认为警方什么也查不出来。
他给徐健明和父亲打了电话,让他们想办法将季家的事情压下来,不要追查季慈,父亲骂了他一通,说他多管闲事,但最终还是答应帮他,条件是林永仁办完事情必须回家,必须回到企业里做事,不能在外边混。
林永仁跟老子不和,不过他相信自己的老子会尽全力把这件事压下去,以林家的家世,压下这件事并不是很难,只消花钱就是了。
徐健明倒是二话没说,就答应帮林永仁的忙,一起生里死里来的兄弟,不帮忙还有谁能帮忙,说句现到势利的话,徐健明在这件事情上可脱不了关系,可是林永仁并不知道,在这事情发生后不到一小时,铁手秦俊山早已经跟父亲秦一阳,压下了此事。
为了念慈,为了自己已经看不见的侄女,林永仁只有答应父亲,而且他打定了主意,要是哥哥和父亲对不起念慈的话,他一定会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到那时候,他们就不能再逼着自己去在家族里做事了,可相信只要自己发起了狠,父亲和哥哥一定会妥协。
林永仁在部队上的时候,因为个性的张扬,和行动的鲁莽,嫉恶如仇的性格,往往会被关禁闭,被外公骂的狗血淋头。
还会被拉去跟十几个高手对打,每次都打的他爬不起来为止。在部队上的时候,他就渴望着不被约束。
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他才不想到企业里被哥哥管着,去思考那么多人的饭碗问题,更不想让老头子骂自己没出息,逼自己从底层做起。
父亲总是骂他不负责任,可是他就是做不到像哥哥一样,肩负家里的责任,不能像哥哥一样,周旋于员工与董事之间,在这方面,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也是个逃避者。
不过这最主要的原因,林母归结为林永仁太纯粹,不爱的事情做不好,也不会去做,这点林永倒是非常的同意。就像他不爱玩钢琴一样,虽然被逼着出了点名,但最终还是因为不爱而放弃了。就像他喜欢玩枪玩车一样,什么枪到他的手上,他都要弄个透彻,弄清楚他的坐力和杀伤力,什么样的车到他的手上,他都要掌握它的性能和习性。
离开了念慈所在小旅馆后,他给高兴打了电话,跟高兴谈好了行动的具体的方式方法后,当天晚上便在车里睡了一夜,这些天他太累了,只想好好休息那么一场,而后再战都市,灭掉该灭的恶人。
翌日清晨十点,被林旭和菠菜称为樱木花道翻版的高兴站在,校门口对面,他上学时,常常跟几个好兄弟一起吃饭的排挡的三楼一间小包厢里,透过窗户望着学校。
华新电脑学校西大门,现在整条街道上唯一开着的一家小饭店,正是高兴此时所在的胖子排挡,附近没什么居民区,学生放假了,这里就显得格外的清冷,路上没什么行人,四下里格外的安静。
高兴的眼前,学校朱红色的教学楼伫立着,足球场的草长的很茂盛,绿绿的每绿色的湖泊,在艳阳的照顾下,格个的诱人。可高兴却觉得一切没了生机,感觉自己像是站在某个电影里,被人遗弃的死城里一样。
只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平时有一帮兄弟的他,此时只有一个人,高兴不喜欢这种孤独,他不像林旭那样,耐的住寂寞,打的好游戏。
经历了传销的事,看到了自己堂哥高杰的蠢,和那群想着做白日梦的家伙的无知,他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人思想根本不能理解,就是一群蠢猪,他由此也明白,这世界上为什么穷人总是很多,因为人们总是眼高手低。
他轻声地骂自己:妈的,高兴,你不也是一个眼高手低的人物,不也是想着混黑道能成名的人物,艹,你不过跟他们一样,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在学校跟人干仗,打倒高年级学生,害怕他的学生请他吃饭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王,可是见识了传销组织,见识了林永仁手下那帮子人的凶狠和智慧,他才明白,自己不过是只井底之蛙。
明白了自己的弱小之后,高兴思考着自己的未来,我该怎么办呢?如何才能让自己的一生活的有点出息,不要做一个人见人恨的混混呢?
