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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婚厚爱:天王的专属恋人-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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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易大哥呢,人家明天都结婚了,”阿姨笑着对自己的孙女说:“记得啊,明天就要叫易大哥叔叔了。”
“知道啦,”小女孩望着老阿姨嘟起小嘴:“我明天要去吃易大哥的喜糖,他不给喜糖吃,我继续叫易大哥,才不叫易叔叔。”
“这丫头,”老阿姨笑着宠溺的摇摇头,然后又对初雪道:“对了,院子里还有一棵山茶花,也是十几年前我们搬来时就有的,现在开得正旺,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当然想去,做梦都想去,初雪激动得心都快从胸口跳出来了。
可她极力的压制着自己激动的心情,尽量用平淡的声音问:“这不会打扰到你们吧?”
“不会,”老阿姨非常的热情,推开院门邀请着她:“进来吧,我家就我跟孙女儿两个在,年轻人都在外地呢。”
初雪略微迟疑一下,然后还是抬起脚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刚进门,就看到那棵开得最旺的山茶花了。
这是当年她和易天泽赵云龙爬山时从山上带回来的一棵小树苗,当时还小,带回一棵小树苗都当成宝,小心翼翼的种在这院子里。
那时候,他们三整天盼望着山茶树快快长大,快快开花,而她——
是的,她没有等到山茶树长大,更没等到山茶树开花,因为,她在第二年的夏天,就离开了这里,离开了家
“你看,这是易大哥写的字,”小女孩兴奋的把她拉到茶树旁边,用手指着茶树后面的围墙。
等晚霞
那最美是爱过的无暇
守烛花
那滴落的是对你的牵挂
你身在天涯
我的泪挥洒
浇灌你亲手种下的茶花
花已慢慢长大
是谁在轻唱那首茶花
花已入茶
何时才能回到家
风时时牵挂
淡紫色的茶花
你是否还会在西窗下静静的赏花
那看不见的天下
哪里才可以与你依偎共话
风吹干我的脸颊
种下不变的牵挂
………………………………
正文 正文_第211章婚礼前夕1
从院子里出来时,万初雪手上已经拿着一束山茶花了,是那位阿姨用剪刀剪下来好几支然后用彩带绑好给她的。
阿姨说彩带还是她收到的果篮上的,留下来给孙女儿玩的,没想到今儿个晚上排上用场了。
阿姨是个和蔼可亲的人,不仅请她赏了山茶花,还给她拿了两个苹果,说这家里没别的,也就只剩下苹果了。
其实她不想要苹果,她想要进屋里去看看,哪怕是一分钟也好。
可到底,她于阿姨来说,也只是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而已,阿姨没有邀请,她自然也就不好提出来。
借看茶花之际扫了眼院子,除了这棵茶水,之前的很多花草树木都不在了,而长廊也重新修缮过,刷了陌生的油漆,再也寻不到当即的痕迹。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她眼眶里含着热泪,深吸一口气,最后望了望不远处自己曾经的闺房,谢了阿姨和小女孩,转身走出了院门。
眼泪是在走出院门的那一瞬间滑落下来的,路灯昏暗,夜色深重,茂密的树林遮挡了路灯,眼泪在夜风中随风飘逝。
这是她的家,是生她养她的地方,是她心心念念的家!
在国外漂泊的十几年,没有一天是不想家的,总想着某一天就回来了,总想着,某一天和母亲一起回到曾经的庭院里,坐在桃树下把酒话桑麻。
而今,母亲依然远在遥远的美国,她领着乐乐回来,却始终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家!
戴上墨镜低着头疾步的走,只想要快速的逃离,她怕自己一个没忍住,就在院门外放声大哭起来。
走了很久,不知怎的找不到出口,就在她着急得不行时,前面突然又出现了刚才的小女孩,看着她道:“阿姨,你怎么又回来了?”
