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彪悍农家妻:世子的心尖宠妃-第4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么?”
许平之冷冷的一笑。
“你不信任我,可是你的身体一定会想我,你自己好好考虑一下,晚上我会去孟家找你,你要是考虑好了,记得像以前一样,给我留着窗户,咱们许久没有同床共枕了,你难道就不想我么?”
说完许平之狂笑了几声,再不理会一脸怒气的孟长霜,转身就往王府走去,他这段时间都住在滇南王府。
名义上是来看望外婆,实际上不过是来找机会害死谢少霆。
………………………………
第139章 秋云
谢少霆的书房中,秋云乖巧的站在他面前。
“爷,你有什么要交代的?”
谢少霆打量了秋云几眼,不可否认秋云确实是个美人胚子,她很会保养和调理自己的身体,所以四云中她是最漂亮的一个,只可惜漂亮是漂亮,却不是谢少霆喜欢的人。
“秋云,我这里有一桩事情要你去办,这件事情你谁都不能说,也不许告诉别人你的身份,之后我会给你一个地址,你寻着机会找过去,那里有一个姑娘,我希望你过去给她调理身体,我知道你懂的东西很多,这个人对我很重要,你务必要把事情处理妥当。”
秋云虽然心中有疑惑,但是她知道谢少霆的性格,所以不该问的秋云从来不会多问。
“爷,几时动身,具体信息爷是用信函的方式给我,还是口述?”
谢少霆嘴角弯起好看的弧度。
“稍后我会让谢星告诉你,到了地方你要记住,你只是个被卖掉逃出来的姑娘,一定要让目标把你带回家,你的任务除了给她调理,剩下的一概不用管。”
秋云点点头。
“奴婢知道了,爷放心,爷交代的事情,秋云一定会办好的。”
谢少霆点点头。
“你下去吧,越快动身越好,走的时候让谢星去账房给你领些银票防身,好衣服好鞋子就不要穿过去了,容易遭人怀疑。”
秋云不敢多问,只能点点头,但凡是谢少霆交代的事情,她从来不敢马虎,虽然不知道谢少霆口中的“她”是谁,但是秋云清楚,要不是此人对主子有用,就是对主子很重要,而这两种人,暂时都是不能得罪的。
从谢少霆的屋子退出来,秋云直接去找了谢星,谢星正在训练云华居的亲兵,见秋云来了,赶紧堆起笑意。
“秋云姑娘,你怎么来了?”
秋云福了福身子。
“谢统领,爷叫我来找你领信函,爷说要我去找一个姑娘,给她调理身子,还说不懂的地方要谢统领指点我,麻烦谢统领把东西给我吧,因为是爷交代的事情,所以秋云想早点动身。”
秋云的嘴唇轻轻的抿在一起,黄色的衣衫在秋风之下四散飞舞,谢星不由得看得痴了。
秋云小时候经常被别人欺负,每一次谢星遇见了,都会帮着打抱不平,但是秋云一直只叫他谢大哥,他变成谢少霆手下的统领以后,秋云对他的称呼也从谢大哥变成了谢统领。
而他也不能再肆无忌惮的叫秋云小丫头,只能唤她秋云姑娘,毕竟谁都知道,秋云从小,眼里就只有那个如同烈日般耀眼的主子,他谢星不过是一粒星辰,尚不敢与皓月争辉,如何敢和烈日媲美?
“好,你随我来,我把东西给你。”
两人穿过回廊,往谢星住的地方走去,一边走谢星一边和秋云说话。
“秋云你最近过得如何?”
秋云笑了笑。
“有劳谢统领记挂,自从爷把其他侍女撵走以后,云华居只剩四云,我们相处得很好。”
谢星叹了一口气,无奈的笑起来。
“我还是喜欢你像小时候一样,叫我谢大哥,谢统领这个称呼外人叫叫倒也罢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把你当妹妹看待,你这样叫我,总觉得你把我当外人了。”
秋云难得的脸上一红。
“谢大哥,我没有把你当外人,我是怕你嫌弃我,小时候不懂事叫你大哥,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你是主子爷手下的官,我只是个奴婢,身在奴籍,我要是叫你大哥,岂不是拉低了你的身份?”
