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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枭后风流-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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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想成妖,就牢牢抓住她不要放。
知道怎样抓住一个人吗?不是她的身体,而是要,紧紧咬住她的心的不放,因为是野兽啊,所以不要像人类那样虚伪矜持,大胆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吧!”
它确实很想成为妖,有了人类的思想,却还过着野兽的生活,心理和身体上的强大落差,让它渴望拥有人类的外形,这样就可以走入尘世间的花花世界。
它渴望遇见它命中注定的“贵人”,它曾不止一次幻象,它的贵人是个美丽高贵又温柔善良的人。
可是,为什么好不容易遇到了,却是这个样子的。
她不美丽高贵,不温柔善良也就算了,还这么小气凶残。
为什么它的贵人不是淳美人呢,他简直附和它对于贵人的完美幻象,美丽善良又好说话,一定会很愿意帮助它度过劫难的。可是放在宋汐身上,有的只是梦想幻灭的无奈。
它一点也不想抓住这个坏女人,更不用说咬住她的黑心肝了!
但哥哥说,满足这样条件的贵人少之又少,千载难逢。
这一夜,白团失眠了,在院子静静地想了一夜,天生活泼好动的他,难得忧郁了一回。
它在委曲求全和甩手离去之间,徘徊了一夜……
第二日一早,宋汐还没起床,便听见院子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宋汐坐起身,正好从窗户里看见宋翎在挑水。
他走路时有些微跛,使得他的背影看起来特别憨厚,步伐缓慢而稳健,担子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肩上,木桶里蓄满了水,却没有淌出一滴。
村子里只有一口井,喝的水都要亲自挑,至于洗衣服之类,一般都是去更远一点的河里。
等宋汐和淳儿洗漱完从屋里出来,那人已经开始劈院子里的柴火,宋汐还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收获了一件礼物,一根削得光滑的拐杖,很是称手。如此,不用搀扶,自己也能慢慢地走路了。不禁在心里暗赞宋翎的勤快和细心。
早饭后,淳儿出去玩儿了,宋翎端着木盆去河边洗衣服了。宋汐看着他走远的背影,很难想象他一个大男人混在女人堆里洗衣服的场景。很快,她又觉得自己多虑了,乡下人一般白天干活,傍晚去溪边洗衣服,这个早晨,溪边怕是没什么人,他倒是挺会安排时间的。
洗完衣服,宋翎又去春花婶家学做饭,相比起他的忙碌,宋汐百无聊赖,就在院子里晒太阳,那贼狐狸不知道去哪了,宋汐也没在意。
中午,宋翎把午饭提了回来。问他学的如何,他说还好。
宋汐发现,这个人真的很沉默,如果她不问话,他可以一整天都不说话。这种沉默跟小路有点像,但是小路沉默是因为他不太会说话,宋翎是丧失了说话的*。虽然他嗓子有损,但是听习惯了,也不觉得难听,何况,他刻意放轻压低的语调,听起来还挺平顺。
这三天,因为饭菜有限,淳儿每次都会从自己碗里匀出一半给狐狸吃,宋汐见白团还算乖巧的份上,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三日后,宋翎第一次掌厨,花的时间有些长,两菜一汤,卖相不太好,尝起来也不怎么样。
宋汐这个家务白痴,自认为达不到这种水平,便不声不响地吃了。淳儿显然很没胃口,随便扒了两口,便不再吃了,宋汐知道他下午和傻丫出去玩儿,少不了打牙祭,也由着他去了。
白团消失了一上午,仍旧踩着饭点回来了。因为饭菜不可口,剩的比较多,白团在淳儿的碗里嗅了两口,宋汐觉得它应该是有些嫌弃的,但不知为什么,还是吭哧吭哧的吃光了。似乎没吃饱,它又窜到厨房去了,据宋翎说,它把厨房里的剩菜剩饭都偷着吃光了。因为是剩的,宋汐也没在意,就是觉着养了一头猪。它吃饭的样子就像猪,更是长了一只猪的胃。
宋翎掌厨的第二天,做出的菜,卖相依旧不好,口味一般,宋汐觉得没那么倒胃口了,淳儿很给面子的吃了半碗饭,狐狸依旧扫盘舔锅。
宋翎掌厨的第三天,做出的菜,卖相一般,口味不错,宋汐觉得可以入口,淳儿很给面子地吃了一碗半饭,白团依旧扫盘舔锅。
宋翎掌厨的第四天,做出的菜,卖相口味都不错,宋汐很满意,淳儿很给面子地扫盘了,白团只能舔锅吃白饭。
她发现,这个男人在厨艺上很有天赋啊!
