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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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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说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了颠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说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小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说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
………………………………

540。第540章

    此为防盗章

    这个时代是一个和平的时代; 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 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 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 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 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 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 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 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 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 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 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 实在是… …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 …这样的“家”足以成为考试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代理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当今继位算是平顺,并没有什么大智大勇的斗争,他的后宫人数对比历代皇帝,也属于中等偏少的一类,除皇后外,妃嫔不足十人,加上那些皇帝本人可能都记不太清楚的更衣美人之类,也才堪堪三十余人而已。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当今实在是个不好美色的人,这一点也从公主娘那里得到了证实。

    不过,因为至今无子,太后觉得后宫这些妃嫔不太顶用,正在策划下一次选秀谋几个好的进来,所以后宫的平静局面恐怕很快要被打破。

    作为太后的独女,且是长女,长公主深得信重,被委派了一个考察宜男女子的重任,也就是说给皇帝选嫔妃,这可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工作。

    李喆皱起了眉头,对此有些不喜,据他所知,这种公主掺合皇帝弟弟后宫事的情况都是乱家源头,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很有可能被后宫当位妃子怨恨,暗中下绊子什么的。

    “我儿长大了,也会多思了。”长公主久居上位,哪里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见到李喆面露忧色,笑着拍了拍他的手,“没事儿,不过是陪陪母后罢了,只是孝顺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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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第541章

    此为防盗章

    完全没有问缘由; 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 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 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 “傻孩子,说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 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 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 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 你别这样吓娘。”

    “…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 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 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 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 所以; 娘; 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天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小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了第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扑到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说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人的天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说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说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说,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天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天,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天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了点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说,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小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三岁时候的事情,按理来说他是没有印象的,但是听别人说起了,他似乎也有了些朦胧的感觉似的,似乎看见了那一幕,看见亲爹想要抱自己,自己却一边哭着一边躲,十分害怕远离的样子。

    仿佛还看见了,亲爹收回双手站直之后就直接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多看他一眼,而他,则从奶娘的怀中探出头去,用一双朦胧的泪眼注视着那个陌生的背影远离。

    一想到这些,就莫名有些委屈,他是长到三岁才第一次见爹,小孩子害怕躲闪一些不是很正常的吗?怎么就错了?

    因为这个而直接把他过继出去的亲爹真的是亲爹吗?

    亲爹当然是亲爹,他要是怀疑这个,简直可以去地下跟亲娘好好聊聊了。

    “站起来,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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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第542章

    此为防盗章

    被拉着手的赵沧颉有些无措; 又不是原身那个四六不懂的纨绔少年; 他到底显现不出一点儿少年意气,又或者纨绔气来; 作为一个知晓剧情的穿越人士,他其实从来都不明白原身胡闹的底气何来,尤其是后来,他怎么就敢对南平侯府的嫡长女做出那样始乱终弃的事情来… …

    月牙白的衣裳遮不住单薄的身形,这段时间正是少年长个子的时候; 又逢母丧; 怎样也要素食,便瘦下来了。若是原身; 可能还会随口抱怨两句不能吃肉之类的话,但换成现在的赵沧颉; 哪怕他始终不能对记忆中的那位母亲有什么感情,却也能够老老实实毫无怨言地守孝; 这本就是人子该做的事。

    “好孩子,既来了姑母这里; 就当自家一样,我统共就那么一个亲哥,就你一个亲侄,只把你当亲儿看待,姑母也没儿子; 如今得了你; 自当好好待你… …”

    热情的姑母说着又吩咐人安排入住的事情; 早就收拾好的院落,早就分派好的下人,一件件一桩桩,条理分明,多年当家作主的底气让她这个女主人格外贵气。

    赵沧颉除了一句“多谢姑母”,再没有插嘴的时候,只听得姑母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这才跟着领路的丫鬟下去休息。

    “果然是太太的亲侄呐,侄子像姑,跟太太有八分像呐,长大了定是个俊俏的哥儿。”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虽然瘦了些,却是容颜俊朗,肤白眼亮,又是个沉静的性子,看着便是赏心悦目,只盼能多看两眼才舒心。

    想到太太自接信之后的种种好心情,嬷嬷更是把不要钱的好话拼命地往外洒,哪怕都知道这位继室的出身不高,也把那位哥儿夸成了世家公子都比不得的绝世良才。

    赵氏明知道这些都是虚话,听了之后却也笑得颇为舒心,但这舒心也只是一会儿,右手轻轻抚上小腹,语调怅然,“若是我儿尚在,也有这么大了… …”

    身边的老嬷嬷陪伴赵氏多年,自然知道那一段过往,赵氏曾经是怀过一个哥儿的,却因意外生生流掉了那个成型的男胎,也是自那之后坏了身子,再不得子。

    这么多年过去,这事还是个心结,如今想起,免不了有些难过。

    所幸,都这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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