谢星一听,顿时大喜,他哈哈笑了两声。
“你不必在意这些,我都不在意,你一个姑娘家在意这个做什么,你要是愿意,就还叫我谢大哥,今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来找我,只要是谢大哥能帮忙的,一定不会推辞的。”
秋云有些不习惯谢星的喜怒,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一声,糊里糊涂的就做了人家的妹妹。
把谢少霆准备好的东西交给秋云,谢星又领着她去牵马,和她同行的据说还有另一个人,至于是谁谢星也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自家爷在那个杨姑娘的身上真的下了不少功夫。
“我就送你到这里了,待会儿出了城,那人会在城外等你,你们一起到了地方,记得要托个口信回来告诉主子,免得他一直担心。”
秋云点点头。
“我知道了谢大哥,不用担心的,我会功夫,主子不用怕我完不成任务。”
看着秋云红通通的脸,谢星知道秋云怕是误会了自己的话,以为自己说的是主子关心她,可是他没敢说清楚,也不想叫秋云失望。
毕竟现在的谢少霆关心的只能是杨元湘,秋云要是知道了,肯定会一个人躲起来难过的,那副场面谢星可不想看到。
“你放心,我会给爷说的,你路上小心,沿途要留意了,千万别叫别人欺负了。”
秋云这会儿已经换上了男装,她腰间挂着一把长剑,显得英姿飒爽。
“大哥放心,我现在就是个后生,没人会对我怎样,再说了,我有功夫,足够保护自己。”
说完秋云一夹马腹,那马便狂奔起来,匆匆往大理城外奔去,另一边城门外一个高大的男子跨坐在马背上,他头上戴着一个斗笠,一丝头发不服管教的从前额跑出来,随着秋风微微起舞。
男子嘴里叼着一支细长的狗尾巴草,跨坐在马背上似乎睡着了,他怀里抱着一柄大刀,刀鞘上盘踞着两条龙,身后还背着一个长方形的木匣子,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
秋云一出城门就看见了这个男子。
“你是谢昂?”
男子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这才抬起头来,令人意外的是,原本以为这幅打扮的人,一定是个络腮胡大汉,可是斗笠下谢昂的脸却意外的清秀,让人想起戏曲里面的小生来。
“我是谢昂,你是主子身边的丫头秋云?”
“对,我是秋云。”
“没想到长得挺好看的,走吧咱们有事儿做了。”
谢昂说着一夹马腹,率先往前走去。
………………………………
第140章 大姑全家
自打杨广丽受了伤,便一直在家养着,一副好吃懒做的样子,期间杨广忠还去劝了两次,但是都没劝动,她依然是我行我素,唯一不同的是她发型改变了。
从前是梳的溜光的额头,现在已经续上了刘海,把被自己抓伤的地方遮了起来,没想到倒是比之前好看了不少,人也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她现在唯一爱做的是事情就是到处打牌,今儿在王家,明儿在李家,加上赵雷也大了,在村里和几个小混混一起玩,有时候还能弄来几个钱,杨广丽便更觉得有恃无恐,开始挥霍起来。
杨广丽出了这事儿以后,杨广美就回到昆弥镇去了,因为接近年关,赶上儿子学馆冬休,杨广美便催着丈夫赶紧收拾,准备回河水村来过年。
“孩子他爹,你看家里今年变化挺大的,二哥赚了不少钱,今年回去过年,孩子们都能拿到不少的压岁钱,咱就回去吧,反正贾家也只剩咱们这一家子了,咱回去还能陪陪老人家。”
贾文才是个教书先生,确切的说他是学馆其中一个代课先生,有时候别的先生不在或者有事,他就过去讲课,即便是这样,他每个月也能领到一两银子,和杨广忠之前是一样的。
后来贾文才不甘心就这么混着,于是就自己办了一个私塾,平常在学馆教书,闲着的时候就收些小孩讲学启蒙,一个月下来就变成了三两多银子,这让他们一家的生活有了不小的改变。
贾家没有老人,就他们一家四口,加上两个孩子都不小了,儿子虽然在念书,但是闺女在学刺绣,现下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绣娘,所以,日子过得很不错,家里在昆弥镇还有两个铺面呢。
那两个铺子因为杨广美不会做生意,所以租给别人做,一个月也能收个几百文,所以一家子过得十分舒坦。
正因如此贾文才在杨家人面前不免就有些得意,听了杨广美的话,他不屑道。
“赚钱?他能赚多少钱?虽然他是读过几年书,但是也仅仅是那样而已,不过是个账房先生,怎么就赚不少钱了,你要知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有我们读书人才能过得好。
你看看我,难道没让你过好么?你再看看风明?难道就不争气么?明年开考,咱们儿子一定能够高中,还有女儿,我琢磨着年后收回来一个铺子,把铺子给她开一间绣坊,来年咱们一个月就能收入五六两银子。”
这话要是放在从前,杨广美肯定高兴死了,可是自打上次回家,看到杨元湘家里又是瓷器坊,又是卤味坊,杨广美就一直羡慕得不得了,恨不得贴到杨广忠身上,狠狠的刮些钱下来。
“五六两?你知不知道二哥家那个死丫头现在一个月赚多少钱?”