这期间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发生在宋翎做早饭的第二天。宋汐起床之后,发现本该摆着早饭的饭桌上只有三个空碗,碗沿油光发亮的,这该死的,熟悉的质感。
宋翎进屋,看见这种情况也是愣了一愣。
宋汐从窗户往外看去,白团仰躺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晒肚皮,那圆滚滚的肚皮,不用想,一定装着她和淳儿的早饭——四个馒头,两碗粥!
宋汐脸色一沉,淳儿见势不妙,忙拉着她的袖子劝道:“哥,它吃了就算了,我们再去锅里盛。”
宋翎冷不丁地开口,“我挑完水回来,锅里的粥就空了……”
淳儿脸色一僵,巴巴地开口,“那馒头——”
宋翎面无表情道:“也没了!”
宋汐瞬间就火了,扔下一句,“谁拉我我跟谁急!”便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往院子里走去。
你个贼狐狸,今个儿不让你知道我的厉害,我就不姓宋!
------题外话------
白团和宋汐的矛盾从它是大胃王开始!
白团的胃有多大,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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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太凶残了!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白团没有到发情期,淫欲是没有的了,但此刻吃的饱饱的,昏昏欲睡,飘飘欲仙,一时间,竟连人靠近也没察觉。
等狐狸耳朵被人狠狠揪起,它才猛的睁开眼睛,抬头就见宋汐一脸盛怒的脸,这架势,是要将自己就地正法呢,还是生吞活剥呢!
耳朵像是要被生生揪下来一般,白团最受不得疼,抬起爪子就要去抓宋汐。
宋汐冷哼一声,手一松,抡起拐杖,就像打高尔夫球一样,“砰”得一声就把白团打出去了!
在现代,宋汐可是打高尔夫的高手,这一系列动作,再迅捷漂亮精准也没有了,白团前一刻还在为自己挣脱魔爪暗自欣喜,下一刻就以抛物线的轨迹高速飞离原地。
又听得“砰砰”两声,小小的身子撞到墙院,又落到地上,白团整个人都痛的麻木了,摊在地上,狐狸爪子一抽一抽的,两眼直翻白。要死了,要死了……
淳儿和宋翎跟过来看到这一幕,都怔在原地,这也太凶残了!
淳儿更是目瞪口呆,一张脸痛心疾首到夸张,叫了一声,“小狐”,就要上去看白团,却被宋汐一把拽住。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白团已然颤巍巍地站起来,仇恨地瞪了宋汐一眼,而后吃力地跃上墙院,往下一跃,不见了。
淳儿忙追到院外,哪里还有白团的身影。
宋汐倒是不为所动,回头看向脸色略微纠结的宋翎,皮笑肉不笑道:“宋翎,麻烦你再煮两碗面。”
“好!”宋翎答应,默默地往回走,心道,这个新主人,果然不是个善茬儿,不过,这又关他什么事儿呢!
……
白团独自躲进它不久前发现的一个小树洞里,默默地舔舐伤口。
真的很痛,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尤其是被她打中的半边身子,留下一道炮制般的紫红色棍印,还好没有出血,否则晕血的它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精怪又不是妖怪,只是比寻常动物抵抗力稍稍强一点而已,甚至还不如人类的,这死女人要不要这么小气,不过就是吃了她一点饭而已,就把自己往死里打,真是狠心凶残到爆。
再说了,它也不是天生的饭桶,自从吞了不属于自己的内丹,身体就有了些变化,最明显的就是,它的胃口变大了,好像怎么吃都吃不饱。它把这归结于成长所需要的能量,故而心安理得地想尽一切办法吃饱,这是本能啊,为什么搞得它好像犯了弥天大错一样。
本来还犹豫要不要继续留在这混吃混喝,现在却开始动摇了,命都快没了,还怎么成妖!
可是,它又能去哪里呢?这几天早出晚归,依旧找不到回家的路。
看了看光秃秃的树洞,简陋得四处漏风,难道这就是它的家了吗?