又回来了?她抬头,果不其然,她此时站着的地方,居然就是自己故居的院门外。
她的脸微微一红,这才猛的想起自己绕着院墙走,这都转了一个圈了。
“晚上光线不好,”她略微有几分尴尬的解释着。
“那阿姨想去哪里啊?”小女孩仰着头,水汪汪的眼睛望着她:“我可以带你去的。”
“谢谢,我找得到路的,刚刚是低着头没注意看路。”初雪脸微微一红,拒绝了小女孩的脚步,然后迅速的朝着前面走去。
直到初雪的背影在拐弯处消失,小女孩才摇着头对身后的小男孩说:“你说得真没错,这阿姨果然有些糊涂。”
乐乐嘴角抽搐一下,他妈咪要不糊涂,也不会把他生下来,精明的女人谁愿意带着个私生子在异国他乡漂泊啊?
不过,料事如神的人应该是他爹地,他居然知道妈咪今晚会回这里来,然后还特地安排了姨奶奶和小蓝儿在这等着。
初雪走出院门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她没想到自己在大院里居然呆了一个多时,原本还想着不用半个钟就能出来的。
赵云龙的车就停在前面拐弯处,她快步走过去,走着走着,一双男式皮鞋停在初雪面前,一个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她顺着那双黑色的男式皮鞋抬头起来,然后,视线里呈现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这人居然是——安在旭!
“在旭君?”初雪惊讶出声:“在旭君,你也到中国来了?”
记忆中,她和安在旭好似已经一年多没见过了,没想到她回到中国,居然也能碰到安在旭。
“能找个地方坐坐吗?”安在旭嘴角含着笑:“我从韩国过来,你不打算尽一尽地主之谊?”
“改天可以么?”初雪一脸歉意的望着他:“今天太晚了,而且我不住G市,我是住滨城的,现在还要连夜赶回滨城去。”
“你住滨城?”安在旭眉头微微一皱,略微有几分怀疑。
他昨儿个在香港,听旭日集团的懂事秘书说,易董事长今儿个要回家,因为他大儿子要结婚了,而且听秘书那意思,易董事长貌似对自己的大儿媳妇不甚满意。
他大脑里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个结婚的人是易天泽,第二个反应是,要嫁给易天泽的人是万初雪。
至于易董事长为何对万初雪不满意,他猜测估计是霍明珠的原因,毕竟易董事长跟霍氏总裁的关系很好,俩人没做成亲家一直是一桩憾事。
可他没想到,明天就要和易天泽结婚的万初雪,居然会住在滨城那么远的地方。
“是啊,我住在滨城的,”初雪如实的回答。
“今晚这么晚了,就不要回滨城了嘛,就在G市开个房间住一晚不就成了。”安在旭很自然的提议着:“要不我帮你开个房间?”
“谢谢,不用了,”初雪即刻婉拒了:“我今晚必须要赶回滨城去,不能在G市逗留了。”
“必须吗?”安在旭眉头皱紧:“其实就是一晚,你在哪住都是一样啊,现在这么晚了,跟明早回去也就只差几个小时而已,我想乐乐他”
“这不关乐乐的事,”初雪接过他的话来:“谢谢在旭君了,我真有事要赶回滨城去。”
“要不要我送你回去,”安在旭用手指了下不远处的车:“我在G市的客户给我提供了车,反正我这会儿也没事”
“不用了,我朋友的车就停在前面,他在等我呢?”初雪用手指了先前面拐弯处的车,而赵云龙此时正站在车边看着她。
安在旭顺着初雪的手指望去,看见不远处的路虎和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而此男子的目光,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和易天泽结婚的前夜,万初雪居然在和别的男子约会,不知道易天泽知道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而他明天,要不要去参加易天泽和万初雪的婚礼?
“在旭君,我就先回去了,下次再做东请你吃饭。”初雪笑着向安在旭挥挥手,转身朝着赵云龙的车边走去。
“刚刚跟你说话的人是谁?”赵云龙待她上车来才问。
“以前在纽约认识的一个朋友,”初雪淡淡的解释着:“他去年就离开纽约了,我都一年多没见过他了,没想到今儿个居然在这遇到了。”
“我觉得他好生面熟,总觉得在那见过一样,”赵云龙微微皱着眉头想了想问:“他是不是安氏集团的安少?”
“你怎么知道?”初雪略微有几分意外的看着赵云龙:“没错,他就是安氏集团的安少安在旭。”
赵云龙听了她的话笑了:“那你还说他去年离开纽约了?我今年九月份在纽约,当时在一个商业派对上还见过他呢、”
“你说九月份?”这下轮到初雪惊讶了?