贾文才一听不由得竖起耳朵。
“啥?一个丫头也能赚钱了?这世上还有这样荒唐的事情?”
杨广美酸不溜丢的搅着手帕。
“就是啊,也不知道那死丫头撞了什么大运,怎么就这么容易赚钱了?我听说她一个月卖出去五六十件瓷器呢,现在可能七八十件了,她家里帮佣的人可多了,据说现在她一个月赚一百多两银子呢,你说气人不气人,也不知道她这个手艺上哪儿偷学来的。
还有我那个二嫂,把她大姐接过来开了个卤味坊,其实大家都知道那个卤味坊是她的,她还挂在她大姐名下,害得我娘想帮忙都名不正言不顺,那铺子一个月也赚二十来两呢。”
贾文才听完这话,脸涨得通红。
“不可能,她们都是没读过书的人,大字不识几个,怎么可能会做生意?”
“可不是么?我二哥现在是管着瓷器的账目和归类,生意都是他把握呢,虽说东西是那丫头做的,可是生意还得仰仗我二哥,所以我说了,带孩子们回去,准能拿到大红包。”
贾文才心里不是个滋味,原本的优越感荡然无存,本来在杨家,他这个姑爷是最能赚钱的人,从来回到杨家都如众星捧月一般,现在得知杨广忠一家子这么赚钱,他顿时觉得不舒服了。
“不去了,不去了,今年就不去了,你要是想去,就带着两个儿子回去,我去干什么?看你二哥的脸色么?他现在这么能赚钱,肯定瞧不起人,我不是你们杨家人,跟着回去他不定怎么笑话我呢。”
杨广美一听,顿时慌了。
“那怎么能行,你一个人留在家里,到时候谁来给你做年夜饭,咱就回去呗,说不定二哥觉得你是有学识的人,要请你帮忙打理生意呢?到时候咱就提出要参与,不就能多赚钱了么?”
杨广美打得一手好算盘,贾文才却摇摇头,他不是傻子,心里清楚得很,杨元湘一家子怎么可能把自己辛辛苦苦做起来的生意分给他们呢?于是没好气的白了杨广美一眼。
“你说个啥?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情?我还是别去了。”
杨广美见说不动他,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主意。
“老贾,你还是和我一道回去吧,咱是脚踏实地赚的钱,再说了,我们一家子多轻松,我二哥再有钱,一家子还不是整天忙得团团转,你想想看士农工商,你是读书人,自然是排在第一的,我二哥一家没有田地,现在顶多算是个商人,这地位和咱家可没法比。
再说你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我二哥可没有。”
贾文才一听,不由得抬起头。
“你说的是什么?”