它的命怎么这么苦,呜呜……
这边天,白团自怨自艾,顾影自怜,淳儿见它久久未归,心里便有些不安,无奈宋汐不准他出门,到了晚饭时间,按理该踩饭点回来的白团依旧未回,淳儿终于急了,“哥,小狐怎么还没回来?”
宋汐想也不想道:“小畜生生气呢,等气消了就会回来了,吃饭!”说罢,往他碗里夹了一块五花肉。
淳儿却食不下咽,“哥,你下午打它打的那么狠,它会不会死掉?”
宋汐眼也不抬道:“不会的,我有分寸,再说那小畜生皮厚,耐操得很,死不了的。”
闻言,就连同桌的宋翎都不由得抽了一下嘴角。
她那叫有分寸?
要是普通的狐狸,怕真要交代到这里。
关键是那不是普通的狐狸,宋翎和宋汐都看出来了,不过这对于一个小动物来说,手段还是太激烈了一点。
但是淳儿不明白,歪着头一脸狐疑,“我怎么没看出它皮厚?”
宋汐夹起一筷子菜,直接堵住他的嘴,“你实在不放心,明天和傻丫去找找不就行了。”
至此,淳儿不再多说,只是闷着头,委屈极了。
宋汐原以为白团是只认食物不要尊严的小饭桶,饿极了就会回来的。没想到,好几天过去了,白团依旧没回来。这不由得让宋汐觉得它还是有点骨气的。
不过,这点欣赏没持续多久。
事情的开端是好的,至少,对于找了白团几天未果,闷闷不乐的淳儿来说,白团的回归简直就是皆大欢喜。但是随之而来的,却让宋汐恨不能将它抽筋扒皮再下锅。
宋汐还在纳闷呢,这贼狐狸消失了好几天怎么突然回来了?而且一回来就钻进了淳儿的怀里,一声不吭,看起来还挺安分。
事出反常必有妖,果然,很快院子们便被一群人“砰砰”敲得震天响。
宋翎才开门,就从院子外挤进一大群人,都是村里的住户,一脸凶神恶煞的,活像一群讨债追赃的。
“怎么了这是?”宋汐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上前。
一个大嘴巴村妇开口了,“这阵子村里老有人家丢鸡,一直没抓到是哪个贼,今个儿总算是让我逮着了,就是一只黑心的白毛狐狸。”
宋汐越听越不对劲,听到最后,脸都黑了。
她就说啊,这贼狐狸怎么突然就回了,还各种乖巧柔顺,敢情是惹了祸事,让自己擦屁股来了。
正巧淳儿听见动静从屋里走出来了,那大嘴巴村妇眼睛一亮,一指淳儿怀里道:“就是那只白狐狸!”
宋汐回头一看,那贼狐狸倒还知道怕,一个劲儿往淳儿怀里钻,无奈它那身皮毛实在太过光鲜,即便是藏在淳儿白麻衣里,依旧亮的扎眼。
宋汐抬起拐杖,就想把那狐狸从淳儿怀里赶下来,吃白食还惹出这一摊子事儿,也是够了,她宋汐可没心情替它背这黑锅。
但是淳儿眼巴巴地看着她,他怀里那小东西也抬起头,也一脸无辜可怜委屈又害怕的表情,这是要闹哪样!
被一大一小这么可怜兮兮地看着,简直是让人难以招架。
宋汐的拐杖就有些挥不下去,最终落在地上,重重地扣了两下,“大家静一静,听我说两句。”
喧闹的人群啥时安静下来,宋汐抬起头,用一种公式化却又让人倍感亲切的语气说道:“其实呢,这只狐狸是我家走失的。”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宋汐眉头一皱,手中拐杖又重重地扣了两下,霎时间流露出的上位者气息让人群有一瞬间的凝滞,宋汐满意地一挑眉头,继续用那种亲切却虚假的语气说道:“大家的损失都算在我头上,宋翎,拿纸笔过来。”
待宋翎拿来纸笔,宋汐便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摊开,对众人说道:“来来,大家丢了什么东西的,都到这儿来记个账,回头我给大家把银子送去。”
人群瞬间蜂拥而上,站在外围的宋翎强势挤入,用身躯和双手,默默地替宋汐挡住拥挤的肉墙。
好不容易送走了人群,宋汐看着两张写的密密麻麻的宣纸,轻抚额头。这贼狐狸吃了多少家啊,偷也就偷了,居然还被抓包,能再没用一点儿么!