“是啊,怎么了?”赵云龙有些意外的看着她。
“没什么,”初雪摇摇头,大脑努力的回想了一下,只觉得有些痛,好半响才说:“我十月底跟易天泽乐乐一起去韩国旅游,当时出了车祸,被撞了头,所以忘记了近一年的记忆,安在旭九月份真的有去纽约,或者我见过他,但是我就是记不起来了。”
“什么?你忘记了一年的记忆?”这些轮到赵云龙震惊了,扭头望着她:“真的吗?”
初雪点头:“嗯,是真的啊。”
“那你这一年究竟经历了什么你不知道了?”赵云龙疑惑的望着她:“一丁点都记不起来了吗?”
“记不起来了,”初雪非常肯定的回答。
“那你母亲呢?”赵云龙皱着眉头问:“你还记得你母亲的事情吗?”
“我妈我肯定记得了,”初雪笑着说:“我把谁忘记也不可能把我妈忘记啊?我只是把最近一年的事情忘记了,别的人和事我也都还是记得的啊。”
“那你这次回来有带你妈回来吗?”赵云龙小心翼翼的问。
“没有,医生说我妈情况严重,不适宜长途飞机,植物人移动不好,万一有个什么就麻烦了。”
初雪说到这里摇摇头,不能带母亲回来真是无比的遗憾,而自己的母亲不能参加自己的婚礼,也是人生一大憾事。
植物人移动不好?赵云龙嘴角抽搐了一下,看来,万初雪的确是把这一年的事情给忘了个精光。
车开回滨城沁园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初雪谢了赵云龙,下车时随口问了句:“你晚上是在滨城住吗?”
赵云龙点点头,随口应了声‘嗯’,然后挥手示意她赶紧进去了。
他不会告诉她,他这马上还要开车返回G市的军区大院去,因为答应了易天泽,明天他的车也在这迎亲的队伍中,他不能让易天泽知道他今晚曾把万初雪带回军区大院去过。
至于万初雪失去最近一年的记忆,他想或许也是一件好事吧,毕竟相依为命的母亲离世,对她的打击应该是很大的吧?
只是他不知道易天泽是怎样做到,让万初雪相信,她母亲还是植物人,还在医院继续治疗的?
不过,不管怎么做到的,总之易天泽的出发点应该是好的,易天泽对万初雪的爱他从来不怀疑!
只是,万初雪对易天泽爱的信任度有多高,他却不敢去猜测了!毕竟,他们之间这些年的经历是他所不知道的。
………………………………
正文 正文_第212章换个新花样
说了不当熊猫新娘的,可事实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情的发展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的。
万初雪昨晚从G城回到顾家大院时已经是零点多了,她洗漱上的床,当时心里就不断的对自己说,我得赶紧睡着,一定要睡着,否则明天顶两熊猫眼就麻烦了。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到顾家,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房间也陌生,或许是因为乐乐和易天泽都不在身边,亦或者是因为终于要和易天泽结婚了心情激动。
总之,她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一会儿想想这样,一会儿想想那样,越是想睡,大脑里越是无比的清晰。
究竟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不知道,而这一睡却又睡过头了,直到安澜的妈妈秦沁一来敲门。
她睡眼朦胧的去开门,秦沁一看着眼睛浮肿着的她皱着眉头:“初雪,你今天结婚了?昨晚不叮嘱你早点睡吗?”
初雪的脸微微一红,略微有几分不好意思的道:“睡得很早,但睡着得很晚,我估计是择床。”
“哎,你昨晚吃饭前应该说一下你择床,我那有安神助眠的药,早知道给你吃一点点,你这顶着个大熊猫怎么办?”
