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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流年-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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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力就更不用说;他在我的高压之下越来越出落的像个真正的主持人了;哈哈;相信我;他有很不同的内涵跟特质;但愿终于能有一个恰当的方式能让你们感觉到那些内涵跟特质的意义。
* 105 *
不是后记的后记(10)
想跟你们分享这些;是因为;《城市日记》还在拼命努力着;努力是为了每一个我们在乎的你~
当然;还有戴军。
我们在不做搭档之后;终于又像以前一样能有多一些的时间享受当朋友的乐趣;昨天;亲爱的男友跟我一起约戴军在后海喝下午茶;他又讲了很多故事逗我们笑;像以前的很多年里一样。
天气和心情都好到不真实~
很想能跟你们一起分享这种幸福感;相信我;上帝会用一种出人意料的手笔;让我们觉得;福音是无声的;是如此美丽;
谢谢你们关心我的书;它的‘预产期’是5月20号;放心吧;所有属于《城市日记》的你;都会先于任何其他人知道它的下落的;为了你们;我也要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畅销书作者啊!!实在这本不行;就还会有下一本;再一本;再下一本……写到你们想吐为止;哈哈
另外一个帖子里有徐睿和许力给我写的序;你们是第一个看到的啊!
开篇的那通废话;是想告诉你;我此时的心情;正是THANKS GOD IT'S U!
我要你们知道;为了我们共同的《城市日记》;我始终都如此在意你们。”
只是你而不是谁
1,一种畅销的可能
我的生活平淡无奇,偶尔遇见各把非常规事件就能亢奋半天。
认识齐震的那天,瞎聊,发现我们居然有着惊人相似的背景(可能也就我这么没什么见识的人才会觉得“惊人”)。如果非心怀不轨的话,也能编出《向左转向右转》的传奇。
因此,这样的基础让我们很快建立不同凡响的信任跟友谊。
某次齐震的好友结婚,我们被要求在婚礼上表演。结果那婚礼的前夜我紧张到失眠,就约了他提前出来练歌。所以类似在别人看来多少显得有点荒唐的行径到了他那儿都见怪不怪。
那天被我们硬拽去ktv的另一个帅哥说:“能在半夜3点一起唱歌的人肯定是不一般的好朋友。”
没错,我们就是不一般的好朋友。
在过去的一年里面,他认真地听我的节目,看我的书,还强迫他的同事朋友也看。他是我周围罕有的个别真的在意我“作品”的人,在意的意思不是简单的赞扬,在意就是在意。
他当然不止对我才在意,凡当他朋友的,都多少遭到过他的在意。
朋友的孩子要考学,他就上蹿下跳地张罗;朋友开了饭馆,他成了那家店常年的食客(按常规付钱的那种),每次还带不同的其他人一起捧场;每次有朋友结婚,他都看起来比新郎还忙活……
当然,过分热心偶尔也会给周围人带来困扰。
比如,在齐震的慈悲心大发之下他从大马路上拣过几回流浪猫,其中有一只还住过我家。有时候真的很想跟他说如果你不确定能照顾它们,就别拣啦。
但我没说,因为知道说了之后一定是引出他的一番道理然后我自己哑口无言。是的,齐震很会讲道理,大道理小道理到了他嘴里都能时而粪土时而莲花,全凭他当刻的心情。
我嘴上说不过他,以他比我高20公分的身高想必动手也同样是以我认输为结果。所以,只能对其实行谦让,结果,齐震让我体验到谦让的乐趣。
想着他看到这儿一定会不屑地笑说“不夸自己会死啊!”
呵呵,不夸自己不会死,但让我不夸他就很难了。再说,早在我动笔写这本书的时候齐先生就夸下海口,说等书出版的时候他要买一千本送朋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买一千本书的人也只能是他,因为齐震是我周围少有的个别可能有那么多朋友的人,还一定是真心的朋友,各种各样的都有。
太好了!期待着我的书在某一天因为齐震的誓言兑现而光荣地步入某个书店的“畅销榜”!
