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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这条锦鲤-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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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童修豪情万丈,“这么多宝贝都是我们的,一直是。”
“哈哈哈。”秦和宜忍不住笑了,他很少畅怀大笑,而遇到童修之后自己的笑容多了、生活变得有趣了,期待与他的每一个日日夜夜。
说是隔壁的藏室,却又要拐弯去另一个过道才能够看到一个与之前一样的铜扣大铁门,密室内的过道弯弯绕绕,不是秦家人带着很难摸清方向,秦和宜从小就被自家父亲带着走过,摸黑走都不会迷路。
开了藏室门,打开灯,内里大小和放置都和之前的差不多。
“你随便看看,我找一找,我记得是在这个藏室的,也不知道是在箱子里还是在博古架上头。”
那样东西还是秦和宜小时候无意间见到过,十二十年过去了,只有个大概的印象却不记得具体藏在哪里了。
童修“哦”了一声,就在博古架上看东西,秦和宜绕到里头翻盒子。童修的肩膀上站着九歌鼎,九歌鼎自从下来之后就没有说过话,实在是看到密室之后被惊讶到了。
之前秦和宜下来他都没有跟着,谁让都有副本要下,还都是限时掉装备的,不刷就太可惜了,也就导致他到现在才知道秦家宅子底下还藏着乾坤啊。
从秦和宜的血脉觉醒上来看,秦家肯定都是巫族后人,只是在漫漫历史长河中甚少有人能够觉醒,就算是觉醒了也察觉到了什么没有给后人留下只言片语,才让巫族血脉的秘密不见于世。
巫族人都喜欢藏东西,简直就是血脉里带着的收集癖,东西进了口袋就不见拿出去的。物肖主人型,九歌鼎何尝不是受到他的主人、那位纯血巫族人影响,才在鼎里头藏了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啊。
“咦。”九歌鼎突然疑惑了一下,从童修的肩膀上飘下去,飘到了一个双耳尊面前。鼓腹平底,通身以缠枝纹、莲瓣纹、水纹等装饰,又描绘有青牛驼牧童和八仙过海的贺寿庆吉的彩瓷双耳尊,但让九歌鼎奇怪的青年脚下踩着一个变体的“巫”字,八仙中唯一的女性手腕上戴着一串很眼熟的手串。
九歌鼎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狂跳,大喊,“秦和宜,秦和宜,你快过来!”
“怎么了?”秦和宜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快过来啊!”九歌鼎忍不住大吼。
“等等,马上。”秦和宜按着蹲时间太长酸了的腿,甩了甩,等过电一般的感觉散了才能够正常走路,往外面走时手上拿着个填漆盒子。
九歌鼎等不及自己都飞过来了,嘴巴里抱怨,“你怎么这么慢。”他的身后跟着童修。
“腿麻了,缓缓。”
“真是的,一点儿都不上心,快走快走,我发现一个了不得的东西,我拿不出来,你来拿。”九歌鼎催促。
“知道啦。”秦和宜举起盒子对着童修笑笑,“礼物。”
童修双眼一亮,“好的。”
秦和宜打开盒子,里面红色绢布上放着一枚两个硬币大小的羊脂白玉,雕刻成鲤鱼出水状,鱼身上的鳞片纤毫毕现,鱼儿看起来灵动活泼、栩栩如生。不说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就说雕工就是世上难求。鱼眼用的是黑色水晶石,都说画龙点睛笔、点睛之,有了这一抹黑色的点缀,鱼儿仿佛要从红色绢布上跳跃出来,有了灵魂。
“真好看。”童修看得爱不释手,恨不得立刻就戴到脖子上面去。
“上去了找一根红绳串着戴上。”一说到礼物,秦和宜脑海中就浮现出这枚挂坠,简直就是为了童修量身定做的,也不知是哪位先辈所留,秦和宜在心里面默默感谢他的明智,决定今晚去祠堂上香的时候说上几句。
“不好吧。”童修捧着盒子有些犹豫,“会不会掉了,掉了多可惜啊,我会心疼死的,这可是我们的定情信物。”
秦和宜嘴角翘起,摸着手腕上的腕表,定情信物啊。
“好了好了,别秀恩爱了。”九歌鼎急得上蹿下跳的,看两人还旁若无人的秀恩爱,他都想冒着被秦和宜关小黑屋的危险大吼一声“分得快”了,“我有一根红绳,挂上去就绝对下不来,好了吧好了吧,我们去双耳尊那边啊,真是急死我了。”
“别忘了啊,上去就给我红绳。”童修笑嘻嘻地把盒子合上,精心地捧在手里面。
让九歌鼎这么着急的双耳尊就在最外面的那个博古架的最下面一层,从固定架上拿下来。九歌鼎就忍不住就着秦和宜拿着的姿势,探头往双耳尊里头看,“有东西,我就说有东西,快拿出来。”
“是什么?”秦和宜也不由得好奇起来。
拿着双耳尊来到那些箱笼那儿,找了个平坦的位置放好,秦和宜伸手往里面探了探试试,抱歉,双耳尊的瓶口小了点儿,他伸不进去。
“我来。”童修骨架纤细,手要比秦和宜的小上一圈,刚好能够伸进去,“咦?”