淳儿抱着白团坐到对面,宋汐抬头,正好对上白团那双清透的浅棕色眼睛,不由得微微叹了口气。
都做到这份上了,再将它赶出去也太不划算了,就留下来给淳儿解个闷吧!心里这么想,面上却很严肃,拐杖在地上重重地扣了两下,宋翎就站在她的身后,还真有点冷面煞神,三堂会审的味道。
不得不说,宋汐的声势还是造的不错的,白团忍不住在淳儿怀里打了个激灵,宋汐对它的反应很满意,用一种威严而又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白团,我正式批准你成为这个家里的一员,不过有条件,第一,这个家里我做主,你只是个别成员,什么都得听我的。第二,除了分你的饭量,允许你扫盘舔锅,但是不许偷吃主人的饭食。否则,严惩不贷。”
狐狸眼微微闪了闪,却是极其细微地点了一下头。
这个模样,那不是一般地拟人化。但是在场的几个人,接受能力都非同一般,也习惯了。
宋汐发现,那双狐狸眼看向她的时候,不像之前那般充满戒备仇恨,而是多了一些别的东西,宋汐觉得它孺子可教,便大发慈悲地解释了一下,“你只知道自己饿了要吃东西,却没想道你把别人的饭都吃了,别人也会饿。”
宋汐交代完就回屋去了,白团看着她的背影,狐狸眼略微有些复杂。
明明之前还很讨厌这个人的,但就在刚才,看着她替自己出头,尤其是她说出批准它成为这个家里的一员,它甚至抑制不住心里的动容。家吗?自它离开深山,它已经流离失所很久,现在也有家了呀!
这么一想,这个人,似乎,也许,可能,真的也没这么讨厌了……
------题外话------
白团,你立场这么不坚定,怪不得成为墙头草了!
话说,宋汐真的不算是一个好人,有时候挺邪恶的。
不过她这人吧,要是某些人上了心,那真是对人极好。至少,风曜和风宸就招架不住,前者为了权势终究选择了背叛,后者即便逆了人伦,也要坚守这份爱恋。
且看咱白团怎么被驯服吧~白团这只,可以说它,二货欢乐多!
本文没有绝对弱势的楠竹,即便无能蠢笨如白团者,后期也有黑化的时候。虽然黑的有点诡异有点身不由己有点忐忑难安,起码也是杀伤力也上去了!
鉴于之前大家都吐槽那个文名,珂珂废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改了个名字~暂且将就用吧,么么哒~爱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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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凌波仙子
自那天以后,白团本分了不少,除却扫盘舔锅,果真没有再偷吃主人的食物,除非是他们剩在碗里的。这是宋汐对它的大胃唯一欣慰的地方,家里完全不存在浪费粮食的问题。
这得益于宋汐的驯兽秘诀,野兽么,不能娇惯,会使它恃宠而骄,更不能一直鞭策,只会无限度拉仇恨值。你得打一棍子,给颗糖吃,长此以往,即便它再有骨气,也会生出奴性,何况,白团这厮,根本没甚骨气。
出手摆平它偷鸡一事,也是这个理,此前那一棒子已经打下去了,要收服这厮那就得在它深陷囵圄时,挺身而出,这一瞬间的恩德,可以抹掉此前的一切残暴,塑造前所未有的高大形象。
白团一无是处,当只宠物还是挺养眼的,它那身无与伦比的漂亮皮毛,配上淳儿无与伦比漂亮容貌,横看竖看,都给人一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华丽感。
不过,宋汐看着那身漂亮皮毛,只觉得手痒啊怎么办!
本着不让它吃白食的理念,宋汐逮着机会,就把它一手捞。
捞来干嘛?物尽其用。
不是充当抹布擦桌子擦椅子,就是充当鸡毛掸子弹灰尘,有时候手脏了,宋汐腿脚不便,不好随时洗手,也能捞过来擦擦手什么的。
对于她这种凶残的举动,淳儿很震惊,宋翎很无语。
宠物不都是娇养在家里,没事儿的时候带出去溜溜就好了么!这么搓扁捏圆,凶残摆布是怎么回事?