杨广美嘿嘿一笑,指着对面窗户里看书的贾风明道。
“你有儿子,有人给你延续香火,我二哥再有钱有啥用?他可没有儿子,都是女儿,将来两个丫头一旦嫁出去,我二哥就没人养老了,你现在叫风明回去,好好和二哥相处,说不定将来,二哥的家产,还有一部分是咱们的呢。”
贾文才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将来贾风明要是当官,少不得要钱铺路的,眼下无后的杨广忠可是个来钱的好机会啊。
………………………………
第141章 吃猪蹄
钱的魅力是巨大的,想到贾风明的前途,贾文才立马就妥协了,他叹了口气,双手背在背后。
“走吧走吧,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看来我老贾现在得为了儿子忍辱负重,和你回一趟杨家了。”
贾文才说着背着手就回了屋,杨广美见他肯回去了,立马欢天喜地的催着贾风玉收拾,贾风玉正在绣一件对襟长袍,是给昆弥镇镇长夫人的母亲做的。
人家六十大寿,特意请贾风玉做,这一件袍子的价格就是数十两,虽然贾风玉手艺了得,奈何速度太慢,这一单生意已经做了二十余天了。
听到杨广美催促,贾风玉不高兴的站起来开始收拾东西,下午时分,贾家四口便从昆弥镇出发,准备前往河水村杨家。
为了儿子贾风明,杨广美奢侈了一把,特意叫了一辆马车,一家四口全挤在车厢里面。
“娘,咱们这次回来,不会又像以前一样,和表哥杨元清挤一个房间吧,我可不想被他打扰,他读了这么久的书了,到现在都还是个童生,我就怕和他住在一个屋子,他总有问题问我,我可是要考状元的人,不想被他打扰。”
杨广美一听这话,赶紧拉着贾风明的手。
“不会不会,这回肯定不用你将就了,你二舅一家已经搬出去了,你奶奶为了看你,早就把你二舅家以前住的屋子收拾了出来,里面床铺都是有的,虽然是旧的,但是屋子宽敞,你一个人住一屋完全可以,别说是你,这回你妹妹都可以一个人住一间屋子,你二舅一家搬走以后挪出来三间屋子,开始是你小姨占着,不过娘上次回去和她说了,她听说你要来,所以特意把屋子腾出来了。”
贾风明听了这话才点点头,顿时松了一口气,贾文才见儿子满意,便坐在一旁叮嘱。
“明儿,咱们回来主要是看望你外公外婆,读书人仁孝为先,老人家年纪大了,你回来得孝顺外公外婆,也好叫他们知道你的孝心,还有玉儿也是一样的,别叫外公外婆觉得贾家的孩子不懂事。”
兄妹两个相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这些话每年回来贾文才都会说上一遍,他们听得都会背了。
马车不疾不徐的走着,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能看见河水村的右岸集了,刚进入右岸集,一股卤肉的香味顿时勾动了贾风明的食欲。
“娘,这是卤肉的味道么?怎么这么香,我刚好也饿了,要不咱们买一些吧,刚好带回去给外公外婆加菜。”
杨广美一撇嘴。
“你外公外婆可不差这两口,她们每天都有一碗卤肉呢,这是你二舅母开的卤味坊,生意好得很,现在你外公外婆天天都能吃上一碗,你要是想吃,娘给你买一个猪蹄,至于老人家就算了,吃多了不消化。”
杨广美抠门,自打有了儿子以后是越发的抠门,只给儿子吃好穿好,有时候就连女儿贾风玉都得让步。
听着哥哥有猪蹄吃,贾风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反正也不会有自己的分,自己只好赶紧赚钱,存下嫁妆,到时候找个好人家嫁了,往后关起门来过日子,才不会被这个抠门老娘苛待。
看着贾风玉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杨广美笑着贴上来。
“玉儿,你哥哥要用脑子,要念书的,咱们就忍一忍,给他吃吧,而且你是一个女娃子,吃多了这些东西,容易长胖,到时候嫁不出去就糟糕了。”
贾风玉翻了个白眼,她的腰现在一个巴掌都掐得过来,长胖还不知道何年何月的事情呢,可是杨广美这样说,自己要是闹,肯定会被骂,毕竟小时候这种场面她经历得也不少了。
“我不爱吃,你给哥哥买吧。”
贾风玉说着歪到一边,也不想去看着母子两个,要是贾风明能有一点当兄长的自觉,这些年自己也不能这样瘦,偏偏他只会读书,在其他事情上就像个傻子,根本不会变通,每次杨广美给他买吃的,他总是全部吃完,一口都不会留给自己。
果然杨广美见闺女不吃了,便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来几个铜板,来到卤味坊门口。
“二嫂,你给我拿个猪蹄,我家风明回来了,隔老远就闻见味道,说是想吃个猪蹄呢。”
沈氏伸长了脖子往外看了一眼,果然见到马车上贾风明挑起帘子往外看,沈氏便笑道。
“既然是大外甥回来了,我这个当舅母的怎么能抠门呢,来这是四个猪蹄,你们一家一人一个,就当我请你们吃的。”
沈氏说完,大方的扯过几片荷叶,就给杨广美包了四个猪蹄,看着红通通软嫩嫩的猪蹄,杨广美咽了口口水。
当下也不客气,一把就接过来笑道。
“那怎么好意思,你们开门做生意,也不容易不是?”