“怎么了?”秦和宜问。
童修皱眉,“我拿不出来,珠子滑溜溜的。”手明明碰到了手串,但手串上面的小珠子滑溜溜的跟长了脚一样,他要抓出来却溜走了,再抓再溜走,跟涂了一层油似的滑不溜手。
九歌鼎就立在双耳尊的一边,凉凉地说道:“只有秦和宜才能。”对着秦和宜暗示,“你明白的。”
秦和宜巫族血脉的事情,从他口中是绝对不会说出去的,至于秦和宜会不会告诉童修,那就是他们两口子的事情了。
“你们在打什么哑谜。”童修让开位置,让秦和宜来弄。
秦和宜拍拍他的肩膀,“等以后有机会了就告诉你,现在还不是时候。”至于什么时候才是时机成熟了,大概是他们修为堪比普通人类修士的筑基期,真正踏上修炼大道的时候吧。
“好。”不疑有他,童修点头表示明白了,秦和宜隐瞒着自己肯定有他的道理,总不会害他,童修就是这么有自信。
人都是固定思维的,说是从双耳尊里面把东西拿出来,秦和宜还真用手去掏了,其实大可以把双耳尊倒过来,手串不就可以掉出来了。
秦和宜小心翼翼地把双耳尊倒过来,很神奇的一幕发生了,手串就卡在瓶口不出来,跟里面有根绳子吊着一样。秦和宜无法,只能够单手握着瓶子,另一只手去拿,畅通无阻,手串一下子就出来了。
手串拿出来后秦和宜把双耳尊给放了回去,然后和童修一起研究手串。一串十八个好似檀木的珠子串成,每一粒珠子都饱满圆润,圆到近乎于道的地步,让人看之忘俗。
珠子给秦和宜的感觉十分亲近,仿佛召唤着血脉中的一部分。
“这是什么?”秦和宜情不自禁地问道。
童修摇头,他也不知道。
“九歌鼎?”秦和宜喊了一声。
陷入回忆中的九歌鼎醒了过来,飘到秦和宜身边,幽幽地说道:“我主人的东西啊。”
诸神之战前,巫族就遭受着惨绝人寰的迫害,许多大能修士以能够豢养一个巫族人而自豪,许多巫族人不堪受辱想方设法自杀,但死并不是逃脱的办法,有些邪道修士还会拘魂炼制成法器,那更是生不如死。
为了不被人发现自身巫族的血统,巫族人找了很多法子,秦和宜手中的手串就是其中最好的成品,用天心木木心所制的手串具有隐藏气息、压制气场的作用,让那位纯血族人、九歌鼎的主人多次化险为夷。
老伙计见面,九歌鼎百感交集,只想着静静。
“你戴着吧,能够隐藏气息的。”九歌鼎突然想到,“啊,我怎么就忘了呢,这个是压制巫族能力的啊,不就可以让你做出普通人也可以吃的菜了嘛?但肯定灵气不多、杂志去除不净,自己就别尝试了,于修行有碍的。”
闻言秦和宜心中一喜,“这是个好东西。”
“也不看看是谁的啦。”
………………
的确是个好东西,第二天,秦和宜花了半天的时间做了一堆吃的,例如牛肉干、肉松之类的,好存放又好运输,还找了忠实顾客钱叔品尝了一下。
钱叔自从吃了秦和宜做的东西,觉得偏头疼的毛病没了,家里面其他人也各有得益,原本还打算每半个月买上一次吃吃就好,但是好处多多实在是忍不住,就跟上了瘾了一样,半个月的打算就变成了隔三差五的去买,他觉得就连喝上秦和宜做的一碗粥那都是好事儿。虽然每次吃都觉得在吃药,钱叔一家子也甘之如饴。
今儿个秦和宜带着一些吃的过来,有牛肉干、肉松、脆饼、花生牛轧糖,他推门进到秦家的时候,钱叔正院子里洗萝卜。钱婶准备开始做萝卜干了,每年这个季节做了,就可以吃上一年。
“小秦来了啊,快进来坐,自己搬凳子哈,我这儿一手水的。”萝卜都是从地里面拔出来的,过了水就沾了一手的泥水。
秦和宜搬了一张小矮凳坐过去,把自己带过来用塑封袋装着的东西放在一边的小矮桌上。挽了袖子帮着钱叔一起洗起了萝卜,钱叔见了连忙让他住手,“别动手啊,又是水又是泥巴的,别脏了衣服。”
“没事啦钱叔,我还想请教钱婶怎么做萝卜干呢,钱婶做的五香萝卜干可好吃了。”
“哈哈,你钱婶也就这点本事。”