秦沁一看着她摇头,这丫头撒谎呢,看门的林叔说她晚上零点多才回来,而看她那红肿着的眼睛,估计昨晚不仅没睡好,而且还哭过了。
不过,想想她十几岁就去国外漂泊多年,后来又带着个孩子,即使她什么都没说,她也能知道她的不容易。
安澜一个人在国外求学那么多年都不容易呢,何况她还未婚先孕拖着孩子和生病的母亲。
“这样吧,你赶紧洗漱好,我去找点冰块来帮你消肿,然后找王姐来帮你化妆,”秦沁一说完这句就要转身。
“天泽应该安排了化妆师的。”初雪小心翼翼的提醒着秦沁一,怕她的自作主张到时又惹得易天泽不高兴。
“没事,我等下给大少打个电话就成了。”秦沁一完全没放在心上。
“那就谢谢了。”初雪赶紧道谢。
待秦沁一下楼去了,她才赶紧去洗漱,看着这古色古香的房间,以及一切都复古的装饰,她心里微微有些泛酸。
曾经,她家的小四合院也是挺好的,曾经,她的闺房里也贴着很多她年少时的梦想,曾经
“笃笃笃”的敲门声响起,她赶紧拉开门。
而这一次,站在门外的除了秦沁一还有一个中年女人,她脸上带着浅浅的笑,估计就是秦沁一说的王姐。
“你看看她,”秦沁一用手指着初雪的眼睛说:“比当初我家安澜出嫁时眼皮还浮肿得厉害,现在的年轻人结婚前夕都如此的多愁善感了么?”
王姐就笑了起来,忍不住拿秦沁一打趣:“你不多愁善感的?你当年和顾云博结婚前一晚睡得特别的安稳?”
秦沁一就用手死死的掐她一下:“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是吧?让你给她想办法消肿呢,如果等下她化了妆还是熊猫眼肿眼泡,我拿你试问。”
“喂,你这么操心做什么?又不是你女儿出嫁。”王姐打趣,不过手上却没闲着。
“但她是我女儿的大嫂,”秦沁一赶紧笑着说:“这可是未来的易家当家女主人,以后易家大院她说了算,我能不赶紧讨好么?”
“哦,这样撒,易家大院的女主人啊,那我也得赶紧讨好,”王姐笑着接过话去:“即使不为我的旗袍店,也得为我那外甥做点事不是?”
“你外甥是谁啊?”秦沁一疑惑的看着王姐,“难不成这易家女主人还跟你外甥拉扯上关系了?”
“我外甥陆子遇啊,就是网络商城开的啪啪响的那个,”王姐说完这句又扭头问初雪:“对了,易夫人,你今天和大少结婚,云溪会参加吗?”
“云溪?你说的是柳云溪吗?”初雪怕自己弄错了。
“难不成你们那个圈子还有几个云溪?”王姐笑着问。
“哦,我这刚回来,怕名字重了,”初雪略微有几分不好意思的解释着:“听说云溪学校还没放假,她还没回来呢。”
“哦,好了,我知道了,”王姐笑着点点头,又对秦沁一道:“这没你什么事了,我现在给消肿消黑眼圈,你先忙别的去吧。”
“我学学技术不成啊?”秦沁一开着玩笑。
“不行,”王姐回答得干脆利落。
“知道了,小气,”秦沁一说完这句,转身朝门外走去,顺带着帮她带上了门。
“来,你先躺下,我得用冰块帮你把浮肿的眼皮消下去先。”王姐指挥着初雪。
初雪点点头,这王姐一看就是个利落麻利的女人,尤其是她身上的旗袍格外的得体,她突然有些后悔怎么没选择穿旗袍。
其实关于今天的婚礼,她和易天泽讨论得不多,因为五天前才临时决定在今天举行婚礼的,一切都显得格外的匆忙。
易天泽当时就说了句:“一切交给我来办,你就等着当一个美美的新娘就可以了。”
正因为有了他这句话,她这几天还真的什么都没准备,直到昨儿个,大脑里想着的也只是要在婚礼前夕回军区大院自家院门外转一圈而已。
不过,想来婚礼也不会差,因为易天泽说了会大摆酒宴的,而且他也说了在军区大院里摆酒宴。
只要这一点达到了,她也就心满意足了,她想远在纽约的母亲,即使是植物人,也应该感应得到的。
她回来了,而且住进了军区大院,而且就住在距离自己家一百米远的地方,以后想家了,散步过去就能看看。
亦或者,在里面住久了,跟那家人熟悉了,她还可以让乐乐跟那小女孩成为朋友,有事没事过去串门子呢?