2,天使的天边
有一年新年晚会我们高班的一个男生写了一首歌叫《下一个新年你在哪儿》。那是12年前,我刚上大学,满脑子的情怀与志向。
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在叹息着无常,还挺悲戚的,悲戚是因为根本不知道什么“无常”长什么样子。
等到“无常”真在眼前的时候,其实,它的凄厉和无奈,是完全无从预料和抵抗的。
亲爱的李雁在sars之后像个天使一样出现,在那个危机关头给了我劫后的第一个转机,虽然她的离开让我非常愧疚跟难过,但,渐渐,也放心释怀,因为我在猜,想必上帝是真的让她去当了他的天使,因为那正是她留给我们的全部印象。
也正是她的离开让我更坚定了一个将会被看做是终身理想的目标,那就是,我希望我每一点小小的成绩,都能成为一个累积,为未来给“抑郁症”患者提供服务建立基石。
明知是蛇足
* 106 *
不是后记的后记(11)
总要说点跟小说有关的事吧。
之前给几个特别信赖的良师益友看了一稿,大家出于善良,对别的都有所保留,惟独不能忍的统一意见是:“典范”这个人物太美,而且太迷恋名牌。
呵呵,说的没错。
典范的两次正式亮相都是“珠光宝气”,我写的我自然知道。
“解释”是很不高级的事情呵。
这我也知道。
但对于“典范”的长相穿着,还是想不高级地解说一下。
有次一个跟张曼玉工作过的女孩跟我说“maggie常常穿不超过10港币的T恤。”
我啧啧称叹,毫不怀疑她说的这话的真实性,我所指的真实性的意思是“我们敬爱的maggie cheung绝对有资格不当名牌的奴隶。”
只是有点佩服张曼玉,不知道这年头,她都上哪儿去买“不超过10港币的T恤”。
我当然也不是那么死心眼没幽默感的人,可能这是一种比喻,比喻的意思是说:maggie cheung当然可以不是名牌的奴隶。
为什么?还用问吗?因为她美啊!
到今天还有谁怀疑她的美吗?谁谁谁?有本事站出来!
没有吧。她的既有形象在群众心目中已经超过了任何一个奢侈品的影响力。
别说穿“不超过10港币的T恤”,就算她哪天高了兴,干脆用一叠10港币直接贴身上,相信她也照样能风姿绰约,美的毫不含糊。
哪个中国女人没事非要跟张曼玉比,那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所以,想迷恋名牌的人还是可以继续迷恋,反正不是张曼玉。说不定对名牌的迷恋还能化为工作动力,有什么不好?
对,这就是我要解释的:为什么我在写典范的时候,用了那么多牌子在他身上。
因为,我笨嘛!不知道用什么其他方式,更能衬托他是那样的一个,活的很在意很刻意也不失美好的艺人。
成功的品牌常常有清晰的视觉效果,因而选择那个品牌的人就会具有一定的、与该品牌近似的个性特色。
比如,真心喜欢登喜路的人可能同时喜欢boss,但不会喜欢kenzo;
喜欢BCBG的人有可能也喜欢agnis b,但不会喜欢宝姿。
就像有的人再有钱都不会买爱玛仕的包,这跟谁贵谁便宜或谁好谁坏无关,装束代表一个人某一个阶段的生活态度,在意外表的人当然也会在意他她选择的那个品牌的既有形象。
(当然也有一些形象过于深奥,令人搞不懂。比如我在prada店里就常常能见到超美和超丑的东西同时存在)
我希望典范每每出现的时候都具有一定视觉效果。所以,对他着装的描写,都不是随便胡诌的。每一件用在他身上的品牌我都非常认真地想过,而且在我脑中也出现了清晰的影象,我很爱我笔下的人,每一个都爱,当然会对他们的亮相格外小心,尤其,他在那里,还是个被众人瞩目的“艺人”。
说到他的美,是的,我喜欢美丽的人。
当然尤其喜欢美丽的男人。
好不容易写一个的时候,当然要写美丽的。
他的样子容貌是有真实原形的,甚至,他说过的话跟做过的事都有可循的“历史”。只是,那是很多不同人的“历史”的拼贴。作为这本书里“虚构”成分最小的人。我是那么地呵护他,因此,就请允许我让他穿的略昂贵长的美丽吧!
何况,世界对男人的要求比对女人简单多了。
如果一个男人,五官四肢俱全且比例正常,只要每天都洗澡、别让自己太胖、小拇指千万别留长指甲(其它的指甲请参照小拇指)、发型方面,只要千万别选择“地方支援中央”,那么,基本上,这个男的也就离美丽不远了。如果他刚好又非常敬业,且热爱运动,那么他就必定是个超级大美男,至少工作跟运动的时候是。
女的就不行,以我为例,本人已经有将近8年体重一直保持在46--49公斤之间,身高(不穿鞋)从21岁以后就一直是163cm。也五官四肢头发都俱全比例基本正常。即便如此,就算每天洗8次澡,也还是跟“美”遥遥相望。
真是气死人了。
很小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就跟我说过,很多写书的人都是为了自我满足,常常用作品去追寻生活中的缺失。
这样会不会比较容易理解了呢?