“说我啥呢,尽在孩子面前埋汰我。”钱婶拿了茶水出来,自从吃了秦和宜亲亲手做的东西,全家人都得到好处,他们一家子对秦和宜的推崇可谓是高人级别的,见到了秦和宜就特别亲切,“不就是个萝卜干的做法,简单的很,我等会儿写在纸上你拿着,回去了照着做就成。”
“谢谢钱婶啦。”秦和宜指着矮桌上的吃的,“钱叔钱婶你们尝尝看,我新做的,说不定你们能够尝出味道呢。”
“当真?”钱叔一听就明白了,连忙提了一桶井水洗了手,在钱婶递过来的抹布擦了擦。“我可要尝尝,哈哈,也不要怪钱叔说的不好听啊,你做的东西好是好呢,就是太难吃了,每次都跟吃药似的,喉咙都发苦了。”
“没事没事,钱叔说的是实话。”
钱叔撕开了一袋牛肉干,是香辣味的,闻着就怪香,没有多少犹豫地就扔进了嘴里,“嘶,辣,好吃,好吃。”
“吃得出味道?”秦和宜激动地问道,下意识地看向戴在右手的手串,真的有用!
“能,能,哈哈,小秦啊你做饭真好吃,现在不仅仅是闻着香、吃着也好吃了,好吃、好吃。”钱叔连忙给自己老婆递了一块,“老婆子你也尝尝,太好了,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牛肉干。”
钱叔说着话的功夫,又有几块牛肉干下午了,真的很好吃啊,香辣十足却不掩盖牛肉本身的香味,他喜欢吃稍微带着点儿筋的地方,更加有嚼头。
“对,真的好吃。喂喂喂,老头子别吃了,给孩子们留点儿。”钱婶不由分说地从钱叔的手里面把吃的都给抢了过来,抱着一堆吃的进了屋子,过了一会儿拿着一张纸和几张红票票出来,“小秦你拿着,照着我写的做,做出来的萝卜干肯定好吃,好好保管可以吃上一年的。”
钱叔瘪瘪嘴,为了孩子不给他吃,真是想说啥都不行啊。
秦和宜接过纸条,钱他是拒绝的,“钱婶给钱干啥,小辈送些东西过来给长辈尝尝难道还有收钱的道理。”秦和宜再三拒绝,这钱要是收了,他就真的不要在抱月镇混了。
“好好好,小秦是个好孩子,是个有大造化的人。”钱婶把钱收了回去,但总不能让秦和宜空手回去,家里面也没有啥,索性让秦和宜抱着几根大萝卜走,他家的萝卜是山上的自留地里面自家种的,种子也是自家留着的优质种,不是外面种子店卖的高产种。产量不大,但是萝卜很好吃,白胖大个,辣味不重,吃着还甜。
用事实证明,自从戴上手串,秦和宜做出来的食物普通人也能够吃,而且能够品尝出食物的美味了。经过九歌鼎鉴定,食物内的灵气较之之前少了许多、杂质也没有减少多少,看来美味总是要代价的。
确定了东西能够吃,童修就打电话让快件站的人来收快递,用的也是加急的,就怕食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变质,哪怕现在天气凉了。
两天一晃而过,家里面交给娇花爬藤玫瑰来看家,凡是靠近围墙、企图攀爬的都给扔出去。在家里面吸收了纯净的灵气,娇花智商上涨,虽然不会说话,却能够通过枝条来表达出许多意思,它听了秦和宜的,藤条不断点头,叶片竖起露出里面的娇嫩花朵,花瓣也是一张一合的表示知道啦,别提多乖巧了。
大概是灵气充足的缘故,娇花的藤蔓生长旺盛,宅子周围的墙壁已经不够它攀爬了,很多都垂到了地上,等拍戏回来给后山起了围墙,应该够娇花爬的。
“老秦你过来看啊,娇花竟然有花骨朵了,不是季节啊。”童修拨开翠绿色的叶片,下面有一个娇嫩的花苞,也许过不了多久就会开放。
秦和宜摸摸娇花的藤蔓脑袋,“娇花告诉我,是因为家里面灵气浓郁,它吸收不了那么多,又没有很多地方让它长枝条叶片,就只能够开花了。”
“这样啊,不知道能够开多久,不然过年的时候翠绿的叶片上红蕊点点,又喜庆又漂亮。”童修又发现了好几个花苞,期待地说道。