虽然那院子再也不是她的了,可她能回去看看,也是挺好的啊。
王姐的技术的确非常好,紧紧一个钟的时间,她浮肿的眼泡,大大的熊猫眼都给消下去了,不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等下给你化上妆,就完美了,”王姐满意的看着她道:“刚刚给你贴了膜,你睡得很香,虽然只是一个小时的补眠,不过却让你看起来精神了不少。”
的确是精神了不少,不说看镜子里的自己,就是根据自己眼皮的舒服度都能感知出来。
王姐刚把妆给她画好,楼下婚庆公司的人就送来了服装,初雪果然没有猜错,真的是白色的婚纱,而且还是拖地长裙那种。
王姐笑着打趣:“看来大少跟二少的审美观完全不同,二少长年累月在国外,和安澜结婚时却义不容辞的选择了汉服,大少却选择了英式婚纱,看来大少的英伦风很浓烈。”
初雪脸上略微有几分尴尬,她也在国外漂泊了十几年,可她骨子里也依然非常的传统,她其实也觉得中国式的婚礼更好。
如果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她肯定会选择中式婚礼,偏偏她没有,而中式结婚礼服,像旗袍汉服之类的,那可都是全手工的,需要时间来定制。
“这英伦风的婚纱,穿在你身上,还真是很美,”王姐由衷的赞叹着:“易夫人,把这长长的的头纱戴上,你会更美的。”
“叫我万初雪或者小万就好了,”初雪赶紧纠正着:“别易夫人易夫人的叫,我还。”
“那不成,”王姐迅速的接过话去,笑着道:“我刚不说了吗,我得讨好你啊”
王姐的话还没说完,门外就响起了笃笃笃的敲门声,然后是易天泽低沉的嗓音:“初雪,都准备好了吗?”
“好了好了,马上就好。”王姐帮初雪把头纱整理一下,然后才拉开的门。
而门外,易天泽一身白色的西装礼服,手里捧着一束百合花,正面带微笑的看着站在那的万初雪,然后缓缓的把手伸向她。
此情此景,多想小时候他们扮演娶新娘的游戏,那时,每一次他都来敲门,然后,她把自己的小手交到他手里,由他牵着她的手朝被小伙伴们布置好的礼台走去。
小时候他们扮演过多少次娶新娘?而每一次都是中式的拜天地,俩人学着《婉君》里娶新娘的样子,一遍一遍的对拜着,不厌其烦。
貌似,他们小时候玩的娶新娘的游戏里,一次都没西式的,主要是他们小的时候,西式婚礼还没流行起来,他们那么小的孩子,根本就是听都没听说过。
她缓缓的抬起手,把自己带了蕾丝是手套的手放进他的手掌里,而他即刻握紧,就像小时候的每一次游戏一样。
然后,他牵了她的手,俩人并肩一起,一步一步的朝着楼下走去,而院子里,那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就是他们的婚车。
伴郎和伴娘就在他们俩的身后,却没一个是初雪认识的,她原本以为易天泽会他的亲朋好友的,可看上去貌似不是。
婚纱的裙摆有些长,在后面拖着,鞋跟也有些高,她走路都有些不习惯,有两次被裙摆绑住,要不是挽着易天泽的手,她估计会摔跤。
“谁让你个子矮,”他看见她眼神里对高跟鞋的埋怨,淡淡的解释了句。
“谁让你不用中式婚礼?”她埋怨的白了他一眼:“中式婚礼的旗袍就不是拖地的。”
“小时候我们玩了那么多的中式婚礼娶新娘,你还没玩够?”他毫不留情的反驳她,“我不就想这一次换个新花样?”
“。”
………………………………
正文 正文_第213章今天你还躲得掉
G城军区大院今天格外的热闹,篮球场和晨练场都摆满了餐桌餐椅,坐满了宾客。
易家大少易天泽今儿个在这举行露天婚礼,这可是军区大院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军区大院为数不多的人都非常的意外和惊喜。
“哎呀,易奶奶,早知道你家大少今儿个结婚,我家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不用去旅游了嘛,你们怎么不早点说呢?”
“就是啊,易奶奶,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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