沈氏被她近乎用抢的行为吓了一跳,有些尴尬的笑道。
“那没事,大外甥回来了,我这个做舅母的总得表示表示,没事的你就拿着吃吧。”
杨广美捂着嘴嘿嘿一笑。
“那就谢谢你了,回家替我和二哥问个好,就说我们回家见过爹娘了,就来串门。”
杨广美说着就高高兴兴的抱着猪蹄回到了马车上。
贾风明一见四个猪蹄,眼睛顿时亮了。
“娘,你怎么买了四个,花了多少钱?”
杨广美递给贾文才一个,又拿起一个剥开荷叶递给贾风明。
“这是你二舅母送的不要钱,她现在不差这两文钱呢,你赶紧吃吧,吃完这里还有呢。”
贾风玉看着剩下的两个猪蹄,正要伸手去拿,一听这话,气得差点哭了,虽然知道杨广美重男轻女,但是从前在家这样的好东西她还是能吃上两口的,没想到回到河水村她连吃的资格都没有了。
见女儿脸色变了,贾文才看不过,便伸手拿了一个递过来。
“玉儿你也吃,别听你娘的,老娘们懂啥?你只管吃,吃不够爹给你买。”
贾风玉一听,这才接过猪蹄,看了一眼尴尬的杨广美,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
第142章 三六九等
见女儿狼吞虎咽的吃相,杨广美有些尴尬。
“玉儿慢点吃,原来你想吃猪蹄的,你要是早点和娘说,娘也不会不给你?你一个女娃子,少吃两口,别噎着了。”
杨广美说着便递过水来,准备给贾风玉喝两口水,贾风明一看顿时愣住了,以前杨广美可不会这样对妹妹的,历来吃喝都是他先的,怎么现在却给妹妹先喝水了呢?
想到这里,贾风明一把抢过水壶。
“娘,从前都是我先喝水的,怎么今天她先喝了?我不管我要先喝,长幼有序我是大哥我先来。”
贾风明说着抬起头就是一阵猛灌,急得杨广美在一旁直拍大腿。
“你慢点喝,你呛着怎么办,再说了你喝一肚子水待会儿该吃不下了,你要娘说你啥好?”
贾风玉坐在一旁,只觉得心里难受,原来她娘给她水喝,不是怕她噎着,而是怕她吃多了,哥哥没得吃,所以想给她喝水,先把肚子撑饱。
看着尴尬不已的杨广美,贾风玉低着头一边啃骨头,一边难受,这就是她的亲娘啊,重男轻女已经到了一种令人发指的地步,虽然她爹偶尔也帮她一下,但是那只是少数时候,大多时候,她爹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在他们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哥哥一个手指头。
看着手里啃了一半的猪蹄,贾风玉顿时吃不下去了,她一把把猪蹄丢回荷叶上,赌气道。
“不吃了,吃不下,你们自己吃吧。”
说着便擦了手,倒在窗户上面,假装看外面的风景,其实眼睛里眼泪早就转开了,就差一点就能淌出来。
杨广美见她不吃了,一把拿起贾风玉啃了一半的猪蹄,高高兴兴的往自己嘴里塞,一边吃一边还冲贾风明笑。
“你看看还好刚才娘没吃,你妹妹肚子小,吃两口就吃不下了,娘把它吃了,剩下那个留给明儿。”
贾风明一听自己还有一个猪蹄,立马高兴起来。
“娘真好,你真是我的亲娘,娘我以后考上状元一定会孝顺你的。”
“我明儿最乖了,等明儿考上状元,娘就是状元的娘了,那时候我就能在街坊邻居面前横着走了,谁让我儿出息?”
听着这母子两个的对话,贾风玉只觉得喉头哽咽得疼,她不是看不起贾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