“只要灵气充沛,会一直开下去的,娇花毕竟是开了灵智的花妖,不受季节的影响。以前灵气不足,它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开过花了。”手在娇花的藤蔓上轻轻抚摸,翠绿色的叶片形似翡翠,却异常的柔软娇嫩,娇花被摸得开心了,在秦和宜手底下扭得跟麻花似的。
“小可怜。”童修给娇花摸摸,“在外面肯定受了很多苦。”
被童修投喂多了,娇花已经不排斥童修了,能够给摸。
他们是到后门看看的,还带着一块毛绒垫子,之前从玉带沟那儿带回来的兔子在后门那儿安了家。他们出门之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来,给兔子带条毯子也好过冬,虽然看兔子那一身厚厚的皮毛并不需要毯子的样子。
兔子不在窝里面,童修和秦和宜只能够放下毯子走了。
第三天上午,秦和宜和童修推着两个最大号的行李箱,各自背上背着一个双肩包,人在外地不像家里面这么轻松自在和方便,因此什么都要带全了,以防万一。以前童修出门,那是前呼后拥,三个助理、几个保镖的干活,被照顾得是不错却忙忙碌碌,感觉没有一刻是自由的,他不过是公司赚钱的工具。
现在,和秦和宜两个人简单出行,行李也是自己背,童修却觉得特别自在,不像是去工作,更像是去旅游,感受生活似的。
这回没有开车,是坐了公交车到市里面打的去的火车站,坐动车去h城,h城位于f省的最东边,是个滨江临海的小城市。f省是g省邻省,坐动车两个多小时就了h市所在的地级市,出火车站往左走就是汽车站,买上两张汽车票坐大巴车四十分钟就到了。
裴亦星会在h城的汽车站接他们。
“我有些晕车。”童修靠在秦和宜肩膀上不舒服地按着肚子,“还有些想吐。”
在动车上生龙活虎,啃了一路鸡爪、鸭脖、鹅掌的,一点儿都不见萎靡,一上了大巴车立马就萎靡了下来。
大大的鸭舌帽遮住脸,露出精致的下巴,因为不舒服,下巴绷得很紧。秦和宜心疼地让童修靠得更加舒服一些,“要不要喝水?”
童修摇头,他都不知道自己原来会晕车,大概是鱼身的时候被秦和宜带着从b城回到抱月镇留下的后遗症,他当时在鱼缸里面可是水都吐出来了,在水里面感觉天旋地转、生不如死,那时候是条鱼无法表达感受,只能够硬挺着。现在变成了人,没有想到晕车的后遗症竟然给带来了,坐公交车没事、坐自家的车也没有事,坐大巴车刚上十分钟就生无可恋、只想逃出去了。
“不要,要吐。”
“很快就好了,很快就好了。”秦和宜后悔,早知道不坐大巴车,打的好了。大巴车内虽然打扫得很安静,但是人流混杂,各种气味混合,形成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一上车迎头就让人难受。
………………………………
34。第三十四章:与传言不符
将后
永平四十八年,菜市口的地就没有干过,湿答答的烂泥地在阳光下泛着诡异的红色,风一吹血腥味能够飘出很远。买卖于此的百姓小心翼翼的避开湿漉漉的烂泥地,常居于此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情况,白天人气重还好,晚上住在附近的人都不敢开窗,据说天气阴沉的时候,能够听到哭喊的声音,渗人得很。
两个差役推了一车黄土过来,停在烂泥地旁边,其中留着络腮胡子的差役从推车上拿过铁锹,在手掌上吐了口唾沫,熟练的干起活来,一捧一捧的黄土覆盖上烂泥地,遮盖住渗人的暗红色。
另一个差役就没有这么利索了,磨磨蹭蹭的一锹泥还没有堆上去。“大哥,午时还有一批,干毛子嘛!”