要是寻常狐狸,被她这么折腾,这一身毛早毁了。
但白团不是普通的狐狸,当天的皮毛被糟蹋得一团乱,隔天又生机盎然,柔滑顺软。对了,别看它好吃懒做,却相当爱干净。每次被宋汐充当完道具,它都会消失一小段时间,过后带着水汽出现,身上却干干净净。八成是跑到河里去洗澡了,完了就躺在石桌上晒太阳。
宋汐对于发掘这块可循环利用,自动清洁的多功能抹布,深感满意,贼狐狸果然耐操。
而白团本狐,又是怎么想的呢?
一开始当然是不愿意的,它可是很爱惜皮毛的,可惜反抗无效。
每次它一反抗,宋汐就会联合宋翎将它制住,而且冠冕堂皇,说什么,你知道我为了还你的债损失了多少银子吗?你这辈子都买断给我了,这就叫债以身偿。
宋翎那家伙,只要宋汐一声令下,他连半点犹豫都没有的。淳美人就更指望不上了,宋汐一句话就能让他乖乖闭嘴,只要它没有生命危险,他基本是只能在精神上表示默哀。
它被逼就范,只得气鼓鼓地瞪着某个罪魁祸首。
不过,宋汐每次“施暴”过后,都会赏它一点儿零嘴吃,渐渐地,它也就屈服在她的淫威之下。为了美食,放弃尊严什么的,白团完全没有心理障碍!
所以说,宋汐的驯兽还是很成功的,恩威并施,妥妥的。她说有分寸,是真的有分寸,否则,若是放开手,分分钟就能玩死它!
宋汐的腿,一养就是半月,为了营养上跟得上,宋汐向村里养羊户买了一只下奶的母羊和几只下蛋的母鸡,顺便改善下家里的伙食。淳儿对于家里多出来的动物,显得特别开心,自动包揽了喂食的任务,每日里还出去割草料。
宋汐对于白团没有对鸡下手,表示很惊奇。有好几次它盯着家里的母鸡两眼放光,搞得鸡见了它都躲着走。在自己的操练之下,这家伙的野性,有所收敛。
养伤期间,伤腿用木板固定,每隔三四天就要换一次药,换药的活儿是宋翎包揽,他不像淳儿那样毛手毛脚,比那大夫还要细心,动作娴熟,很有经验的模样。宋汐想,这个人,以前受了不少伤吧,瞧这手艺,都赶得上专业水准了。淳儿的头上的伤,也是他换的。
半月后,宋汐能扔掉拐杖行走了,就不想在院子多呆,无法走远,就让让淳儿扶着去附近走走。
宋翎那张面瘫脸和惜字如金的本性,当左右手可以,聊天解闷什么的,完全不行。还是和淳儿在一起舒心呐,他除了单蠢了点儿,完全可以胜任贴心小棉袄,偶尔几句话说的,还分外能讨她欢心。
他们去田野里看鹭鸶,去芦苇荡里看夕阳,牵着手并肩走在乡间的小道,因为身边有这么个大美人在,走哪儿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收获的惊艳目光一摞一摞的。
路上的人都与他们打招呼,宋汐喜欢这种淳朴的乡风,这是在权利漩涡之中体会不到的,躁动不安的心,也仿佛能渐渐沉淀。
她想,等她做完该做的事,她会和伴侣找一个类似这样的地方,安静地生活。
她是很难再相信爱情,但她是个害怕寂寞的人,所以必须找一个人陪伴自己,她或许不爱他,但一定是喜欢他的,而他,却必须对她爱的毫无保留,并且绝对忠诚。
好吧,她宋汐就是这么一个霸道的人,尤其是吃过一次亏,她绝不会允许自己再在同一个坑里掉两次。
红日西沉,斜射的阳光比太阳在天的任何时候都厚重,映射在在人的眼里,便是“日落西山红霞飞”的瑰丽景色,天空呈现着一种苍茫无垠的蔚蓝。
一切祥和,安宁,美好。
她抬起头,恍然发觉,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淳儿,竟比她还高出一个头。
他搀扶着她,目光专注着脚下的路,脸上有一种梦幻般的宁静,额上的疤经过半月的调养已经淡的快看不出来了,莹白的肌肤在彩霞的映衬下,犹如被抹上了胭脂,惊人的美丽。
宋汐的心像被羽毛轻轻挠动,禁不住反握住他的手,嗓音淡而柔和,“愿意陪我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吗?”
淳儿抬头疑惑地看着她,他无法分辨她眼中的复杂情绪,却顺应本心,坚定地开口,“哥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宋汐勾起嘴角,似是想笑,却没有笑出来,“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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