他得不到答案,因为他发现,他除了拳头上有点力气之外,根本就是一无四处的小痞子,跟计算机高手张侃,游戏高手,人缘级好的林旭根本就不能比。
就在几天前,他还认为做中专的校霸,统领学校的老大,跟外校的大哥们开战,争出一个老大,以武术社的名义,收学会的保护费,被小女生围着,没事调戏一下漂亮女生,睡睡那些势利爱钱,只想混一天是一天的**女生就是完美的生活了。
但现在他不这么想了,他想自己要不要也做点什么生意,反正一到开学,他可以把父亲寄来的学费拿来投资,反正学校里欠学费的学生不是一两个,老师不照样让他们上学,只是不给毕业证而已。
中专毕业证,他可是一点都不在乎,中专出来的师兄,能找到好工作的有几个,这个头,大学生满地都是,一个中专生,说好听了,还不如社会上的盲流。
想到这些事情的时候,他有些烦燥,感觉自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可从来不是喜欢想这些问题的人物。
发现了自己的变化,他多少有些害怕,他终于明白,云城那些早出社会的老乡们说过的话,社会可不比学校好,人越长大,明白的越多,就越不容易。
妈的,老子不想了,还是办正事吧,他越想越感觉烦,于是拿出了手机,在他那帮兄弟的微信群里喊道:
“怎么还不来啊,快点了,老子没时间,你们他妈的少打一天工会死啊。”
林永仁给了他一个任务,让他去十里岗找一个人,还给了他一笔钱,让他请同学吃饭,十里岗是一个很穷的小村子,离他的学校不是很远,他去过,是个小乱的地方,到处都是混混地头蛇,开发商一直拿不下来,民风彪悍的地方。
不过他用不着怕,因为林永仁不是让他去打架的,是让他去找人的,还给他一个没有危险的计划。
他身后的桌上,放着三十个社区服务的蓝色肩章,这是张野交给他的,而复印出来的十几张不是很清楚的黑白照片则是柳鹏交给他的。
照片里的人他不认识,但他知道那不是个好货,因为林永仁这货人,绝对不会去对付一个好人。绝对不是那种干伤天害理事的人物,尽管他们出手总是很重,但对付的可都是一些坏人。
第一个到的是他跟林旭最好的朋友,一个宿舍,喜欢讲大道理,心理比较成熟的菠菜,菠菜在一家轮胎厂里干活,穿着印着轮胎厂字样的蓝色的工厂服上还有不少的黑印子,满有出了一层油汗,一看就知道是从工厂里出来。
“高兴,你这是怎么了?什么人干的,我艹,胆子不小啊。”菠菜皱眉望着高兴的胳膊,小脸上的大眼睛睁圆了,细脖子都硬了,像一只斗鸡,似乎是马上要跟人开战。
“一群杂种,不过已经挂掉了。我真应该听你的,去轮胎厂上班,这几天真是受了大罪了,其他人呢,怎么就你一个。”
高兴说,砍他的刀疤脸死了,他在逃离的时候看到过刀疤的样子,一想到那人的死相,他颤抖了一下。
“我打电话通知了,一会就到了,兄弟们现在都没钱,工资发还早呢,这一桌得吃多少钱?还是算了吧,我们到三里庙那里吃面就成。”
“这些钱够吧!”高兴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万块钱,在菠菜的眼前晃了晃道。
“我艹,你不会真进黑社会帮人做刀手了吧,这么多钱。”
“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没有的事,这钱干净的很,我找兄弟们做的事也不危险。”高兴说着,两人坐了下来,喝起了酒。
半个小时不到的时候,大排挡来了三十多个小伙子,一进门的时候,灰头土脸的,但看到高兴后,脸上的疲惫一扫而快,好像几十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七嘴八舌的聊了起来。
这些人不愿意回家,想在外边挣点钱,下学期好过一些,可现在他们都不好过,有的在饭店里打杂,就是在工地上干活,像菠菜这种在轮胎厂一个月能弄三千块钱的都是好活。
高兴看着自己的同学,伙伴,忽然觉得他们像小孩子了,他知道,是因为自己长大了。
吃完饭后,他把一万块钱分给了伙伴们,对他们说:“兄弟们,这些钱,大家拿着,改善一下生活,今天,我带你们去干件大事,不砍人,不闹事,不过干这事要长点心眼,不能像以前一样”
以前高兴让兄弟们找人,他们看到就会打,但这次不同,高兴要找的人,可不是他们这群小伙伴能打的,因此他不能不谨慎的叮嘱。
随后他把照片和简章发给了小伙伴们,把林永仁交给他的任务告诉了小伙伴们,这群小青年装上了钱,戴上了肩章,打扮成了义工,向十里岗的方向去了。
十里岗是出了名的贫民区,生活的大都是老人和道上不入流的角色,按照高兴的吩咐,兄弟们以打扫卫生为由,扫地式地排查着每家每户,寻找着照片里的人。
高兴受了伤,做不了事,在十里岗的路口等着。
三个小时后,菠菜带着人出来了,把自己村中一处别墅里看到的情况告诉了高兴,随后高兴让菠菜叫人回去,而他自己则回了关妍所在的地方。
………………………………
第116章 追踪
第116章追踪
林永仁身边的王龙兄弟几个大都受了伤,而他自己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找人不是那么容易,而且也不方便,他肯定自己的相貌,对方很熟悉。
这才让高兴去,高兴是个学生,年龄不大,找起人来最为方便,而且谁也不会想到他会跟这件事能扯上一丝的关系。
他听完了高兴对找到的情况的叙述后,对高兴说了句:“干的好。”随后让高兴走医院里再休息两天。