“啰啰嗦嗦干啥子,你忘记狗子是怎么丢差事的。”络腮胡子看起来粗犷无礼,人还是蛮好的,很是照顾后辈。
差役一个哆嗦,狗子就是没有及时打扫刑场,丟了差事不说,还被打了板子,是死是活还不清楚。
毕竟年轻,差役干了一会儿活,又忍不住开始说起话来,“大哥,这年头那个的人是不是太多了,那个的可都是高官啊。”在血腥地,不好说死,忌讳。看了眼四周,凑到络腮胡子身边,声音压得小小的说:“午时那个的听说是安武侯……”
络腮胡子横了差役一眼,“少说这些,咱们只要知道皇帝勤政爱民,让咱们过上好日子就行了。”
“是是。”差役一缩脖子,嬉皮笑脸的应着。
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皇帝并不需要什么好名声,年过古稀的他觉得残暴嗜杀好像更加符合他的形象,走在进入地宫的路上,身后是断龙石不断落下的轰鸣声,在沉闷的轰鸣声中赵恒煦回忆着自己的一生,他这一辈子就没有像现在这么平静过。
十岁那年贪玩,带着侍从游猎,等回来发现往昔繁华的广平王府成为了废墟,父亲母亲,所有人都变成了尸体。赵恒煦从尸体堆里把刚出生不久的被母妃护着的弟弟抱了出来,广平王妃的尸体那时候还是温着的,从那个时候开始,赵恒煦就失去了少年应有的天真和贪玩。带着幼弟拼命逃跑,找到父亲的亲信,率军攻打广怡王,进而吞并广怡王封地。
也是从那个时候,诸王混战正式开始,昏庸好色的宣帝彻底失去了对国家的控制。
十五岁时,赵恒煦在诸王中已经小有名气,因为他的领地靠近南蛮,老是受到蛮夷的侵扰,一气之下他带兵攻打南蛮,直打到蛮夷的老巢,蛮夷五万将士不肯投降,他就让人一个一个杀,后来杀的烦了就用一个坑把他们全埋了。
也就是第二年,时任岭南道知府的安武侯杜赫坤送了个人给赵恒煦,他的亲侄子杜堇容,赵恒煦直到现在都记得杜赫坤那张暗含着猥琐的脸。十六岁的赵恒煦已经长得十分高大,长年混迹军中什么猥琐淫、靡的事情没有见过,有下属给他送了女人,他不感兴趣,没有想到就有人给他送了男人,不,还是个瘦瘦小小的男孩。杜堇容虽然长得瘦小,但是容貌十分出色,染上了**的面容就更加艳丽,简直让赵恒煦挪不开眼,只是那个时候的赵恒煦当杜堇容是侍从、是脔宠、是工具,并不是爱人。
诸王混战,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二十四岁的赵恒煦平定了诸王乱,大军驻扎在皇城根下,一日日的耗着。逼得那时候的皇后、后来的太后和皇叔赵奕旃联手杀了昏庸的宣帝,恭迎赵恒煦登上皇位,当然太后和皇叔旃杀宣帝的事,知晓的人少之又少,史册上不会有任何记载。
赵恒煦一直没有看清楚过皇叔赵奕旃,当皇子时默默无闻,当王爷时同样默默无闻,可就是这么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亲手绞死了宣帝,他的皇兄。后来赵恒煦登基,赵奕旃又变得默默无为,同样是这么一个默默无闻的人,策划了一切,差一点儿就让他谋反成功。
也就是在和赵奕旃的博弈中,赵恒煦慢慢的失去了杜堇容。
赵恒煦抚摸着地宫的大门,只要推开它,他就可以见到他了,堇容啊,三十多年了,我来见你了。
厚重的石门被无声的推开,原本放置棺椁的墓室变成了冰窖,室内的长明灯微微晃动了一下又恢复平静。反身将石门合上,只听咔嗒一声,石门被紧紧的锁死,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人也无法出去,也不会有人想要出去了。
穿着单衣的赵恒煦仿佛失去了对寒冷的反应,有些踉踉跄跄的靠近中间的石棺,激动、情怯。
冰室中央放置着一大一小两个石棺,大的那个石棺并没有盖上,赵恒煦看了一会儿里面的人,然后爬了上去,动作迟缓的把自己躺平在石棺内,他年纪大了,身体不再健康、皮肤变得松弛、眼睛都已经昏花,但是心中对杜堇容的记忆越发的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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