所以,关于我的“典范”,其实,如果对那样的艺人有多一点了解和体恤的话,就会知道,他或许不该叫“典范”,而根本就是个“典型”。
遇见
每年都许愿,每年的愿望又几乎都能达成,不知上帝是出于偏爱还是为了锤炼,所以,为了报答愿望的达成,每年都有不同的内容供自己忙活。只是好多年了,在许愿中,惟独不敢直接提到,偏偏是“爱”。
* 107 *
不是后记的后记(12)
前两天在一个娱乐新闻里看到一个武侠剧的片段,果然不愧是徐克的作品,一出手就立刻显示出通体的卓而不凡。
短短的几分钟,不单有湖光山色下的爱恨情仇,还以丰富的辞藻做对白讲了很有哲理的人生感悟。
这么说听起来很玄吧—并没有谁花钱雇我写这个的,呵呵—其实想说的是那段结尾的一句台词:那像尤三姐一样刚烈的女子,在自尽之前,泪眼婆娑地向她爱的那人慨叹地反问道:
“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爱,你如何让我相信?!”
听闻此言,立刻就像过电一样感触起来,避免不了地想到自己。这大概就是好作品的功能,寓教于乐,即使是编的没谱的娱乐片也让你逃不过地领略其中的人生大道理。
说到大道理,我就一直都很怕看《心灵鸡汤》那一类的书,也自以为不太会写很积极的、像出自刘墉或周国平手笔的那种特“励志”的东西。也大概是文如其人吧,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都只能在消遣的时候才悄悄感受深意,好像对谁表白说自己三十大几了还在期望真爱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
就像总听人叹息说人心不古,到后来不小心发现,“不古”的恰恰是那些只会一味为此叹息的人。比如我。
是啊,回想,都已经记不起来到底有多久了,仿佛总是这样的,一边在惴惴不安地怀疑中盼望,一边在温吞浑浊中抱怨,还到处散布自以为是的谬论,说“爱”不过只是“错觉的瞬间美丽”。
幸好,上帝显然是不太跟我计较,即使是我这么坚持的小肚鸡肠,他还是在一个不料的时间突然准备了一场美丽的盛筵摆在我面前,让我在瞬息间就心悦诚服,再次领教了什么叫神迹,什么是love actually。
我跟enrico说:“开始写的时候我可没计划要把它送给你的。”
就是这样吧,计划中的耕耘和计划外的收获,很多时候它都不过会还真为那个最简单的道理:
“只要你相信,就会出现。”
相信是很重要的事。
除了爱情,还有一些别的。
比如,信仰。
想说,谢谢你的出现,让我相信很多文学事件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存在,谢谢你给我勇气去面对内心深处陌生但真实的自己,去面对蜕变的痛苦的快乐,于是,原本平淡无奇的时刻成了会被我纪念很久的传奇。
是啊,每个人一生中都应该有一些值得被纪念的“传奇”,有些真的发生过,有些,或许只是,刚好因为那一刻的紫微星划过,它在某个世间的光影叠错之下,让人因它而更加接近真实的丰沛。
我要让你知道我因你而甘心变得柔软并谦恭甚至愚蠢,那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奇特体验—爱的力量让一个人情愿放下一切去谦恭,在你安排奇迹出现之前,我已经灰心地以为自己长久地失去了爱上谁的能力。比起“自作聪明”,发现和承认自己在我战战兢兢的生活当中出现有如一道雨后的绚丽彩虹,它经过波折与洗礼,在特定的时刻制造出了不同凡响的幸福,哪怕,过滤到最后,“幸福”有时候都只是与任何旁人无关的纯粹而真空的“幸福”。
是的,我从来都相信,上帝绝不会凭白无故地安排“传奇”或“幸福”,不管未来怎样,我也会始终感谢,感谢上帝让我们活在同一个宇宙中,感谢所有这些人都清楚地来过,清楚地被我爱着。
去年圣诞节的时候,妈妈跟我说,“要把每一天过的像最后一天,因为那一天迟早会到来。”如果上帝允许我们彼此在看到这行字的时候仍然活着,我愿意用以上和以下的这段话,告诉你,我一直在想着而无法启口地想要你知道,我是那么地爱你,是的,我愿意你始终都能感觉自由地活在我的爱里。
这一番感叹里,包含了对很多人的感激,写出这么高的“酸度”实在是因为我没办法一一把他她们我的帮助跟影响清楚地表现在出来。
想到在这个小书的第二个修改阶段,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给自己做一杯热的柠檬蜜,然后抱着它听陶喆唱《祈祷良辰歌》。
此刻,再一次,在这么美到不真实的旋律里,感谢上帝在过去的那些时候,又让生活里充满了悠扬的波折绚丽和不平顺。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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