高兴离开后,林永仁带着张野到了河边,林永仁看了张野有弹弓的水平,对张野的弹弓产生了兴趣,弹弓打人的时候不像枪一样发出声音,而且也不会把人打死,更何况造价也会便宜的多。
在花都发生的事,让林永仁很清楚,以他现在的情况,想一时半会脱离危险是不可能的,他需要武器,需要那种比枪更好带,更方便又有杀伤力的武器。
在部队的时候,林永会多管事,那是任务的需要,可是现在到都市了,他发现,自己依然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物,而且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他无法控制的想管。
林永仁是个随性的人,既然自己忍不住爱管闲事,他也不会努力去克制自己不惹麻烦。
爱管闲事的人,难免就会得罪人,得罪的无赖他不怕,他有一张曲小黑称损嘴的利嘴,可要是得罪了那些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的主,那就得用武力,弹弓显然比枪要实惠的很多,也方便了很多。
枪,在都市里实在是不太合适,枪声总是会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弹弓可就不一样了,没声音不说,打伤人也不会瞬间要命。
于是自己做了把,不过他不喜欢张野的那种弹弓,没什么力。
他做的弹弓,比强野两根皮的弹弓多加了两根,而且弹架子,是他让王龙帮他在山里弄来的老桃木叉子,相当结实,握着比张野那钢条做成的手感好多了。
到河边后,他拉了拉自己的弹弓,觉得力道不错,递给了张野道:“试试,我这把怎么样?是不是比你的更有力,能不能打穿人的骨头。”
张野拉着弹弓,脸都拉红了,硬是没拉开几厘米,他无奈地对林永仁说:“仁哥,就这力,别说人骨了,你打穿一头牛也不成问题啊,这正常人也用不了啊。”
“你小子,说我不是正常人不是,看来你的力气得练练。”林永仁拿回了弹弓,猛的一拉就拉开了,打出去一颗石子,那石子打出去的比张野的弹弓打出去的距离至少要多一倍。
“没说你不是正常人,可这也太费力了,你用时间长了会累的,而且它的装弹发射比枪要慢的多。”张野怀疑的说。
“不会,我在部队上练过,跟你不太一样,我也力气,至于慢的问题,没关系,我又不是去打仗,不是对付一群人,用不着快速度。”林永仁笑笑。
“仁哥,我有一事不明白,你的枪用的那么好,手上的能耐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为什么非要用弹弓啊,你不觉得显得小儿科。”
“枪用着太危险不说又招摇,所以弹弓比较合适,我可不觉得弹弓是什么小儿科,用好了这可是把神器,告诉我,怎么才能像你一样一样打的准?”
林永仁问着打出一颗钢珠,他原定的目标是一颗大树,但打出去偏了很多。
“侧一点,眼睛顺着皮带,先根据单条皮带定位,然后抓着钢珠的手不动,改变手柄的方向,让两根皮带的拉力相同,这是三爷教我的,我练了一年多才有的水平,不过仁哥,你有用枪的手来,肯定比我快。”张野说着做了个示范。
“好,我来试试。”林永仁说着,又打了一次,这次虽然还有点偏,但比起上次,已经打到树上了。
“厉害,我看不用一天,你就成高手了。”张野说。
“不,我想用十分钟成为高手。”林永仁笑着说,万变不离奇踪,枪弩弓,弹弓,他们的原理是相似的,林永仁用的好枪,他相信自己用的好弹弓,这次他仔细地瞄着大树,感受着皮带着拉力,用了足有一分钟,松了手。
嗖,叭的一声,弹弓打在了大树上他想打到的一颗树瘤上,正中瘤心,他收起了弹弓,对张野笑道:“怎么样?是不是感觉我挺酷。”
“我还能说什么呢,你简直就是个怪物,太酷了,我打一个酒瓶子,十二十米的距离,用了一个多月。”张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颗树远,我的弹弓是打不出那么远的距离的,而你的我拉不动,就算我拉的动,我也不确定自己会打的那么种。”
“我是玩枪和刀的高手,学起来会快点,在部队上的时候,我们没事就打飞石,我们军区所在的那地方,特别偏僻,那是我们能玩的不多的东西之一,没事的时候去打乌鸦,我会经常和铁男还有徐健明去玩,我说了你可能不信,我用石头,能打死正在飞的乌鸦。”
“我还有什么不信的呢,就刚刚你这一下子,我恐怕一辈子都练不成。”
“可这力道还不够。”林永仁摇了摇头说。
“什么?这还不够给力,你要杀狼啊?”张野惊讶地问。
“不是,是杀畜生。”林永仁笑着,是的,经历了这么多事,真正的绑匪终于出现了,他要杀掉他们,在他的眼中,接下来要对付的人不是人了,而是畜生,而他准备,用弹弓,而非用枪,他觉得在那些人身上用子弹是一种浪费。
“仁哥,我一直没有完全弄清楚这伙人跟你到底什么仇恨,龙哥他们我问了,可是没人说,他们老耍我,把我当小孩子。我有时候觉得你倒是像电影里的英雄,像蝙蝠侠那样的人。”张野拉着弹弓,拉开又合起,合起又拉开。
“他们是不是说,我跟一个大老板的小三上了床,人家开枪打了你,我在报仇。”林永仁笑着说。
“仁哥,你怎么知道他们这么说你,不会是真的吧。”
“那坏混蛋,我还能不知道,个个狗嘴里吐不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